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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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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8篇)
2023-01-07 11:52:1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一

防拥挤、防踩踏、构建安全和谐校园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组员:xxx、xxx

演练时间:20xx年10月23日下午2:20

疏散集合地点:

1、全体师生在学校正常上班、上课,当听到演习广播信号后,各班教师、幼儿迅速做好准备,投入到演练中来:

①全体教职工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②正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回到班级组织自己的幼儿进行疏散,正副班主任室外一人(负责整队并组织幼儿有顺序下楼),室内一人(负责幼儿全部撤出教室后,跟随幼儿下楼)。;

③各级部主任及各中心主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本级部和班主任一起组织幼儿疏散。

2、疏散顺序:各班级按照广播指令有秩序的撤离教学楼。在正副班主任的组织下,各班迅速有序的排成2路纵队按规定的路线撤离教室,下楼梯时要靠右行。

3、各班带到指定位置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体育委员将人数报给体育老师,同时及时寻找失散人员。

4、校领导总结情况

5、各班有序带回,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表扬好的幼儿,以便在今后的演练中,克服存在的问题,达到演练的目的。

1、各级部召开班主任会,做好布置培训工作。

2、利用早读或班会时间班主任老师向幼儿讲解疏散要求以及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幼儿做到:①遇事不惊,头脑冷静。②判明情况,思考对策。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⑤杜绝恐慌混乱、相互踩踏。

3、严格按照规定顺序上下楼,不抢不拖,各班幼儿下楼(或行进)时,不得拥挤、推攘,不得超前,发现前面的同学跌倒时,后面的同学应立即扶起前面跌倒的同学,随后一名同学要向后示意停止前进,以免造成踩踏事故。

4、到达操场后,各班迅速清点人数并及时报告体育老师

5、到达指定位置后,要求幼儿迅速站好保持安静。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二

组长:张建平

副组长:林忠川

小组成员:叶青黄小莲李成娇王当琪陈爱转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和《我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全面掌握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

((四)科学规范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贯彻落实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1、成立了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我校成立了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校一把手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校医和班主任共同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我校的卫生管理工作,要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工作议程,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成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充分调动我校医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一种“群防群控”的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我校各项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健康管理

我校建立了校医室就诊登记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等。

我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要关心学生,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室或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就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由校医在学生就诊时予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发生高峰季节,我校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学生立即到医院就诊。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畅通。

我校的校医或分管学生保健工作的负责人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制定了有关应急预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事件及时控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传染病类型、传染性强弱,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极消毒。

4、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我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我校每期举办了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牙刷、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可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立即报告。

5、经常检查卫生,不断改善我校卫生条件

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到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要通风良好;设备、小卖部及环境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设前要经过卫生评价,开业前应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学校领导熟悉我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每学期至少组织4次卫生检查,按规定做好记录。

6、落实我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我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设校医((室),并按600:1配备专职校医,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小卖部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小卖部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区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校医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校医。校医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当你沐浴着明媚的阳光走进校园时,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但你可否想到,你有安全防范意识吗?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

2月28日凌晨6时许,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引起的踩踏事故。11名学生受伤,其中,4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7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不要在楼梯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无论什么时间上下楼梯都要靠右行走,不跑、不追、不逆行。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每天上完早操和课间操,各班按顺序回班,过楼道时,不拥挤、不推扯、不打闹,不逆行、不停留。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4.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5.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6.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7.在人群骚动时,脚下要注意些,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8.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分流拥挤人流,组织有序疏散。

9、在校内活动时,不许追打跑闹,不要玩危险的游戏和带尖带刃的物品。不许爬高上低、不许坐在栏杆上、不许蹦台阶、不许人背人。

10、如果放学时遇到停电事故,同学们不要起哄、喊叫,学校有停电应急照明灯,同学们更要有序下楼,保持安静。

11. 任何同学不准毁坏消防疏散指示灯和标志,同学们一旦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二、危急时刻如何保持心理镇定?

