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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 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标题(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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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 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标题(6篇)
2023-01-06 23:22:3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我说课的内容是中学美术八年级上册 第五单元活动一《中国民间美术》。下面我将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法学法和教学过程四大方面进行说课。

本单元属于欣赏与评述学习领域,共有三个活动,活动一这一课主要介绍了常见民间美术的种类及不同类型的特点,通过欣赏评述中国民间美术,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民间美术和民间美术的特点,对我们丰富的民间美术有所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学生对民间美术的审美能力,培养热爱民间美术的情感。

根据教材内容及《美术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

1、知识目标:认识中国民间美术作品的基本表现形式,即本节课重点。

2、能力目标:了解中国民间美术作品的多样化表现特点,培养学生对中国民间美术作品的初步欣赏能力。这也是本课难点问题。

3、情感目标:激发学生热爱生活及对我国丰富多彩的民间美术的喜爱之情。

八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对美术作品的欣赏、分析、评述能力,能够体会美术作品的造型要素及其表现方式。由于初中生形象思维仍然占主体地位,这节欣赏〃评述课还要以教师引导为主,结合生活实际和生活经验,让他们在体验与感知中意识到民间美术的重要价值。提高学生对中国民间美术独特美感和表现特点的认识。

依据本节课性质及学生特点,我主要采用“赏析比较、探究研讨、评述(创作)交流”等的教学方法,积极引导学生引导学生采用欣赏观察、实践、讨

论、归纳等方法赏析、评述中国民间美术作品。采用多媒体教学,运用视频、图片的展示欣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解决教学重点,突破难点,我主要从激情导入、作品赏析、交流讨论、拓展实践、课堂小结四个方面展开学习。

播放一段皮影戏《龟鹤相争》视频,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提问学生:同学们你们知道它是以什么形式制作的动画片吗?它和我们平时所看的有什么不同?从而导入课题:皮影属于民间美术,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国民间美术》,感受民间美术作品的独特魅力。

美术是以视觉为主的审美体验,为了让学生获得更多更直观的视觉感受,在这一过程中,我采用以下教学法。

(一)多媒体直观教学:展示中国民间美术的艺术佳作,运用直观教学的方法,让学生对民间美术有直接的感受。并引导学生阅读课本找出:1、什么是民间美术?2、民间美术的种类有哪些?

师生共同总结民间美术的常见种类:(并板书1-3种)

中国民间美术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形态丰富多样,常见的种类主要有:木板年画、剪纸、玩具、石雕、泥塑、面塑、皮影、刺绣、染织、竹编、草编等.

(二)创设情境,自主学习:教师分组发放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类型民间美术作品,小组结合课本分组分类讨论不同民间美术特色、寓意及其类型。在本

组中推选出一名解说员,并讨论解说的方法。

(三)学生解说,对比欣赏各组解说员介绍该类别作品,本组其他同学可进行补充,达到一个团结协作的好风尚,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师多媒体课件展示1-4种民间美术作品图片《万象更新》、《门神》、《布老虎》引导学生从表现内容、表现形式和创作材料三个方面介绍其特色

此环节教师由以前的主导者变为组织者、指导者和鼓励者。教师积极溶入学生对民间美术的交流讨论活动中,关心活动的过程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表现比以前更有积极性

新课程理念强调创新精神,而美术实践就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在发展动手的能力,开发潜能上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安排所有学生在课堂上创作一种自己喜欢的民间美术作品。

1、首先我播放一段草编昆虫制作的视频,趁学生兴趣盎然,分小组发放不同制作材料及工具,让学生根据作品的多样化表现特点任选自己喜爱的表现形式进行创作。

2、作业完成后收集作品进行展示,并评出最佳解说奖,最佳协作奖, 最佳创作奖。

3、鼓励学生课后搜集一种当地民间美术作品,了解其独特的人文、地理、文化的关系,为下节课的学习做好铺垫。

民间美术源于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热爱生活,感受身边的美。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摘要:

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长期 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对一个人来说,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重视、开展礼仪教育已成为道德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礼仪含义 礼仪教育 重要性。

一 什么是礼仪

什么是社交礼仪?社交礼仪作为一种文化,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用来对他人表达友谊和好感的符号。讲礼仪可以使一个人变得有道德,讲礼仪可以塑造一个理想的个人形象,讲礼仪可以使你的事业成功,讲礼仪可以使得社会更加安定。礼仪是个人乃至一个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

礼仪作为一种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行为要求,是人类社会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共同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对个人而言,礼仪是一个人思想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于社会而言,礼仪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俗的反映。从礼仪的历史沿革看,现代社会的礼仪主要是在人际交往、社会交往和国际交往中,为表示尊重和友好的一系列行为、道德、社会规范和惯用形式。

