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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 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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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 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大全(6篇)
2023-01-07 08:28:36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一

1、加大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实现路政执法标准化,案件处理程序化,建立了规范的路政工作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能吃苦、能打硬仗的路政执法队伍。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把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以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以省局路政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立法为公、执法为民,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影响。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个人,使各项工作都落到了实处。

1、加强路政巡查,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为己任。在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对可能发生违法案件的地段增加巡查次数。路况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并严格控制公路管理范围的各种违法现象。

2、扎实深入开展辖区内路产普查工作。路政办积极贯彻省局、市处的会议精神,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非公路标志、平交道口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登记并建立档案。

3、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强化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公路用地摆设摊点、乱堆乱占、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和未经批准或不符合标准的非公路标志(广告牌);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大力清除乱搭乱建和原有违章建筑;彻底根治大中型桥梁上下游200米内挖沙取土、确保公路桥梁完好安全。

4、加大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路政办拆除公路控制区内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3处;拆除不符合标准的非公路标志(广告牌)146块;清理非法平面交叉道口6处。对施工车辆、机械经常出入的道口进行集中看守,对污染路面的翻斗车进行严厉处罚。

1、4月份,我所在辖区公路沿线展开了一场规模宏大的路政管理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台,路政执法人员23人,向沿线的居民、单位和过往司机宣传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条幅6幅,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宣传,有效地遏制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公路两侧摆摊设点等现象,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2、在加大外业巡查的同时,路政办严格依照省局制定的“国检”档案制作标准,建立健全了我所辖区公路的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二

接《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我县卫片执法工作相关部门,对照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对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行了逐一的详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我县20xx年度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任务,我县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国土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各部门有序的配合保证了我县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全面的开展。

为转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深化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在县政府领导的批准下,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印发了相关通知,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本着对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结合实地检查对图斑和土地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慎密的对比和分析,杜绝任何失误和遗漏的出现。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门按照一地一卷的分卷方式,整齐有序地对各类档案制定了专卷,配齐宗地的审批文件和图件,并附以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和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对部下发地块和增补地块、违法用地制定了相应的专卷。

按照上级安排全面督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督查基础上开展了自查验收,收集齐全相关卫片执法检查资料,为迎接上级督查验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做到依法执法,对各类图斑的定性和判断都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依据,防止任何判定失误、分类错误、失误增补、误判面积等工作遗漏的出现,做到在图斑地类、面积和用途等的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上都符合相关规定。

在数据的填报时,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和规范。未出现因工作态度或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错报、漏报、多报数据的情况。无上报地块数据与部下发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履行职能,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在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人员的监察和监管下,我县未出现相关违法利用土地行为的情况。

在20xx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县未出现违法违规利用土地的现象,保证了我县土地利用的有序和规范。充分体现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断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受我县社会发展的现状的制约,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面临着经费匮乏、硬件不足和人员短缺等诸多困难,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三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 组织召开的这次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 总结1-7月全县城市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特别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自我加压、负重拼搏,以更大气魄、树更高目标、鼓更大干劲,推动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新跨越。下面,我就1-7月全县建设工作及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1-7月全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推进建设事业上台阶的信心和决心

1-7月,我们克服了建设资金短缺,工作中矛盾突出等困难,排除干扰,攻艰破难,扎实苦干,开创了城市建设工作新局面。城镇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增加1.13万人,其中县城增加0.65万人,乡镇场镇增加0.48万人;城镇面积扩大1.3平方公里,其中县城面积扩大0.8平方公里,乡镇面积扩大0.5平方公里,城镇在县域 经济中的龙头作用明显加强。

(一)市政道路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今年,我们重点实施了县城柔性路面改造和*仪进出口道路建设、复兴桥建设。目前,外贸公司至东门口、畜牧局至外贸公司路面已完成油化,景阳大道路正在抓紧施工,在近期也将全面完成。这三条街道人行道地砖铺设也在加紧进行,9月上旬这几条道路的所有改造工程将全部结束。*仪进出口道路已完成水稳层铺设,即将进行油化,垮拱桥半幅桥面建设即将完成。复兴桥已完成桥墩建设,近几天将实施桥面铺设。三星路至川北身心医院、烟草公司至司法局宿舍、希望小学南侧等道路已贯通。