1.在拥挤的人群中,一定要时时保持警惕,不要总是被好奇心理所驱使。当面对惊慌失措的人群时,更要保持自己情绪稳定,不要被别人感染,惊慌只会使情况更糟。

2.已被裹挟至人群中时,要切记和大多数人的前进方面保持一致,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要听从指挥人员口令。同时发扬团队精神,组织纪律性在灾难面前非常重要,心理镇静是个人逃生的前提,服从大局是集体逃生的关键。

3.如果出现拥挤踩踏的现象,应及时联系外援,寻求帮助。赶快拨打110或120等。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请同学们从自身做起,遵守纪律,规范行为,提高警惕,让安全隐患从我们身边消失,让我们的校园生活只有快乐!

谢谢大家!!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六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的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本校疫情报告人为医务室吴菲老师。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马龙宝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每日全校学生的晨检上报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 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德育科和市疾病控制中心城防科上报。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生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各班主任和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因病缺课记录本上,并于每日九点前上报医务室,要求各班做到零上报。

2、班主任及任科老师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生医务室,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育才联小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七

教育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责任。把学生教育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使然。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建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平安校园,防止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特别制定本预案。

1、全体幼儿集中操场时段。如:广播操、大型活动。

2、放学后家长及幼儿涌向班级、校门口时。

3、大型活动前后上下楼梯时段。

1、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教师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幼儿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不要跑跳,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正面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时教师要对幼儿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应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组织大型活动都要经园长同意,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园组长:xx副组长:xxxxxx组员:xxxxx

1、一旦发生踩踏事件,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再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一般事故三天上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2、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

3、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4、救助受伤幼儿

5、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发生情况,须在1小时内报告园方。如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及赔偿。

附录

儿童就诊救助八步骤

1、观察现场

利用非常短的时间观察现场,了解:现场是否安全?有多少人受伤?大概发生了什么?

2、观察评估三要素

当你接近孩子的时候,立即观察需待评估的三要素(外观、呼吸和血液循环),并决定是否需要打急救电话。这个步骤应该在15~30秒内完成。

3、看管其他的孩子

立即对现场其他孩子进行妥善的安排。

4、检查评估五要素

检查需待评估的五要素(外观、呼吸、血液循环、身体活动及其他可能情况),并决定是否需打急救电话,以及需要何种紧急救助。

5、实施儿童急症救助

对受伤或患病儿童实施紧急救助。

6、通知孩子家长

尽快通知孩子的家长。

7、与孩子沟通

尽快与接受紧急救助的孩子以及当时在现场的孩子沟通,解释所发生的事情,同时安慰他们。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和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对学校突发事件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在校园之内。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果断处置,尽快平息。处置工作中要坚持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安队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交流与沟通。要经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突发事件。门卫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和值班干部。

(二)力争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保安领导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员,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协调处置,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挍长室汇报。

(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突发事件发生后,一类要正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行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当,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妥善处理;另一类是难以分清性质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准,处置不当使矛盾激化。

(四)坚持说服教育的原则。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通过教育、说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为保证指挥有力,处置迅速,组织与分工如下:

指挥长:z

指挥部成员:在岗保安。

信息联络组:西门卫保安,联络110,120,119及校长室。

现场处理组:保卫科,总务处。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根据事件性质,由指挥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全体在岗队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迅速查明情况,确定事件性质,召集队员及时通报情况。根据查明的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处办公室,做到信息畅通,下情上传,上情下达。

(三)门卫加强值班考勤和重点警戒,控制好学校大门,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保安队长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动态,迅速将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和处办公室,

根据领导的指示,在短时间内与医疗、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四)做好校园治安秩序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

(五)要及时掌握舆论导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谣言传播和人为将事态扩大。根据上级主管指示,杜绝来访的新闻媒体,防止新闻媒体借机炒作。

(六)后勤人员积极做好各类后勤保障工作。如事件发生在室内,应迅速疏散人群,确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送治伤病员。

(七)积极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尽快走上正常轨道。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全体校保安及消防队员。

2、处置程序:

(1)当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迅速将情况向带班组长汇报,带班组长接报后,立即组织队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信息联络组立即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3)保安与消防队员到达现场组织灭火的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在火灾地外围保护现场。

(4)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队(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实验学校(某处)发生火灾,请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5)现场指挥员派出队员到南、西两个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现场指挥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队员分工协作。一组疏散人员;二组现场扑救;三组抢救财物。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卫队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畅通,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火,采用先断电、后灭火。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到达现场首先要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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