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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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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精选9篇)
2023-11-18 06:01:19    小编:ZTFB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深入思考自己的所见所闻,进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认知水平。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情感的表达和感受的真实性,让读者能够更好地体验你的心路历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一

首段:介绍广西民族团结的背景及重要性(200字)。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拥有壮、瑶、苗、布依等多个民族,民族团结一直是广西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各族人民的团结意识,广西举办了一次民族团结读书活动,我也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通过阅读有关民族团结的书籍,我收获良多,深深体会到广西民族团结的力量和价值。

二段:读书心得一——了解各民族的历史文化(200字)。

在读书过程中,我认识到各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是广西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础。通过阅读有关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历史演变,我了解到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习俗、信仰和价值观。虽然这些民族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但他们都在广西这片土地上相互融合、相互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广西民族文化。这让我意识到,要想保持广西民族团结,就要尊重和包容各民族的文化差异。

三段:读书心得二——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200字)。

在读一些关于广西民族团结的案例和故事时,我深深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许多故事讲述了各个民族之间的互帮互助、团结奋进的精神。这种精神不仅在面对灾难时能够凝聚人心,也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案例是,某村有壮族、瑶族和布依族等多个民族,由于地理条件恶劣,他们常年受到水患的困扰。然而,各民族的村民们在面对洪水时紧密合作,共同克服困难。这一幕让我深受震撼,也深深理解了广西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四段:读书心得三——增进多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200字)。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加强多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十分重要。只有相互了解,才能相互尊重。通过读书,我了解到广西一直在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倡导民族交往的平等与和谐。广西提倡多民族相互交往,加强文化交流,为各民族的合作提供了广阔平台。我深信,只有通过交流与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各民族之间的差异与共同点,从而增进团结与合作。

通过参与广西民族团结读书活动,我对广西民族团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广西多民族的和谐共处离不开相互理解、尊重和包容。读书让我明白,广西各族人民的团结和谐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广西民族团结读书活动能够继续举办,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以书籍的力量传递广西民族团结的重要价值观,为广西的发展与繁荣贡献力量。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二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广西民族团结读书活动,并阅读了相关专题的书籍。通过这次的阅读,我深深感受到广西各民族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他们在建设美好家园的不懈努力。在这里,我将从读书过程、所见所闻、心灵感悟、团结合作和展望未来五个方面,谈谈我对广西民族团结读书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读书过程。

参加广西民族团结读书活动的过程是一次充实而有意义的经历。我们团队选择了一本关于广西各民族历史文化的专题书籍,通过对书籍的反复研读和讨论,我们对广西民族团结历史的鲜活场景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起分享、一起学习,相互鼓励,共同加深了对广西多民族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第二段:所见所闻。

在广西求索的旅程中,我目睹了广西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的场景。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不同民族的人们在一起工作、学习、生活,他们彼此关心,互相帮助,形成了一道鲜亮的风景线。我还看到了广西各民族共同努力的成果,各民族的特色文化得到保护与传承,使广西成为了一个多元和谐的文化乐园。

第三段:心灵感悟。

通过阅读和亲身体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广西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这种力量是人与人之间彼此尊重、互相关爱的力量,也是文化和谐、共同进步的力量。这种团结的力量让我深受鼓舞和感动,我也更加懂得了要珍惜身处的和谐环境,主动地去关心和帮助他人,发扬传统文化,使自己成为一个广西民族团结的推动者。

第四段:团结合作。

广西各民族的团结合作是广西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我看到了广西各民族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教育事业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合作,他们相互支持和学习,共同推动着广西的发展。我相信,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合作,广西才能不断壮大,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第五段:展望未来。

在广西民族团结的读书体验中,我深感广西各民族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希望广西各民族能够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推动广西的发展。同时,我也呼吁广西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各自的传统文化,加强民族团结,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通过广西民族团结读书活动,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广西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感受到了他们的团结合作精神,这对我个人的成长和价值观的塑造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坚信,只有坚守团结的信念,在广西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下,广西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三

近日,我有幸阅读了一本名为《广西民族团结》的书籍,它详细地记录了广西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好合作与相互帮助的事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广西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对如何促进民族团结有了更深的认识。

首先,广西地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广泛的民族多样性而闻名。广西地处中国西南部,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这里居住着多个民族,如汉族、壮族、瑶族、苗族等,每个民族都有着独特的语言、服饰和风俗习惯,由此可见广西的民族多样性之丰富。然而,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民族文化的存在,广西才更加需要民族团结的力量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广西地区的民族团结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来自多年的共同生活、相互帮助和集体合作。这本书中记录了许多关于不同民族之间友好交往的事例。例如,在农忙时,壮族的邻居会主动帮助瑶族的村民干活;在重大节日,各个民族会互相邀请对方共度节日。这样的相互关爱和帮助让广西的不同民族能够共同生活在一个友好和谐的社会中。这些事例证明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好合作是广西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

