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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 大学生禁酒令体会800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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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 大学生禁酒令体会800字(八篇)
2023-01-07 18:55:1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一

1、学习火灾的严重危害及学习消防知识的重要性。

2、了解学校的防火重点区域,学习学校的防火注意事项。

3、了解常见家庭火灾原因,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注意事项。

4、学习到公众聚集场所时应注意的消防安全事项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

5、培养学生自我生存能力使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

教学过程:

一、燃烧的概念:燃烧时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剧烈的发光放热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的现象。

二、燃烧的三要素

1、可燃物 2、助燃物 3、着火源

三、防火的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2、隔绝助燃物 3、消除着火源 4、防止火势蔓延

四、灭火的基本方法

1、冷却法 2、窒息法 3、隔离法 4、化学抑制法

常见的火灾原因:1吸烟以及乱丢烟头引起火灾 2、厨房用火不慎及易燃物(油、煤气等)过多 3、电器使用不当 4、酒精炉使用不当

宿舍常见的火灾原因:1.乱接电源;2.乱扔烟头;3.躺在床上吸烟;4.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5.焚烧杂物;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8.擅自使用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9.人走灯不关。10.台灯靠近枕头和被褥。

五、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左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右手拿住压把,拿出灭火器;2、奔赴火灾现场;3、拔掉安全销;4、左手握灭火器喷头并对准火焰底部,右手按下压把喷射。

六、灭火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判断风向、站在顺风位置喷射 2、如果火势较大,应组织多人扑救 3、火被扑灭后,仍要提高警惕,防止死灰复燃,直到确信不会再燃烧才能离开

七、消防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八、扑救火灾的一般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 2、边报警、边扑救 3、先控制、后救火4、先救人、后救物 5、防中毒、防窒息 6、听指挥、莫惊慌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二

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增强宿舍凝聚力,为同学们发挥想象力和创新能力,张扬个性,体现青春活力提供一个良好的契机,让宿舍更好地发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推进宿舍文化建设,创建一个文明、舒适、高雅、和谐的特色宿舍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举办“宿舍装饰设计暨舍标大赛”。望参加者积极参与,用睿智的头脑,灵巧的双手,点缀我们的生活空间。

设计时间:xx.11.16~xx.11.27

评比时间:xx.11.2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全体学生宿舍

1、全体宿舍必须参加

2、参赛单位必须围绕大赛主题进行装饰设计,要求舍友之间团结协作,自己动手制作。

3、宿舍设计内容必须将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体现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体现宿舍成员共同理念和追求。

4、设计和制作的作品要环保,不浪费资源。

5、室内布局合理、整齐划一、温馨自然。具体形式、内容不限。要能够体现特点特色。

6、窗帘或床帘色调和谐、整体性好。室内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一致。

1、活动宣传:用海报加上向各班分发大赛通知的形式让同学们了解活动的具体情况。

2、舍标设计

设计阶段:

设计时间:xx.11.16~xx.11.27

评比时间:xx.11.28

评选方式:先由人文院根据评比成绩评出最终结果,再由院向校推荐相应名额的宿舍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总评。

3、评比标准:100分制

①宿舍风采装饰占50%

(1) 宿舍装饰内容得当,搭配适宜(15%)

(2) 宿舍主题明确,综合利用各个舍员能力(15%)

(3) 装饰有新意,有创意,有感染力,积极向上(20%)

②宿舍内务占30%

(1) 书桌美观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宿舍设施协调合理(10%)

(2) 床位整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10%)

(3) 地板、阳台干净无积水,墙壁、天花板、窗户干净无污损(10%)

③舍标占20%

(1) 设计独特,别具一格,新颖有创新思想(10%)

(2) 与宿舍整体布局协调,有积极意义,体现宿舍风貌(10%)

(3)

人文院自律会成员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奖品:羽毛球拍(一副) 60元

盆栽 (2盆) 50元

棋 (3个) 50元

合计:160元

策划书:人文社会科学院自律会

xx年11月15日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三

尊敬的老师:

您好!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违反学校纪律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晚就寝决心。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就寝那么晚,还说话打扰同学休息,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规定,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宿舍就寝后说闲话的。所以,老师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就寝时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

作为一名当代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而不是去破坏它!

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就寝的时候讲闲话,打扰了同学休息,也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休息,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休息,在宿舍就寝时候吵闹。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以犯错都归咎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不再在宿舍吵闹,就寝时间就休息。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学生相符合。

作为在就寝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望老师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晚上早睡觉,并且积极为班级做贡献,为班级添光彩!请老师相信我!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四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由于没有按照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寝室喝酒。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我终于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

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这是有悖合格大学生的行为,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给宿舍带来损失,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便利,和一时的想法。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样做,同时也是对宿管会老师全心为同学们服务的不尊重。所以,当宿管会老师通知我写检查的时候,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的这种违反大学校规的行为是一种违纪违规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校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中国药科大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生自治能力差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平时由于准备考研中,学习比较紧张。有时,没有打到水,就是用电热杯烧水。当时侥幸心理之下量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全楼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没有为刚刚入学的同学做到良好的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宿管会的老师同文化课的老师一样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不仅仅在学习方面,还有生活方面。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各位老师心慰的好学生,尤其宿管会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生活方面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老师对我的这次深刻的教育它使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了方向,对我的一生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作用。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五

20--年,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保障和关注民生为主题,以“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主线,进一步深化“警校共育”和“和谐校园”创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三防设施,巩固“四改一加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拓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求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活动保安全,以安全保德育,以德育保校园安全文明,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白水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实现“三无”目标,即全年无责任事故,无重特大事故,无死亡人数。

2、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奖惩制、例会制、宣传教育制,检查制、报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生活设施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较大以上事故为零。

6、组织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水果店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8、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10、进一步整治师生员工的不良卫生习惯行为,巩固并推进“四改一加强”成果。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档案,二是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是坚持聘请专业人员每年对学校现有校舍特别是青瓦砖木结构校舍的隐蔽部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校舍倒塌等恶性事故。

2、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力度和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食堂、小卖部监督管理,规范进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杜绝“三无”产品、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开水供应,让学生饮用卫生、安全的开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禁止学生乘坐“三无”车、超载车、摩的等,提倡学生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学校,每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举行一次交通知识讲座,力保学生搭乘安全车放心车。

4、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继续实行片区管理责任制,把每间学生寝室落实到教师人头,责任教师必须对自己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洁卫生打扫、内务的整理负全责;安排专职宿管员,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骚扰和侵害;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班级管理制度,班主任在学生就寝前必须到场清点人数,管理学生纪律。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六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户口登记

第七条 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 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 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 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

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 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 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 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

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 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 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

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 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 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 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

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 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 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 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 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附件二:《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附件三:《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审批表》

附件四:《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告知书》

对于学生宿舍禁酒条例心得体会范本八

基本制度

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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