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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 新冠诊断指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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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 新冠诊断指南(九篇)
2023-01-07 03:28:1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一

“逆行者”,是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武警官兵,是无数默默无闻,奋斗在各行各业、各个角落的基层人员……我为最美“逆行者”点赞,点赞他们勇挑重担的责任与担当。他们潜意识里呼唤着“我不上,谁上,这是我的责任”。是的,这就是责任: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打扫公共卫生,是环卫工人的责任……如果他们不上,这次新冠病毒疫情,后果将会是怎样?毋庸置疑,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勇挑重担,是逆流中的弄潮儿,迸溅起的水珠,是人间最美的花朵,将永远在人们心头绽放。

20__年新年来临之际,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打响了。新冠病毒,不宣而战。“新型冠状病毒”这个谈虎色变的字眼,跳跃在人们面前,来势汹汹。这是一场生命与病毒的抗争。成千上万的医护人员坚守在抗战一线,他们用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守护着每一位病人。

在病魔灾难面前,谁不怕死?“逆行者”们不怕死。他们快速响应祖国的号召,带着人们带着人民的期望,奔赴前线。在国家危难的紧急关头,他们心系祖国,情牵同胞,与时间赛跑,与病魔抗争,争取用最快时间控制疫情,挽救生命。

84岁的钟南山院士本应安度晚年,乐享天伦了。却主动请缨,奔走在抗疫的最前线;73岁的李兰娟院士,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坚守在重症监护室,夜以继日,不停工作;王金兰,___h87女公交车司机,为了送医护人员上下班,每天凌晨坚守在阵地……这样的“逆行者”太多太多,说不尽,道不完!

我们相信,爱和希望一定会比病毒的蔓延传递得更快。困难是一时的,爱却是永恒的!没有逾越不了的寒冬,没有不会到来的春天。我们齐心协力,一定等待着春暖花开!

“逆行者”,是勇士,是英雄,是战士,是时代的标杆,为我们点燃了希望的明灯,为我们吹响奋进的号角。在他们的鼓舞下,全国各地掀起了“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的热潮。现在,我国的疫情得到了控制,浓黑的乌云透出了亮光,路上的花朵闪动着迷人的眼眸。我们要感谢他们,为这些“最美逆行者”点赞!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奋斗在抗疫一线的“逆行者”,就是中国的脊梁!

让我们为“最美逆行者”点赞!为中国的脊梁点赞!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防办〔2020〕10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从严管理,抓好开学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校园内疫情“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做好开学准备:

1.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

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建立师生员工“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和健康信息日报制度。师生员工每日早晚2次体温监测,如实记录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并每日向学校报送。师生返校时,必须递交个人健康申报表、前14天居家观察体温检测记录表.

2.加强师生员工返学管控

三类师生员工必须推迟返校:一是湖北和境外等重点疫区师生员工;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和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师生员工;三是身体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师生员工。

3.引导在外返学人员有序返鹿

对现在区域外的师生员工,除在疫情重点地区和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流行病学史且身体有异常的劝导暂缓返鹿的之外,实行有序返鹿。学校要全面掌握返鹿师生员工行程轨迹和健康码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属地街镇、社区,属地街镇、社区应当视情落实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措施。

4.完善学校防疫设施条件

校门口设体温检测区,设置临时隔离留观室(相关要求见附件4)。加强室内通风设施配置,加强校园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

5.加强防疫物资配置

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按照100:1的标准,配齐手持红外体温检测仪,有条件的学校要增加各类测温仪器设备配置;按照教职员工每人每天消耗1个口罩的标准,提前配齐1周用量口罩;加强消毒剂、洗手液、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6.加强校园清洁消杀

加强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正式开学前5天,严格按规范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幼儿园还应重点对教玩具、寝具、餐具、图书等幼儿密切接触的物品进行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7.加强校园安全检查

学校要在正式开学前一周,加强校园风险排摸化解,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化解、整治、验收责任人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制度,确保闭环管理到位

