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 观看交通法规心得体会(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12:55:25 页码:11
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 观看交通法规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8 12:55:2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管制时间

每晚20:00—00:00

二、管制路段

幸福路与滨河路交界处至滨河路与胜利路交接处

三、管制期间,上述路段禁止车辆通行,请广大市民届时合理做好出行路线安排,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市区交巡警大队

x年7月1日

最新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1、教幼儿学习一些交通规则,认识一些交通安全标志。

2、幼儿能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3、培养幼儿敏锐的观察能力。

4、遵守社会行为规则,不做“禁止”的事。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情景图片五张。红绿灯标志各一张,交通标志图五张。

一、猜谜语,导入新课。

红绿灯和斑马线,可结合班内墙上的斑马线图案介绍斑马线的作用。

二、结合情景图片,学习交通规则。

1、幼儿自由举手回答,自己还知道哪些交通规则?

2、幼儿说出来的可结合图片讲解,没想到的出示图片,说说图片上的幼儿做的对不对,应该怎样做才是遵守交通规则。

三、认识交通安全标志。

出示图片,请幼儿猜猜它表示什么?

四、学儿歌记交通规则

儿歌:交通安全歌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准备好。

天桥地道人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

头手不出车窗外,不在路上玩游戏。

交通规则很重要,我们把它记得牢。

五、红绿灯和小司机

请两名小朋友,一人扮演红灯,一人扮演绿灯,其他小朋友为小司机,看哪位小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教师在活动前或活动中对幼儿有效的规则约束和必要的安全指导也是十分必要的,安全意识是指对幼儿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及保证自身安全的基本行为认识。安全意识是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近来,幼儿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就尤为重要。

最新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xx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

第2 / 5页

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六)监督制度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七)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第3 / 5页

三、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点评: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xx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点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最新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1. 我礼你让,道路通畅

2. 交通畅通有序,管理科学高效,执法文明严格

3.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4. 多一些谨慎,多一些安全

5. 迎世博,为河源争光

6. 请您关心老年人的交通安全

7. 交通法规关系着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

8. “保险”赔钱不赔命

9. 一人出事故,全家受痛苦

10. 侥幸躲过千次,出事就在一次

11. 三躲不如一停

12. 维护良好乘车秩序,争做申城文明乘客

13. 开车多一份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14. 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15. 不超速不抢行,中速行驶保安宁

16. 交通安全系万家,平平安安是幸福

17. 交通肇事祸及自身危及他人

18. 弯道莫停车,停车危险多

19. 叫响一个口号,达到三个遵守

20.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21. 司机遵章千家乐,安全畅通百业兴

22. 开车斗气,害人害已

23.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24. 宁停十分等平安,不抢一秒保安全

25. 请您当心,跨越护栏就是生命的悬崖;

26. 麻痹是事故的祸根!

27. 您的亲人盼您开车平安归来

28. 拐弯伸手示意,保障行车安全

29. 道路交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30. 行车走路,请您要对孩子呵护

31.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河源文明市民

32. 司机同志:你我后半生,握在你手中

33. 开车心急险情多,慌慌张张出车祸

34. 行人过马路要先看左,后看右,左右看清再通过

35. 请您关心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

36. 请您自觉遵守乘车秩序,切勿将头部和胳膊伸出窗外

37. 红灯常在心中亮,绿灯才能伴一生

38. 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想着群众

39.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40. 各行其道,安全畅通

41. 上班早出十分钟,路上安全有保证

42. 一日千里不是难,千金难买是安全

43. 遵守交通法规,是对您自己负责

44. 退一步心顺路宽都平安,抢半步车挤人怨招祸端

45. 我为河源交通添光彩!

46. 加强管理为人民群众,严格执法保交通安全

47. 智者以教训制止流血,愚者以流血换取教训

48. 开车“侃大山“,隐患常相随

49. 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50. 事要办,钱要挣,安全行车是保证

看过“交通安全提示语大全”的人还看了:4

最新交通法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也越来越讲究时间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也买了车辆这本是好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交通安全问题。

首当其冲的便是红灯问题。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我们都一直在唱着,可是却仍然有人不遵守,进而出现了一些人员的伤亡。

第二个就是在一些繁华地带,马路比较宽,设置了安全栅栏,但有些人却直接忽略,为少走两步路直接翻过去。

第三个就是针对我们小学生而言,放学之后一定要排队,不乱跑乱闹,以免出现一些安全事故。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这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让我们一起来呵护着文明之花,共同爱惜生命,缔造一个更加文明的和谐社会。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我今天能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我们平时每时每刻都会与交通在一起。特别是我们小朋友放学回家就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我经过平时回家时总结了几条交通规则:

1、我们经过马路时应该走斑马线而且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走!

2、当我们走到马路上时应该专心走路不能和小伙伴们开玩笑或者在一起打闹!

3、平时我们应该加强交通规则意识,让每个小伙伴都能知道生活中那些可以做,那些不可以做。

4、年龄小的小伙伴骑自行车时不应该在大马路上行驶,而且平时骑车时应该有家长在旁边陪同!

5、当经过无斑马线公路时应该“一停、二看、三通过”

6、当我们走路时不应该在走路时看书以免摔倒或者出现一些意外的事。

希望大家平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珍惜生命。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