此外,在广西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语言沟通成为了民族团结的关键问题。不同民族之间语言的不同常常导致交流上的困扰。然而,广西的政府重视民族团结的工作并努力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了解。政府在教育方面加大力度,推行多语教育,让不同民族的孩子都有机会学习、掌握其他民族的语言。此外,政府还举办各种文化活动,通过展览、演出等形式让不同民族之间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文化。这些举措为广西民族团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广西地区的民族团结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广西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其经济发展对于整个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民族团结成为的一项重要的支持力量。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好合作不仅为广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也为广西的社会进步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综上所述,广西地区的民族团结是多年来各民族相互合作、相互帮助的结果。这种友好合作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和节日之间,也体现在政府的政策和教育方面。广西的民族团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持力量。通过阅读《广西民族团结》这本书,我对如何促进民族团结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我相信,只有广西的各民族继续保持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广西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四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稳定和繁荣的基石。在多民族国家中,如何做到民族团结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可以与大家分享。

首先,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和历史是民族团结的基础。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习俗和传统,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只有通过深入了解和尊重彼此的文化差异,才能建立起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我常常参加不同民族的文化活动,去学习他们的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形式,让自己更加了解和欣赏不同文化,这有助于增进民族团结的认同感。

其次,交流和沟通是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手段。语言是人们交流的桥梁,不同民族间的语言差异会成为交流的障碍。因此,学习其他民族的语言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方式之一。我曾经学习过藏语和维吾尔语,这让我能够和藏族和维吾尔族朋友更加顺畅地交流。此外,互相倾听和倾诉也非常重要。当我们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和想法,并尊重彼此的观点时,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理解。

第三,平等和公正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不分民族地对待每个人,不歧视任何一个民族,是维系民族团结的重要原则。在我参与的群体活动中,我会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偏袒任何一个民族。并且,我也会积极参与协调和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力求达到公正和平衡。

第四,教育和宣传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有效手段。通过教育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增强跨民族交流的能力,可以培养出更多有民族团结意识的人才。同时,及时报道民族团结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通过宣传的力量,传递出积极向上的信息和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最后,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责任,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民族团结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社会组织可以组织各类活动,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个人要从自身做起,争取成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只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族团结的发展。

通过这些实践和思考,我逐渐认识到,实现民族团结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和持续的付出。但我坚信,只要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用心去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用行动去促进公正和平等,民族团结一定能够实现,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谐和美好。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五

民族团结是建立在各个民族团体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和谐状态。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繁荣的重要保障。然而,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历史和文化的差异,因而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需要付出努力。本文将探讨如何做到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首先,理解并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习俗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石。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独特的历史、宗教和价值观。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传统和文化,这是形成民族个性和民族认同感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学习并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并摒弃偏见和歧视。只有通过相互理解和尊重,才能减少误解和冲突,真正实现民族团结。

其次,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往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关键。交流是增进相互了解、打破隔阂的重要途径。我们可以通过举办多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民族艺术展览等方式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这样的交流活动可以让不同民族之间更加了解彼此的习俗和文化,增强共同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此外,政府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应该制定出合理的民族政策,鼓励各个民族展示和发展自己的文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民间组织和机构的引导和支持,推动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只有通过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引导,才能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

此外,媒体和教育机构也应当积极参与到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中来。媒体应该传播正面的民族信息和贡献,弘扬不同民族的文化成就,促进民族间的理解和和谐。教育机构应该加入多元文化教育,为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民族观念和价值观,培养对其他民族的尊重和包容的意识。媒体和教育机构的努力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社会氛围,促进民族团结的实现。

最后,每个公民都应该以身作则,为实现民族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摒弃种族歧视和偏见,关心关爱他人的感受。我们可以通过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帮助他人解决问题等方式来展现我们对民族团结的支持。只有当每个公民都拥有这样的意识和行动,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

总之,实现民族团结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目标。我们应该以广阔的胸怀和开放的心态对待不同民族,理解并尊重彼此的文化差异,增进交流与交往,促进民间组织和政府的互动,让媒体和教育机构肩负起传播友好民族关系的责任,同时自己也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实现民族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和繁荣的民族团结社会。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六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更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如何做到民族团结,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去思考和努力。我认为,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其次要保障公平正义,然后要加强社会互动和交流,再者要加强法治建设,最后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团结。下面就我对这些方面的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加强教育引导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教育是培养和塑造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的重要环节。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加大对民族团结的强调,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和认同感。通过学习民族文化、历史和传统,让学生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差异和特点,增强彼此之间的理解和包容。同时,要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不同民族的交流和融合,使学生们在共同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培养出团结合作的意识。

其次,保障公平正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民族团结不能建立在对某个民族的压迫和剥削上,必须确保各个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要建立公平的社会制度,打破各种形式的歧视和偏见。对于民族冲突和矛盾,要依法处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才能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平等、和睦和团结。

