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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工作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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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工作心得(8篇)
2023-01-07 04:42:4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一

地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新校区),____路____号(老校区)

法定代表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被申请人称:1.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3.国家环保总局环(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经审理查明:1.被申请人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5月21日依据申请人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简表对申请人进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环监费核字(20xx)163号),申请人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复核。6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洪环理复字(20xx)26号)和《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未提出异议。但申请人认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间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7月5日,申请人向省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中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2.申请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人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申请人在缴纳自来水费的同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义务。

本机关认为:1.申请人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对环境资源造成一定损害,应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缴纳排污费的责任。

2.缴纳污水处理费,仅仅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两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排污者应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请人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其污水并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所以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3.污水排污费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是排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费是一项服务性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收费。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来看,凡污水未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污的,都应承担缴纳污水排污费的责任。

4.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5.被申请人是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其收费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申请人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收费决定。

本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二

——每日起居

因为我是暑假留宿在学校宿舍,所以每天从早上6:30起床,洗漱完毕后要从新校区赶到老校区吃早饭,再由老校区步行到新校区的公交车站等待着那辆47路,路上要花费我大概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达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赶到公司基本上已经8:30左右,再准备一下就可以正式上班了。由于工作量比较大,中午的话基本是没有休息的,所以吃过午饭后还得继续查询资料…

下午到5:30时看着其他的正式员工及实习生们回去的时候,我也早就已经累得做不了了,这时我们项目组还有个例会,基本上是要40-50分钟,每天下班之前我们开一个碰头小结会,大家总结一天的成果,个个虽带着疲倦,但是还是对自己的一天下来的业绩感到满意,可以这样说,我们几个人经过这几天的奋斗,似乎连我们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忽然间觉得自己又领悟了许多。会后我们才能到公交站点等待47路回学校,我们项目组中苏州科技学院的实习生带到此时的就剩下我、顾冰洁、王晶三位同学了。

王晶是和我一道回学校,我们坐公交车回来的时候基本是没有座位的,即使是有座位,也是早就困倦了,不知不觉中就在车上打起盹来…回到学校时,学校的食堂早就已经关门了,我们只好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随便买点炒饭、炒面之类的吃一些…

——工作的基本环节

7月15日至20日在苏博人事行政部担任志愿者,被分派给第十二节机器人世界杯足球赛提供检票、现场展馆内的服务,招待国内外来宾。

7月21日至31日期间工作是为“金鸡湖国际汽车文化高峰”搜集来宾的联系方式。具体有网上发帖进行活动的宣传。

8月1日起在苏博研发中心项目组实习,期间参加过项目经理顾瞻先生组织进行的资料培训、考核及我们实习的内部培训,我和组长王晶负责查找国内汽车企业的经销商的联系方式,我们在考试吧上艰苦地搜寻,重复地做着复制粘贴等动作,在熟悉了流程和掌握了查询资料的方法后,仅8月6日一天我就已经能够通过探索方法而使我的工作效率提高了30%,从5号的600个号码到6号的900个号码,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不仅是在搜索网络信息资源方面,而且在对本项工作从刚来时的什么都不懂到如今的熟悉,可以说对此项工作有了深入地了解。考试吧

——“正式”成为经理“秘书”

8月15日那天,我们项目组中的王晶和顾冰洁两位被派往上海参加当天的上海光大展览中心的汽车展会,并负责我们这次的推介和宣传工作。

自从14日那天开始,经理每天都要把一天下来的工作安排提前与我沟通,并交给我做好计划,去安排我们电话营销组的同学的工作。

我知道这是让我综合考虑项目组14名成员的整体工作,统筹安排,有序地分配公司的电脑给负责电话营销的同学整理每天的反馈信息。而我则同时继续负责搜集全国各大品牌汽车生产商在各地范围内的经销商的联系方式。

工作业绩突破__个号码

截至8月19日,我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所有的经销商的查询,所查号码早就超过几万了,仅今天一天,我就查出了2134家汽车经销商的联系方式,比8月18日翻了一番。

看着自己的工作任务在增加,而工作效率却在不断地提高,我开心不已。这一个多月来的搜索工作总算取得了成效,直接提供了我们项目组负责电话营销的同学的材料,从刚开始的时候一头雾水到现在每天能够订好计划(做好大家一天下来的工作分工,使大家每天工作的内容、进度都清晰化),我个人确实从工作中收获了不少。

——上海之行

回顾一天下来在上海的工作,还是蛮有收获的,我们通过很多方式找到柜台的大量展商交换了名片,也介绍了我们的,还发放了邀请函,为之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我个人也通过这次上海之行得到了锻炼,了解了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在办此次展会时存在的不足,也知道我们的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艰难处境,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而且,有我们这样一个组每天能够及时总结一天下来的工作情况、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和解决。

经理并没有把我当成是个实习生,而是一个真正的秘书

8月27日,今天早上项目组的经理穿着正装走进办公室,这让我大吃一惊,平时从来不讲究穿着,甚至是大大咧咧的他,今天怎么会这么穿?

