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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 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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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 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6 17:52:11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一

经过调查,事故本身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对66kv大塔线226间隔的开关、ct和线路耦合电容器进行预试。但由于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安规》有关规定,而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天天在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年都举行《安规》考试,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严重事故呢?究其根本原因,我想主要有两点:一、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心差,经常出现“到岗,不到位”的现象;二、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有些工作人员没有树立真正的安全意识,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此次事故的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教训是惨痛的!在xx电业局保持20多年没有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时候,在很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逐步淡化的时候,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疑是给了我们当头一棒!这一棒使我们猛醒:“啊,原来危险就在我们身边!”王总说: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安全意识薄弱——“事故没有发生在本单位不行,不是大的事故还不行!”我觉得王总说得很对,也很切合实际。

都说“亡羊补牢,尤为未晚。”,我看,在我们电力部门这句话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要搞“亡羊补牢”,我们要搞“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安全因素灭杀在萌芽状态!

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变检班的一个新人身上,而我本人也是一个刚刚踏入变检工作岗位的新手,所以,我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惋惜!而要从我,一个变检新人的角度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自己的感触的话,回想以前工作中的我,加上此次事故,我觉得我们新参加工作的人普遍在工作中存在下面两点误区:第一、做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有好多知识还不懂,但有些时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向老工人师傅请教。第二、另一方面,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各方面都急于表现自己,得到大家的认可,而怕被责备,觉得那样是被别人笑话、看不起。所以,在工作中不管不顾,只要是师傅们布置下的任务就快马加鞭,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有时候,甚至是不等别人发话,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就擅自行动,觉得那样才能体现出自己工作积极、有眼神儿。

在惨痛的事故教训面前,我深深的感悟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对于一个新工作的人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地发扬孔子的“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精神,勤于学习和请教各方面的工作知识;再有,在参加一些工作前,要积极的和老师傅们交流、沟通,特别是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要问清带电部位并亲自检查所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是否在拉开状态。我们在工作中要牢记“面子是小,工作是大!”、“速度是小,完成是大!”、“事无巨细,安全第一!”。

通过对此次事故的认真反思,结合平时的工作,并从一个新人的角度出发,我有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为了更好、更快适应变检工作,能不能给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安排一个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这样,新人们可以尽快的适应这个固定的合作伙伴一个人的工作方式,从而避免在工作中由于相互不熟悉而产生的信息传达和接受上的误会及相互的不信任感。而老师傅带一个小徒弟,这种“一帮一”的工作方式也可以使老师傅把他的工作经验更好、更完整的传授给新人。

二、能不能定期的找一些老师来给我们培训,使我们对变检工作有一个更加系统和科学的认识。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一些安全知识的讲座,从而增加我们的安全知识,加强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定期地到其他一些有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的地方去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在不断的交流和学习中发展和壮大自己。

四、巩固和完善我们的标准化作业,协调好运行与检修之间的互利合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万无一失。

最新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二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的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而现在,繁华的街市,水泄不通的马路,却时时刻刻都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发出的那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起警惕。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一起一起的交通事故,其实,也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在报纸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我听说过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天下午,阳光贪婪的吮着大地,有个年轻人,架着一辆小轿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很悠然的搭在车窗外,红灯亮了,他丝毫没有察觉,车影一下子闪过了交界线,死神也不肯放过他,随即降临,一辆货车从侧面驶来,同样,也是毫不相让,刺——,一个急刹车,打破了原有的寂静,想逃出死神的魔掌,哪有这么容易!驾驶员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一命呜呼。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因为误闯红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那一刹那……

