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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 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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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 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心得体会(9篇)
2023-01-07 10:18:3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1、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局党组、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3、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一)领导机构

成立嘉祥县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曹桂生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牟勇任副组长,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殿华同志担任,王复健同志担任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局办公室: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镇办和区直部门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

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一)应对原则

1、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现伤舆情,赢得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县网信办。

2、信息公开原则。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及时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处置原则。突发事件中,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

(二)重要措施

1、建立舆情发布机制。选择具有丰富的经验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发布会,或者联系媒体接受专题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

2、发挥舆论影响力。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及时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县城管局各执法大队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同时及时回应处置县网信办的工作指令任务。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党组和上级部门,并报送县网信办。

2、适时跟贴回应。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事实。不仅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县网信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置相关议题,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一)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组、上级部门和县网信办。特别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3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2、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我局系统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在县网信办的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①复测体温。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 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 报请县教体局批准:③发现1 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 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④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 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21年,为及时监测和稳妥处置可能出现的重要网络舆情,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加强信访和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提高处置成效,维护稳定大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搭建好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网民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有效引导网上热点问题,按照“统一领导、把握重点、讲究方法、正面引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与网民的沟通和良性互动,服务乡的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一)坚持事件处置与信访、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信访、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信访、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按照“事件处置主体是信访、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论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社区)作为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坚持协调联动加强舆情处置合力的原则。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在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形成信访、舆情处置合力。

领导小组及成员务必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扎实有效地做好舆情监测报送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统筹协调重要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应对合力,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舆情进展和处置结果;负责指导信访和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对重大信访和网络舆情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深入探索信访和网络舆情变化规律,研究有效引导管理信访和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信访和网络舆情的预见性、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演变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审定舆情应对和处置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口径和接受采访对象;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访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报送和跟踪等日常工作,及时掌握舆情热点和社会动态,了解社情民意,便于回应疑问、改进工作,并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事件处置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原则上是分管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四)新闻发言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党委副书记为网络新闻发言人,党政办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一)加强舆情监控。信访和网络舆情信息员要每天浏览热门热点论坛,发现舆情在第一时间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并监测舆情发展动向。要在热门热点论坛中注册,取得发贴资格,同时要对热门热点论坛的帖子实施监控。

(二)快速核查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舆情后,立即根据责任范围将舆情联系单传送至有关信息员。舆情涉及的有关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或工作实施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基本材料。一般在收到舆情联系一天内要有个情况核实结果返回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拟定对外处理情况说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重大事件按照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统一对外引导口径。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本地形象的有害信息,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及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根据舆情的发展情况,适时启动正面引导机制,在网络上使舆论的导向得到扭转。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那些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反映澡溪的信访和网络舆情,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发现后要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网络新闻发布和政务微博发布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加强风险研判,有效引导网上热点,着力保持网上意识形态积极健康向上。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新途径、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的新手段,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落实专人强化舆情信息收集渠道,加强舆情信息综合分析,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为乡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敏感问题的网上舆情,梳理舆情潜在风险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报送。

(三)解析引导,注重时效。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到主动引导、精准引导、有效引导。精心设置议题,加强对经济增速、实体经济、国企改革、环境保护、金融热点、就医就业就学等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负面舆论集中爆发,防止具体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慎重稳妥把握涉藏、涉法、涉诉等敏感问题,不炒作不渲染。舆论引导要统一口径,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及时调控热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防止出现大的意识形态和舆论漩涡。

(四)上下联动,快速处理。针对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在网下要快速核实,如确实是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事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如一时还不能处理的要说明原因,给出时间表,要给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五)及时总结,提高水平。加强对信访和网络舆情评论员的培训,提高舆情评论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对每件重大舆情应对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一)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守,保证通讯畅通。

(二)强化信息报送。发现有关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镇有关领导报告,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沟通、依法处置。重要舆情即时报送,每天下午17时汇总报送当天信息。舆情统一报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式为“标题+链接地址”,要确保沟通渠道顺畅稳定、保持紧密联系、共享重要信息、会商重要舆情。

(三)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出色履职尽责,坚持做好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对迟报漏报、失职渎职、失密泄密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 (废物产生单位)

乙方: (运输处置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现就乙方为甲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事宜,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待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单价

序号  危险废物种类或名称      数量(年)(公斤)         单位(元/公斤)

第二条:处置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处置费用:本合同处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价款是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价款(即已包括了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2支付时间:甲方应于处置后的次月(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2.3付款方式:一律由甲方采取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4账户信息: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需要处置的,应提前二日通知乙方现场接收并转移处置。

