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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 监察法学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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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 监察法学心得体会(6篇)
2023-01-07 04:01:4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 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一年来,a路办事处司法所在上级各业务部门、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为中心,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此,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作以总结。

一、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

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普法工作的关键之年,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的主要任务仍是依法治街道、依法治村,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达到依法治理的目的。

一是根据办事处的实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年初就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并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签约率达到100%。一年来,各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都能依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完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办事处及其各村根据不同实际、不同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就充分利用村定频音箱和广播喇叭,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中,利用墙报、版报、过街横幅标语,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办事处机关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悬挂过街标语10条。

三是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办事处根据民族团结月活动,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游园活动、6.26禁毒日等各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亚中广场、亚中商城、北公园举办咨询活动4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20xx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在“科技之冬”三下乡活动中,讲授《合同法》、《土地承包法》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多人次。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2期,听报告会3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利用宪法宣传月活动,掀起学习宪法,增强公民宪法意识的高潮。办事处普法办在四月中旬到五月底,邀请老师和自己组织,先后举办机关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村两委成员宪法法培训班3期,并组织上述人员100多人参加《电信杯》学习宪法知识竞赛,写出学习心得50多篇,使宪法及其历次修正案的有关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2、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

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街道、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所做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付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

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办事处就上下动员,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一次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两次下发专门文件进行规范。确立的一个目标即力争在今年辖区各单位创建率达75%以上。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

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20xx年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人大代表到村民、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性的举办培训班2期,学习班5期、听报告会3期、法律讲座2期,各村委会出墙报、板报10块,张贴宣传挂图160多幅,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严打整治阶段、游园、农牧民运动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的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从今年各村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就可看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

四是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办事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36个,村委会都依各自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八一村是今年的重点整治单位,村内有蔬菜市场、瓜果市场,流动人员是常住人口的近30倍,情况比较复杂,秩序比较混乱,年初办事处就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卫生、社区管理等业务部门配合村委会进行整治,通过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重点整治、建章立制5个阶段的工作,已初见成效,市政法委在调研时给予认可。

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

办事处共有调解委员会9个(中g村2个),共有调解人员48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石,调委会今年主要工作有:

(1)坚持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纠纷。办事处今年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来自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和因土地被征用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a路办事处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城市扩容、村镇建设都涉及征用土地和村民让地搬迁的问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发放不免会引起纠纷,特别是存在土地流转关系的情况更为复杂,所以,司法所及其各调委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做好调解预防工作,防止村民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中g村26户外嫁女、新增人口的二轮土地承包经大量工作后,终于落实。

(2)巩固一个基础、抓好培训教育。一个基础即人民调解工作的“五有四落实”;由于客观原因,各调委会除印章和标示牌外,均已达到上级的要求。同时将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业务集中培训结合起来,统一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3次,业务培训2次,并组织小三四工二村调委会成员参加法院旁听一次,使各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3)建立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网络。由司法所统一打印并发给调委会,包括纠纷排查、纠纷登记、请示汇报、统计、档案管理、回访和工作制度等,有效的规范了调委会的工作,强调落实的是纠纷排查制度,这样就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网络,使各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通过这样的渠道,我们在今年收集信息10多条,其中就有2次80人左右的集体上访是通过这样的渠道获得而得到及时的遏制。

一年来,办事处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成功率在90%以上,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80人,但还是有部分纠纷未得到及时的调解而造成上访或诉讼,出现的一个新特点就是赡养和土地流转中的纠纷有上升趋势,分析其原因。一是土地被征,子女将补偿费不给老人或用于其他,造成赡养纠纷;二是土地增值,加之以前的合同或协议(口头协议更多)不规范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其他纠纷如邻里、婚姻、债权债务,生产经营等未出现波动。

2、安置帮教工作:

20xx年办事处有2名劳教回归人员,均为“flg”习练者,回归后其思想波动是很不稳定的办事处、派出所、村支部都给给予极大的关注,按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想方设法给予安置并落实相关政策,定人定期给予帮教,未出现脱管现象,经市政法委今年10月份的集中教育,均表示彻底与“flg”决裂。

