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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 脱贫攻坚新成就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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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 脱贫攻坚新成就感想(4篇)
2023-01-08 08:02:3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全镇共有贫困村8个,截止2019年年底,全镇8个贫困村均实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达标,退出贫困村序列。常住居民共有5326户16975人,精准识别之初贫困人口就有1086户4217人,贫困发生率24.8%,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社会各界大力帮扶下,贫困人口逐年递减,尤其是2020年攻克难中之难,实现剩余72户136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降为0%,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全镇目前共有“两类人群”65户190人(边缘易致贫32户88人,脱贫不稳定户33户102人),其中2020年底前共识别“两类人群”45户132人(边缘易致贫户19户52人,脱贫不稳定户26户80人),通过强化帮扶,目前返贫致贫风险已经全部消除。在2021年1月份至今的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中,通过“两发现”、“两核实”共新识别“两类人群”20户58人(边缘易致贫户13户36人,脱贫不稳定户7户22人)。为加强帮扶力量,对两类人权均实行双重帮扶责任人,因户施策,一户一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时跟进,将“两帮扶”落到了实处,后期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收入持续增收,生活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消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中央 2021年1号文件、省委2021年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会议精神。镇领导班子每月至少一次召开研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认真梳理2021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进度,指导各行政村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有序开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是主动作为,早发现早纳入。发挥党员联户作用,乡镇、村组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掌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情况,对于发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口,按“四议”识别程序及时纳入“两类人群”。早到早发现早纳入,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做到精准识别。结合县民政、残联、医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每月反馈的信息监测预警名单,建立预警监测台账,安排包村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实,确认脱贫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非贫困户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存在致贫风险。三是及时跟进帮扶措施,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于新识别纳入的20户58人“两类人群”均实行双重帮扶责任人、一户一计划、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主要落实产业、就业、金融、扶志扶智等措施,帮助增强发展动力;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目前享受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扶持等就业帮扶政策的两类人群有14户20人,产业帮扶的有12 户45人,低保、五保等兜底政策的有20户29人,合作医疗参保、签约家庭医生等健康扶贫均实现全覆盖。尽锐出战、帮扶力量、帮扶力度持续加强,确保致贫返贫风险及时消除,坚决防止致贫返贫现象出现。

(二)狠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一是集中精力统筹整改。根据卢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卢氏县2020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卢脱贫办〔2021〕5号文件要求,立即制定《朱阳关镇关于对2020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时下发各镇直部门、各行政村,按照反馈问题清单,在全镇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截止目前共自查问题*条,已建立自查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的国家及省市县反馈的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一看资料是否齐全,二看整改是否真实,针对历次整改列入台账中的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目现场进行查看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因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出现反弹、引发事件,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彻底、结果真实。做到所有问题真整改、出实效。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质量提高,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发展动力。

(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重要指标,守牢脱贫底线。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稳定住、巩固好“三保障”成果。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确保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持续加强控辍保学,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各类教育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实施教育扶贫,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为脱贫致富提供智力保障。医疗保障方面:2021年全镇贫困人口、“两类人群”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合格乡村医生配备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均达到100%;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脱贫群众及低保群众合作医疗参保补助及时发放到位。住房保障方面:开展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对2016年以来实施危房改造的435座房屋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确保质量达标;对一般农户的住房情况进行排查鉴定。目前全镇农户住房安全均已得到保障。安全饮水方面: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护为重点,明确管水员、水费收缴标准,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末梢水全面检测,确保群众饮水水质安全放心。全镇所有居民安全饮水均已达到安全饮水标准,生活用水得到充分保障。易地搬迁后续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镇朝阳社区通过选举,成立3人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3人组成的居委会,成立6个居民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搬迁群众自主管理,“一站式”服务;二是认真做好户籍迁移工作。为全镇十三五期间386户易地搬迁完成户籍迁移,保障群众权益,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三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成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幼儿园1座,方便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四是加大搬迁人口就业产业发展力度,社区成立金融服务部1个,便利群众利用金融活水浇灌产业之花,村组干部通过逐楼逐户加大宣传务工信息,鼓励群众就近发展食用菌等方式,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四)加强扶贫资产管护,确保效益持续发挥。