死神,有时也很不讲理、很霸道,只要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它甚至连小孩都不会放过。有个例子可以实实在在的证明我所说的话,一天,有个男孩,骑着单车,飞速前进,一下子闪过身边的行人,像一阵风似的,人们都说,他这样下去,迟早会撞到人的,可是,他就是不听,继续他的“飞车”,人们见到都可怕,在责骂的同时,人们也在替那男孩担心啊!但是,男孩不一为然,脸上不时带着点得意的微笑,显然,他自己也更不为自己的人生安全着想,这样骑着“飞车”,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炫耀。人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会儿,不出忽人们所料,“砰——”男孩出车祸了,刺耳的尖叫声,凄凉的哭声,都瞬间弥漫在了这个角落,死神将“恐怖”化为黑暗,笼罩着他,沉重的呻吟,一滴滴维持着男孩生命的鲜血,在这一刻,迫不及待的要流出来,它们似乎也要男孩为自己犯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罪祸负下责任。男孩的生命如一束炫烂的火花顷刻间出现在了上空,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很快就熄灭。最伤心的就是男孩的父母了,他们辛辛苦苦把男孩养大,可是就是那一刹那…

我们作为小学生最基本要做到,就是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要乱闯红灯,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过马路还要走斑马线,这样才是安全的。

生命是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别再让交通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别再让贪婪的死神一次又一次在马路上勾走人们的灵魂,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值得铭记在心的是:自己的每一次出行,都深深牵系着家人的心。

文明出行,在我心!珍爱生命,警钟长鸣!

最新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三

各车间(部)室:

20xx年x月x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 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安排带班班长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

1、 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 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 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 处理决定

1、 对此次事故责任人、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

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 分管副主任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 车间安全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

现积极,不予处罚。

4、 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xx年x月二十九日

最新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就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副县长通报了渔号渔船海难和玻璃有限公司2号料场塌方事故,分析了事故主要原因,这些我都赞成。待会,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警醒,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从几次安全生产检查和渔民反馈的情况分析,我们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干部身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没有很好地向渔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部分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淡泊,无视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在未经申请批准和做稳性校核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笼捕作业;擅自改装主机马力;或是过于迷信钢质渔船抗风能力,超载超风力冒险航行作业;无编队出海作业,占用航道作业;海上生产无值班或值班不到位,给渔业安全生产造成极大隐患。二是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针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也先后制订出台许多管理制度和规范,每年大家都来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但这些措施和责任制究竟有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有没有实实在在地抓到底,还是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有没有认真分析过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三是执法理念有待端正。以前部门执法考虑到广大渔民的生计问题,在执法时往往出于同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格执法,没有从管好安全生产应有的角度出发,这不是帮渔民兄弟,这是在害渔民兄弟!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从客观上讲,我县拥有20xx余艘各类渔船,1万多名捕捞渔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渔船数量大、分布散,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等困难。但从主观上分析,我们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还是把握不牢,突出表现渔船职务船员证书、船员“四小证”配备率还较低,有些渔船没有按规定进行年检,许多船舶的安全救生设备、航行号型号笛、消防设施没有按规范配备和安装,部分渔船未经航行签证,擅自出海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乡镇、村(公司)的编组生产、自救互救网络不健全,流于形式,渔船动态管理制度也仅限于向上应付,存在很大漏洞。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心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整治防范措施

从2月1日起到3月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渔业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企业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用“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突出渔业船舶整治。务必采取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切实解决目前渔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盲点。①封港检查,集中整治。从2月2日(农历二十六)开始,由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联合省总队直属三支队、市渔业执法机构进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有的渔船只进不出,逐船、逐项、逐一进行排查。检查分为两组,一组在陆上对渔船安全设施的配置、号灯号型、船员的持证情况、编队出海生产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另一组在海上巡查,检查出海生产的渔船签证。经检查合格、证件合法、签证完整的,且必须要有海洋与渔业局李振兴局长的签字,才准予出海生产,合格一艘放行一艘。②端正态度,严格执法。执法部门要转变执法理念,既要热情服务,又要加强管理,从降低标准、心慈手软转变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上来,对不符合出海条件的船只坚决禁止出海生产,对违法违规出海的渔船坚决给予严厉处理。③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事故的监管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两个安全生产主体,依法纪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绝不姑息迁就。下阶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去年12月份以来的每一起事故,包括主机故障等出现重大险情的,逐一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属于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监管单位或监管人责任;属于镇村干部工作不实造成事故的,追究镇村干部责任;属于船主、船长失职的,追究船主、船长责任。④抓好渔船出海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所有出海渔船的生产情况必须做到一日一报,由各相关渔业村、公司上报各镇,再由各镇汇总到海洋与渔业局;特别是要实行渔船编队连带责任制,按规定做到渔船出海生产同出同进,编队中有渔船擅自离队出险,追究其他渔船连带责任;同时要增强出海作业渔船自救互救意识,若有不服从调度指挥、不积极参与救助的船只,一律吊发两证、取消油补。⑤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从今天下午起,海洋与渔业部门被其他项目指挥部借走的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上班,参加集中整治活动;同时增加管理机构布点,在宫前、澳角增设海洋与渔业管理分机构。⑥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春节期间渔船回家过年的机会,主管部门和相关镇、村、公司要召集各船主、船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没有参加培训的船只一律不得出海作业,并取消其全年的油补;没有参加培训的船员证件一律不予年检。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整合电台、对讲机、手机通讯资源,完善渔业七公司、等渔业安全通讯网站设施,加快建设海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督促渔船船按规定配齐救生衣、救生筏、通讯导航等渔船安全设施,确保船员人身安全。

