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电视背景墙销售心得体会及感悟 电视背景墙的销售话术(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7 08:57:07 页码:14
电视背景墙销售心得体会及感悟 电视背景墙的销售话术(三篇)
2023-01-07 08:57:07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电视背景墙销售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起初,大家都认为这一次的实习只不过是随便找个单位盖章然后应付交差。但是,今年寒假我不想让这个冬季平淡过去,我想通过这次实习了解社会,真正学到一些东西。我于11月26日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专业实习,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

记得有句颇富有哲理的话,如果想知道梨的味道,就要亲自去尝一尝。这两个月的实习经历就是从不知梨味到体味其中酸甜苦辣的过程。除了体验到记者这个"无冕之王"职业所带来的乐趣与成就感之外,更多的是学到了一种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人沟通的能力和获得了一份宝贵的人生经历。

首先说说在百姓连线的工作心得。在编辑部二个月的工作生活,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里是我的第二个家,新闻工作可以在快乐中完成。编辑部的老师对我们这些新人亲切有加,在工作之余,以朋友的姿态经常和我们一起唱歌,坦怀聊天,非但不摆领导的架子,而且还以关爱之心在引导我们做好新闻工作,对我们这些新人投以真挚友情的目光,在工作中,只要你需要,他们随时给予热情地指导;工作之余,大家开怀谈笑,不分彼此。正因为如此,在编辑部的工作,让我体会了在愉快中完成工作的欢欣。

1、基本了解使用和维护摄影机;

2、基本掌握了社会新闻的采写和区别;

3、基本了解编辑新闻摄像带的大致流程;

4、基本学会电视新闻稿的一些写作方法和技巧等。

在这期间我不仅可以较好地配合各位师兄一同出去采访拍摄工作,还可以自己独立外出采写完成具体的新闻作品。一个月的时间,我配合各位师兄一起完成新闻采写近18篇,自己独立完成的采写作品 1篇。老师每次安排的采访任务都可以顺利完成。

1、新闻的采写比较古板,缺乏新意;

2、新闻的敏感性相对较差,特别是对与会议新闻相关联的社会性新闻把握不足等。

刚来的日子基本上都在接热线电话,帮助老师收集新闻线索。开始觉得有些枯燥,没意思。但后来发现,这些电话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要写出一篇好新闻,就要先找到线索。通过电话,我们就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发现新闻,赶到新闻现场。

当我看到所记录的新闻线索变为一篇篇新闻播出,更加感到新闻线索的重要性了,对接电话这样的简单工作更是不敢马虎。也不再小瞧。每一个打进来的电话都会认真记录。以方便之后的采访工作。

老师告诉我们,在接电话的时候,我们需要问清楚事情大概的情况,对事情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且时间久了之后,你会慢慢发现哪些事情是有新闻价值的,从而做出一篇完整的新闻。

关于电视背景墙销售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是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形势,汲取教训,查找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研究部署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显荣同志通报了今年1—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胡长林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安福县大陂良种场煤矿“6•21”重大透水事故情况

6月21日下午5时20分,安福县大陂良种场煤矿十八井付井发生重大透水事故,5名井下作业人员被困,至今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安福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县两级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安福县委肖一华书记、县政府刘永杰县长等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市委吕滨书记、市政府胡长林市长,左继生副市长和我,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分析研究,组织部署事故调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江西煤监局萍乡办事处有关同志也连夜赶到现场。

接到应急救援信息后,大光山煤矿唐明亮矿长、杨信东副矿长立即带领大光山煤矿救护队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事故抢救领导小组和全体抢救人员按照救援方案,正在奋力地实施救援工作。省、市组织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将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

这起事故的基本原因经初步分析认为:透水事故发生在大陂良种场煤矿十八井付井的平巷掘进作业面,透水量约2500立方米以上。原因是矿井没有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资料;在掘进中没有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矿主和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对透水征兆不了解,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21”事故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说明有些地方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存在死角,也反映出一些企业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也反映出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监管方面的力量薄弱,行业管理和专业监管不到位。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吉安市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吉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吉安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并及时通报了督查情况;6月1日,又召开了全市第三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会议要求,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活动。应该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有声有色的。但今年以来,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1至5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共发生事故937起,死亡2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3%。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92人,占事故控制指标的88%;煤矿死亡11人,占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42%;建筑施工死亡14人,占工矿企业死亡总人数的54%。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以来全市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已发生4起,共死亡18人。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给我市的改革开放造成极坏的影响,充分暴露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许多漏洞和死角;充分暴露了我们有的领导同志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也充分暴露了我们一些企业管理松懈,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安全生产任重道远。“6.21”事故的发生,也再次警醒我们,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必须时刻坚持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这一系列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强化安全监管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各级领导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尽快扭转这几起重大事故所造成的被动局面,确保不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集中抓好全市煤矿的隐患排查和停产整顿工作

