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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心得体会(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14:04:28 页码:12
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心得体会(6篇)
2023-01-08 14:04:2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6、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

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施工图纸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

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

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

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条合同依据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贵州能达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清镇寒坡岭____________新建工程电气部份第一卷第六册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第二条工程名称、地点和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1、_________防雷接地安装

2、_________全所照明安装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实结算下浮__%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____年___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贵州电力公司黔电定字(____)04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发布____省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____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____年版);根据贵州省电力公司电技经(____)43、44号文件:其它相关费用依据其它相关资料计算。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该工程以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____________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预算书(其中工程款_____元))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2、预付款方式:按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款129760万元的%即万元(万元整)付给乙方。

3、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后的结算工程款将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条件

本工程参照国家(110kv及以下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规定,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六条双方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

1、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2、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2、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3、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发生经济纠纷处理方式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九条施工工期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第十条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第十四条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项目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一、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确定单位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 天后提供一式 份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范围 。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 项目经理

7.1 姓名: 职务: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协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承包人自行完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待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问: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第9.1(6)条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待定。

13. 工期延误

13.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13.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的原因。

13.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13.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与验收

15. 工程质量

15.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仲裁。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待定。

*17.2 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17.3 工程师应在承包人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改期),如果在约定时间超过两小时内工程师未到现场或到现场后不签证(有非承包方人员证明),承包人可自行隐蔽继续施工,后果由工程师承担。但在约定时间承包人未到现场及超过约定时间两小时,工程师可另订时间验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工程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它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开工当月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发包人或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

(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23.2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发包人的原因,在中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20__】29号文执行。

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25.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发包人或经开区财政局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工程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现与原设计图纸有差异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5.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5%质保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25.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25.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进度款支付

26.1.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申请进度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变更部分可申请至工程量的60%。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26.2 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缺陷修复后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

26.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延期支付工程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0.工程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生其他变更,按照经开区变更程序执行。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定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并乘以下浮系数(1-8.29%)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开工当月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发包人或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三套。

32.2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如逾期交付甲方的,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待定。

33、竣工结算

33.1承包人提交资料时间:工程竣工后60天内,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约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并按时报送发包人进行初步审核,或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造成工程竣工结算无法按期完成,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或经开区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所需要的资料和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进度或使审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发包人将不再要求承包人参与结算核对和认可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而直接按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执行。且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3.2发包人审核结算资料时间: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审核意见。承包人收到审核意见后7天内有异议的,双方进行工程量核对;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7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承包人认可该结算,发包人可单方面进行结算。

33.3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经审核后,如出现核减造价超出审定结算价5%(不含5%)以上,则超出部分审核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审核服务费按发包人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签订的造价编审服务合同约定费率计算,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4.质量保修

34.1质量保修的主要内容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议须经财政部门认可。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5.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35.2.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内容完成: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3 承包人如违反了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 承包人违反第38.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 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书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 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5) 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35.2.4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通用条款第34.1条的规定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

35.2.5 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工程师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以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 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符合和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调换工程管理人员或因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项目经理1.5万元/人·次(人民币);总工程师1万元/人·次;专业工程师则0.5万元/人·次。

2) 发包人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人员到岗情况,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8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5万元/人·次。

3)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50%(视情节严重而定)。

35.2.6 承包人有违反《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20__年第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37. 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由 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 判决;

(2)采取第 (1) 种方式解决,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8.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8.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1. 担保

4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41.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

47. 补充条款

47.1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处罚金。

47.1.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时,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工程。

47.1.2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未经业主允许不准调换他人,未经业主同意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5万元/人·次(人民币);更换项目总工程师处1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工程师处0.5万元/人·次。

47.1.3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应与合同相符,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47.1.4 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47.1.5 所有以上违约处罚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工程师预先下发统一格式含有违约处罚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违约处罚通知书(不再陈述违约处罚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罚后,发包人从承包人最近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7.1.6 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违约处罚金(不包括利息)。

47.2 工程款的使用

47.2.1 本工程资金属地方财政、业主贷款等,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业主和银行的监督,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

47.2.2 承包人(项目部)帐户必须在业主指定的银行开户,否则业主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装修工程为 2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后一年。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路灯维护及安装工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5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扣出及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并按照《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__]86号)的要求,签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满存在问题整改复检鉴定表》后的14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特拟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

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

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二)安全考核指标

1、确保本公司全年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本公司做好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安全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充分落实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抓好人员培训、作业场所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5、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集团安全办备案。

6、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7、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半年向经理汇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8、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10、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办上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政务信息。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

2、积极开展全国安全月活动,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全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继续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

2、努力推行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3、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4、做好施工设备、安全工具的定期维护、试验、检验等工作。

5、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6、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化管理。

(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2、认真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六)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职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七)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外包工程单位资质严格审查把关,搞好安全培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格开、竣工手续和安全措施管理。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队伍承揽外包工程。

2、认真做好各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3、做好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进厂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八)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九)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做好粉尘、噪声危害性宣传,加强环境治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常抓不懈。

2、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减少运行检修现场粉尘、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3、严格按要求购置发放劳保护品,及时发放保健费用。

4、按计划做好接触粉尘、接触噪声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率达100%。

5、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做好粉尘浓度和噪声测试,对现场防尘防噪措施实施监督。

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超标作业环境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测试。

4、现场施工用电、汽焊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工程部或保安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5、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动炊、留宿和私拉电线。

6、工作中严禁打闹、闲谈、吃东西、开玩笑等。

7、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处罚。

8、每日做到活完脚下清,确保作业面清洁、卫生。

9、对施工现场成品人人有义务进行保护。

10、历行节约,禁止浪费。

11、认真贯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约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

最新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承包码头维修项目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2、码头步道71.82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201年月日

七、竣工时间:201年月日,工期为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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