8.统筹谋划教学工作

学校持续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开学前要统筹考虑教师到岗人数、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评估线上学习质量、确定教学起点、调整教学计划,做好上半年学期整体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9.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和教职员工培训

学校要在正式开学前严密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鹿城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详见附件6),制定和完善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确保教职员工熟知相关操作流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方案、开学后错时上学放学方案。同时,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护和处置能力。

10.严格实行开学报批制度

学校要在正式开学前7个工作日将本校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教职员工到位、师生员工健康监测、错时报到方案、错时上学放学方案、教育教学衔接方案、校园卫生清洁消杀、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和防控设施、物资准备、教职员工防疫知识和应急处置培训、后勤服务保障、风险排摸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开学。

11.实行开学时间预告制度

区教育局在正式开学前3天发布告家长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事宜;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学校正式开学时间、报到事宜及开学准备相关要求,引导学生做好心理准备。

二、精细安排开学报到

12.实行学校分类错峰开学制度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实行错峰开学,原则上依次按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顺序实施。在没有正式通知开学前,严禁任何学校和培训机构通过任何形式组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13.实行教职员工分批报到制度

学校行政干部和后勤管 理服务人员在开学前1周到岗到位,做好正式开学精细谋划和各项准备工作;其他教职员工要于开学前3天报到,做好学生报到及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14.实行学生错时报到和弹性离校。

科学安排学生分级段或分班错时报到,确保学生入校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有序。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

15.严格落实师生入校身体健康监测

师生入校时必须经过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教职员工还须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且身体无异常方可入校。发现学生异常的,应立即劝导家长带回或带至临时隔离留观室,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门卫管理,报到当日禁止家长进入校园。

16.抓好始业教育。

采用分班形式,由班主任组织各班开展始业教育,了解学生假期情况,宣讲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科学防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三、从严加强校园管理

17.上好开学第一堂课

正式上课第一天第一节课,学校要通过视频直播或广播方式,对全校师生开展思想动员,明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

18.实行师生健康动态监管制度。

学校要严格落实每日师生员工健康询问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还要实行晚检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落实缺课缺勤师生追踪记录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要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访问,动态了解相关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发烧、咳嗽或其他身体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报告学校医务人员,由学校医务人员会同临时隔离留观室管理人员将其带至学校临时隔离留观室,按相关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19.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除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外,其他人员都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入校时要严格执行登记问询、查验健康码、身份证件和体温测量,“红码”“黄码”人员或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暂时停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

20.减少校内人员集聚活动。

疫情期间,学校要暂停各类线下集聚性的学生集会、文体赛事、学生集体外出、校外研学和教师外出交流、教职工会议等,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不组织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1.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

要提前与提供食材、配餐等服务的单位做好对接。学校食堂要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采取措施避免食堂用餐人员集聚。食堂员工一律佩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规范操作(具体管理要求详见附件5)。

22.加强校园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

加强直饮水卫生检测,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实训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空气流通。每日严格按规范做好校园卫生清洁和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23.加强住校人员管理

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就寝考勤制度和封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和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等规定,严格落实禁止使用室内空调的规定,保持室内勤通风,每日勤开窗。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24.加强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家长防护意识。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5.加强学生教育关爱工作

学校要安排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的教师,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节;要严格落实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举措。

26.加强应急处置

各校要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师生在校一日学习、生活常规管理:(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7)。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27.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师生返校和学校复学的统一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开学前后校园平稳有序。

28.强化联动保障

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齐抓共管的学校疫情防控联动保障体系,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

区财政局提供经费支持和防控物资保障;

区教育局建立教育行政干部联片联校制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专业指导,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学校发现的疑似患者实行优先排查,快速流调、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

属地街道要把学校疫情防控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学校建立信息共享、人员共管、应急共防的防控机制;

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小摊小贩打击力度;

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细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学校与社区防控的衔接联动。

社区、学校要引导家长要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照看子女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2次监测孩子体温,并如实向学校报告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29.强化信息报送