后来到了10:30的时候,人事部的金姐带了个老人家走进了我们研发中心的办公室,原来这位老人家就是苏州汽车工程学会的前负责人,现在已经退休了8年在家了,他十分热心于这次活动,所以前来与我们的顾瞻经理进行商谈。

金姐在他们坐定后,马上从人事部拿来了一次性茶杯后几包茶叶给老人家泡了一杯茶,由于我是实习生,我就在我的办公桌前坐着一边做着我手头的事情,一边留意一下经理与与陈老的交谈,并把陈老在交谈中给我们公司的建议和推荐等做好记录,我从陈老的谈话中提取了几个重要信息,然后主动在网上把一些要点查询了一下,比如奥杰汽车的总经理、江苏省汽车工业协会等重要信息。陈老与经理谈话结束时,我也已经将这些信息统统整理了出来。

今天是我在苏博的最后一天,我早就已经慢慢地将我这一个半月期间所有资料的电子稿进行交接,并留给顾瞻经理备份,但由于人手不够,我在这一天又完全接替了经理发邮件、接受客户的电话来访、qq上传输我们邀请函及回执表等资料、客户传真回执的接收工作等任务。工作到5:30时,我们照例进行了一次会议,只是这次会议被赋予了欢送的含义…

回顾长达46天的社会实践经历,看着与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工作了这么长时间的同事及经理,我们真是不忍离开…但是最终我们还是在经理的表扬、鼓励、离别的寄语和大家的掌声中结束了会议,并结束了长达46天的实习…不过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另外一个走向社会的转折点,未来的路,我会走好!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监察机关正确、及时地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严肃性,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察机关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错不纠的原则。

第四条 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复审复核终结制。

第五条 向监察机关提出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行政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二章 申诉案件的管辖

第六条 监察部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一)不服监察部行政处分决定的;

(二)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和监察部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三)不服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四)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一)不服本厅(局)行政处分决定的;

(二)不服下一级监察机关和本厅(局)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三)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四)不服自治州、设区的市、直辖市辖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第八条 自治州、设区的市的监察局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一)不服本局行政处分决定的;

(二)不服下一级监察机关和本局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三)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四)不服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第九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监察局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一)不服本局行政处分决定的;

(二)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三)不服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第十条 监察机关受理由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行政处分

的申诉案件和认为需要由本机关办理的其他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第十一条 监察机关的派出监察机构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一)不服本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决定的;

(二)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三)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第十二条 对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的管辖有争议的,由涉及的监察机关协商确定,或者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监察机关指定。

第三章 申诉的提起和受理

第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其主管部门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监察部作出的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提起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应当由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提起;受处分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起;

(二)有明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管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诉人向监察机关提出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书,并附原行政处分决定书、复审决定书复制件。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二)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名称;

(三)申诉的请求和理由;

(四)提出申诉的日期。

第十六条 申诉人不得借申诉歪曲事实,提供伪证或者诬陷他人,扰乱工作秩序、社会秩序,违者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二)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的申诉案件,移送有权处理的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并告知申诉人;

(三)申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四)申诉书未载明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内容之一的,应当

把申诉书发还申诉人,限期补正。

第四章 复审和复核

第十八条 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由监察机关处理申诉案件的专门机构负责办理;由审理部门负责办理的,应当指定原承办本案以外的人员办理。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由二人承办;复审或者复核重要、复杂的申诉案件,由二人以上承办。

第十九条 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逾期未能办结的,应当向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对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申诉案件逾期未能办结的,本级监察机关应当向上级监察机关申明原因。因特殊原因经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期限可延长二个月。

第二十条 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必须调阅原案的全部材料,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不受申诉内容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应当查清以下内容: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二)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人员是否遗漏,申诉人是否代人受过;

(三)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处分是否恰当;

(五)是否符合规定的办案程序。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四

回顾20xx年的工作简单而又平凡。分管的部门、主抓的工作,以大集团管理运作来要求,应该说存在很多问题。坦诚地讲,主观上希望把工作做好,尽职尽责,但客观效果并不尽人意。

上年底和20xx年初,经过很长时间的酝酿,对工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薪酬体系进行了修正,组织对员工薪酬进行了普调,4月份完成了该项工作。尽管这次薪酬调整也对部分技术、管理骨干进行了特别加薪,但仍属于普调性质和针对不合理部分的微调,其促进作用很有限。由于薪酬结构上的不合理和激励机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人才外流情况回升,人才缺口大。由于方方面面的问题,人才难进、人才难留问题没有突破。尽管在招聘渠道、院校合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年初,总裁在春节上班后的第一次高层会议上提出,要迅速掀起一个生产高潮。为此,由企管部和办公室牵头,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群众性增产节约活动。活动开展至六月底,经考核确有部分项目成效显著,但该项活动声势不大,面不广,力度不够,基层领导重视不够,作用有限。

