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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 行车安全事故感想(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08:32:23 页码:9
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 行车安全事故感想(五篇)
2023-01-08 08:32:2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一

通过公司组织的安全行车学习,使我深深的体会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一:公交驾驶具有一定风险性,安全行车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对公司而言,安全行车是企业繁荣发展的基石,基石的稳固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公交集团的做大做强。

二:安全就是一种承诺,对乘客,对社会的承诺。乘客选择公交车出行,就是选择了方便,安全。我们只有抓住了安全优质的服务,开好“安全车”、让市民座上“放心车”,让市民满意,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赢得声誉,才会赢得市场、站稳市场。

三:安全就是一种经验,作为公交运输企业,安全事故再所难免,但每一个事故,都会促使人们反省自身、都能够总结出一定的经验教训。通过发生的一些事故血的教训,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日益完善。提高自己防范事故的能力。同样作为我们驾驶员,也要善于总结过去在驾驶中的一些恶习。时刻树立“安全第一”这个思想。

四:安全也是一种责任。作为公交车驾驶员,是公交安全行为最直接的参与者。企业将安全责任托付给我们,保证安全就是我们每一个公交驾驶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身肩安全重担,我们公交驾驶员只有靠我们良好的安全素养和强烈的事业心、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作好安全。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养成好的安全习惯,在行车中谨慎驾驶、每时每刻不忘安全,特别是在违章违纪念头露头的时候、在冒险侥幸心理作怪的时候,这时候想一下安全、想想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我想很多事故我们都能够避免。从工作的每一天入手,从每一趟车的安全入手,注重点点滴滴,保证一个个的安全百天,安全千天。

事故猛如虎。交通事故造成的许多悲剧,无时无刻不在警惕着我们,安全、安全、再安全!因为安全是一种爱,这爱是"儿行千里母担忧";安全是一种情,这情是"为伊消得人憔悴"。仔细想一想,生活中还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呢?

安全受制规矩。任何一个人,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遵守必要的规矩,危险一旦降临,就可能难逃厄运。换句话说,如果驾驶员没有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行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危险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安全始于礼让。红灯短暂,生命长久,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堵车,都见过刮、蹭、追尾等交通纠纷。其实,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谦让,会让交通更为顺畅。试想,再宽阔的道路,如果车辆行驶中你追我赶,见缝插针、占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各不相让,都会引起道路的拥挤和交通事故的频发。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汽车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停顿看表)就在刚刚过去的不到1分钟的时间里,全世界已有1人死于交通事故,已有25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我们忘不了父母失去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呼喊,忘不了孩子失去父母那可怜无助的眼神……不知有多少灿烂的笑脸在交通事故中消逝;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在交通事故中凋谢;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在交通事故中变得支离破碎、残缺不全。

同事们,朋友们,让我们将安全时时铭记在心,不要让事故的阴影伴随我们的余生。

最新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二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规定,本学期法定假期节4月4日—6日放假3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3天,端午节6月20日—22日放假3天。为了确保学生节日生活过得安全愉快,学校做出以下要求,请家长积极配合起到监护的责任:

1、教育孩子主动做家务,孝敬父母,关爱他人;自觉遵纪守法,不破坏公共设施,爱护周边环境。带领孩子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2、禁止学生参加各种宗教活动。

3、禁止学生去“三室一厅”,不玩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游戏。

4、学生在无大人的带领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游泳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发生。

5、家长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证学生在节日中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

6、节日期间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追车,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7、家长要严加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得与不法分子交往,做违法违纪的事。

8、在节日期间家长要教育孩子防煤气中毒,放触电,防骗,防火,防溺水,不随意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9、在节日期间发生的任何违法违纪、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榜样,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最新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三

第一条为因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能得到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凡经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牌号及完税凭证的自行车,均可参加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

第三条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或失窃;

二、使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除外)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使用自行车者及携带人员的人身伤亡;

四、使用自行车者的故意或违法行为;

五、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间接损失及费用;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第五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中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有关费用单证、损失清单及有关医院伤残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保险人应当迅速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责任在赔偿限额内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有虚报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为增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每次第三者责任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均为一次性赔付结案,一经赔付,该次事故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再负责。

第十七条每次事故处理并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确保接送学生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仙桃市综治委和郭河镇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20xx——20xx学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学校校车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单位(盖章):

驾驶员签名:

最新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心得体会总结五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管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东和乡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乡长)

成员:xxx(党委副书记)

xxx(人大主席)

xxx(纪检书记)

xxx(组织委员)

xxx(武装部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主任科员)

xxx(派出所所长)

xxx(工商所所长)

xxx(安监站站长)

各村主干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东和乡安监站,负责集中治理总体协调,分管领导李洁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王亚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东和乡工商所、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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