(二)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纸市下街旧改工程全面启动,已完成拆迁工作,正实施基础建设;城东新区成功实现土地拍卖,基本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正启动流二桥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工程;疾控中心即将完成主体工程,公安110指挥中心已启动建设;天胜国际大酒店完成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和外观造景,将于10月1日开业营运。三星佳苑、阳光花园启动建设,正加紧施工,南苑小区已建成5万余平方米。

(三)城市品位有了较大提高。对景阳大道、翠屏路、西干道、外西街至磨子街、新北路等路段的路灯进行了线路改造和路灯更换,实现一街一景,县城更加亮丽;全面进行电力杆线改造,城市蜘蛛网得到进一步整治;对翠屏公园进行了全面绿化,完成了塔楼主体工程建设,正实施塔楼装修,公园停车场、步行道、公厕等基础设施全部建成;全面完成了宝珍广场建设,正式对市民开放。

(四) 建筑质量安全 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改观。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建筑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全县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依法加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发率、工程招投标率均达到了100%。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全员负责制,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流二桥片区房产、国土、税费清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建设中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居民反映的城市建设中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解决,没有引发新的矛盾和出现大的集中上访事件。**大酒店改危和原绸厂职工宿舍改危工程全面完成,北门桥11号楼整体拆除,统建大楼完成外装修,新北路74号楼重建土石方工程已完成,84套解困房正实施建设,工业经济区安置区已完成土地平整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城东新区开发中,妥善处理旧房拆迁、征地安置中的各种问题,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1-7月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市政工程建设进度较慢,新区开发力度不够;二是城市建设资金短缺,制约作用仍然十分突出;三是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还存在少数违规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硬化举措,全力开创城市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的后几个月,是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前几个月没有完成的目标,只有通过这几个月的冲刺才能完成。因此,各有关单位和建设系统的全体员工要以饱满的热情、时不待我的精神、百分之百的精力、坚韧不拨的毅力投入到城建工作中去,全力开创城市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一是着力加强道路建设。9月10日前全面完成火车站至畜牧局至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至东门口柔性路面改造扫尾工程,完成人行道砖铺;9月底前完成纸市上街和丰乐街招投标工作,完成*仪进出口道路建设;年底前建成垮拱桥、复兴桥,完成纸市下街道路基工程;加快工业经济区道路建设,力争在9月底前全面建成南北50米宽大道。二是强力推进新区建设。加快翠屏公园塔楼装修,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 文化馆装修要在9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启动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加强城东新区建设力度,年底前要建成流二桥,居民安置房要完成基础工程;9月底前疾病控制中心要完成主体工程和部分装修工程,民政综合大楼要完成外装修和楼前院坝绿化,传染病医院要启动建设;天胜国际大酒店要在10月1日前试营业;加速推进三星佳苑、阳光花园建设进度,力争三星佳苑完成30%的工程量,阳光花园完成基础工程。加强旧城改造力度,盐市街几户房屋要在近期内依法拆除,启动新房建设;纸市下街三期旧改工程要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建设工程的50%。完善旧城改造道路、绿化、环卫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旧城改造的档次。三是大力实施城市“亮点”建设。围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目标,继续开展秋季绿化植树活动,实施城郊绿化、城市绿化、环城绿化和山顶绿化,改造城区绿带,增加城郊绿地,点缀山顶绿意。重点对西干道进出口道路、景阳大道、工业经济区道路进行绿化建设,对原有街道进行绿化补植,动员单位和居民抓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启动火车站至北门桥、外西街至磨子街、文林路至西月湖等街道建筑的亮化工程。完成县城南门河治理工程。