第三,加强社会互动和交流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途径之一。只有通过各族人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才能增加了解和信任,消除误解和偏见。政府可以加大对各个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鼓励各民族共同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同时,鼓励各民族之间的婚姻和友好关系,推动民族之间的融合和交流。

第四,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法治是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基石,也是民族团结的保障。要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宣传教育,让各民族都在法治的框架下行事。依法治国的原则要贯彻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确保各个民族在法律面前都能享有平等的待遇,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最后,加强宣传引导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要手段。媒体是宣传的重要渠道,要通过多样性和全面性的报道,让人们了解各个民族的优秀传统和文化,增加对其他民族的认同感。同时,要加强对民族团结的理念和思想的宣传,提倡尊重、理解和包容,鼓励人们团结一心、和衷共济。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可以通过举办文化交流和庆祝活动等形式,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总之,实现民族团结需要我们从教育引导、保障公平正义、加强社会互动和交流、加强法治建设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努力。只有通过这些方面的综合努力,才能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与团结,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为实现民族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七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1。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3。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5。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7。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9。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11。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13。

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

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

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

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

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

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推荐民族团结示范读书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八

在我读完《民族团结示范》这本书后,我深感此书的内容丰富,文笔优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一些宝贵的思考和启示,让我对民族团结有了更深的理解。

首先,这本书以生动的故事和真实的历史事实为基础,展示了中国不同民族之间的友谊和和谐共处。通过描述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合作,作者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团结的中国。例如,在小说中,汉族的小伙伴帮助维吾尔族的朋友修理牧民的帐篷,表达了相互关心和帮助的思想。这些描写不仅传递了团结的信息,而且激励着我们每个人也要去传递友谊和团结的精神。

其次,我从书中认识到民族团结的价值和重要性。中国是一个民族众多、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国家。民族团结是中国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繁荣稳定的保证。只有不同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合作,才能达到和谐共处和共同繁荣。书中通过展示不同民族之间的友谊,激励了我对民族团结的向往和追求。我希望能够为实现民族团结而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进一步阅读书籍,我意识到民族团结不仅仅是在地域上的团结,还要通过对各民族文化的尊重和保护来实现。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是各民族共同进步和发展的宝贵财富。通过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文化,可以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理解和团结。书中也有许多关于民族文化的描写,比如维吾尔族的歌舞艺术和哈萨克族的豪放天性。通过了解和欣赏这些文化,我对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有了更深入的体会。

此外,这本书还呼吁广大读者通过自己的行动来促进民族团结。通过小说中的事例和角色塑造,作者强调了每个人都可以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只要每个人都能以积极的态度去理解和关爱不同民族的朋友,就能为民族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例如,书中描述了一个汉族学生帮助维吾尔族同学了解汉族文化,这种互帮互助的精神影响着我。我将带着这种精神,积极地参与到学校和社区的民族团结活动中去,为民族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阅读《民族团结示范》,我对民族团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我明白了只有不同民族之间的友善合作,才能创造一个和谐共处的社会。我也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以友善和宽容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不同民族朋友,我们就能共同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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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民族关系稳定和谐,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实现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这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而我们每个人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份子,对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应该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了加深自己对于民族团结的理解,我读了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书籍,从中收获良多。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阐述我对于民族团结的理解和心得体会。

首先,民族团结的基础在于相互尊重和理解。在《中华民族史话》中,我了解到中华民族是由五千多个年头演化而成,它的独特性在于包容性与多样性。五千年的灿烂文明,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了一个大家庭。而这个大家庭中有着不同的民族和文化,如汉族、满族、藏族、维吾尔族等。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情和文化,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团结的宝贵财富。只有通过相互的尊重和理解,才能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

其次,民族团结的关键在于交流和交融。在《中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中,我了解到我国有着五十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这些地区为各个少数民族提供了保护和发展的机会和条件。自治地区的成立,既是国家政策的支持,也是各个民族自愿地选择的结果。在自治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融非常频繁,人们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传统和节日等,彼此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和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交流和交融,不仅增强了各个民族之间的认同感,也促进了彼此之间的共同发展。

再次,民族团结的动力在于平等和公正。在《中国人口多元文化的社会学研究》中,我了解到我国政府一直倡导和推行的是民族平等和公正的政策。无论是在就业,还是在教育、医疗等方面,政府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各个民族的权益。同时,各个民族之间也享有相同的法律和社会保障。这种平等和公正的政策使得各个民族在社会生活和发展中没有障碍,彼此之间能够和谐共处,共同成长。平等和公正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也是各个民族追求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

最后,民族团结的目标是共同进步和发展。在《文化精神中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一书中,我了解到少数民族地区有着独特的优势和特色,这是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的宝贵财富。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中,采取了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优先。这使得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民族团结,也推动了整个国家的共同进步。

通过阅读这些书籍,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实现民族团结的途径。相互尊重和理解、交流和交融、平等和公正以及共同进步和发展,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动力。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和践行民族团结,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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