二 社交礼仪的重要性

人们在创造优美物质环境的同时还应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生活的意义在于不断创造和进取。同时,还应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表现、欣赏和发展自己,从中享受无尽的乐趣。一个人能否对现实社会或周围环境有良好的、积极的适应是衡量他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准。随着社会发展,礼仪的内涵也更加丰富、新潮、多元。能够娴熟地掌握和得心应手地运用社交礼仪,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因素。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现代人,不能不学社交礼仪。现代人,不可不接受社交礼仪教育。于是,现代社交礼仪教育更加凸显必要。

三 礼仪对大学生的重要性

3.1 社交礼仪有利于人们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和谐的心理氛围,促进人生的身心健康

任何社会的交际活动都离不开礼仪,而且人类越进步,社会生活越社会化,人们也就越需要礼仪来调节社会生活。礼仪是人际交往的前提条件,是交际生活的

钥匙。 当代大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自我意识有了新的发展,他们十分渴望获得真正的友谊,进行更多的情感交流。大学生一般都远离家乡父母,过着集体生活,与其他同学处在平等位置,失去了以前那种对父母的“血缘上的”、“无条件的”依赖。因此,通过人际交往活动,并在交往过程中获得友谊,是适应新的生活环境的需要,是从“依赖于人”的人发展成“独立”的人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功地走向社会的需要。事实上,在大学期间,能否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一个人的成长和学习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2社交礼仪有利于促进人们的社会化,提高社会心理承受力

人在社会化过程中,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而社交礼仪教育是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为,礼仪是整个人生旅途中的必修课。任何一个生活在某一礼仪习俗和规范环境中的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该礼仪的约束。自觉地接受社会礼仪约束的人,就被人们认识为“成熟的人”,符合社会要求的人。反之,一个人如果不能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要求,他就会被该社会中的人视为“警世骇俗”的“异端”,就会受到人们的排斥,社会就会以道德和舆论的手段来对他加以约束。

大学生堪称“准社会人”,还不是真正的社会人。他们有一种强烈地走向社会的需要,同时又普遍存在一些心理困惑,比如,走上工作岗位后如何与领导、同事打交道,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进行自我形象设计,如何尽快地适应社会生活等社会交往问题。然而大学生的社会心理承受力直接影响到交际活动的质量。一个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人,在交际活动中遇到各种情况和困难时,都能始终保持沉着稳定的心理状态,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迅速采取最合理的行为方式,化险为夷,争取主动。相反,一些缺乏良好的心理承受力的人,在参加重大交际活动前,常会出现惊慌恐惧,心神不定,坐卧不安的状况,有的在交际活动开始后,甚至会出现心跳加快,四肢颤抖,说话声调不正常的现象。那么,对大学生进行社交礼仪教育,让大学生掌握符合社会要求的各种行为规范,不仅满足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社会化;而且,还可以培养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社会心理承受力。

3.3社交礼仪有利于对人们进行人文知识教育,提高人们的人文素质

文化素质教育主要是指通过人文学科的教育去塑造和培养大学生的内在品格修养,也就是塑造大学生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高品位的文化境界。人文教育有明显的教化功能。它作用于人的情感状态,影响和改变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个性等,最终目标是较会大学生学会与他人相处,学会做文明人。现在一般认为人文素质教育渗透在文学、艺术、历史文化、哲学、伦理等学科中。而社交礼仪教育涵盖了中国民族的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可见,社交礼仪教育更能直接地教会大学生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做文明人。

四.现实中如何做

现实中我们都渴望成功,都期待自己能够事业有成,所以必须要学好并运用现代礼仪知识,来赢得人们的认同。学习和运用礼仪,可以规范地设计和维护个人形象,充分展示个人的良好素质与优雅风度,当我们都能够以礼待人时,人和人之间将变得更加和睦,生活将变得更加美好。学习和运用礼仪,向交往对象表达自己的尊重、敬佩、友好与友善,就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正确地运用礼仪,必将促进社会交往进一步发展,进而造就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总之,礼仪是一张交际名片,可以帮助我们规范言谈举止,教会我们待人接物,塑造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尊重;礼仪可以帮助我们架设友谊桥梁,通向成功之路。因此,注重礼仪是每个人立足社会,成就事业和打造美好人生的重要条件。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提高文化道德修养,学习积累一些必要的社交礼仪常识。礼仪,是中华传统美德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身居礼仪之邦,应为礼仪之民。知书达礼,待人以礼,应当是当代大学生的一个基本素养。正像先辈们所说的那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礼仪虽小,但事关重大。对个人来说,它是影响成败得失的重要因素。当代大学生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学礼知礼行礼。无论如何,社交礼仪应当引起我们大学生的重视,并正确运用其原理,提升我们大学生的素质。

总结

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长期 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对一个人来说 ,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 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对个人来讲,礼仪就是一个人修养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现代人际交往中的实用礼仪》 闫秀荣编著 中国物资出版社 20xx.9

[2]、《 现代社交礼仪》 关彤编著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xx.1

[3]、《 社交礼仪教程》 金正昆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4]、《现代礼仪基础》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主编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xx

