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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政治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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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政治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8 14:53:2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一

“百善孝为先”,孝是“人伦之本”。人的优良品德由爱而发端,由孝而产生。可是,在物质生活越来越好的今天,有些人对孝道避而远之,以致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从而影响了社会稳定及家庭和谐。因此,我们应回归原点,用传统孝道文化的力量来净化心灵,建立严整的道德次序,达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一、打造孝文化宣传强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和树立尊老敬老、孝德高尚的先进典型,鼓励人们学习先进,形成尊老敬老、崇尚孝德的良好风尚。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社区、企业、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有关孝文化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尊孝德、践孝行,做到关爱自己、关爱他人、关爱老人,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做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的模范。三是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体教育活动。以孝敬父母、关爱老人为主题,举办各类报告会,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敬老文化下乡村”、“孝亲敬老进万家”、“孝德思想教育进校园”、“帮孤助老送温暖”和为老年人让座、为老年人指路、帮老年人过马路等公益活动,让敬老爱老蔚然成风。通过对孝文化的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使孝文化的优良传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践行。

二、重视孝道体系建设,做强社会化保障工作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国未富而民先老”使我国社会化养老事业欠缺。为此,要高度重视孝道体系建设,全社会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老龄事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先就医并免交普通挂号费等优待全部落实;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保健补助,百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长寿补助;维护老年人的尊严和权益,努力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贡献才智的精神需求;关心老年人对业余休闲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品位。

三、弘扬家庭孝道文化,建立和谐和美家庭

弘扬孝道文化,建立和谐家庭,树立起尊重老人、尊重父母的社会风气。子女要尽赡养义务,除了在经济上接济和抚养老人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心尽力满足父母在精神生活、情感方面的需求。这种精神赡养包括子女与老人和睦相处、子女对老人的理解、尊重和感情上的慰藉,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和学习条件等。

四、狠抓青少年孝道教育,弘扬和传承孝文化

重视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孝文化教育,要把“孝”的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在学校基础教育中开展孝文化教育,唤起广大青少年的“孝心”。要教会孩子如何关心父母、爱护父母。尤其现在大多数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学校更应该重视对他们的孝道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良好习惯。

谢谢大家!

有关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二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最新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我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总而言之,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衷心拥护、坚决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要求和传统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万万不可遗忘。因此,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三要依靠宪法和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关爱他人、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陈案,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机关及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宪法精神;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并落到实处;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我们就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有关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

家庭美德属于家庭道德范畴,是指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美德包括关于家庭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家庭美德的规范是调节家庭成员之间,即调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长辈与晚辈、邻里之间,调节家庭与国家、社会、集体之间的行为准则,也是评价人们在恋爱、婚姻、家庭、邻里之间交往中的行为是非、善恶的行为标准。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家庭美德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家庭美德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社会主义的新型家庭关系、新型家庭生活的伦理上的概括。弘扬家庭美德是每个人都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共产党员更需要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为一般群群众做表率。从重庆出台公务员标准:“违反家庭美德一票否决”可以看出,把家庭美德纳入考核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内容,会促使党员干部更加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德道的标准,会通过共产党员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家庭道德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和谐美满幸福家庭的建立,而且关系到社会安宁。家庭同社会是紧密联系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整个社会是由千家万户构成的。只有家庭稳定、和睦,才能为社会和谐和发展奠定基础。而家庭美德,则是实现家庭和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一个社会的家庭美德如何,不仅是衡量这个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能否安定团结、和谐发展。

弘扬家庭美德,筑起反腐防线。家庭美德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政治品德一起,构成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范畴。据资料显示,一些贪官的赃款75%以上是由家眷或情人代收的,也有的资料显示,约大多数贪官都有养情人的问题。可见,家庭美德的不足,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而且也是造成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基本道德根源。

弘扬家庭美德,提高队伍素质。做事先做人,而做人的基本底线就是要有德,事实证明,一个人如果对父母子女没亲情,对妻子丈夫没爱情,对邻居没友情,那他就不会是个好人。我们要培养高素质的发展队伍,必须把党员素质作为一个包括了思想理论素质、政治政策素质、组织领导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素质在内的素质结构,从整体上加强建设。

弘扬家庭美德,构建和谐家庭。家庭是人生长期生活的重要场所,家庭是人们心灵停靠的港湾。一个人在忧伤的时候,会想到家人一起担当,在喜乐的时候,会想到家人一起分享,在劳累在时候,会想到家人一起休养,在过节的时候,会想与家人一起团聚,等等。一个人的家庭和谐美满,不仅能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且有利于每个家庭成员自由、平等、健康、全面地发展。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不是自然形成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靠每个家庭成员用心去经营、去创建,而家庭美德则是经营和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法宝。

近来来社会离婚率持续上升,它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建造一个和睦的家庭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共的问题。期盼婚姻永远像爱情故事一样充满着浪漫色彩,那是不现实的,日常生活是平淡琐碎的,男女双方经过恋爱浪漫期之后步入婚姻组成家庭,应学会在平凡男女中巩固,培养感情。要在相互适应对方的同时,经常寻找夫妻双方都感兴趣,都愿意为之努力的共同点,使两人有共同的生活目标,使家庭生活生动,活跃起来,充满活力和乐趣,只有这样一来,才能避免婚姻枯燥,乏味,避免“婚姻危机”。从而弘扬家庭美德。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科学发展。

谢谢大家!

有关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传承雷锋精神 创建文明校园

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这个世界普普通通,离开这个世界轰轰烈烈。他身高只有1米54,体重不足50千克,但在我们心中无比高大。在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谁不知道他的英名?他就是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的雷锋!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于是,雷锋的名字响彻大江南北,一个普通战士的光辉形象牢牢地印在了千万人民的心中。为了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我们向殷集小学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雷锋助人为乐、勇于奉献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 一件小事做起,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

二、学习雷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吃苦耐劳,自立自强。

三、发扬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培养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多读书、读好书,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四、弘扬雷锋爱国主义精神。爱家、爱校、爱亲人、爱老师、爱同学、爱自己、爱周围的一草一木„„把祖国、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让我们行动起来,深入学习雷锋精神,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争当雷锋精神的传承者,争做文明校园的创建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有关弘扬宪法与法同行心得体会报告五

一、积极成立学习小组

国际教育学院由学生工作副院长牵头,学生工作相关老师为分队长,各支部为小组,利用早读,大屏幕滚动学习等方式全面开展了宪法日学习活动。

二、加强宣传,扩大普及范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国家。我院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发放宪法学习资料以及利用大厅屏幕宣传等方式作了一系列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宪法的内容,突出其重要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际教育学院开展了以下活动

1、积极参加聆听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聆听师生激昂的发言,观看升旗仪式,使学生了解了宪法知识,认识宪法的重要。

2、各班利用早读、晨练和晚自习时间,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在各位辅导员的指导下,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电脑上放映有关宪法的ppt主,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举办宪法学习活动,并选派出10名代表参加了院团委组织的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成绩优秀,表现不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学习到了宪法的知识,得到了能力的锻炼。

四、借助各种力量,创造学习氛围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学院计划利用好校园网站、led、宣传板进行布置,定期进行普法、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活动,设置法制教育专栏,使法的教育形成文化,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五、活动成效显著

效果看来,我学院对“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计划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学院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学院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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