4.2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装,并到环保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提交危险废物主要种类成份分析报告,以利于乙方安全转移、贮存及处置。

4.3甲方应派专人现场与乙方交接。并签署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4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处置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保证其及其派来接收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收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见附件)。

5.2乙方按与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签署转移联单,做到依法转移危险废物。

5.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5.4乙方派来的接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健康、安全责任。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须知等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且乙方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约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甲方的有关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并同意遵守。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的安全责任由其乙方承担。

5.6乙方负责接收后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

5.7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置中心后的卸车及清理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却采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本合同,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危险废物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职工承担的赔偿,为此发生的争议解决费用等。

6.3如违反本合同5.3、5.4款规定义务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4一方不按协议履行职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6.5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和依据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

6.6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20xx年7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俊星带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同志,深入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及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通过座谈汇报、现场答疑、实地查看、变上访为下访等形式,就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区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上积极作为,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厘清职能职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在厘清职责上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在准确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受理方面的变化上狠下功夫,深入学习。并通过在各类媒体发布公告、印发宣传手册和信访举报明白卡、更新宣传展板、基层宣讲、规范统一来访接待口径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六个受理、三个不受理”的认识。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上创新形式。各地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和拓宽上创新形式,通过在街镇张贴宣传专项受理问题公告,构建区、街道两级视频“信访直通车”,创建“流动信访室”等形式,努力构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全方位的信访举报平台。在来访接待窗口建设上不断改进。各地区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统一信访接待室标识和展板内容、对信访接待室和等候室合理布局、配备安全管理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安装远程接访系统等,提升了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提高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接访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包头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从受理原则、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完善了信访举报在接收、登记、分流、处置、反馈、了结、归档,以及监督、汇总、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及时规范,确保基层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昆区建立“听、记、讲、问、谈、办、答”的七步走机制,确保全时段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青山区出台《街镇纪(工)委受理信访举报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信访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纪(工)委信访工作的意见》;东河区实行划片联组工作办法,整合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工作资源,解决信访力量不足问题;石拐区建立领导接访首接负责制,制定班子成员包联苏木、镇、街道工作办法;土右旗编印《信访举报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基层乡镇信访举报工作。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为新形势下规范、高效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强化协调服务,进一步确保领导接访常态化

各地区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落实定期接访、限时办结、包案督办,有效化解矛盾,切实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过程,变成倾听群众呼声、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截至2018年11月底,各旗县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286批次316人,受理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148件次,正在处置69件,其中,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58件,立案审查7件。共办结了结79件,其中,直接了结13件,谈话函询了结8件,初核了结53件,立案审结5件。共处分处理7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

(四)变上访为下访,进一步化解基层矛盾

2018年7月份,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区旗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要求及市纪委监委配套制定的工作方案,各旗县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强化领导,明晰责任,带案下访,活动取得阶段成效。九原区纪委监委坚持信访案件告知、答复、回访等“三个面对面”办理程序,并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跟踪回访;白云矿区纪委监委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开展以“进家入户贴生活、进店入铺接地气”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达茂旗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信访问题,采取定向专访、上门走访、定期回访措施深入农牧民家中调研走访;固阳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排查化解积案,打造“流动信访室”,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常态化,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方式、不定地点的“三不定”方式开展下访调研,将“上访变下访”活动作为化解基层矛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综合施治“组合拳”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2018年1-11月,共有350名纪检干部进村入户985次,走访372个嘎查村(社区)、走访群众2285人。设立信访工作联系点101个。共梳理出信访问题194件,其中重复访89件,已通过下访解决98件,正在解决96件。下访发现问题109个,已解决81个。

(一)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突出。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广撒网”引起重视的心理。目前“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受理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部分群众基于“广撒网”、多举报更重视等心理,会采取多次、多渠道、多部门反映问题。二是承办部门对初信初访处置不当。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初信初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上级交办和应由本级受理的初信初访没有及时处置或因办案力量薄弱、工作思路不清、采用方法过于草率简单,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的不信任,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继而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重查办轻反馈的问题。问题线索办结后反馈环节较为薄弱,甚至不反馈、不回复,导致信访群众没有及时掌握办结情况或者因为少数纪检干部对政策法规、党纪条规学习不透、理解不透,沟通上有偏差,不能对群众作出令人信服的反馈而导致重复访。四是个人诉求难以满足。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老账旧翻,土地征拆、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大量重信重访,这些信访问题繁琐复杂,调查取证困难,没有政策和法律支撑,难以解决,信访人得不到满意反馈造成重复访;还有一些是虽然已经有了结论且已答复反映人,但反映人紧凭主观臆断认为与其个人诉求和自我意愿存在差距,导致重复访、越级访。