3、法律服务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主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为前来咨询的村民提供服务,解答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疑惑和有关法律问题,代写各类法律文书,代理一些民事、经济案件。由于没有法律服务所,所以今年解答咨询人数50多人次、代书5份、代理案件2件。二是与办事处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合同、协议的见证提供服务,因合同管理在农经站,我们只起一个指导和把关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在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中,个别村组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创建工作,档案管理有不规范之处。

2、人民调解工作中有推诿现象,造成上访或诉讼、信息传递不及时,调解力度不够。

3、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缺乏,法律服务所的撤销,为村民提供服务渠道受阻。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首先,揭开司法考试的“面纱”。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过司考,必须从各个角度了解司考,包括:命题方向、题目类型、复习资料、复习技巧以及如何制定复习计划,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通过。获取司法考试信息的途径很多,如果身边有同学通过司法考试,那可以直接向他“取经”;如果没有,网络对于你们而言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大家可以多参加有关司法考试的论坛,如法律教育网,上面高手很多,相信大家在那里可以找到自己的答案。

其次,把握主次,有的放矢。司法考试之自身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多,记忆工作量之大,法理运用之繁琐让很多考生叹为观止。其实不然,不要被所谓的“纸老虎”所打败,要对自己有信心。一般过来人都会告诉你司法考试有六个山头是必须攻破的:民法、民诉、刑法、刑诉以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六个部门法是司法考试中的核心力量,如果你能把他们拿下,那么你的法律职业之梦就不再遥远。

首先,要有毅力,做好吃苦准备。司法考试的记忆量是非常大的,你需要掌握的法条加起来应该有一万多条,这其中还不包括理论知识的记忆。有付出才有回报,行动越多,

就越接近成功。坚持到底才是取胜根本,我常对朋友说的是:对于司法考试,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对自己狠心,成功才会对你贴心。

其次,要有信心,保持好的心态。拥有一个好的心态是任何一个成功人士必备的品德。无论你面对的敌人有多强大,无论你面对的任务有多繁琐,只要你有信心付出努力,任何困难都不将成为困难。

最后,要有健康,打好身体基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爱惜自己,爱护自己,成功才会尊重你。

首先,“考试大纲是本本”。无论你选择何种教材,司法考试大纲是必需的,只有知道命题的考点和重点你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敌人。

其次,“法条和真题是武器”。我们的敌人有多强大,我们的武器就应该有更大的杀伤力。法条和真题是我们打好这场硬战的必备武器,对于他们两个你认识得越深刻,分析得越到位,那么你的潜力就越大。

最后,“辅导机构是军师”。在这场持久战中,我们需要武器,需要盟友,但更为重要的应该还是我们的军师。孤军奋战必定势单力薄,有人陪伴有人指点才会信心加倍,勇往直前。如今的辅导机构比比皆是,是个供大于求的市场,我们的选择余地还是很大的。所以不要盲目跟风,关键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目前市场上大概两种:一种是“面授模式”,一种是“网络模式”,二者各有千秋。面授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主要是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老师以及固定学员的统一学习。这种模式对某些自制力比较差的同学比较合适,也比较容易受课堂气氛所感染。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比如:固定化模式培训所针对的群体大多是中等层次的,所以对于基础比较差的同学听起来可能会很吃力,对于基础比较扎实的同学而言,似乎是在浪费时间,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也不能跳过,只能跟着老师听下去。

另外,对于学生的听课状态以及学习时间要求相对较严格。如果你今天状态不好,或者正有事要处理那么你今天的课是难以继续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断层。对于知识掌握的整体性、连贯性非常不利。网络模式相比较前者而言,是个比较新的培训系统,他更加强调以人为本,能比较切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时间、地点不受限制,辅导材料以及辅导老师可以自由选择,不用受一般教育机构“一揽子”计划的束缚,如同我们的“网络司考家教”。另外沟通比较方便,利于教学相长。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 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 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 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代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述职:

