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科技信息化心得体会(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06:00:25 页码:13
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科技信息化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8 06:00:2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____________%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有关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应付给许 美元。

3.被许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帐目,审查费用由许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应赔偿许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同意在维持许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认可,许不得无理扣留。许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如果不认可,则许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提出要求,被许应及时向许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规格和标准,许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摄制电影,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片需要使用作为景地;

2.乙方拥有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同意甲方当作景地加以使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景地是指乙方有权出租的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景地)。

第二条 甲方使用景地是为了摄制电影片《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该景地将在电影片中作为“__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条 甲方使用景地的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时间为________,结束时间为__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景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甲方使用景地,应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回报乙方:

1.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____元,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种方式:

(1)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使用期限过半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场地租金于使用期限终结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乙方列为致谢单位,并在电影片片尾字幕中列明。

乙方在电影片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3.甲方应按本条款第壹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同时应按本条款第贰种方式设置乙方署名。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在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使用期限和时间内,乙方应将景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乙方无权因甲方使用景地而针对电影片主张除场地租金或署名外的任何形式的权利。

第九条 甲方使用景地的过程中,有权根据与乙方的约定,按照己方摄制计划安排导演、演员、摄影师等工作人员进人景地并在景地设置己方道具、临时布景等设备,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景地。

第十条 景地在电影片中的名称按照下列第____方式确定:

1.甲方应在电影片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

2.甲方应在电影片中对景地采用有别于其真实名称的虚拟名称;

3.甲方可以在电影片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亦可以在电影片中对景地采用有别于其真实名称的虚拟名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若甲方需对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进行更改或重置,须经乙方同意;在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状并经乙方验收。

第十二条 在电影片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或发行过程中,甲方及电影片的宣传方、发行方等有权使用景地在电影片中的影像或图片资料,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间、用途等使用景地,并确保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不受损坏。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受到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景地进行电影片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权益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七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或第四项原因终止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三条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六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关使用公安信息网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被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 授权范围

1.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 。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 [mw1] 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6.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使用费。

2.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 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于甲方。

甲方的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甲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6.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 [mw2] 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7.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已生产未销售的,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乙方应列明详细的产品和数量清单交与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9.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第三条 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本合同终止,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第四条 交易程序

1.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甲方商标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门市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3.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标标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普通”或“独占”

通常为两个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