(二)在规范土地经营上下功夫。一是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招拍挂。严禁零星分散批地,严禁场外交易和隐形交易,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凡违法用地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清理工作,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要强化政府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机制。对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出让不能随意改变出让条件,降低标准出让,每一宗国有土地的出让条件要经国土、规划、建设、 财政、项目业主及县委、县府领导审查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布。三是取消经营性土地出让优惠政策,实行市场化运作。除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外,其它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用地必须按市场方式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取消现在对土地受让人实行按比例分期交纳出让金的优惠办法,出售土地必须实行现款交易,杜绝土地出让金无法按时到位的现象。今后,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的规定收缴土地出让金,不得减免土地交易有关规费。

今年我县发生了**小区违法供地事件。国土部门要以**小区事件为教训,慎行、慎言、慎思,以**小区事件为反面教材,反思、自省、自警。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交易程序,加强干部作风 教育,在依法供地、依法管地上履好职,树好形象。特别是对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一要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公平,对重大项目的立项、运作一定要经班子领导集体决策,逐级上报审批,公开招、拍、挂,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小区违法供地现象只是个别现象,我们国土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主流是好的,不能因为这种个别现象抹杀我们的成绩,打击我们的士气,动摇我们执法的意志,只要我们行得端,坐得正,就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国土部门要对干部职工正面宣传,各级各部门也要正面宣传,不能听信谣言,以讹(è)传讹,对 社会议论要正确解释,不能参与非议。

(三)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上下功夫。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建立健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稽查执法机构,完善市场监管的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依法予以重惩,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深入实施《**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重要事项的决定》和《**县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推进建设事业的健康 发展。二是全面开展“三个清理”工作。去年底至今年初,我们在流二桥片区试点的“三个清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理清了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出让中的各种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初步解决。今后几个月,要继续在城区内开展“三个清理”,重点清理建设工程税费缴纳、证照办理、执行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项工作面宽量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三是继续实施建筑业信用管理制度。去年,建设局制订了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要继续重点强化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等全部纳入信用记录档案,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处理后,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企业投标、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使市场各方主体能够及时了解施工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让失信者失去市场。四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要本着“事前预控、事中跟踪、事后服务”的原则,夯实质量基础。要着力抓好建筑企业内部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评价指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三大体系”建设,认真执行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工程 保险“三项制度”,大力开展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建筑企业内部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三个专项”整治。工程监理单位、质检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市政工程,凡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可以采取扣减监理费和撤换监理单位的方法进行处罚,质检站执法不严的,坚决处罚责任人。积极探索工程安全监管方式的改革,把工作重心从施工现场安全抽检,转移到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上。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和竣工备案制管理,查处房屋未 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工地”活动,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

(四)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树立法制观念,使经营城市的各项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加强城市资产经营的制度建设和监管 审计,从严核算城市资产经营成本和收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减免各项城建和土地税费,不得挤占挪用城市资产经营收益。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各方监督、择优选择的招投标氛围。严格执行市政工程款财政直接支付办法,按照施工 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切实维护建设各方权益。加强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经营城市健康发展。

(五)在加快小城镇建设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城镇化道路”,加快小城镇规划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3个场镇的规划修编。相关部门要指导、等18个省、市、县试点小城镇科学设置场镇商业区、住宅区,建设农贸型、商贸型、旅游观光型小城镇。建成东升镇锁水文明新村。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镇的载体功能和辐射功能。下大力气规范小城镇建设管理。各村建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多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对村镇建房要管到位,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国土部门要对小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对未完善用地手续的,要督促乡镇完善用地手续,对征地农民补偿未到位的,要及时补偿到位,坚决杜绝普岭乡征地纠纷类似事件再发生。

