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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 政法队伍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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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 政法队伍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8 02:55:5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被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x、出生xx年xx月、民族xx、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业xxxx、住址xxxx。(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xxxx(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xxxx(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

2. 支付违约金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______计算,共计______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xx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3.被诉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9月8日

到20xx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xx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资计20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xx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x,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单位: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矿 住 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电 话:

被申请人: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 地 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2/人*80天);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 *80);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3840元(45*80天);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2月);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xx月);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7、鉴定费:300元;8、第二次手续费4800元。9、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xx月*2);

事实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请人x在煤矿井下砌碹时被矸石砸伤左脚,被送往宣威市中医院医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1、右足背挫裂伤;2、左第五指骨开放性骨折;3、左足背异物残留;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xx月26日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曲人工认字【20xx】第30440号)。20xx年 月 日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曲人鉴委字〔20xx〕第xx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 致

宣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

二0一二年 月 日

附件:

1、《工伤认定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曲靖市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通知书》一份;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4、《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胶南市人民东路

519号。法定代表人:高岩绪。

被申请人:周兴海,男,汉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48号。联系电话:13808024329: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号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

第一:被申请人劳动合同期间处于试用期,根据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公司对作出的《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xx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第三:因为《劳动合同法》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真实意思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要想使用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三、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书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1月xx日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践行“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截止到10月底,在审结的经贸、科技、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等16类28项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5.8亿元,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青岛仲裁的主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蓝色经济建设规划,扩大仲裁宣传服务领域。一是开展仲裁宣传月活动,集中调研青岛高新区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民营企业,了解、解决一批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仲裁制度推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与市消保委联合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为广大消费者开通新的维权渠道。

三是与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研究所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专项协议》,为“大院大所”在前期建设和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试点工作,还成立了驻市北区工商联、美高集团等3个办事处,聘任18名民营企业家担任仲裁员,在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合同管理等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网络在线问政”等途径,不断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每日更新仲裁网站内容,在新闻媒体刊发普及仲裁知识文章35篇,仲裁法律宣讲团走进行业、企业宣讲法律9次,编印《仲裁知识简明读本》,出刊《亲和仲裁》杂志两期。六是召开了全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部署推动青岛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

(二)立足服务,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以“亲和仲裁”为服务标准,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创建让当事人满意的仲裁机构。一是完善案件受理和审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依法解答当事人咨询5000余次,当日立案保持100%,仲裁文书市内直接送达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45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年结案率97%,一个月内结案率53%。各项指标均高于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标准。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全程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调解和解率77%,力争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三是严把仲裁程序和裁决两个关口,设立专门机构,对裁决书进行审核,实行案件专家论证,力争使每起案件无差错、无瑕疵、无撤销、无投诉。四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为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司法监督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强化监督,仲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保证仲裁程序合法、规范。一是完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案过程网上操作、案件审理阳光运行、案件审查全面监控。二是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组织仲裁员道德操守教育和仲裁实务培训两批次。

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行为规范》,完善了仲裁员选聘条件,对仲裁庭、仲裁员实行个案考评制度,制定了《仲裁办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实施办法》,监督仲裁庭和仲裁员公正及时高效地办理案件。三是修订和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办事处管理办法和仲裁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仲裁派出机构的管理。四是重视案件回访,全面客观地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15件次,接访率、处结率、结服率均为100%。

(四)建章立制,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修订和落实《办案秘书手册》,办案人员的服务行为、办案职责和执业纪律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廉洁勤政等工作制度,完善月总结、季测评、年度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三是实施《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落实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保证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仲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仲裁服务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仲裁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做好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及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讲座培训、普法宣传、公益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仲裁法》宣传活动。继续建立和保持与高新区、蓝色办、大院大所大企和大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机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扩大海事仲裁业务,充分发挥仲裁中心的作用,在行业协会设立办事处,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扎实开展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严格仲裁程序,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仲裁当事人营造和谐舒心的仲裁环境,用质量和服务赢得社会信任。

(三)进一步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好仲裁庭改造、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办公办案环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加强仲裁实务研讨和仲裁业务培训,强化办案秘书的程序控制、调解技巧、笔录及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联合会下达的有关发展仲裁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法院和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仲裁工作在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年终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模板 | 述职报告格式 | 个人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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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答辩人: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区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马________,该公司经理。

被答辩人:_______市______设计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该院院长。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请仲裁设计合同,追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x2年4月25日签订了《(x2)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4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2x%)。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x2年x月1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就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辩:

一、申请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设计费x万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国家计委编印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中第十七条的规定,“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2x%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3x%,施工图完成后付5x%。申请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见书》,并不是初步设计书,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分歧意见之一。根据规定,初步设计书应具有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备、结构、电器三个专业的图纸。而申请人只交付方案意见收由我公司审批,没有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及三个专业图纸,我公司认为申请人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因此不能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另外,就我公司与申请人设计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x万元”。此合同之规定 也是指初步设计书完成后付设计费x万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见书”完成后即付x万元。作为申请人来说,他们完全懂得“方案意见书”和“初步设计书”的不同概念和内容。而申请人却把两个概念及内容混为一谈,向我公司追索x万元,既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我公司拒绝申请人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据此,申请人请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x.3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x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逾期违约金x.3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规定“写字商住楼的基础图,是在设计方案认可后两个月及收到勘探资料后一个月后交付施工图”,而申请人在我公司对方案意见书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违反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规定,这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担申请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根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设计费”。又规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依据以上条款规定,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支付4万元定金,并且申请人也提交“方案意见书”,双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请人毫无理由扣我公司的4万元定金,天渊之别国收取方案设计费x万元。我公司认为该定金应抵作申请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见书”的设计费用。

四、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3x元,作为资金使用,该示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申请人如数返还。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申请人:张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3x5211xxxx2xxx。

代理人:姚xx北京中银(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xx31—x4xxxxxx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13xxx31xxxx

法定代表人:罗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x234元(自2xxx年x月至2x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xxx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xx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xxx年x月至2x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xxx年x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xx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x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xxx年三月十九日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白云区。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仲裁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小编为大家收集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希望劳动合同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 第 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附:有关证据______ 份;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 份。

说 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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