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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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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四篇)
2023-01-06 18:03:2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根据《中共xx区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ds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及7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学组〔2021〕x号)安排部署,区住建局结合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和整治企业最不满意十件事活动,高位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事宜,有效解决群众房屋质量安全、白蚁防治等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ds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xx发〔2021〕xx号),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白蚁防治、燃气安全等民生实事,全面安排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确保住建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潮。一是深入开展住房保障为民办实事。率先在群众办事多的住保服务中心试点登记公租房申请、白蚁防治领域为群众协调办理的的民生事项,切实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二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为民办实事。通过“一线工作法”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活动开展以来,xx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xx%;xx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xx%;2021年正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初设;xx、xx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招标。三是开展农房风貌整治试点工作为民办实事。以全市农业农村现场会和xxx故居建设为抓手,加快xx、xx路、gxx到xx沿线农房风貌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xx余户,乡村风貌实现“大变化”、颜值实现“大提升”。四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为民办事实事。争取到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xxxx万元,启动全区xxxx户危房改造工作。五是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为民办事实事。落实双随机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xx多次,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x次,开展“暗访”工作x次,发现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xx个,确保全区在建工地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是调研不够,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入户(企业)走访不够,没有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二是还没有结合各个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全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下步打算

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住建领域城市建设等核心工作。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当面交谈,掌握群众和群众的困难事、心里话。二是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线索,召开座谈会和设置意见箱进行开门问计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工作建议。三是结合“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在全局创建一批“党员先锋示范岗”,积极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切实推动全局服务质量提升。四是抓好一批项目建设。确保停车场建设项目、xx景观打造建设项目x月启动建设,区城区照明提升工程、xx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x月启动,xxxx西段连接线等工程x月开工;xx大道城市道路、xx路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在x月启动建设 。

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最新结合实事谈事实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按照__、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开展__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干警教育“作风建设年”相结合、与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经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集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__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x月x月底。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一”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鼓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评理员等创设调解品牌,以其个性化、专业化命名一批个人品牌,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极大提升调解质效。“一”组织一次调解队伍技能大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现场观摩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乡贤评理员开展一次技能大练兵;协助法院、检察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三)服务群众减证便民“两个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承诺代办提质增效行动。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但能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无需提交。实行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制度,凡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的证明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免予提供,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办事“零证明”。实施公证办理“一次都不跑”行动,即部分公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凡涉及委托买房、交税和办理户口的事务,放弃继承声明,涉外、涉港澳公证事务可通过公证签平台线上办理,公证书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xx公证处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牵头科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xx日报、“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全局干警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五进四问三知”服务走访活动;各牵头科室要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信息及时报教育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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