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师生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和“一日一报”制度,学校每天上午10:00前通过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平台报送师生健康状况监测信息;每天下午16:00前将学校当日疫情***。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和预案第一时间报送。

30.强化督查指导

区教育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对不担当、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师生员工及家长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以及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三

为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安徽省《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3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淮北市教育局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将心理疏导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教育系统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疏导干预工作重点。心理疏导坚持隶属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心理疏导干预工作由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疏导工作室,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资保障。工作室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如自杀、冲动等行为的发生。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上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格,利用“钉钉”“微信”“qq”线上通讯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一)分级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师生分为四级。心理疏导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师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师生。评估目标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师生、普通师生;对高危师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师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等。

第二级师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接触者、自我居家隔离人员),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师生: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

第四级师生: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广大师生。

(二)分类疏导

一是针对确诊师生和疑似师生。可能出现心态: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失望、失眠或攻击等。心理疏导措施:解释隔离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患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帮助患者沟通外界的亲人,转达信息;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工作原则:支持、安慰为主。注意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二是针对居家隔离师生、集中隔离师生、集中安置师生。可能出现心态: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救治等。心理疏导措施: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为人为已采用必要的保护措施;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工作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三是针对广大普通师生。可能出现心态: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疏导措施:正面提供疫情信息,做好进一步服务;不歧视患病、疑病师生;提倡健康的生活习惯;自我识别症状。工作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作息发布由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心理疏导工作室成员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任何信息。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疏导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现有的心理辅导室,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疏导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做好重点师生群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媒体作用,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四)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求心理疏导教师要有仁爱之心、责任之心、谨慎之心,要学会换位思考,增强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四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 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 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 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 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 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 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 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 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 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 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 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 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疫情防控精神,根据《雨花区同升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雨花区同升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强化我街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挥长:刘xx

组长:胡  x

副组长:曹xx   陈  x  王xx    刘xx

吴  x  刘xx 雷xx    陈xx(常务)

范xx  彭  x  师  x    张xx  

成员:各社区(筹委会)、机关各大办(中心)、同升派出所、司法所、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交警中队、环卫所、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同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后由同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替代)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公共服务办卫健线),由公共服务办卫健线主任罗魁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定期会商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雨花区同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设置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作风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和舆情管控组、社会稳定组、交通运输组、校园防控组、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环境卫生组、建筑企业及工地防控组、大数据信息处理组等1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曹旭鑫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成员单位: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综合协调多部门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例会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编写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动态简报;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发布;负责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方案;  负责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全街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负责做好辖区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负责指导做好酒店、景区等领域和旅游行业的疫情预防与应对处置;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系医护人员赴重点区域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负责提出完善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负责落实各小区楼栋、社区(村)中境外和高中风险及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信息的摸排、报送,建立台账,依法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洞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培训辖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技术,并对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配合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系医护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措施建议;负责对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作风督导组

组  长:王红艳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常态化防控督查;负责督促各社区(筹委会)、各企业单位履行防控职责和落实防控措施;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雷灵军

副组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财政所、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负责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等专项资金;  负责督促社区(筹委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负责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人员,按政策落实疫情防控人员防疫补贴发放;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宣传和舆情组

组    长:刘小龙

牵头单位:基层党建办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加强全街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通过美篇、小视屏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正确引导舆论;负责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负责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负责对宗教活动、庙会和酒店会展、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备案登记和防疫指导,压实举办单位的主体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稳定组

组    长:陈  明

牵头单位:公共安全办

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同升派出所、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依法处置与疫情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运输安全提供保障;负责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负责落实影剧院、酒店、宾馆、旅店、民宿、娱乐场所、监所等重点场所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交通运输组

组    长:师  俊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公共服务办、同升派出所、交警中队、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协调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督促辖区物流业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负责必要时在交通站点、场所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跨区域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进行检疫查验;负责对高中风险地区来长物流车辆及人员排查和管控;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校园防控组

组  长:曹旭鑫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培训机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负责做好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信息排查和管控;落实信息报告和晨午检制度;负责落实多病共防举措;负责做好各类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