20xx年是我县经济建设全面发展,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xx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学习活动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全盛全区政法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各项司法业务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是根据《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文件精神,经过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蚌、护东、允俸、忙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

二是积极组织实施,适时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各项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及时分别到实施“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八个村逐一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二是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计划,各村配备一名普法宣传员,利用法制宣传园地、法律知识竞赛和“法进农家”等多种形式和活动搞好村级的普法宣传,结合农村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如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和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生产生活,做到诚信守法,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四是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村“两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五是抓建章立制工作,并成立村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小组,每组有一名法制宣讲员,每户培训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发展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依法管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各村委会抓住村级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抓好组织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真正把那些能够坚持依法办事、公道正直、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举到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的位置上来;三是抓好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经村委会议研究,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四是抓好民主管理,依照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调解、计生、党员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五是抓好民主监督。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构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四进村”活动,促进“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x月x日至x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一是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文化室赠送一套“万村书库”书籍,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赠健康有益的书籍,丰富村文化室活动内容;二是由县委普法办、县委党校、科协负责向每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计生员、保健员、兽医员、农科员、护林员和致富能人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宣讲,满足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知识需求;三是由县卫生局、计生局负责为每个行政村村民、完小学生义诊,免费为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开展医疗咨询,发放计生宣传材料,帮助村民解决看病难问题;四是由文体局农村电影管理站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播放科教影片专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村。整个活动共向8个村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四是为进一步搞好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5月17日至5月21日,再次深入到各个示范村进一步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村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建设、普法宣传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在这次活动中,县委普法办还赠送每个村委会一本《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对村委会干部提出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检查督促,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纳入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村委会表示在今后的“三村”建设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七项标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

五是印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组织指导换届后的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组织部、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转发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司法厅和民政厅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八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点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是组织开展检查落实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x月xx日至xx日到我县“三村”建设的护东村、那布村、忙安村、忙开村、允俸村、千蚌村、千福村、闷乐村等8个村委会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通过检查,8个村委会都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织、村委会、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共青团组织、调解治保组织、经济联合体等党群团组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村委会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工作制度、值班制度、党支部制度、支部书记接待日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干部廉政制度、村委会议制度、“两委”成员结对扶贫制度和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村委会的各项工作。三是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在宣传党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注重抓农村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逐渐形成。四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立了三级治保调解网络,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辖区内的劳释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组织帮教。

七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下步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县首批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民政局将于12月10日起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8个“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试点进行检查考核。

总体来说,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的进程,各项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各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还不够完善,发展也不平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力度,使创建工作稳步协调发展,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与农村经济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以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反邪教宣传活动。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今年4—5月份重点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xx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二是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以“依法行政诚信为民”和《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5月份配合双江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三)开展一年一度的普法学习

一是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xx年7月5日至6日在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结合有关实例,采用抓重点、以点带面、由浅入深的方式,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深刻的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培训结束全部人员经过了考试。

二是组织开展全县普法学习考试工作。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意见》要求,我县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县委普法办

、县司法局首先配合市、县人大对处局级干部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共有处级领导干部33人、任实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2人参加了考试。8月27日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一般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具体由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县委普法办配合开展,截止11月22日共有3512人参加了普法考试。目前普法学习考试工作基本结束。

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特别是在与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搞好法制宣传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下步普法工作的重点还应当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搞好示范点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一)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根据地区司法局量化考核内容,我县制定下发了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

二是分管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配合疑难纠纷调处2件,分别为xxx和xxx纠纷

三是根据临署司发[20xx]xx号《关于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写出“关于自治县基层司法所情况的调查报告”和“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四是根据临署司发[20xx]27号《行署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我县制定下发了《xx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年来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调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严格按照合格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标准来规范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对年内换届选举出的调解员名册进行比较规范的造册。目前全县已建立了85个调委会,其中:乡镇级3个;村级72个;社区3个。共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年内对调解员进行了7期的培训工作,有295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局积极会同县人民法院协商此项工作,就我县如何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作了认真的安排和部署。由分管基层的副局长带队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开展宣传活动。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对于司法监察工作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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