二要突出道路交通整治。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驾驶员、车辆动态管理制度,严格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确保不合格车辆和超员客车不出站;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加大对路面交通秩序的整顿,切实抓住整治的“四个重点”:一是机动车超速、超载、带病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10大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车辆及驾驶员;三是重点线路、路段;四是周末和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特别要对长途客货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凡是超载车辆要坚决予以分流,凡是疲劳驾驶的一律给予强制休息,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要突出火灾隐患检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要用救明火的态度来抓隐患,以抓救灾的精力来抓防范。重点对商场、宾馆、饭店、集体宿舍、影剧院、医院、学校、客运站、夜总会、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排查。特别要加大“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要针对冬季农村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全力做好农村火灾预防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各镇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要突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加大对非煤矿山力度,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复查,对安全生产条件下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对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运等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肩负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天的会议最终归结到两个字“落实”,只有“落实”才能平安,希望大家务必在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使全县人民能过上一个好年。

谢谢大家!

最新安全事故未上报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全委员会确定事故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明确统计工作要求。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等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伤亡事故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统计调查一般采用报告法,具体按照国家或者指定的报告制度,采用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报,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汇总就是按一定的统计标准,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然后按组进行统计计算第四项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建立事故数据库有利于在相互孤立的统计信息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应用相对指标和觉得指标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报表里、数据上,要能透过数据,发现问题。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

1、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在配合协同公安交警部门的前提应当及时、准确,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1)发生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作出处理,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当地有关安全监管的部门。

(2)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调查报告和作出处理上报。

(3)对事故进行通报。

4、按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建档。

5、事故处理分析处理制度

(1)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在组织施救,并将事发情况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领导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参与并组织人员处理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减少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4)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应将事故的各种资料纳入驾驶员个人档案、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训。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6、事故处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上报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落实处理及教育措施。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伤七天后死亡的有责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的处理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

(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后期处理:一般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由公司按要求进行分析、整改、处罚、教育和验收,由安全部备案。重、特大事故还需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本流程适用于有人员伤亡(包括轻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处理。

1、当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级领导(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事故简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按事先约定的伤情分类择优送院抢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携带工具(纸、笔、尺、相机)赶赴事故现场,查清伤者送院情况,了解报案(交警、保险)情况,拍摄现场及车辆照片(车辆前、后、左、右及内部),如现场已撤离,应向目击者、当事人或交警了解现场情况,绘制事故现场图。

2、在安全管理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公司主管人员须根据事故类型赶赴医院,详细了解伤者病情,准确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积极安抚伤者及家属的心情,及时与医生和院方沟通,尽力抢救伤者。

3、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必须及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全体从业人员吸取教训。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必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对上报的事故报告、统计报表发现错、漏现象的,应及时作出更正说明,重新填报报表。

六、事故统计报告要求如实、及时、准确反映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如发生瞒报、谎报、迟报等情况的,将在年终安全目标考核时扣除事故报告得分。造成负面影响或延误工作的,必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保持事实求实,务求实效,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了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调查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十、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属所有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为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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