(六)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矛盾。我们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疾苦。一是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处理。对有依有据、合理合法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对建设过程中群众不理解或有误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误会,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阻扰建设施工的,经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的,要依法采取措施,给予严厉处罚。我们坚决不能因为维护稳定而畏手畏脚,只要我们有理有据,就要大胆地开展工作,大胆地处理问题,请你们相信,县委、县政府永远都是支持正义的。二是妥善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底是“双拖”矛盾爆发的集中期,我们要提前想办法,添措施,坚持前清后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已有的工程款拖欠,要分清责任,分头把关,各司其职,认真解决。对新建工程,重点把好三关:一要把好施工许可关。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近三年开发项目未拖欠工程款证明,同时全面实行施工许可公示制度,凡有拖欠行为且未按要求及时签订还款协议的建设单位,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二要把好过程关。凡有拖欠的开发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销)售手续。三要把好验收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前,必须提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支付工程款认可证明,否则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另一方面,要严格项目审批,加大市场监管和曝光力度,建立起从源头上防止新拖欠的长效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实行招标投标一票否决制。凡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对建筑企业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千方百计完成今年各项城建任务

按照今年确定的城建目标,后几个月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再逐级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建设系统的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以及每个干部职工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能职责。要着力解决好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二)要围绕重点抓落实。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面临艰巨的任务,我们既要统筹兼顾,更要突出重点,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破难题上。要精心整理包装土地,大力招商引资,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有更大的成效。城建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衔接,争取信贷投入,同时要想办法启动民间资金扩大投入,破解建设资金瓶颈问题。要组织好房产、国土、税费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秩序,兑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三)要排除障碍抓落实。对城建工作已研究决定了的事,只要是正确的,合法的,就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不能因个别人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而影响我们的工作,不能因极少数人上访告状,拨弄是非而怕这怕那,犹豫不前,要冲破阻力,破除干扰,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中一些具体困难和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我们的工作往往因为一个环节卡壳,而影响整个工作,造成被动。对这类问题,要善于发现,及时解决。

(四)要严格督办抓落实。工作安排部署以后,是否落实,效果怎么样,有什么新的情况和问题,要通过督查督办来了解情况和掌握动态。对重点项目要强化调度,对重要工作要定期督办,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县委、政府目标办、建设局等要协调配合,不定期对重点工程、群众反映的 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督办,抓住几个不落实的典型,通报批评,严厉处罚。特别是后几个月,对重点工程要每半月通报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五)要立足和谐抓落实。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城建工作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坚持依法行政,城市建设中一切工作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以政府行政替代市场行为,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

(六)要强化行风建设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城建部门要以“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继续实施“提速工程”,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实施“诚信工程”,深化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确保承诺兑现;实施“创新工程”,不断完善行风建设运行机制。要积极推进 职业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大力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岗。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禁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城建城管部门要大兴学习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善于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领导建设工作。

同志们,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不能因为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而泄气,也不能因为有困难而退缩,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继续发挥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迎难而上,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新跨越。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四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求及《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20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好单位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与单位内部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细化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自身资源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4.22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9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执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各单位各股室根据所承担的普法责任及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单位述职,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情况,对于好的经验做法会在系统内部大力推广。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0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检查。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完成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五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守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概括起来可以从两个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意味着新时代普法要突出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体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另一方面,这是新时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还是普法方式、普法对象都与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单纯地就普法论普法、就普法去普法,仅仅满足于普了几部法律的条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关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而是将侧重点转移到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问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从过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的“大合唱”,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从以往主要依靠传统的报纸、媒体等传统普法方式,变为不仅要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优势,及时快捷地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问题二、请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对普法责任主体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

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要突出重点,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了普法责任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实施方案》结合滨州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对“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也就是说,今后,滨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的义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三、请问《实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普法责任清单”?我市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等法律规章,都会定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一是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四是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普法责任清单一经公布,社会和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这样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当社会单位和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如果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机关反馈,这也是对单位普法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普法主管机关将群众的满意度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普法效果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考量。对群众也会带来便利。

2018年市普法办公室印发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滨普法办【2018】13号),对全市第一批36个市直部门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了公布。目前,鉴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普法办前期对市直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并拟于近期进行行文公布。

问题四、请问我市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全面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分工负责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列出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任务表,详细梳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精准普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根据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普法对象,搭建普法平台,拓展普法供给渠道,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精准普法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主题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心得体会范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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