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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 药品生产技术实训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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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 药品生产技术实训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7 15:01:1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一

2.规范、协调采购政策和行为,把握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保证药品质量优质,价格合理;

3.了解药品信息及价格,正确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保证药品价格的准确性;

4.负责药品信息的维护,保证其准确性。维护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负责药品入库、出库、调价、报损、盘点等中西药库及制剂的日常业务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6.协助库管人员管理药品,做到帐物相符;

7.为财务、审计提供各种报表及其他药品报表工作;

8.完成其他与采购相关事宜,处理日常办公事务。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二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三

1、通过在药厂车间的参观学习,了解车间的一些基本设备,车间布局等。

2、听取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介绍,使我们对制药企业有一个基本的印象。

3、对于药厂的工作以及相关药品的制作工艺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了解制药流程以及相关过程中用到的机器设备;

4、帮助把在学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到本专业的知识在现实的社会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

5、此次药厂实习提前对将来可能工作的环境有一个全面的的认识,有利于在将来的就业岗位中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清晰未来就业的路线,对走入到社会中如何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去有一定的了解。

****制药厂系国家重点中专***医药学校生产经营功能与实训教学功能相结合的校办产业,为****大学**药学院和***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其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通过国家组织的gmp认证,并于**年二月获得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mp证书。目前可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三个剂型十二个品种的制剂产品,具有片剂2亿片、胶囊5000万粒和颗粒剂1500万袋的年生产能力,可一次容纳50名学生进行生产实训。

****制药厂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其中可用于药品生产与检验的实训面积1450平方米,可用于实训的生产与检验设备64台套。现有员工60人,管理与技术人员均为医药学校教师。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人,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3%,中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6、7%,并可充分利用医药学校的人力资源,因而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消化能力和实习实训指导能力。具有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医药生产经营的双重功能,既为学校学生实训提供了充分而真实的生产岗位实训,又为学校教师的生产实践和科研提供了平台,同时实现了企业自身的经营目标。

11月16日我们乘车来到****制药厂,在药厂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开始了本次的药厂实习。首先,药厂领导为我们介绍了**制药厂的厂区布局和车间的布局分配,车间按照一定的流程布局,以达到方便与高效的目的。**药厂为方便学生实习,将几个重要的车间都分布在靠走廊一侧,以方便学生观察、学习。**药厂分为两大部门,分别为生产区间和质检部门。生产区间为制胶囊、压片车间、颗粒制剂车间,靠走廊用大的玻璃独立出来,方便学生直接观察制药的关键步骤及流程,而质检部门为**药厂对所生产的药物抽样检测的地方。

在药厂相关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每个同学都穿上鞋套,正式进入**制药厂的药品生产工作区。**制药厂严格实行人流、物流分开的原则,以保证药物的无菌,在一些特殊的制药车间,工人们还需穿戴特殊的无菌工作服。在整个制药车间,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穿上白大褂,带好工作帽,而且物品在经电梯运送到二楼制药车间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杀菌消毒工作,保证了每一道工序。在药厂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压片车间、胶囊车间、颗粒制剂车间,看到了相关的机器,以及相关的制作流程,熟悉了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的步骤,了解了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流程,清楚了制药过程中严格控制的卫生与药品安全。

药厂领导介绍,药厂在每天可以生产一万多袋装颗粒制剂,药厂里也有四圈的包装机,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为药厂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药厂还有压片机、胶囊制剂的机器,这些都是药厂制药车间重要的生产机器,也是为药厂带来直接利益的机器。药厂除了这些大型机器外,同时还包括外包车间,药品的外包装也是进入市场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好坏、防伪技术都直接与药品的权益直接挂钩,所以一个好的商品好的外包装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参观的过程中,我们也注意观察到了**制药厂的外包车间,药厂的外包车间也非常的干净,并且有许多大四的学长学姐已经进入药厂实习了,他们也在仔细地对药品进行清点包装。

药厂的质检部门在另一座大楼的二楼,质检部门分有药品留样室、药品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等等。质检部门还有许多检测药品的仪器,比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溶促仪、崩解仪、压片机等等。药厂的质检部门主要:

1、 负责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按iso9000:2000、yyt0287-2003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制订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3、建立原材料、在制品、外协品和成品检验记录及质量统计报表,每月进行质量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4、及时收集产品和器械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异常反应信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设计、制造、审核结果、质量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投诉进行分析,以查明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5、负责检验仪器的配置、使用、校正和维护保养,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虽然这次的实习结束了,但是这段经历对我有着很大的影响和教育。实习是我们提高自己认知的一种切实的手段。由于参观实习时间比较紧,我们只能简单了解药物生产与包装车间的大体构造和基本的流程,大致知道了真正的药物生产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也使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了一些,并亲身体验了制药车间对卫生的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让同学们对自己和自己的专业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它不仅使我在理论上对制药技术这个领域有了全新的熟悉,而且更让我感受到了理论与现实结合的重要性,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

在这次参观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对我而言有很重要的意义。首先,也是最基本的一点,通过本次的参观,加深了我对制药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对药品生产过程有了实践性的了解,对制药工程这个领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其次,引发了我对将来工作岗位的思考。本次实习使我对药厂中的不同的岗位以及职责有了一点的了解,那就是不同的岗位对专业知识的要求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也就使我想到了要为自己的将来打算做准备。最后,虽然参观了药厂,时间比较紧,只能简单了解药物包装车间的大体构造和基本的流程,大致知道了真正的药物生产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也使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了一些,体验了制药车间对卫生的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让同学们对自己和自己的专业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四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为甲方和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医疗机构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求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或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了预防药物的误食或误伤,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六

辖区药品相关企业: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巩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京药监安〔20xx〕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查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xx年 8月 15日 )

辖区内相关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按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批发企业填写《批发企业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自查表》(附件1)、药品零售企业填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自查表》(附件2),于 20xx年 8月 15日前 将纸质报表上报我局市场监管科(自查表反馈情况将纳入各单位诚信评价考核内容)。

二、监督检查阶段( 20xx年 8月 15日 至 10月 31日 )

分局将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和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对辖区内相关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药品抽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总结报告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1月 15日 )

监督检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分局将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对辖区内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自查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行之有效的相关监管措施和工作建议,形成统一的书面正式报告,于 20xx年 11月 15日前 报送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批发企业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情况自查表

2.零售企业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情况自查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

年7 月20 日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描写药品合成技术实训心得体会精选八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保证药品质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用药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由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百里乡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要求经营药品,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灵台县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照依法许可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不得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或转让柜台;不得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

(四)药品经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得聘用兼职或挂职的药学技术人员,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药品

经营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药品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六)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得经营假、劣药品和非法经营特殊药品,药师(驻店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七)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在电视、电台、报刊和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八)在执法过程中,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执法人员赠送 “红包”、有价证券、礼品,对有违法违纪的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要及时向纪检部门举报或投诉。

三、责任追究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除依照《灵台县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和曝光外,还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药品经营单位各执一份。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盖章): 药品经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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