办公室的工作多集中于行政事务,对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文明办公等工作的推进缺乏整体计划。尽管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其号召力、鼓动性、推动作用平平。服务等工作有很多还不到位。

按计划后勤服务公司应该在20xx年4月正式运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如期实现,其间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我没有推托,但关注的程度不够。尽管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环境卫生、门卫人员的管理,总裁都多次指出要加强、要改进。

在负责××公司工作期间,没有达到总裁提出的不亏争取持平的目标要求。两年的时间亏损逐年减少,组织完成了ⅱ型、ⅴ型两个型号的模具设计制作,改进了部分产品质量,开发了101型新品,完成了公司的搬迁,应该说做了不少工作,产品市场也逐步走向良性循环。但客观上不允许我外出深入了解市场,推动销售,因此,对市场运作的指导缺乏,如果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公司的工作,或者给我更长一些时间,结果肯定会比现在所面临的形势好得多。

5月10日总裁在高层会议提出了跟进宏观调控、实施集团改革的思路以后,我基本上把工作的重心移到了组织机构调整上,花了很多精力,做了多个预案。自我到公司以来,这是第三次直接参与组织设计,特别是20xx年的大调整和这一次。在这项工作中我的基本态度是尊重历史、客观现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希望每次调整对集团的发展有所推动,不要因为工作的失误而影响集团发展。我十分感谢总裁在这方面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集团高层领导分工及工作情况,客观上要求我充当总裁耳目,当好不管部部长。因此,除明确分工我主管的工作以外,有很多属集团应该协调和处理的日常事务,我自认为都能主动承担,能给予积极协调与沟通。对子公司各部门反映情况的处理和回复是及时的,负责任的。向总裁反映情况和提供建议也是客观公正和积极诚恳的,对总裁交办的工作是认真的,对各位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是理解支持的。

在日常工作中,我比较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不搞特殊化。对下属注意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布置工作思路方法明确,从不含糊,从不主动代替下属,都把他们推到前台锻炼。同时,我从来不会当甩手掌柜,凡是我管辖的工作,我都能够亲自处理和完成。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五

姓 名: xx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65 cm 50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2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物流类:物流专员/物流助理、贸易类:外贸/外贸专员/助理、计算机类:行政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1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1000--1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普辉二手楼按揭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xx-05 ~ 20xx-11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安装,装潢

担任职务: 文员

工作描述:

1.与协助签约岗与客户签件

2.整理档案,进行档案号编排

3.案件递交银行送审

4.协助银行等出同贷书

5.复印相关资料给担保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盈兴物流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xx-10 ~ 20xx-04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担任职务: 跟单员

工作描述:

1.开出发单和到达单

2.货物跟踪,服务于客户

3.制出发,到达各明细表

4.货物的入库及出库的盘点

离职原因: xxx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xx-07-01

所学专业一:物流管理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20xx-09 20xx-07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物流管理 毕业证书

20xx-05 20xx-07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物流管理 助理物流师

20xx-08 20xx-10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物流管理会计从业资格

20xx-10 20xx-12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物流管理 跟单员技术资格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能熟练的应用办公操作系统.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对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仓库管理、企业物流管理等有深入学习;具备一定的物流配送系统的设计、配送方案的开发基础;对运用人工智能方法进行物流运作流程优化有一定研究.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时间观念,性格活泼开朗;对工作认真负责,与同学,朋友相处和谐;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和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吃苦耐劳,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我一直认为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不想去办的事,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只有没想到的解决方法。

我知道在茫茫人海中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是我会努力做好工作,做您优秀的员工!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做好禁火工作,特发布本令。

一、禁火时间:从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1.严禁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外烧火取暖、野炊、点火把照明、小孩玩火;严禁烧山边田墈、土墈;严禁烧稻草、草皮、土灰;严禁烧木炭。

2.清明节扫墓期间,禁止烧坟山。野外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时,必须有坟主责任人看守,做到人离火灭。

3.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4.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四、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二〇一一年**月**日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七

申请人(公民):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人(法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附件: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证据目录清单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三份;

4、授权委托书。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描写行政能力作风建设心得体会总结八

申请人:___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

地址:____市高新区创业路925号(新校区),南京东路125号(老校区)

法定代表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被申请人称:1.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3.国家环保总局环(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经审理查明:1.被申请人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5月21日依据申请人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简表对申请人进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环监费核字(20xx)163号),申请人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复核。6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洪环理复字(20xx)26号)和《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未提出异议。但申请人认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间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7月5日,申请人向省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中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2.申请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人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申请人在缴纳自来水费的同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义务。

本机关认为:1.申请人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对环境资源造成一定损害,应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缴纳排污费的责任。

2.缴纳污水处理费,仅仅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两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排污者应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请人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其污水并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所以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3.污水排污费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是排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费是一项服务性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收费。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来看,凡污水未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污的,都应承担缴纳污水排污费的责任。

4.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5.被申请人是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其收费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申请人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收费决定。

本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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