(二)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占比较高。一方面,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瞩目成果,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待值、信任度进一步提高,认为纪委监委出面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另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扩大了,但是群众的认识比较模糊,从直觉印象误认为纪委“啥都管”,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不明了,造成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第三,由于部分群众以达到自身利益诉求为目的,为了能够契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范围,有意给所反映问题“插上标签”进行“贴牌”举报。特别是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举报人往往由于个人利益诉求未达成,于是将原因归结为司法人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造成问题类型界定和甄别难度增大。

(三)反映嘎查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占比较大。首先,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仍然淡漠,在征地拆迁、低保金分配、危房改造、发放各类惠农补贴款等工作中存在侵占集体利益、弄虚作假、私分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拉帮结派、横行乡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次,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后,也必然的导致了反映嘎查村干部的信访量增加,同时由于专项整治工作焦点集中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三务公开”等基层腐败作风问题,产生了“重点工作部署到哪,信访举报工作就聚焦到哪”的导向效应。

(四)纪检监察信访分析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目前各地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普遍存在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分析水平能力滞后的问题,对于如何通过信访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政治生态情况,从中发现规律、掌握趋势,进而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技术手段滞后,大数据技术基础建设支撑乏力,严重制约了信访分析向精准化、精细化、联动化方向发展;二是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信访分析只停留在对信访数据的基础汇总的初级阶段;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范围扩大,总量大幅增长,在改革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信访分办流转工作压力大,信访工作人员主要精力侧重于日常信访工作运转。因此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的手段滞后、认识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凸显。

(五)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信访人员对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变化等新政策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加之业务素质不够扎实,严重影响了信访举报受理效率和质量,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状态。二是基层纪检干部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上岗前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能力素质与新形式下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基层信访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办法不多,业务不精,例如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接待口径不够规范统一,解释问题不够清楚明白,造成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和疑虑。

(一)完善机制,从根本上减少重复信访的发生

重复信访分散了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和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是建立快查快结处理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置,落实承办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列出时间表,切实做到“零拖延”和无积压,防止演变为重复访。对证据确凿、合情合理的多渠道多部门接受的重复信访举报快查快结,防止再次重复信访。二是落实化解回复机制。对于快查快结的信访举报办结后要及时反馈信访人;对于部分属实要对查实部分给予及时答复、对失实的要与反映人解释沟通、说服教育;对于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要实行带案下访、挂牌督办,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信访部门要在建立运行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反馈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信访台帐掌握信访举报的运行轨迹,对于重复的来电、来访及时给予答复,减少重复受理。三是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于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要在一定范围予以了结澄清,同时,对查实的诬告陷害者要进行通报曝光,营造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四是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对于一些个人诉求无法满足的上访老户,其思想转化往往需要一个过程,经常会反复出现,仅靠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多次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成员、工作单位以及所在社区(村)的支持与配合,协同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工作,依法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对于缠访闹访、无事生非、无理取闹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二)精准界定,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处置水平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实际、信访举报数量的激增、信访问题的复杂化等现状,要牢牢把握改革机遇,扭住主责主业不动摇,进一步深化“三转”,扎实掌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界定好“涉法涉诉”问题和司法机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检举控告,界定好“信访终结”的问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检举控告,界定好“土地征拆”和村干部侵占村民利益、村霸的检举控告等问题。建立集体研判协调机制,准确理解、甄别业务内与业务外、与“大信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对接协调机制和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明晰各相关部门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边界,特别是要落实好新出台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受理范围,严格办理程序,做好涉法涉诉问题线索的移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访件准确分流、妥善处置,做到业务内外分得清楚,相互衔接理的顺。同时,要利用好群众来访的好时机,特别是针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通过和群众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直接沟通交流,做好对新政策、新情况、新内容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到底“管什么事”“什么事不管”“我的事到底应该谁来管”,经过耐心解释疏导,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尽可能从政策、法律、情理层面作出统一规范的答复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能简单粗暴、一推了之。必要时及时协调转送并督促主管部门妥善解决,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切实得到群众信任和认可,努力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为宣传党纪国法的过程,起到解疑释惑、统一认识、凝心顺气的效果。

