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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课程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形式与政策课程感受(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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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课程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形式与政策课程感受(二篇)
2023-01-08 12:55:0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形式与政策课程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担任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业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公司实行:

( )标准工时制度

( )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需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公司将按公司的规定给加班员工一定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的规定。

第四条 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试用期内,月收入为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为。本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工资和收入。

3、随着岗位变动,乙方根据甲方工资标准享受新岗位的薪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住房、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婚丧假、女员工孕期产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财会人员丧失会上岗证等;

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能力的。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与甲方出资培训、购房补贴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实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或在办理解聘手续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包括:

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

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请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

第三十条 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讯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时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自负。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户籍地址:

电话(宅)

电话(户籍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有关形式与政策课程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根据xx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xx办发〔201x〕x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省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办发〔201x〕x号)和市纪委《印发的通知》(x纪发〔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上率下、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标本兼治工作思路,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高质量改革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过多过滥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好,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进一步创建我县风清气正净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方面。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或只表态不落实;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联系本地实际创新发展举措,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最后工作不了了之等问题。

2.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若无睹、知情不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虚化空转,对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及时矫正等问题。

3.乡镇(街道)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定目标、喊口号,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4.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中,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违反议事规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等问题。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影响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糊弄群众,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6.搞特殊、耍特权,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办手续谋求特殊待遇;按亲疏远近搞区别对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等问题。

7.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形同虚设,运行“僵尸化”;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未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等问题。

8.“新官不理旧事”,面对历史遗留、攻坚克难问题“躲绕推拖”;言而无信,因相关责任人更替不履约,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未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搞变相审批、数字放权、厅内设厅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9.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私自调规划,不按规划建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不良影响等乱作为问题。

10.工作缺乏担当,回避问题和矛盾,一味借集体决策名义搞“责任分摊”,或把决策和责任推给上级;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往下推卸工作和责任;尸位素餐,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是推卸责任、不愿作为;工作不负责,慵懒怠政、敷衍了事,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审核把关走过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机构牌子多,挂牌不履职,只是应付检查,制度上墙名目多,上墙不上心等问题。

11.对上级部署贯彻不及时、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思想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等慢作为行为。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搞虚假繁荣,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或下属造假;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领域和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13.文风学风不实不正,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不认真不严肃,学习活动资料抄袭造假、找人代写;微信群、qq群、app泛滥并纳入考核内容,强制要求关注的公众号,学习答题积分过多等问题。

1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开会次数过多、时间过长、无实质内容,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留痕”而开会,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开会,缺乏统筹,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搬、层层转发,针对性不强,发文程序不严,超规格、超时间、超范围发文等问题。

15.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考核重痕迹不重实绩,单纯以会议、文件、表格等痕迹论优劣,或者以考核名义向下级摊派工作,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6.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一线、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了事,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文过饰非,以“美化材料”隐藏、掩饰问题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做到有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不实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纠正不放过,以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xx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精文减会和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考核重“痕”不重“绩”,以及对2020年调查研究工作中,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不到位,调研成果转化不及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2020年县直机关组织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环境污染整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本次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各牵头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综合督查,分别于x月xx日前、xx月xx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县纪委县监委。

(三)深入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对照整治内容,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过问安排,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本地本单位问题找准、找全,找到症结、找到根源,见人见事,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教力度,强化问题导向。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深化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借助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反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巡视巡察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沟通协作机制,更加及时、高效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五)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制度建设。加大追责问责处理力度,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包庇、不护短,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分时间界限,不设限额,不设指标,配强配好核查审查力量,限时办理,快查快结。对查实的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适时适度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该问责的不问责,不该问责乱问责等问责不规范、问责泛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深化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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