组    长:范年慧

牵头单位:公共安全办(食安线)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同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冷链、进口非冷链货品及从业人员的管控;负责大型餐饮、商超、农贸市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开展相关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负责相关防治药品、试剂、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质量监管、检验监测和供应保障,确保市场 价格稳定;负责药店”一退两抗"药物(退烧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的登记和追踪管理;负责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环境卫生组

组    长:刘革新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成员单位:同升环卫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全街重点区域、公共区域的消毒卫生工作;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和环卫外包公司,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落实环卫工人自身防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筹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保持居民生活环境卫生;负责扎实做好废弃口罩定点回收工作,督促各社筹按要求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按照定点布置、专人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每日对废弃口罩进行收集清理转运,实施无害化处理,避免废弃口罩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负责针对夜市、夜宵一条街、背街小巷进行日常巡逻,严厉打击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负责落实环卫工人定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做好返乡环卫工人台账管理,及时通报疫情形势和落实防疫政策要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建筑企业及工地防控组

组  长:  张文斌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办)

成员单位: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落实重点地区来(返)长人员排查和管控,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台账管理,及时通报疫情形势和落实防疫政策要求;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和工地规范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小区快递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督促各房屋中介企业落实对租户的两码查验,体温检测和信息推送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大数据信息处理组

组  长:陈丹丹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

成员单位:公共安全办、同升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等。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区防指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大数据信息处理、上报和人员核查工作;负责指导各社区(筹委会)数据分析组完成数据核查和数据录入工作;负责汇总编制疫情态势分析和通管数据核查统计分析报告;负责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保障数据安全;负责完成大数据分析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工作会商制度。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例会和工作组例会制度,研究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工作组内部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控工作。

(二)信息通报发布制度。信息通报发布制度。各工作部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疫情变化、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各工作部和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信息通畅,遇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

(三)督办检查制度。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工作组要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要改进的问题,要重点督办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事项和各项决策部署。综合组加强对各工作组的督查督办。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既要紧紧围绕当前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线长面广,各工作组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四)严明纪律,恪尽职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坐班带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及临床诊疗、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不能随意接受采访,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严防网络舆情。春节期间要确保人员值班值岗。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六

今天(1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疫苗接种将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尽力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的压力,降低本土病例发生和国内疫情暴发的风险;第二步随着疫苗获批上市,或疫苗产量逐步提高,将会有更多的疫苗投入使用,通过有序开展预防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逐步构筑起人群的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

各地将按要求及时公布接种点和接种时间,大家可关注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布的信息;也会根据接种需求考虑设立临时接种点,上门服务;接种条件将有严格规范;所有接种点都会提供接种新冠疫苗的凭证。

提醒: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

接种疫苗要区分不良反应和偶合反应

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介绍,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通过接种疫苗对人体产生保护作用,但是也有个别人在接种疫苗以后,出现一些不良反应。

一是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经过规范的接种以后,产生跟接种目的没有关系或者意外发生的一些损害的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所有药品,包括疫苗,都会产生不良反应,这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发热,接种部位局部红晕,或出现硬块。还有一些人有咳嗽、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二是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的时候,恰巧处于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在接种时,很巧合的,这些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跟疫苗的接种没有关系,并且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它不属于不良反应,所以这是一种偶合反应。

我国已累计接种超百万剂次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发布会介绍,我国6月份批准了新冠疫苗紧急使用,7月份开始新冠疫苗紧急使用接种。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接种了100多万剂次疫苗,经过不良反应监测和追踪观察,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约6万人因工作原因赴境外高风险地区,至今没有收到严重感染的报告。

同期,用于紧急使用的疫苗在境外开展iii期临床试验,至今已累计超过7.5万人次、约15万剂次的接种,相关研究没有发现疫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正因为有此基础,我们才确定在重点人群中进一步开展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