[5]、《礼仪大全》柯古、张林等编著 中国友谊出版社出版 20xx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一)实习地点:邯钢焦化厂

(二)实习时间:xx年2月23日至xx年3月6日

(三)实习班级:07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四)实习目的:

1通过焦化厂的生产实践,弄清楚焦化厂的组成,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了解焦化工业发展情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并组织参观与本专业有关的厂矿,为专业基础课的验证,专业课的学习建立感性化的认识。

2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的生产实践观念和理论联系实际学好专业的主动性,增强学生观察事物,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开阔学生的眼界,增强对专业的热爱,树立牢固的专业理想。

(五)学习方法:结合焦化厂生产实际情况和认识实习的特点,要求每个人重点比较深入的掌握,了解每个重要工段,生产原料及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及其与其他工段车间的联系等,结合全厂参观和厂方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课,全面认识实习的任务,达到实习的目的

主要生产设施

(1)备煤车间:煤仓 配煤室 粉碎机室 皮带机运输系统 煤制样室

备煤工艺流程:原料煤——卸煤设施——受煤坑——皮带——煤唱—配煤槽——配煤设备——粉碎机——贮煤塔——炼焦

焦化厂实习工作总结岁月如光,回首过去,从学校毕业到进入工厂,既有收获的喜悦和踏实,也有因不足带来的遗憾和愧疚。 xx年3月份进入焦化厂以来,在上级领导大力支持和栽培下,跟从师傅学习设备维修管理工作,通过半年的现场观摩实践,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来努力进取,进而对焦化的设备部件状况、结构原理和工艺过程有了深入的了解,以此来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拓展自己的视野和实际操作能力,以便较好的融入了这种紧张和严谨的氛围当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与此同时,我的工作能力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自信。在较大的检修项目当中,我积极参与,努力学习检修方案和和安措,从中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对检修方案和措施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而且培养了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对以前书本中没有接触或接触不深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工作以来,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huo

工作心得体会

焦化厂是一个环境比较特殊的场合,高温强腐蚀对设备的正常运作带来严重的考验,设备复杂多样,检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要发扬‘5s’管理,专业点检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平常点检的主要部位,认真检测轴承的振动、温度(不大于环境温度+40℃)、异音,观察润滑油油位和冷却水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握好设备的检修周期,制定严格的检修制度和检修计划,形成一定的规律运作,同时提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保证产量稳步提升和设备正常运行。

通过这一年多的工作时间,我对现场的运作越来越清楚,对机器设备也越来越熟悉,与同事们也是越来越亲近,随着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我开始考虑如何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好每一件事情,一定要全力以赴。通过这一年的努力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细心、严谨是机械维护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而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和不断创新是决定机械维护人员平庸或优秀的关键因素。做事情的全力以赴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应该是我工作作风方面最大的收获;回首过去的一年,也留下了一些遗憾,需要我引以为诫。比如:缺乏积极和别人探讨的勇气。遇到问题,喜欢自己装在心里,而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展现出来。还有,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待加强。或许是性格的原因吧,我不喜欢说,只喜欢埋头苦干。现在看来,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需要面对更多的人,需要与别人沟通。一年的时光已匆匆离去,充满希望的一年正向我们走来。路正长,求索之路漫漫,公司xx年的宏伟目标已摆在我们面前,我将抖擞精神,开拓进取,为公司的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三高四新”、市“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抓好“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的跟踪落实问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四个岳阳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经济运行稳中趋好。上半年,全县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强化监测分析,狠抓运行调度,及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经济发展。1—6月,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3.28亿元,占年计划的44.2%,同比增长10.7%;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同比增长9%、21.8%,分别超过年计划0.5、11.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04亿元,占年计划的52.9%,同比增长28.9%;这四项主要指标增幅分别超过全市平均水平0.2、1.3、1.4、3.9个百分点,六县市排名均在前三之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8771元、10153元,分别占年计划的53.4%、48.5%,分别同比增长10.9%、14.7%,增幅在六县市分别排名第一、第三;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79亿元,占年计划的51.1%,同比增长19.3%。