煤矿是高危行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正值汛期,防止煤矿水害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市政府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县办煤矿和乡镇(个体)办煤矿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和整治活动。这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综合行业办等派员参加。具体工作步骤:一是全市所有煤矿集中一个星期时间开展内部隐患排查,各产煤县要组织专业组对本县所有煤矿逐矿逐井逐巷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二是对安福县所有的煤矿和其他产煤县有严重隐患的煤矿实施停产整改;三是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县办煤矿、乡镇(个体)煤矿矿长安全形势及隐患分析座谈会议,帮助指导隐患整改工作;四是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3个整改验收工作组,对各停产整改煤矿的整改效果逐一进行验收,合格的由市安监局、经贸委(行业办)批准恢复生产,不合格的予以关闭。今后,全市一律不再开办新的煤炭生产企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有煤炭生产企业的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上。要严厉打击已关闭小煤矿非法生产行为,严防死灰复燃;要严格限制小煤矿井下同一作业点的人数,不得超过9人。

四、举一反三,集中抓好矿山、建筑、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一)检查的重点

1、矿山安全生产状况;

2、建筑施工安全状况;

3、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状况;

4、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和燃气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等各环节安全状况;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6、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状况;

7、电力、气象等行业安全生产状况;

8、市政府今年两次督查通报隐患整改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县(市、区)对本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职责落实情况;

3、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生产、经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6、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关闭整顿情况;

7、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15日。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1、6月23日至30日,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系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完成行业检查;

2、7月1日至5日,各县(市、区)组织大检查;

3、7月6日至14日,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

(四)督查分工

市政府组织7个督查组,由有关部门领导带队,以分片包干的形式进行督查。督查分工如下:

第一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熊小青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永新县、峡江县。

第二组:由市建设局副局长魏功前任组长,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

第三组: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廖抗美任组长,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派员参加,负责督查泰和县、井冈山市。

第四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国新任组长,市劳动局、市海事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新干县、永丰县。

第五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佑洪任组长,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社派员参加,负责督查遂川县、万安县。

第六组:由市综合行业办主任刘孝义任组长,市总工会、市工商局派员参加,负责督查安福县、吉水县。

第七组:特大事故隐患督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王显荣任组长,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对已认定的特大事故隐患进行督查。

以上七个督查组实行年度责任制,做到年度内领导不变,人员不变,督查的县(市、区)不变,实行年度责任追究制。

五、强基固本,上下联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当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除吉州区外,全市12个县(市、区)已经组建了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并逐步展开了工作。吉州区拟在近期内组建到位。当前我市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两个薄弱环节:一是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编制未落实到位;二是煤矿安全监察力量薄弱。为此,市政府把力争在吉安设一个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或监察站列入跑部的重大项目。同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中的职能作用,提升其权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要无条件的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尽快落实乡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编制和人员到位,尽快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第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加大对各类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并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省政府的规定,在全省煤炭生产企业继续实行强制性、按实际产量提取的煤矿安全技措费用制度,在维简费的基础上,再按吨煤10元提取,所提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安全设施完善和安全装备更新。这项费用由企业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具体由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其他企业也应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第三,抓紧制定长远规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市计委要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订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长远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并将长远规划分解为年度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将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到位。

六、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一把手、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监管机构、责任人员、工作条件等重大问题,亲自抓好事故隐患整改,亲自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事故防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直接抓、具体抓、反复抓,严格管理,讲求实效。要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安全生产监管第一线,督促、指导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府办印发的《吉安市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的规定,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追究因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解决不力而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单位领导和业主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心慈手软。加大政府、政府各部门、有关部门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关于电视背景墙销售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人生经历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作为素材创作电视剧文学剧本并根据文学剧本摄制电视剧,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其有意以甲方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创作电视剧本并根据剧本摄制电视剧;

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人生经历作为素材摄制电视剧;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将其所发生的全部或部分事件、遭遇、人生变故等人生经历作为素材,进行电视剧本的创作,乙方根据所创作的文学剧本摄制电视剧。

第二条 许可期限

许可的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许可范围

乙方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甲方的相关人生经历,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四条 许可类型

本合同为专有许可,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其人生经历创作文学剧本并摄制电视剧或_____、话剧、广播剧等作品;甲方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著作权归属

对于根据甲方人生经历而创作的电视剧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创作文学剧本的编剧享有;乙方则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所摄制电视剧的著作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事先预约的情况下,有权对甲方进行采访或约稿,并在采访过程中对甲方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甲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资料以及其对甲方的采访资料,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3.在摄制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所摄制的电视剧中,有权决定是否采用甲方真实姓名。如采用真实姓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在所摄制的电视剧中,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形象进行扭曲、侮辱、诽谤,也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等,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应侵权责任。

6.乙方为推广以甲方人生经历为蓝本摄制的电视剧,有权根据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7.乙方必须自觉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个人资料。

8.乙方应当于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_________内开始电视剧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日记、文学作品、录音录像、报纸及杂志剪辑等)以邮寄、快递、亲自送达等方式交给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人生经历摄制的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_____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若乙方采用的甲方人生经历中涉及其他自然人等,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获得其他自然人的书面许可,由此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其人生经历所拍摄的电视剧的海报。

第九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采用其人生经历摄制的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甲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甲方若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是其本人的真实经历。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保证其为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保证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宣告解除: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拖欠甲方酬金累计达到甲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开始实施甲方许可;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5.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乙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7.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方许可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许可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