一是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镇产业办、扶贫办对各行政村2016年以来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实地查看扶贫资产,完善扶贫资产确权台账内容,确保所有扶贫资产应确尽确、应登尽登。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对于确权移交到村的扶贫资产项目,督促指导各村建立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不定期对项目运营、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效应,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三是突出抓好资产收益扶贫。坚持因地制宜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鼓励村级集体的扶贫资产收益实行二次分配,用于失能弱能贫困人口的补助、增设益贫岗位、发展和维护小型公益事业、扶持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带动贫困户等。带动贫困户、边缘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完善巩固脱贫长效机制。

(一)续好脱贫攻坚曲,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做好帮扶机制落实。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保持现有的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和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各级定点帮扶和帮扶责任人继续做好帮扶对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教育、培训与管理。确保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不退、帮扶队伍不撤、帮扶力度不减。

(二)绘好项目建设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效果如期发挥。

2021年全镇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达1.5亿元左右。为加快推进醒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早日发挥项目效益,一是倒排工期,细化施工任务。按照施工量、完工时间,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分解,制定施工计划,细化到每一季度,每一月。按照施工任务表,稳步高效推进项目进度。预计2021年10月底项目竣工率可达70%以上,12月底所有项目均可竣工。二是抽调精干力量,专人专班推进。实行重点项目领导班子亲自负责制,由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牵头,抽调镇直部门精干人员组成项目推进组。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施工问题,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高量如期完成,确保重点项目效益早日发挥,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下好产业发展棋,力促产业振兴,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围绕全镇“一镇一业一带”总体布局,一是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实现食用菌产业规模化生产。规划建设食用菌菌棒生产、菌种生产、食用菌分拣等食用菌生产加工工厂,形成香菇产业从产品制棒到产品加工、销售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菇农收入。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产业扶持政策,鼓励菇农积极参与合作社生产,实现食用菌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提高本镇食用菌市场地位。二是积极发展其他产业,实现“百花齐放”。在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连翘等中药材产业,猕猴桃、蓝莓、大樱桃、玉露香梨等种植产业。实现多种产业同台竞秀、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强劲的产业发展势头已经形成,产业振兴也将为乡村振兴夯实坚定基础。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措施和帮扶机制,坚持通过“两发现”、“两核实”、“两帮扶”“一消除”“两类人群”工作法及早发现、及早识别、及早纳入、及早帮扶、及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时刻绷紧防止返贫致贫这根弦,坚守工作底线,坚决遏制返贫致贫现象出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坚持规划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立足全县、全镇发展全局谋划本镇乡村振兴发展蓝图。以朱阳关村、岭东村作为朱阳关镇乡村振兴试点村,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发展模式,积累乡村振兴宝贵经验,为全面深入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三)持续扩大招商,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立足全镇实际,发挥县西南中心乡镇的区位优势和独特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带动全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新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县地处渭北旱塬沟壑区,位于陕西中部、咸阳北部,总面积1811平方公里,辖9镇1办、179个行政村、30万人。2014年,全县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村112个、贫困人口13532户49054人。2019年5月7日,省政府公告**正式脱贫摘帽。2015—2017年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a级县,2016年被评为全省扶贫绩效考核优秀县区,2017年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名列第一方阵,2018年进入中国扶贫效率“百高贫困县”前10名,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等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优秀,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位居咸阳市第一。**分别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责任不松动,力度不减弱,政策不断档,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起步良好,开局顺利。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一方面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充分发挥县委理论中心组平台作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工作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安排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领导、牵头部门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继续推行“总队长负责制”“联席会议”“报账制工作法”等制度,以完善的责任机制倒逼工作落实。另一方面抓帮扶责任落实。坚持和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选强配强村级班子,从严管理四支队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从严管理“四支队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日报告制度”,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暗访、查阅资料、考勤系统抽查、电话查岗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四支队伍到岗履职情况开展4次专项检查。从优选强村级班子。突出“双好双强”,围绕忠诚担当好头雁、务实重行好班子、风清气正好氛围、干事创业好环境、高质发展好动力“五好目标”,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3月11日至13日,在马栏干部学院举办了新一届农村党支部书记“学党史、提能力、促振兴”专题封闭培训班,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紧盯政策落实不断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强化措施、细化任务,确保主要帮扶政策不中止、不断档、不留空白。