(三)跟进落实,为化解基层矛盾助力施策

针对当前信访举报反映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持续走高的现状,要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对基层组织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入手,同时通过开展下访活动深入群众,主动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将下访活动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综合施治“组合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大“三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惠农政策、集体“三资”、“一事一议”等政策项目公布于众,接受村民的监督;落实好“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村级延伸;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上访变下访”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发现信访苗头,排查信访隐患,第一时间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通过经常下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多做工作,能够达到解疑释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显著效果。因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上访变下访”活动常态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乡镇苏木嘎查开展带案下访、入户走访和定期回访,以推动问题解决为根本,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反映问题,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妥善解决。同时,结合当前精准帮扶脱贫工作,主动下沉入户,了解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三务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将信访举报渠道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市纪委监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进督促,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对超期办理、压案不查的,严肃约谈、通报、问责。

(四)强化认识,提升信访举报分析水平

信访举报是研判一个地区、领域和行业政治生态的“晴雨表”“风向标”,信访举报分析是新时代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职能和基本要求,信访举报的分析水平体现的是信访举报工作的核心价值。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能满足于“收收转转”的基本功,也不能满足于当个“统计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占据“政治生态分析师”的高点,把信访举报分析作为研判政治生态、发现突出问题、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抓手。在进一步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的基础上,围绕“六个分析重点”做好政治生态把脉。一是重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化综合分析职能。对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做到更细更实的分类登记汇总,进一步加强关键数据指标的采集,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和重点事件开展综合分析。特别是有大数据应用实践基础的地区,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大数据应用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运用大数据思维审视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处置、分析等各环节工作,围绕提高效率、解决问题提出大数据应用的需求。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分析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定期分析、综合分析、专题分析机制,同时建立分析成果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工作转化运用机制,把分析成果转化为合理建议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举措中去。

(五)加强培训,提升基层信访干部业务素质

信访举报工作是连接党和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深化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性提升。一是要教育引导信访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特别要牢固树立保密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意识,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站稳政治立场。要进一步树立“群众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做到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勇于担当风险;二是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访干部业务技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苦练内功。针对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流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及时开展学习培训显得尤为迫切。通过个人自学研学、组织集中培训、选派人员调训、集中交流座谈等形式,紧跟形势任务要求,尽快适应准确把握当前信访举报的职能职责、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努力提高法纪贯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甄别筛选能力、研判分析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大数据运用能力。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传染病事件可分为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健老师在晨检中应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6、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巡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凝视病例,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发病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医院诊治。其原则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在确诊传染病后,根据传染病上报制度,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有关部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传报单。

2、对疫情班要保健老师应做到单独进行晨检,不可与正常班并在一起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传染病的发病特征。

3、患者必须及时隔离,并及时了解换情况;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病愈者返校须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入园;

4、对疫情班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做好家访工作,对幼儿进行健康监测,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对传染病疑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5、分管卫生保健老师应开展疫情班消毒隔离指导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6、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上课、发放宣传资料等;

7、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幼儿园公用教室等;疫情班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疫情班的所有用具、餐具都必须单独消毒,不可与正常班相混,消毒剂量和时间严格按各传染病的规定要求进行消毒,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8、疫情班班级做到该班幼儿不插到正常班去、也无新进幼儿插入此班、也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9、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0、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1、疫情班的幼儿出入园舍有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描写处置不文明行为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为切实加强公司日常工作中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和谐、稳定的供用电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首先与市公司新闻中心取得联系,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舆情发布有利于公司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舆情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公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舆情,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市**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虞忠凯、党委书记刘佳华担任,副组长由营销副经理迟晨林、生产副经理李春文、纪检书记王超、物资副经理闫铁君担任,综合部、生产部、经营部、安监部、党群工作部、客服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舆情的评估、预警、分析和报告。

工作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各部门、各班组要密切注意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由各部室负责人集体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宣传报道。

3、工作领导小组将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公司新闻中心,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1、建立信息反馈常态机制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加强工作调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舆情监控体系

积极应对于媒体舆情,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传播的舆情信息,要加强监测监控力度,设专人进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要全力做好信息公开透明,尤其是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客观、透明,把握舆论的主动权,最大程

3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性方面发展。

4、完善信息摸排机制

针对用户对公司工作的不良言论、片面认识或错误倾向,要第一时间做出反映,集体研究、集体协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向用户作出解释说明,让用户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社会的法制性、民主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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