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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感悟(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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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感悟(三篇)
2023-01-06 21:01:25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一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年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楼展示大厅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装修一楼大厅背景墙、电视墙、展示台等。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总造价:叁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整,施工费按照施工实际图案的平米数计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入工地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材料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全部金额。

三、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4、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4、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3

发包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 。

5.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 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 元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 元

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 元

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 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4

甲方:

单位名称: 电话:

住址: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1.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 元,大写: 。其中: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有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二

第一条 为明确和规范加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加班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

第四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

第五条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项目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第六条 行政部协助各部门/项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加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第七条 对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不计加班;应酬、出差的不计加班;工作性质属倒班的不计加班。

第九条 员工加班要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事先得到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定,也无须支付加班费。

第十条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需由部门负责人及时提交行政部,特殊情况必须在实际加班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补交。

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负责人需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并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领导补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条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在外出差,应由该岗位授权替代岗位人员签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 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五条 员工加班后应在三个月内优先安排调休,调休以加班的同等时间计算。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 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每小时加班费=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时数 系数

系 数:周 一 至 周 五 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为 2 法 定 节 假 日 为 3

第十七条 加班工资由行政部核实加班考勤记录及加班申请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十九条 发现虚报加班的,除追回已发加班费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资扣罚。审批领导及申请加班的人员各承担一半,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

第二十条 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将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 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有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检察及收获三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哪三个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范围?

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二)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遇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时司法人员应该怎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含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

(二)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三个不得“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2.“三个应当”

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时办案人员应该怎么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其他相关人员范围?

1.特殊关系人

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2.中介组织

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接触交往?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6.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四)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做到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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