一是做实产业扶贫夯基础。坚持“有特色、可持续、能受益”原则,大力发展以苹果为代表的果业,以生猪养殖为代表的畜牧业,以棚室养殖为代表的设施农业,以中锋养殖、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坚持支持到户产业,促进脱贫人口产业健康发展。围绕冬春季果园管理、畜牧养殖等重点工作,组织邀请专家、教授、种养殖能手,开展适时管用的技术培训。完成2021年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化和三产融合发展。截止目前,拨付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614万元,重点扶持以苹果、生猪、蔬菜为主的主导产业,以玉米、中药材、羊、鸡、兔等为主的特色种养业发展。

二是做实稳岗就业促增收。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举办线上招聘会6次,线下招聘会3次,达成用工意向72人,成功转移就业2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人。开展“点对点”行前服务、组织返岗运输、做好抵达地交接等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节后先后4车次“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123人。组织开展“提供至少3次以上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培训项目”的送技能优质服务,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2月份,共组织开展稳岗留工培训650人。

三是做实教育扶贫促攻坚。坚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夯实“七长”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深入推进“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继续组织教师采取“一帮一”“一帮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建立完善全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库,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强风险排查研判,及时跟进帮扶机制,不断筑牢因学返贫致贫保障网。

四是做实健康扶贫防返贫。县域内各医疗机构继续严格落实了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效缓解脱贫住院患者垫付压力和费用负担。将2021年脱贫人口签约服务时间、频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有机结合,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继续组织对30种大病患者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大病摸底台账,确保大病患者各类信息准确性。充分发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监测预警模块功能,对系统标注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人口,认真核实、精准帮扶。

五是做实安全住房保安全。继续落实“1+7”帮扶政策,对273户818人易地搬迁对象中有劳动能力207户392人,省外转移就业45人,县外省内转移就业118人,县内转移就业31人,公益岗位安置87人,涉农就业111人;

为有产业基础、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产业扶持。同时,落实搬迁群众的教育、医疗等帮扶措施,做到搬迁政策不脱钩,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公平公正的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继续落实农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发现一户危房改造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不出问题。

六是做实生态扶贫促双赢。扎实践行“两山”理念,既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又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切实抓好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全县502名生态护林员月考核制,按月兑付护林员补助43.7万元,已发放至2月底。

七是做实兜底保障保民生。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返贫户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农村低保发放标准由一档340元、二档270元提高到一档410元、二档360元、三档310元。目前,保障特困供养人员577人,发放资金32万元;

保障农村低保5378户16786人,发放资金652.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2户,发放资金15.7万元。

(三)紧盯工作落实不松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始终坚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全面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全面落实防返贫监测预警及动态帮扶。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按照“周排查、月研判、季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四支队伍”每月入户走访群众的收入、支出、生产生活情况,建立了排查工作台账;

召开了第一季度联席会,对辖区内行政村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群众全方位监测,经研判,无风险户和边缘户。二是切实规范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对2016--2020年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摸底,确权,移交等工作。建立了扶贫资产管护台账,完善长效机制30个,实现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全覆盖。对2013--2015年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统计、确权,目前正在移交当中。健全了饮水安全四级回访机制,及时安排各供水单位采取重点监管、定期巡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饮水安全薄弱村集中进行巡查和走访,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完成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及资产移交,全面实行路长制,落实县、镇、村三级管养责任主体,成效显著。三是扎实开展消费帮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认定扶贫产品389个,涉及供应商49家。举办“红红火火闹元宵,消费扶贫唱大戏”扶贫产品展销活动;