(二)产业发展稳固提升。一是农业生产稳中有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完成早稻播种面积44.2万亩、中稻(含一季晚)17.8万亩、旱粮12.32万亩。出台《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十条》《库区绿色优质粮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大力推进铁山库区绿色种植,着力打造铁山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区,发展“再生稻”“优质稻+油菜”“特色旱粮”三大示范片5900亩。成功申报创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岳阳县洞庭湖流域黄沙街镇片区绿色发展示范工程项目。二是工业经济持续壮大。1-6月,全县197家规模工业企业完成规模总产值256.8亿元,同比增长15.16%;完成工业投资26.66亿元,增长2.3%;其中完成技改投资17.63亿,增长1.2%。园区发展步伐加快。1—6月,园区新签约链上工业项目27个,合同引资83.72亿元,其中投资过10亿元项目2个(晶威新材料、润天智科工程设备制造)。园区新开工工业项目28个,续建21个,竣工投产21个;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64.63亿元,同比增长31.7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32亿元,同比增长36.72%;实缴税收1.6亿元,同比增长8.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65亿元,同比增长19.68%。云隆新材、磊强新材、亚泰陶瓷岩板生产线、索非特矿山机械等项目竣工投产;湘顺新材(二期)、冬达实验设备、鹏镜特种材料等项目加速施工。三是文旅产业全面推进。上半年,全县共接待境内外游客449万人次,同比增长133%;实现旅游总收入42.11亿元,同比增长149%。岳州扇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原创歌曲《我的岳阳》、原创花鼓小戏《寸土不让》荣获第四届、第五届岳阳文学艺术奖。桃李春风文旅小镇、张谷英景区、大云山旅游开发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三)项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争资争项提速发力。1-6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78亿元,同比增长21.8%,居六县市第二;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48个,居六县市第二;全县到位争资项目93个,落实资金27亿元,同比增长5.5%;到位融资项目1个,到位资金1.2亿元。二是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成立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重点项目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交办、一排名,以“三张清单”倒逼项目开工、建设提速、建成达产。截止目前,全县169个重点建设项目(含19个前期项目)已开工87个、竣工11个,开工率51.5%;完成投资63.93亿元,占年计划的53.3%(不含前期项目)。其中涉及县本级财政投资项目有29个,年计划投资10.33亿元,县财政年计划投资6.54亿元(含土地储备债券1亿元);截止目前,已开工项目18个,占计划的62.1%;完成投资2.67亿元,占计划的40.8%;其中,文胜铁路桥涵改造、荣岳西线公交化改造、滨水东路南延等项目已基本竣工,长丰北路拓改、荣湾湖渡改桥(虎形山桥)、新开镇中心幼儿园、城东幼儿园等项目整体推进较快。三是规范投资政府项目初见成效。加强《政府投资条例》宣传贯彻,出台了《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实施细则》《岳阳县政府投资小额公司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开展项目可研、概算评审。今年来,我县累计评审政府投资项目46个,送审金额96685万元,累计调整投资额10454.4万元,其中,调增285.64万元、调减10168.76万元。从评审效果上来看,在源头上规范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四)城乡建设统筹推进。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储备与出让委员会,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划定,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线,确定了全县4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稳步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年内可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全面加强市容秩序整治,扎实推进城区主街道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公园广场管理及园林绿化管养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完成青山南路等垃圾中转站建设,强力推进新开垃圾填埋场建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点项目。三是强化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北向融城,长丰北路拓改、北大青鸟等项目进展顺利;2大棚户区改造完成全年任务80%;建材小区、教体局家属小区、贺坪房地产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6个项目即将开工;富荣路三期等3个公租房项目扎实推进。龙乌线大修工程全面完成,荣宝线、兰关线大修、岳望高速黄沙街连接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有序推进。四是改善乡村面貌。完成省级精品乡村示范村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7个的创建申报,启动市级美丽乡村5个、美丽屋场5个、县级美丽乡村5个创建计划。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1-6月,新建乡镇公厕7座,完成户厕改造7520余户,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37%和50.1%。完成植树造林4.4万亩;张谷英文旅特色小镇创建经验在《焦点访谈》栏目推介;持续推进“治陋习、树新风”行动,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文明乡风深入人心,乡村面貌得到改善。

(五)重点改革持续深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持续深入。一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夯实“三集中三到位”,顺利实现“一张网”“一张门”“一张图”等政务服务改革目标,增强了改革拓展性。上半年,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件累计14.4万件,全程网办6.74万件。二是严格规范项目审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窗口“一站式”办理,有效运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网上”审批全覆盖。三是全面启动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8家单位车改工作。

(六)民生福祉保障有力。一是突出降费减负。对全县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核定,包括教育收费、荣家湾至岳阳市火车站城际公交票价核定、物业管理收费等,做到凡不符合文件要求和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该降标的收费项目坚决降标,提高收费透明度。二是促进稳定就业。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有效促进稳定就业。1-6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075人,占年度任务的7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实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7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30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培训3160余人。三是保障基本民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做到思想不懈、干劲不松、力量不减、政策不停,强化“两类人群”监测帮扶,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开通荣家湾至岳阳城际公交线路,有力推进“北向融城”;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落实市委“基教十条”,启动中小学教室、寝室空调安装项目,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全年新增公办园学位1165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稳步实施2家县级医院改扩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再次提标;顺利启动国际稻都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四是加强生态建设。49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已办结22件,阶段性办结27件。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依法引导湘北铸造厂退出,启动29家樟木炼油加工作坊关停退出工作。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全国“两会”、建党百年大庆特护期安全稳定,深化法治岳阳县、平安岳阳县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狠抓社会管控,不断提高安全应急能力,有效应对“5·15”极端天气灾害冲击,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及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成为影响税收增收的重要原因;受疫情冲击、经济减速、企业效益不佳等因素影响,我县消费需求恢复缓慢、投资需求内生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放缓,但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仍在增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受县、乡换届工作影响,部分单位工作配合不力、推进迟缓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克服,认真解决。