近日,英国、南非等国家发现了新冠病毒变异,这些变异是否会影响疫苗的有效性备受关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王华庆表示,目前新冠病毒的变异处在正常范围内,没有看到对疫苗效果的影响。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强调,由于新冠病毒出现还不到一年,疫苗能提供多长时间的保护还不能下结论,但一些数据显示,疫苗保护期在半年以上是没有疑问的。

曾益新说,今年上半年,中国一些疫苗启动ⅰ、ⅱ期临床试验,很多志愿者参与其中,也一直在进行随访。数据显示,这些志愿者的抗体依然存在。此外,很多医疗机构也对康复出院的新冠病人随访。深圳市传染病医院对400多名出院病人的随访数据显示,最早出院的病人10个月后还存在抗体。“这些数据都显示,疫苗保护期在半年以上没有太多疑问,但能不能保证5年、10年,甚至终身还不能下结论。”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七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八

解封、重启、复苏、再出发……经过76天的艰苦战疫,挨过了至暗时刻,扛住了血泪坚守,以武汉为主战场的我国本土疫情传播被基本阻断,疫情防控总体格局迎来标志性节点。在这两个多月的疫情防控战,中西医并肩作战、优势互补无疑是重大亮点,也是中国方案的宝贵经验。连日来,多国科学家、临床医生与中国中医药专家在线交流取经中医药防疫经验,我国的中成药、饮片、针灸等中医药物资也正加速“出海”驰援。

在我国疫情防控中,中医药治未病、辩证论治、多靶点干预等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创造了多个“首次”——首次大范围有组织实施早期干预、首次全面管理一个医院、首次整建制接管病区、首次以中西医联合巡诊查房、首次在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中深度介入。“参与较早、全病程参与、介入度最深”,最终探索形成了以中医药为特色、中西医结合救治患者的新方案。这既是坚持中西医并重的中国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也由中医药具有的独特功效所决定。

当前,世界各国对于新冠病毒的认识仍处于探索阶段,在没有特效药和疫苗的情况下,中药以不变应万变,通过症候演变的规律确定治疗方案,在疫情一线的救治实战中被证明了卓有成效。

在疫情汹汹、病例急遽爆发、医疗资源紧张的现实下,让发热、留观、密接、疑似四类人普服中药,施以标准通治方“中药漫灌”,缩短了症状持续时间,及时截断了疫情的蔓延和扩展势头,创新了中医药参与社区防护的模式,使防控关口前移至社区。

在全中医的方舱医院,对轻症普通型患者主要采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实现了“所有病人零转重、零复阳,医护人员零感染”的治疗奇迹。

在重症、康复阶段,中医药辩证论治、一人一方,在血氧饱和度不稳定、炎症控制不及不佳、控制病情恶化发展等病理环节上发挥了作用。同时,也可以帮助患者更好的康复,减少后遗症。

大疫出良药。此次疫情中,中医药推动科技攻关,对已经纳入第五、第六、第七版诊疗方案的中成药和方剂,进行临床疗效观察,筛选出有明显疗效的“三药三方”。在临床救治的同时开展了中医药的基础研究,积极筛选评价一些具有抗病毒作用的已上市中成药。同时利用国家科研平台开展新药研发,中医药科研攻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中国的历史也是一部战疫史,历代中医治疗疫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有记载的500多次大小瘟疫中,中医药没有一次缺席。而近年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体现出的责任与担当,也举世共睹。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疗效得到世卫组织的肯定;中医治疗甲型h1n1流感取得良好效果,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手足口病、流脑、乙脑、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也发挥出了独特的作用。

病毒无国界,人间有大爱。揆诸当下,全球疫情形势严峻,蔓延与传播速度仍未遏止。

疫情当前,同此凉热。抗击疫情,需要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携手,开展国际合作,也需要中西医协力应对。

中国的中医,世界的中医。中医药为传染病防治提供了“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策略,中医药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仍然是人类战疫的重要武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共识下,中国医药将继续为实现人人享有健康的美好愿景、促进人类健康书写使命担当。

推荐新冠诊疗指南解读心得体会范本九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石家庄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疫苗接种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是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按国家医保局与生产企业议定价格执行,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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