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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 如何看待共同富裕知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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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 如何看待共同富裕知乎(6篇)
2023-01-08 07:45:1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二

男方:______,汉族,现住____市________。

女方:_____,,汉族,现住____市________路家属院。

我们双方__年__月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⑵其他财产: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女方所有;沙发一套、新大洲本田25摩托一辆、挂机空调一台和柜子、床、梳妆台及吊椅各一个归男方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日期: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三

立遗嘱人:,男(女),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                  ;现住址:                  。(若户籍地与现住地不一致时,两者均需填写)

我,,趁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自愿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坐落于x市路弄号x室房屋于何时购买,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待我去世后,上述属于我所有的房屋产权由继承。

(如果是分给两人以上的,可以表述为:“待我去世后,上述属于我所有的房屋产权由和共同继承;如须确认继承份额表述为:在我去世后,上述属于我所有的房屋产权由继承百分之几、继承百分之几。)

二、除前述所列财产之外的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均由继承。(如须指定多个继承人继承,表述同一)

三、如果前述遗嘱受益人先于我去世,则本应由继承的这部分财产我指定由继承。(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四、因本遗嘱所取得的财产归x个人所有,不作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上述内容均为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本人签名):     

立遗嘱人本人指印(右手x指):

日   期(本人手写):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钟祥市人民政府20__年11月16日印发的第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甲方拟将郢中镇东街28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对外出售后用于企业改制。属乙方所有的462.2㎡房屋所有权及284.24㎡土地使用权位于甲方(郢中镇东街28号)院内,与甲方房、地毗连。为了解决甲方房、地的规则整体和乙方道路通行问题,经市轻工纺织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组织双方协商,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临东街的四层砖混房屋由西往东的二间四层房屋及附属土地(7.3米宽、10.73米深,土地面积约75㎡,房屋面积约300㎡)与乙方的73.2㎡房屋(土地面积73.44㎡)互换(置换后的房地四至详见附图,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测绘为准)。

二、乙方将二层砖混房屋由南往北的二间二层房屋及附属土地(7米宽、6.8米深,房屋面积约94.78㎡、土地面积约47.39㎡)和甲方原所欠乙方的房屋租金7.7万元,置换甲方从北往南进去的1.5米宽通道的土地使用权(置换后的房地四至详见附图,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测绘为准)。

三、产权置换后,乙方的房屋面积约为611㎡,其中乙方原有房屋产权462.2㎡,甲方置换给乙方的房屋面积约为300㎡,乙方置换给甲方房屋约为168㎡。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钟国用(20__)第245号、246号二宗土地使用证及钟房权证郢中甲字第20__—072号房屋所有权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将置换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将置换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本协议开始生效。

六、置换后双方房屋现状及土地四至详见附图,附图与本协议合并使用,共同具有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鉴证方(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动我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深入推进,实现同驻共治,将我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提升到更高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密围绕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的战略要求,立足于“可信、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试点社区工作任务,进一步领会学习,坚持以“美好环境”为基础、以“惠民利民”为切入、以“同驻共治”为核心,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支撑,努力推进海沧成为“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一)主要目标

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区委“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的总体布局,努力实现海沧区“两个99年愿景”。重点缔造一批政府引领、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统筹协调的完整社区、典范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同驻共治为核心。为广大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搭建平台、提供资源,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共事务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培育精神是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共同实践,培育“勤勉自励、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社区精神和价值体系,促进文明市民与文明城市共同进步。

3.奖励优秀是动力。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通过“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方式,对于在试点社区工作和各类项目、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予以及时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以八项“美丽行动”为载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居民融入融合,打造温馨包容的和美村居,构建“健康生态新海沧”。

(一)实施关爱弱势群体行动

1.提高低保水平。扎实开展“千户低保帮扶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加发50元的低保户生活补贴(非低保金),提高全区全体低保户的生活保障水平。

2.提高助学水平。将原来的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活动改为每年助学帮扶,即从四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联合市慈善总会及爱心企业共同开展“圆梦行动”,将助学活动扩大到高中以上,为我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自负承担医疗费的医疗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部分重症病人的特殊门诊实施门诊救助。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医疗救助从医后救助改变为医中救助,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4.提高就业水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岗位、动员企业优先招聘低保对象,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的问题。