(一)坚持规划引领,发挥调控作用。一是持续对“十四五”规划目标跟踪问效。对照我县“十四五”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在项目实施时,突出重点,分出先后,量力而行,有序推进。二是完成村级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乡村工作实际,对35个乡村振兴的重点村、示范村,因村制宜,迅速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打造一批有组织能力、有产业基础、有重点项目、有辐射效应、能率先实现乡村振兴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突出项目建设,全力争资争项。一是破除瓶颈制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统筹解决好土地、环评、资金等瓶颈制约因素,确保我县2021年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重点推进财纳福诺石晶地板产业链、冬达实验室设备制造、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快保进度、以好保质量。二是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严格绩效考核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措生产和建设资金,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落实各项信贷优惠措施,全力化解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评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五是充分发挥项目的抓手作用,积极协调,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的相关服务;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对全县各行业建设项目认真酝酿、仔细梳理、精准优化,充实重点项目储备库,确保投资稳步增长,完成全年投资增长1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协调,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完成争取国家重点投入30亿元以上。

(三)抓好城乡统筹,建设美丽乡村。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统筹推进新城区建设、集镇建设和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加快推进长丰北路拓改、东方路升级改造、富荣路西延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整体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大力推进品牌兴农战略,依托特色蔬菜产业园重点匹配基础设施工程、天裕生态休闲食品建设、湘佳牧业养殖基地建设等项目,有效推进养殖种植业向生态化、立体化、精细化方向转变;加快实施“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完成省市改厕任务和公厕建设任务。按照优势优先、示范带动、打造亮点的要求,加快重点示范村庄规划和亮点项目工程打造,确保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头、有特色、出经验、可推广。

(四)注重资源禀赋,推进全域旅游。强力推进桃李春风文旅小镇、大云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张谷英特色文旅小镇建设,打造旅游新业态。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旅游推介会,宣传我县旅游品牌。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着力推进洞庭渔歌美食街和长丰路商业街建设,提升星级酒店服务品质;以岳阳花鼓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引进传媒影视、演艺娱乐等业态,延伸旅游业产业链。

(五)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园区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按照我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跨省通办、“5+2”无休办和接诉即办,推行营商服务“好差评”制度,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持续深化企业开办“101”、不动产登记“160”、工程建设领域审批“170”等改革。推进市政公用服务提速提质行动,实行报装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实施违约失信问题整治、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优化法治环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强”行为,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紧盯目标,全力冲刺,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县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推荐国民体测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1987年10月15日)

日*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

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工会活动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1.不支付工资。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病、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 │

├───┬─────────┬─────

的连续工龄 │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高血压、癌、神经系│

│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其他疾病

│ 疾病 │病

──────┼─────────┼───┼─────────┼─────

1年以内 │缺勤已达4个月

│17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

1年至3年│缺勤已达4个月

│20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

3年至5年│缺勤已达6个月

│21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

5年至10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3个月│

16个月

│14个月

──────┼─────────┼───┼─────────┼─────

10年至20年│缺勤已达6个月

│29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

20年以上│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15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1.奖状;

2.奖品;

3.奖金;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四章勤务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

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

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

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

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

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

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

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

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

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10年以内

每年18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

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

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

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

单身赴任

携家属赴任

家属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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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

3天

6天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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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

市内

1天

2天

2天

──────┴─────────┴─────────┴─────────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灾休假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7.交通中断休假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9.生育休假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10.其他休假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节连续工龄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章报酬

第一节总则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二节基本工资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三节附加工资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定额部分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20.58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四节职务工资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2.技能职务

非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164.66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3.特种职务

根据职务内容参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条职务工资率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条暂行职务工资率如下:

1.职务等级

职务等级第1级至第4级的人员被任命下术职务以下者,适用下述工资率:

──────────┬─────────────┬───────────

职务种类│

主管职务

技能职务

等级

──────────┼─────────────┼───────────

1级

4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2级

4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3级

3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4级

3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

2.年龄调整

(1)技能职务年龄在23岁以上,为4级以下职务者适用4级工资率。40岁以上5级以下职务者适用5级工资率。

(2)主管职务年龄在25岁以上,为3级以下职务者适用3级工资率。

第七十五条初任工资率如下:

(1)主管职务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2级工资率。

(2)技能职务

技校或日立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3级工资率。

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厂或相当于上述者为2级工资率。

第七十六条职务变动时按下述办法办理:

1.职务提升时直接适用提升后的职务级。

2.职务下降时下述期间仍适用原职务级,期满后改为下降后职务级:

(1)因本人责任为3个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伤)为6个月。

3.支援厂外派遣外了时为外出全部时间。

第七十七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非承包者属下列情况作为100%出勤对待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支付职务工资:

1.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公司认可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会活动。

