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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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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7 03:13:4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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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xx年整体工作

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在执法卷宗上,做到书写规范,理由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案及时归档。三是在行政处罚裁量上,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对量大行政处罚案经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x年,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其中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11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1件,未按时进行排污申报登记1件,未经验收时生产1件,未经过验收投入试生产1件,未经审批夜间施工1件,共处罚金45000元,行政执法正确率达100%.

二、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规章制度工作

xx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环境行政处罚工作高效开展,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了以“走进湿地,亲近自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普法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在县区在城镇设立环保宣传咨询点10多处,展出环保法制宣传板30余块,发放《生态文明与您同行》等宣传册500多本,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0多份。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公示栏,公开了环保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着重公开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特别向社会公开了所有环保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行政审批情况、政务大厅政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xx县法制局举办的环保法律岗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培训。认真学习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8号)、《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上级精神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和创新机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法制局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制度,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切实保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持续高效开展。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按照《xx县政府法制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xx年规范的基础上,我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严格对照国家环保部《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指南》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二是在制定《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xx县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

四、xx年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xx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法责任目标共有8项内容,为确保8项内容落到实处,我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李恒宇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有法宣股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制订了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三是强化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xx年,我局11个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正确率达100%.受理的各类环境信访19件,12369电话举报53件和人大提议案2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办结率100%.xx年,我局法制工作被全市环保系统评为先进单位。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xx年,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业务技术学习抓得不紧,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产生为难情绪;三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淡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将以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和环境行政处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如下: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设区市一级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县(市、区)一级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新闻事务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新闻事务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答辩人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庞建军 局长

被答辩人渭南市临渭区某某村一组

负责人 刘某某 组长

答辩人因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1、《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在今年的五月份,我局接到某某村一组部分村民的举报材料,称所在村组组长刘某某以搞新农村建设为名,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设。随即,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定,我局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被答辩人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占用土地9。642亩,从20xx年3月开始建设,现已建成45间房屋。虽被答辩人称持有临渭区城建局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批复,但至今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同时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据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认为,正是由于被答辩人具有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擅自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明显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并且 针对被答辩人的行为,适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故针对被答辩人的违法事实与处罚,适用上述法律十分准确。

3、《处罚决定书》处罚适当。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客观存在,且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村民强烈要求“还我耕地,我们要生存”,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依法作出退还耕地,拆除房屋,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对该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答辩人之所以作出以上处罚,根据规定,退还土地,拆除房屋,恢复耕地是强行规定,任何人不得改变适用;答辩人在处罚时,没有适用最高限作出罚款,考虑到被答辩人的动机、给其一个改错的机会。因此,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适当。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十分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对其处罚客观适当,故应依法维持《处罚决定书》。

二、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称,其在新村规划建设中的经济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行为有密不可分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还认为,如果没有答辩人的批准和失职失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绝不会仅凭“新农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占用本村土地为村民建房。答辩人认为,对被答辩人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我局至今没有作出任何批准用地手续,被答辩人所称的答辩人的答复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失职失查行为与其损失有关,答辩人固然具有检查违法用地的职责,被答辩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归结到行政机关的未及时检查。根据其推理,任何一个杀人的受害人都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这样岂不滑稽?正是由于被答辩人没有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己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答辩人不可能承担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应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答辩人****

年月日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县教育局20xx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今年以来,县教育局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县教育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一)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系统党委书记、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规范执法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三)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后通过局长签发,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首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xx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其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法律、法规采用电视、报刊、各类会议进行宣传和解读;各级各类学校张贴悬挂各类横幅50余条,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布栏、平定教育信息网、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知道“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的方针路线,从而使党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教育工作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努力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平定教育信息网,设置咨询及举报电话,在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并切实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民办办学机构审批的各项工作。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各种形式公开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容,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

总之,县教育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促进了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证。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答辩人:xx市xx区地质矿产局

地 址:xx市路10号

电 话:

负责人:杨 (该局局长)

因梁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作出的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在对梁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x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原告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原告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否则我局将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单位:浈江区地质矿产局

法定代表人:

x年七月三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 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2、 行政处罚现场调查笔录(共3页)

3、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201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大力推进依法公正礼貌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潜力,努力推动法治建设上台阶。

一、加强法制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潜力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潜力的培养。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资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潜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每季度组织一次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学法的主要资料以学习宪法,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新颁布的住房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期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畜牧水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围绕执法技能、执法热点难点、执法风险防范等状况进行研讨。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群众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本局下发或代县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局法制科初审后,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认证审查、听证、审议等程序。

三、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动依法决策

严格依法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的主体、程序、资料贴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群众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标准规范及重要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确保严格公正礼貌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执法主体清理工作。严格界定执法权限,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执法,树立严格按程序执法意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四是坚持礼貌执法。把严格执法与礼貌服务统一齐来,创新执法理念,改善工作方法,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五、加强行政执法职责追究,强化行政监督作用

完善行政执法职责制。透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职责追究制度,明确行政问责和过错追究范围、规范行政问责和过错追究程序,有效防止公共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当作为。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住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六、加强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我局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充实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积累的经验、涌现的典型、取得的成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政府法制宣传的新方式、新途径,进一步扩大我局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新颁布的住房建设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法理性化解矛盾,为我县住建系统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对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20xx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 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通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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