积极开展帮扶单位助销、工会福利直销、“八进”对接承销、社会力量带销、“三专”建设专销、电商平台促销等活动,借助“扶贫832”、公益中国、陕西扶贫消费采购等平台,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巩固推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480万元。四是持续深化苏陕协作。强化人才交流,两地互派挂职干部7人,泰兴选派援旬专业技术人才12人。正在积极争取江苏3家企业来旬落地投产。截止目前,陕扶贫协作完成消费扶贫销售额671.1万元。

(四)紧盯执纪监督不缺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强联动查处机制。进一步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县扶贫、财政、审计、公安、检察、法院、农业等职能部门按月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形成从线索受理到查处再到统计管理的联动机制。运用案件复核复查机制,对批转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为初核了结的由县纪委监委启动复核机制,对核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的从严追究初核人员责任,夯实案件查办责任。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信访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网络、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有奖举报投诉电话,重点受理扶贫领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的举报投诉。搭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快速交办。目前,开展全员培训2期,情景模拟1期,干部夜校3期,督导检查5次,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件,实施第一种形态4人次。三是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实行问题线索办理领导包抓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压力传导,压实压紧责任,采取“一对一”精准指导、下发督办函、现场跟进督办的模式,快速办结,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按时限要求办结,清零见底。规范线索处置,对扶贫领域线索留存处置不过夜,并建立了扶贫领域案件线索台账,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跟进督办案件,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在1个月内办结。对查处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在所涉及领域开展专项排查。严查违纪违法问题,聚焦产业扶贫、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社会保障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查项目审批、资金监管、政策落实中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及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行为,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

虽然我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还不扎实。领导干部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深入扎实学习,学思践悟,但是一般干部学习不够扎实,对“三新”的丰富内涵掌握不够全面,干事创新的热情不够高涨。二是个别工作推进不够平衡。由于今年“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加之恰逢各级扶贫部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职责正在进一步明确,导致个别工作进展不够快。三是财政保障能力还不强。我县作为脱贫摘帽县,也是典型的农业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在中省市配套资金到位前,依靠县级财政难以保障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所需资金投入。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县地处渭北旱塬,自然条件差,农业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农业生产受霜冻、旱涝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交大。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落细,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二是全面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防返贫致贫。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三是健全社会兜底保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四是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按照“资金清、项目清、底数清”的思路,稳妥有序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管护制度,强化资金、人员、制度“三重保障”。五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以“马栏红”苹果为主导,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中蜂养殖、玉米、中药材、烤烟、食用菌、油料、杂粮、花椒等特色产业,形成多元化特色产业体系,多渠道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六是大力促进稳岗就业。坚持就业实名制台账管理,积极搭建用工信息平台,推动人岗对接,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统筹用好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护水员等各类公益岗位,促进就近就业。七是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1+7”后续帮扶政策,加强16个搬迁安置点周边产业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工厂,确保搬迁群众每户都有产业扶持项目,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八是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加大对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全面加快农村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卫生室、图书室、便民服务室等镇村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建设宜居家园。九是提升教育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教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措施。十是持续推进全民教育和扶志扶智工作。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把“扶志、扶智、扶德、扶技、扶勤”教育贯穿巩固拓展工作全过程,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十一是进一步拓展消费帮扶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发挥好“三专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产品展销、直播带货等活动,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十二是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不断完善后续产业带贫益贫机制,推动扶贫产业提质增效。

最新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

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

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

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最新巩固脱贫新进展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挂帅、亲自督战,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归功于全党全社会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归功于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数百万干部战斗在扶贫一线,亿万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摆脱贫困;归功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完备、上下贯通,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目标明确、执行力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中央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在保持现有结对关系基本稳定和加强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省际间要做好帮扶关系的衔接,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中部地区不再实施省际间结对帮扶。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对口支援原则上纳入新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继续坚持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十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各地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二十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二十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十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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