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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 退役军人工作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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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 退役军人工作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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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一

思想政治教育

凤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成立以来,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坚持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打开工作新局面的思想基础。

政治文化建设

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性,把党的领导帮扶关爱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宣扬军人尊崇,彰显军人担当,展示军人品格,筑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

帮扶援助

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打通帮扶绿色通道,“送温暖,献爱心”精准到位,用心解决实际需求,真情帮扶困难退役军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荣誉感。

权益维护

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为辖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对有信访诉求退役军人,积极主动共同化解,建立“一案一册”工作台账,做到来访接待“六个一”,用心用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就业创业扶持

凤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稳步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统筹挖掘培训资源,主动对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努力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

创优达标

凤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共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站内设施配备齐全,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目标是做好本辖区人的政策法规宣讲和教育工作,及时处理退役军人诉求,积极引导社会各领域为退役军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文关怀、法律援助、就业安置等服务,指导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岗位招聘、走访慰问、就业培训等相关工作。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获得感和使命感。激发退役军人发扬光荣传统,自强不息,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共同维护通河县社会政治稳定。

推荐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二

全力服从、支持、配合全县机构改革大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机构,实现了工作的顺利移交。

(一)县级机构组建方面。2019年3月25日,县委办正式印发《江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5人,2019年4月11日,县委机构编办正式印发《关于设立江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通知》,核定事业编制5人,自此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0人全部调整调动到位(含局机关借调1人),县级机构组建完成。

(二)乡村两级机构组建方面。2019年5月28日,全县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乡镇(街道)救助办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全县共组建1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到岗到位办公人员32人。各乡镇(街道)也及时在各村(社区)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了具体工作人员。

(三)业务工作交接方面。积极主动与全县涉军单位衔接,加快业务移交,完成与县民政局和县人社局工作交接任务,做到了各项常规业务工作有序推进、无缝对接。

局党组始终将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牢抓住思想理论武装这个根本,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不断把理论学习转化为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和能力。

(一)强化党组能力,坚持班子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重心,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民主,凡重大事项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共同协商,有效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出国(境)、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了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有关股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学习内容,坚持素质驱动。局党组在年初就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同时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方案精神,及时更新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了学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除集中学习外,局党组还结合阶段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学习强国、网络学院”等各类网络学习平台和新媒体学习平台,积极要求全体干部开展个人自学活动,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典型学习,真正做到以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纪律约束。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了局党组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共同遵照执行。结合全局整体情况制定出台了《江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规则》,从干部学习、工作、保密、考勤、出差、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增强了干部管理。结合本局各个岗位职责,认真研究制定了“两要点两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同时针对各种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和“小金库”等各类情况,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底线意识,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

(四)注重意识引领,夯实群众基础。坚定不移的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让干部真正成为县委、政府每一项决策和部署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通过走访慰问、调研核实、接访座谈等各种形式,对服务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思想宣传,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为退役军人解读国家政策,阐释问题疑惑,增强了广大服务对象的认同感。

2019年,除常规业务工作外,局党组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明确了重点工作目标。

(一)完成了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局党组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管理服务系统工作作为战略工程和百年大计抓好抓实,成立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具体办公人员,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信息录入3995条,审核通过3551条。

(二)建立健全“两参”人员档案。局党组成立“两参”人员建档立卡工作专班对目前全县明确的参战参试人员已有档案进行归档清理和档案内容的核实,对档案内容不完善的进行了查询和补齐,共核实完成全县享受参战参试待遇人员512名。

(三)加大了荣誉体系建设优抚工作力度。一是完成了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全力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全县已发放悬挂光荣牌3999块。二是全力营造“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的浓郁社会氛围。开展了烈属和退役军人清明期间外出祭扫劝导报备、行为规范告知工作,全力为外出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共报备外出祭扫1批3人次。完成了4批次251人外省、外县退役军人群体来我县梵净山旅游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了全县性清明祭扫活动1次和烈士公祭日活动1次。三是全力做好优抚工作。2019年来,我局处理优抚对象医疗报销审批手续169人次,报销金额32万余元;

完成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活动,共计发放慰问金82.9万元;

完成2018年退役军人档案接收和转交32人次;

完成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工作安置3人;

完成2019年驻江部队士兵退役和全县新入伍青年慰问,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2.536万元;

完成2019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发放7.7万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资金发放40.3380万元,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发放40.9725万元;

帮助退役军人查阅、核实档案100人次;

接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医疗救助等各类业务质询260余人次;

完成2018年退役军人免费技能培训报名29人次;