2.第四十五条的哺乳时间。

3.第四十八条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权、因工负伤及因疾病治疗迟到、早退或外出时间。

4.第五十一条的年末开始、国民节日、公司创立节、五一节。

5.第五十四条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3款的调动休假。

7.第五十四条第6款的遭灾期间为下列时间(略)。

8.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非承包者属下述情况作为50%出勤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者作为50%实际成绩效率支付职务工资:

1.第四十八条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灾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而迟到、早退的时间。

2.第五十四条第6款遭灾期间中超过前条第7款的时间。

3.第五十四条第7款的交通中断休假。

4.第五十四条第8款的预防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间2天以内的期间。

6.上述各款以外的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下列时间的情况不支付职务工资:

1.第五十一条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迟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时间(不包括第四十八条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情况)。

3.第四十九条的禁止进入工厂的时间。

4.第五十四条第2款的庆丧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5款的公务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过2天的期间。

7.第一百二十七条禁止就业的时间(工资计算月达一个月的期间)。

8.第一百二十八条因限制就业被缩短的时间。

第八十条公司对会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而从事零杂工作时,对从事零杂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中下处理:

1.因无工作(本工作没有的状态)命令从事的零杂工作作为90%的实际效率对待。

2.有本职工作,被命令从事零杂工作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一条公司当会员无工作可做时,对无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为82%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二条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重劳力、危险、有害、高热等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或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时,根据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资率。

有关特殊工资率及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以及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种类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条公司于基准月内当承包者的工厂平均效率超出107%时,调整为107%,低于93%时,调整为93%。

效率为107%至93%之间时,不进行调整。基准月原则上为增薪的实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资表修改之月作为基准月与工会协商后决定。

第五节津贴

第八十五条公司向会员支付抚养地区津贴。抚养地区津贴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条抚养亲属指以下所述亲属,与会员一起生活、依靠会员的收入维持生计者:

1.配偶(包括事实配偶)。

2.60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3.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及弟妹。

4.患重残疾的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区町村长证明被抚养者属3代亲属以内的亲属,且公司认为合适的人。

第八十七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直接履行规定的手续向公司申报:

1.成为新职员或复职后有抚养亲属。

2.有了新的抚养亲属。

3.抚养亲属死亡。

4.抚养亲属中有人不具备抚养条件。

第八十八条抚养地区津贴从前条第1款或第2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开始支付;从前条第3款和第4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的第二个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下述会员超时工作10小时以上给予10小时、不满10小时给予相应的超时津贴:

1.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员及相当于营业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2.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技术员及相当于营业技术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但不包括进厂1年以内的人员及常驻国外的人员。

第九十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加班时对其加班每1小时支付下述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30%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休假日加班时,双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40%

对第五十一条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条属前2条会员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加班时,除支付前2条规定的加班津贴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对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接班工作时支付交接班津贴。

交接班津贴的标准另与工会商定。

交接班津贴根据上述的标准,在考虑交接班的种类和内容的基础上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九条的工作,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期间支付津贴。

津贴额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替工作时支付交替津贴。

交替津贴对交替工作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六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时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贴,其金额另与工会商定。

第九十七条公司除本节规定外,按需要另设津贴时,其津贴的种类及额度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六节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条公司向会员明确说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工资的明细科目、在该月的工资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资支付日为休假日时提前一天支付。

工资支付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在支付工资时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额:

1.所得税、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民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

3.公司宿室修理费或宿室租用费。

4.每月规定的工会费。

5.日*公司互助会会费及个人负担费和贷款的月归还费。

6.厚生年金的个人负担费。

7.住宅贷款及特别贷款的偿还费。

8.住宅分期付款费及银行分期付款费。

9.向职工销售物品费。

10.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费用。

第一百条公司在会员遇下列各款情况需筹集费用时,对其申请可在工资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资:

1.本人或抚养亲属结婚、生育、丧葬。

2.本人或抚养亲属遭遇天灾或其他灾害或受伤、患病。

3.本人或抚养亲属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乡一周以上。

4.其他与上述各款相应的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对会员符合第五十四条第4款时,停止支付那个期间的工资,而支付第六章规定的工伤休假补偿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在会员取得第五十四条第9款的生育休假时,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对第五十二条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条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资。但抚养地区津贴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根据第五十五条让会员休息时不支付工资而支付休业津贴。

休业津贴的金额如下:

1.因天灾事故、电力限制、机械故障等原因休业,休业1小时支付工资的75%。

2.因公司业务原因休业,1小时支付小时工资的82%。

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急剧变化,造成减量生产时的休业,在同一个工资计算月份内,第2次前,休业1小时给予小时工资的90%,第3次以后,给予小时工资的95%。

第一百零五条会员缺勤时的工资按下列处理:

1.出勤天数不满工资计算月全月时,基本工资、抚养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全额支付;附加工资、职务工资按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二条处理。

