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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 核酸采集的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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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 核酸采集的工作总结(6篇)
2023-01-06 22:29:1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一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email protected]。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二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email protected]。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三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网址:)“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email protected]。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四

为全面做好校园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落实“四早”“四集中”防控策略,第一时间排查管控风险,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链条,第一时间控制疫情,按照省、市、区防控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校人员安排及职责

1.各班主任负责班级人员管理,确保生生间隔1米以上,在校期间需佩戴口罩,课间活动不得聚集,学生不得离开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视线。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2.负责疏导进出人员及医务人员引导,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3.负责在隔离室待命,一旦发生疫情或疑似感染者第一时间带到隔离室并逐级上报。

4.分别负责全校人员所有轨迹消杀工作。

5.负责学校相关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排查和上报。对所有在校师生员工到过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严格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并落实相关的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要求。

二、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组织工作:

按照采样工作要求,做好采样现场组织发动、秩序维护、信息登记、环境消杀、必要设备设施保障等工作,重点避免出现现场人员密集拥堵问题,确保采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做好核酸检测采样点准备工作。

我校选择室外空旷、通风良好、面积较大的操场作为采样场所,由东向西以此是一至六年级(7个班),有序进行核酸检测,严防人员聚集。

四、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把校门关。

强化校园安全和校门值守,每日7:30、1:30校门口都有两名值班教师和门卫在岗检测进入校园师生体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校外一切无关人员(含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一律不得离校外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五、加强师生心理疏导和舆情引导。

我校通过电子屏、班队会、宣传橱窗、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的有关政策及健康知识,加强突发疫情期间的心理疏导,引导师生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严禁师生在互联网上传播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的有关信息,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坚决拒绝网络暴力。加强舆论引导,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处置突发舆情。

六、强化组织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校长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中层分兵把守,全体教师各负其责。成立领导小组:

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在校园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在人员安排、场地布置、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核酸检测和精准管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五

核酸检测分2组同时进行,县妇保院医生2人,维持秩序人员2人,扫码工作人员2人,服从安排。

按上学期原检测场地进行。

xx月xx日下午2:30-5:30

全体教职工(14:30—17:30)

14:30—14:50学前班的学生。

14:50—15:20新生101班、102班的学生,一年级新生在会议室等候。

15:20——15:50原101—103班的学生,上学期一年级各班教室等候。

15:50——16:10原201、202班的学生,上学期二年级各班教室等候。

16:10——16:30原301班、302班的学生,上学期三年级各班教室等候。

16:30—16:50原401班的学生,上学期四年级班教室等候。

16:50—17:10原501班的学生,上学期五年级教室等候。

17:10—17:30原601班的学生,上学期六年级教室等候。

学生只需提前5分钟到教室等候,家长不可进入校园。

1、各班核酸检测按班级顺序,会有专人通知。

2、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根据学校组织安排,一年级、学前班的新生由家长自行打印粤核酸码,其他原本校学生由班主任提供粤核酸码。分时有序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

3、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1米距。学生采样后马上回家。

关于核酸信息采集个人心得体会范本六

按照xx镇xx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学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目的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复学工作,快速掌握教职工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检测时间

x月xx日9:00-12:00,14:30-17:30

检测地点

检测区:临时隔离区(教学楼北楼一层)

注意事项

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检测,提前3-5分钟到达临时隔离区前,然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排队候检。

请所有参检人员进入校门前须核验身份(健康码+测量体温,请遵守入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请所有参检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参加检测。

请佩戴好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嚼口香糖,饮用大量水等。

采样时可能会有咽部不适,请带好纸巾,有痰吐在纸巾内投入指定垃圾桶。

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候检,完成检测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工作要求

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并有序组织本班参检人员按时检测,严格遵守检测工作和纪律。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做好参测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后勤人员做好检测区和候场区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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