5.提高慰问标准。今年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国家法定节日,向每户低保对象每个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

6.关爱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继续落实“四个关爱”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公交司机、困难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为他们发放“朝阳行动”慰问金和基本生活物资。

7.关爱失地失海农渔民。对本区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实施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发放生活补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实施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票决行动

创新实施低保申请工作民主评议票决行动,让群众参与“共评”,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规范及保障措施,确保低保户申请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民政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三是迅速部署规划。通过“三步走”落实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完成山边、兴旺、海虹三个村(居)试点工作;12月底前,扩大试点范围,在莲花、钟山、祥露3个村(居)推广并做好经验总结;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

(三)实施“简政放权”便民行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直接授权的方式,分批下放涵盖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办理等17项事权,交由各镇(街)、社区代办、直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四)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到20xx年底,力争完成登记备案20家。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村(居)自治的“四民家园”、“乡贤理事会”、“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同心合议厅”等社会组织进行积极引入、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工作者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者参加培训,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主题宣传,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等挂钩,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对象。

(五)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让长者共享发展成果。一是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降低门槛,将80-90岁老人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二是在全省首推“爱就在身边——15分钟服务圈”工程。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只要拨打联系电话,志愿者就将在15分钟内到达并进行服务,让老年人在最短时间内享受最便利、贴心的服务;三是开展“无围墙无门槛型志愿者服务”,搭建“幸福夕阳贴吧”服务互助平台,鼓励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活动,形成浓厚的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四是取消居家养老服务的户籍限制,扩大无偿服务的对象范围,为外来的社区老人构建“平等、如家”的居家养老环境。

(六)实施社区服务创新行动

1.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划拨专项经费,扶持各试点村(居)打造社区服务创新品牌,推动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建设模式,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一是在山边村设立“长者空间”,为村民提供休闲、议事场所,增加服务功能,美化活动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共享成果。二是在兴旺社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外来员工提供“同城市、同管理、同参与、同服务、同待遇”的“五同”服务。三是在海虹社区建立“社工之家”。引进“助人自助”的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对居民的各类特殊需求引进社会组织,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性和福利性的社工服务。

2.开展网格微自治。建设社区“群众接待室”、“乡贤理事会”等项目,依托网格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五微”行动,即微行动、微自治、微组织、微生活、微心愿。

3.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助理教授标准,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各镇(街)采取绩效奖励办法,对试点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每人增加1000元。

(七)实施危房改造行动

对全区80户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危房实施改造,改善特困群众的居住条件,计划投资300万元。

(八)实施福利中心活动场所改造行动

积极与市民政局沟通联系,争取120万福利彩票基金作为专项建设经费,将对社会福利中心室外活动场所进行改造,进一步美化福利中心环境,让入住的老人享受绿色、健康、美丽的户外活动环境。

(一)学习宣传阶段(20xx年7月28日-8月10日)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深入研读《云浮实验》、《再领先一步——云浮探索》、《三网融合的云浮模式》三本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掌握“愿景凝聚、畅通政令、共建共享”的精髓,有效运用到开展“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各项工作中。

(二)试点推动阶段(20xx年8月1日-12月31日)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结合“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以建设生态宜居新城,打造美丽海沧为主题,指导山边村、兴旺社区、海虹社区等3个市级试点社区和其他14个区级试点社区,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原则,突出自身特色,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勇于创新,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朝阳行动”各项工作,关爱弱势群体,解决百姓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同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努力促使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成为村居自治的重要力量,促进民间同筑共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做好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有效提升。

(四)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12月31日)

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提升先进经验,围绕“四个突出、五大工作、四个关爱、五大安全、一个重点”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试点社区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在全区各镇街、村居全面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成立海沧区民政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与试点村居实现工作“一对一”挂钩,确保责任到人,有力推进试点社区各项工作。

(二)建立机制、落实保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划拨资金用于支持市、区“以奖代补”的专项项目建设,保证出实效出成绩。

(三)规划引领、全民参与。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细化行动方案。通过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引导和激励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共谋共建、共评共议、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描写共同富裕心得体会知乎及收获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________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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