2.从工资计算月第1天起对月终连续缺勤时,不支付该月的工资。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对会员属于第十八条第3款或第5款时,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对会员缺勤开始后7天内没有申请请假或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时,不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对会员在工作时间组织工会活动或争议行为时,除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但属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时,不支付加班津贴。作为争议行为的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誓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时,按下列公式调整工资额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除去额定部分)+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其他津贴指常驻津贴、驻在津贴、调整津贴、冲绳特别津贴、支援津贴、宿室勤务津贴

第一百一十条日工资额的计算将1个月就业天数定为20.58天,小时工资额的计算将1天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小时工资如下列: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特别工资率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协议的平均工资为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平均工资。

第七节其他工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上下班所需交通费,每月超过300日元的费用以交通补助费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时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按前条公司为会员购买月票,当会员在月票有效期内退职时,收回月票。

第六章灾害补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当会员负伤、患病或死亡时,依据本章规定,给予补偿或救济。

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会员因业务负伤或患病时,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用;治愈后如留有残疾时给予补偿;如因工死亡时给予遗属必要的补偿并提供丧葬费。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对第五十四条第4款的工伤休假职员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平均日工资。如职员依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享受病假补偿待遇、伤病补偿年金以及依据劳动灾害保险特别支付金规则享受病假特别支付费、伤病特别年金,根据其金额限度,不支付本条规定的补偿费。

在享受工伤休假期间,如工资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补偿费也相应增额;工资水平降低时,将按劳动基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减额。

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工伤疾病及医疗补偿的范围、残疾补偿的残疾等级、遗属补偿费的范围及顺序等,均按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条会员非因工负伤、患病留有残疾时,根据残疾程度作如下区分给予支付残疾救济费:

──────────┬─────────────────────────

残疾程度

残疾补助费

──────────┼─────────────────────────

终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资+(工龄×3天日工资)

──────────┼─────────────────────────

终身丧失劳动能力│

30天日工资+(工龄×2天日工资)

──────────┼─────────────────────────

只能从事轻便劳动│

20天日工资+(工龄×1天日工资)

──────────┴─────────────────────────

上述残疾补助费在会员伤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条会员因重大过失负伤或患病时,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补偿费、残疾补偿费或残疾补助费,但只限于行政官厅认定的因工负伤或患病的情况。公司依据本条,在接受行政官厅认定时,听取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章福利卫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为了提高会员的福利卫生,努力改善充实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运动场等其他福利卫生设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努力发展福利互助会。

第八章安全卫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为工厂的安全卫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为实现上述目的,在每个工厂设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要时,建立设施;贷款购置安全卫生用具;配备医生。

会员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持卫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安全卫生委员会由工厂长指名的委员及选任的委员组成,但委员中的若干名由工会推荐。

委员长招集安全卫生委员会,就审议的内容向工厂长申报。

其他有关安全卫生委员会的工作的必要事项由工厂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健,对会员进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诊断。

除上述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对全部或部分会员进行健康诊断或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对患传染病及精神病或劳动将导致病情恶化等医师认可的人员,停止其就业。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作为健康照顾者采取限制就业、缩短工作时间、改变工作内容、治疗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龄20岁以下,就业6个月以内者。

2.结核病毒转化阳性反应不满1年者。

3.因病或身体虚弱需要一定保护者。

4.孕妇。

第一百二十九条按照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满18岁及孕妇、产后不满1年的女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让缺乏经验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作为培训对象的人员不受上述的限制,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

第九章申诉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申诉指对劳动待遇、作业条件,以及人事管理等与劳动协约、就业规则有关的各项规定的解释或运用有不平不满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会员对公司的申诉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以下称工厂委员)双方各3人组成。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会方面的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及有关的工厂委员双方各4人组成。

工厂委员原则上从100名工会会员中挑选2名以内,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递增1人的比例从工会会员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厂委员接受工厂会员有关申诉处理的委托后,对事实进行调查并认为妥当的话,向公司该课长提出申诉。

课长应对申诉迅速向工厂委员答复。课长的答复未能解决问题时,课长可以直接召集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与工厂委员协商,在3天内努力解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该申诉通过上述阶段仍没有解决时,工厂委员可将对该申诉协商的经过记载书面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某申诉涉及两个课以上的问题或牵涉到整个事业所的问题,实际上在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无法处理时,可将该申诉提交事业所申诉处理委

员会受理。当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和本人有异议时,可通过工厂委员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上诉的申诉,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努力在7天内予以解决。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多数工厂内存在同一种类的申诉或事业所处理委员会正在审理的申诉有同一性质问题从另一工厂提出时,经过核实可以合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通过上述阶段仍解决不了的申诉可移交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七条申诉的处理得到本人认可或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时,表明该申诉已最终解决。对该事项不能再通过其他形式作为申诉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条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必要时安排书记员作记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申诉处理委员姓名及所属单位名称双方互相通知。