全年共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248万元。

(四)信访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局党组将退役军人领域稳控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年的安排,既要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又要保证将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全面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思想工作,确保部分退役人员不打着退役军人的名义集聚闹事,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我局共接待参战退役、政策边缘人员等各类退役军人信访42批250余人次。接收市级信访转办件5件,办理县纪委转办省委巡视组信访件4件涉及人员90人,目前未出现涉军人员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件,没有出现集聚串联串访行为。

推荐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三

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让退役军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退役军人智慧和力量。xxxx年x月,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命名为“标杆党支部”。今年x月,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区级文明单位,x月,被评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

夯实基层基础“三个体系”逐步完善

xxxx年x月,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组建。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上,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标准和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军的特色、营造家的氛围要求,整体推动全区xx个乡镇x个街道办事处、xxx个村xx个社区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xxx个。xxxx年x月,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张掖现场推进会上,高标准展示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为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了xx经验、提供了xx做法、展示了xx特色。在工作运行体系上,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列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出台《关于军地合力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形成军地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合力。在政策制度体系上,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政策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退役军人工作责任的通知》等,为全面、精准、有效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提供了遵循。

强化政治引领退役军人作用充分发挥

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深入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规政策,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xx起。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事项xx项,及时开通电话微信预约服务,实现退役军人办理相关事项“不来即享”。注重退役军人人才培养,推荐评选优秀退役军人典型xx人,xxx名退役军人纳入市区“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对xxxx年以来退役的xxx名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进行核查并全部纳入所在党支部管理。全区xxx个村(社区)有“兵支书”“兵委员”xxx名,在乡村振兴、社区管理等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xxx个志愿服务组织、xxxx名退役军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累计捐款捐物xx余万元,退役军人作用充分彰显。

加强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就业和困难帮扶扎实有效。对xxxx年以来退役的xxxx名退役军人实行台账化管理,组织参加汽车驾驶、挖掘机修理等技能培训并发证xxx人,举办“退役军人就业现场招聘会”xx场次,实现就业xxx人。退役军人考取公务员、公安辅警、消防员等xxx人,大学本科、高职院校入学xxx人,公益性岗位安置xxx人。连续两届参加省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荣获一、二等奖。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紧密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x年来,纳入民政低保困难退役军人xxx人,落实临时求助xxx人,慰问帮扶困难退役军人xxxx人,帮扶资金xx.x万元。为xxxxx名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办理“补充医药报销蓝卡”、惠及家庭成员xxxxx人。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创建成效显著

x年来,接收退役军人xxx人,安置退役士兵xxx名。办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xxx人,补缴社会保险资金xxx万元。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军休职工全部纳入属地管理,万元。万元。完成xxx名“两参”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为xxx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万元。落实参军入伍大学生、万元。为退役军人、军烈属等家庭悬挂“光荣之家”荣誉牌xxxxx个。坚持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边海防”军人家庭xx户,慰问物资价值xx万元。建立双拥示范点x个,双拥教育示范基地x个。先后投资xxxx万元,新建x个退役军人教育实践基地;制作《大爱祁连》《弱水劲奏双拥歌》等双拥精品微党课、专题片xx个,在车站、医院、景点等窗口全面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标识。打造xx路和xx路x条“双拥路”,设置双拥宣传牌xxx块;把双拥创建融入文明城市创建,统一部署,一体化落实。认真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回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活动。

x年来共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xxx名,大学生征集率达xx%,连续x年实现“零”退兵。积极开展“六进”军营系列活动xx场次,组织成立“兵妈妈服务队”,举办“青爱迷彩·情定军营”军地相亲交友活动,xx对军地青年喜结良缘。积极引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拥军活动,涌现xx等x个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xx等x个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协调解决驻地部队战备道路、电力改造、营区美化绿化等实际问题,绿化亮化道路x.x公里。投资xxx多万元为武警xx中队新建了食堂和澡堂。疫情期间,协调解决部队暖气管道改造、供暖用煤等方面困难,确保驻区部队正常生活和军事活动。

讲好红色故事传承革命传统

围绕xx烈士纪念馆等设施挖掘和编制的x个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进入省市“十四五”规划盘子。完成xxx处烈士纪念设施勘查校核工作,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归口管理,争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专项资金xxx.x万元,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很好保护。在《全国烈士英名录数据服务平台》补录完善烈士信息xxx条,认真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烈士公祭、为烈士寻亲等活动,为xx名建国前入伍老战士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纪念章,为xx名抗美援朝老战士颁发“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xx周年”纪念章。拍摄制作《萌娃从军记》等红色短视频,扎实开展红色教育“六进”活动,通过红色视频、图片展板、情景教学等方式,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推荐退役军人自救事例心得体会精选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 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 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 褒 扬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 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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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组织:

本人叫,性别男,汉族,1988年5月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现在是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第三支队七中队的战士。

我是沐浴着党的阳光,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历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下,祖国所谱写出的一曲曲壮丽的诗篇。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淳朴农民,他们谦虚严谨朴实的做人原则从小就深深地感染了我。并且经常听村里的老人说起打鬼子、解放中国的光荣事迹,还教我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歌曲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

1971年9月我进入本村小学开始读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因此,我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进步,将来要向团组织靠拢。在老师的帮助下,和同学们一起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有益的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小学。

在1976年9月,升入公社农中学就读,开始了我的中学时代。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我决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自己曾付出的努力,我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一丝不苟。这个时候我已经按照一个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我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入团宣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那里我加强了对党的认识。我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党的好孩子,并且时刻督促着我自己一定要戒骄戒躁,要继续努力,将来向党组织靠拢。从此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加倍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继续完成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准备,并为了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0xx年12月我应征入伍,十八岁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对未来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和希望的我。也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涯中,我开始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让我渐渐的对马列主义、##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并逐渐确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期间,我表现突出,曾经当过副班长,积极参与中队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受到*的好评。通过尽几年去事件后这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团结。也更加了坚定的我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

我很高兴,我会继续在xx企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企业,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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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军人的作风,战斗的状态,斗争的精神,守住底线,拉高标杆,勤勉务实,开拓创新,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坚持党建统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六联六员”工作模式得到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评价,编发专刊在全省学习推广;打造一站式全周期链条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模式得到省市上级肯定,为全省提供了上虞素材。弘扬xx文化,精心打造新时代“你为国尽忠我代你尽孝”双拥工作品牌,成功联创第六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被推荐为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坚持党建统领,把“魂”筑牢

一是建强“主阵地”。建立退役军人返乡临时党支部,不断厚植退役军人的“理论底子、传统因子、党性根子”,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确保每名党员始终处于组织的教育管理中。二是拧紧“总开关”。持续深化“崇军e家”党建品牌,开设“崇军大讲堂”,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唱响“主旋律”。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学习典型,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弘扬正能量。xxx荣获x年省模范退役军人,xxx、xxx荣获x年市“最美退役军人”。

二、深化作用发挥,把“钢”用好

一是选聘政策宣讲“明白人”。选聘全国模范退役军人xxx等x名最美退役军人担任政策宣传员,积极开展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市场等“六进”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宣传活动常态化;二是培养基层治理“排头兵”。培养推荐退役军人党员按规定程序选任村(社区)书记。x人担任“兵支书”,占比x%。挑选优秀退役军人组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队,建立x个“老兵调解室”,助力基层治理。三是扶持就业创业“领头雁”。依托实训基地,建立由军创企业家组成的“老兵”创业服务队,通过“传帮带”,为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指导,护航“六稳六保”。四是选育社会公益“带头人”。遴选优秀退役军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突击队。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广大退役军人闻令而动,累计排查x万人次,捐赠医疗物资x件,现金x万元,深入村(社区)走访宣传x余次,发放防护知识宣传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尊崇关爱,把“心”捂热

一是走访慰问全覆盖。积极开展“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实现“八一”、春节等重要节点走访慰问“全覆盖”。二是政策落实无盲区。全面完成年度x名军转干部、x名符合政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和x名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发布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信息共x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x多个,达成就业意向、实现就业共x余人。三是忠孝双拥有厚度。组建双拥志愿服务队x多支,参与人员达x余人,与部队联合举办迎春双拥文艺晚会、七夕军地联谊会,走进军营开展送法律法规、送科技等各类活动x人次。安排义务兵父母和烈属免费体检x人,双拥工作成为全市标杆。四是慰烈工程暖人心。开发“互联网+烈士纪念设施”系统,完成x座零散烈士纪念碑和x座散葬烈士墓保护修缮工作,精心组织清明、x烈士纪念日和“xx历史照亮未来”等活动,受教育人数达x万人次,营造浓厚的尊崇氛围。

四、聚焦权益维护,把“气”理顺

一是保障体系上台阶。在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基础上,推进一站式全周期链条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上虞“阵地集中、资源集聚、服务集成”建站模式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重庆、四川、河南、河北、山东、嘉兴、桐乡等多省市考察团来虞交流学习。二是涉诉渠道更畅通。聘请专业律师,实现“法律进站”,引导依法反映诉求,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做好帮扶解困。发挥各级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的作用,定期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出军人军属低保户x人,低保边缘户x人,特困户x人,通过慈善捐赠、结对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精准提供解困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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