公司为处理申诉安排申诉处理委员出差时,对出差费用公司给予工会支部以补偿。

第十章团体谈判及争议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互相间的团体谈判均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委员会内进行,双方应真诚努力解决问题。

团体谈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团体谈判在下述事项内进行:

1.有关劳动待遇事项制定协议协定。

2.根据协议协定,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决定的协议协定的内容。

3.修订协议协定。

4.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之间有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申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工会或工会支部计划举行团体谈判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将谈判事项及出席谈判人员相互进行联系,协商谈判时间、场所等为顺利开展谈判工作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进行团体谈判通过中央谈判委员会及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上述谈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事业所所长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谈判委员和工会、工会支部指定的工会方面的谈判委员各15名以内的人员组成。谈判委员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的事项。

谈判委员会内公司及工会或工会支部可各自安排若干名书记员。

第一百四十四条事业所谈判委员会就本事业所及工会支部的事项进行谈判。

中央谈判委员会就全公司共同的事项和事业所谈判解决不了的事项以及涉及两个以上事业所的事项、由公司和工会在总部举行谈判较为妥当的事项进行谈判。

1.明显不属事业所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不作为谈判内容。

2.中央委员会正在谈判的事项不能与工会支部进行同一事项的谈判。

3.为促进中央谈判,工会支部可以进行谈判。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工会和工会支部之间的争议通过谈判委员会不能解决时,可请管辖区内的劳动委员会进行斡旋、调解或仲裁。

仲裁的申请需要双方同意,对仲裁的裁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对斡旋方案或调停方案,双方或一方拒绝接受时,可再一次举行谈判委员会努力予以解决。

第十一章和平条款及争议协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某一方向对方明确表明,相互间的争议通过第十章规定的程序在中央谈判委员会和事业所谈判委员会内不可能解决的意见之前,不采取全体或部分的怠业、罢工和关闭事业所及其他争议行为。

斡旋方案或调停方案双方接受后,对方案的解释运用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向该劳动委员会请求解决,在解释以前不可取争议行为。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工会和工会支部计划采取争议行为时,在其开始20小时之前通知对方。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工会和工会支部在争议中遵守下述事项:

1.公司与工会支部商定的从事下述业务的人员不介入争议行为:

(1)对下列人员的决定公司与工会支部应再次商定:

①通讯、电话业务;

②警卫业务;

③医院诊疗所业务;

④宿室、浴室、食堂业务;

⑤电力、煤气、自来水业务;

⑥其他公司与工会支部商定的业务。

(2)对下列人员的决定,在争议时应事先商定:

①器材原材料及成品的收发货业务;

②邮件业务;

③健康保险事务;

④供给业务;

⑤蒸气业务;

⑥锅炉业务;

⑦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及指导新工人培训的人员;

⑧其他公司与工会支部商定的业务。

2.涉及事业所安全和设施的维护、停止运行或妨碍运行的行为,以及业务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设施不能长期使用的行为,不能作为争议行为的对象。

3.罢工时,不能进入或使用公司与工会支部事先商定的设施和厂区。

第一百四十九条争议行为中途发生火灾等非常情况时,为救灾所必需的会员应遵守公司的指示。

第十二章经营审议会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为沟通相互之间的想法,圆满地开展经营业务活动以及发展事业,提高会员的劳动待遇和条件之目的,设立中央经营审议会和事业所经营审议会。

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央经营审议会的议事事项为报告事项和审议事项,但不包括属于第一百三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申诉及团体谈判为对象的事项。

报告事项如下,由公司说明,并听取工会的意见:

1.有关经营方针。

2.有关生产计划、预算、资金计划及成绩等事项。

3.有关调整撤销公司重要机构的事项。

4.有关人员的计划。

审议事项如下:

1.有关改善生产设备和技术的事项。

2.有关因事业所新设或撤销等经营措施对劳动条件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有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事项。

4.有关改善宣传销售方法的事项。

5.有关建立工厂纪律的事项。

6.有关改善安全卫生设施管理的事项。

7.有关改善福利卫生设施管理的事项。

8.其他公司与工会共同利益方面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央经营审议会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委员及工会从会员中指定的委员各15人以内组成。

中央经营审议会设议长、副议长及书记若干名。

第一百五十三条中央经营审议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但是公司与工会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一百五十四条中央经营审议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五十五条事业所经营审议会就第一百五十一条有关的事业所特有的事项进行审议。

事业所经营审议会的组成参照中央经营审议会。

第一百五十六条双方互报中央经营审议会及事业所经营审议会委员的姓名、所属单位名称等。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五十七条本协约的有效期限为1987年10月1日至1989年9月30日。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及工会在本协约有效期满后,有关缔结新协约时,于1989年8月1日至8月15日前以书面提出,如不提出上述要求,本协约在同等条件下续用。如有上述缔结新协约的要求,公司与工会迅速开始谈判。

当本协约有效期已满,有关新协约的谈判尚未开始时,原协约以两个月为限延长有效期。

第一百五十九条本协约所指的会员为作为职工的工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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