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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 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图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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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 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图片(九篇)
2023-01-08 16:44:2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一

20__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1. 结合重大节庆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效。

2.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镇、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 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一月一法一考”活动,推动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五个一”,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 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国家公共安全意识强化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创建单位,开展经常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作用。

6.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优化法律服务环境,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12348法网,充分发挥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 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矛盾和风险。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问责制度,促进窗口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落实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9. 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10. 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推进监狱和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

13.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党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14. 推动公证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精简公证办证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办证服务水平。

15.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 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效。

17.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8.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推进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推进“一中心四基地”建设,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运用好已建成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为狱所与家属和亲属见面提供近距离信息服务平台。人员监管到位,实现零漏管、零脱管。

19.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全面强化执业监督。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0.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

2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2.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营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二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方案对区级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确认我区--个部门具备行政执法权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绘制执法流程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项执法依据----条,并公布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名称、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信息内容。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委托行为,严格禁止超越权限委托、转委托、再委托。

(二)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审查制度,坚持按规定范围和条件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对全区执法部门的所有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执法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不予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经清理,目前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共----名。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名,年审行政执法证---个。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是全区各执法部门制定执法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场次,培训人员----余人次。二是结合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讲法要求,开展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题讲解活动-次,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参会---人次。三是邀请区法院办案人员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结合具体案例剖析,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方式

(一)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规范联动执法,加强全区网格化执法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网络化执法运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外部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的工作例会、配合协作、文件会签等制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联合调研制度,会同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次,分析研判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情况。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区法院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执法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各执法部门主动加强与区法院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听取区法院反映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改进方法。

(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机制,完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两法衔接考评办法,会同区检察院召开两法衔接培训工作会,定期检查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各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将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四)建立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督促执法部门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区抽查事项清单--项,执法部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执法----人次。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电子平台公开运行,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目录管理,以《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基础,优化行政许可---项,并编制《-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参照省上公布的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优化权力事项----项,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名称、要素和流程图。加强行政职权事项动态管理,出台《-区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律法规部和门三定方案,调整权力事项---项,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现行政权力按照流程规范运作。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细化执法流程,健全取证规则。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条,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编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案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区级法律顾问集中评查执法案卷--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件。

(三)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我区作为中央、省、市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区,以整合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精简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为改革思路,出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探索区域治理大联动体制机制建设,实现服务、管理、执法的协调和联动。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三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工作的作用,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局19人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5人持《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了亮证执法。二是坚持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执法调研、执法交流等活动,今年开展了“每季度学一法、领导讲一法”活动,每个科室每月至少要认真学习一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每个局领导每年要在局内宣讲一部法律法规。我们定期今年4月、7月和9月,分别邀请省安监局、市检察院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讲座。据统计,今年我局年人均学法时间超过48学时,全局有6人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取得资格证,通过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一支高素质的安全行政执法队伍基本形成,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制度建设,是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的关键,我局始终坚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力的理论保障。

(一)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等20多种制度,基本做到了凡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都有制度作出相应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今年我局再次对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进行了清理,共梳理出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62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253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234项,行政强制6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4项。目前正在送市法制办审核中。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了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对各行政处罚的裁量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在依法依规进行案件调查、准确定性的基础上,按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将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使用规范汇编成册,发给每个执法人员,要求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方式、顺序、期限,开展执法活动,依照执法文书的要求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规范、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对适用的法律依

据,载明法律依据的全称,引用条文具体到每一条、每一款、每一项、每一目,提高了执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三)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所是做出重大决策、政策,都要经过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凡是涉及重要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都要逐级审批、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我们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进行审查,出台后进行备案,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纠正。20--年,我们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当年颁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文件147件,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4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一)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市政府出台了《--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暗访、每月一通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排查在先、防范在先、治理在先,全方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市安委会建立了安全生产约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事故多发单位调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公告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每年,我局均要制定详尽的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严格执行。执法计划中明确各业务科室监管的对象、主要事项、频率、方式和职责分工,把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

(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倡优质高效服务,推行以集中办、马上办、特事特办、上门办和领导督办等“五办”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限时办结、换证告知制、委托办理制等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推进并联审批,高标准、高起点、可持续规划在建企业安全标准,严把准入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三)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重点查处了隐瞒不报或迟报少报的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一个单位连续发生多起的事故、挂牌隐患未整改到位发生的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引发的事故等五类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企业的处罚到位,领导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综合评先一票否决到位。(四)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1、坚持案审制度。对于我局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必须经法规宣教科审核把关;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等较大行政处罚时,都必须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加大检查考核。我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各业务科室和各区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年终,我局还按照

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要求,对市局业务科室和各区县局行政执法工作逐项进行考核,把执法的质量与具体执法人员的责任挂起钩来,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法规宣教科每年对市局各业务科室和各区县局执法文书、案卷进行抽查审核,全面把关,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0__年12月20日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四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提升公路路政执法形象,推动治超规范化、廉洁化建设,有效杜绝在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现象,我队积极组织开展了治超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1、执法不规范,着装不统一。

2、执法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

3、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服务态度存在怠慢、松懈现象。

4、加强廉政执法态度,完善监督体系。

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为保障大队执法工作有效的开展,树立良好的形象,我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推进文明执法,禁止在执法工作中使用忌语,严格执法行为;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树文明形象,发挥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执证上岗,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加强内部学习管理、规范执法

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执法手册》、《行政强制法》、《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路政业务学习,规范内业资料,建立健全路政档案,建立路政工作廉政制度,做到软件资料齐全,硬件资料上墙规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

3、提高执法素质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待群众来访以及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延迟。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藐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4、保障治超队伍的严肃性、廉洁执法

制定廉政工作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治超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的廉政学习,严格管理。严禁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我队及时做出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具体防控措施:

1、积极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

采取经常不定期业务学习,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业务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2、在执法工作中各个环节和角度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理念。

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加大执法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执法队伍的全面发展。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五

在xx大队后的学习、工作中,虽然有苦有累,但是感觉到收获却是颇丰,首先是在大队领导及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学到了很多东西。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其次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大队领导的要求和指导下,成功地使自己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即由原来的一名工作人员到执法员的角色转变。在此转变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等各方面都积极向上的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对于每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来说,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与自我工作总结,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反省。现将这一年多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一年来我通过努力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接受过行政相对人的请吃、玩、和礼物,在做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交通部五个规范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易激化矛盾的话不说,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思想上我热爱本职工作,从调入开始就一直把执法工作当做是自己的另一个新生命开始,应该说是执法工作给予了我学习探索的动力,学习赋予了我满腔的工作热情,更加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工作中,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经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边学习边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在此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上保持积极、上进,在工作组内,能够以较为全面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

2、与同志们一起工作在执法的第一线,开展投诉举报件的处理、文明城市评比的综合整治等工作。

3、能够较为圆满完成了组织、大队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4、参加了由大队和其它部门开展的与我单位工作性质有关的联合执法行动,并取得了成效,积累了工作经验,锻炼了自己。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磨炼,较快的熟悉了工作业务,掌握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担当一面执法工作。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大队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六

法定代表人:王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局长。

委托代理人:顾××,x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于原告黄x×、x x县农业机械公司和施x x不服本局x工商发(×x)第号《复议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依法特作如下答辩:

三原告诉状中声称他们在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中的行为和经济收入是合法的,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他们处理决定是错误的。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认为:工商发(x x)第x x号《复议决定书》维持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号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略)。

综上所述,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x x号《处理决定书》认定原告人黄和x×县农业机械公司在这台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

中进行投机倒把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正确的。没收施××非法所得300元也是正确的。故我们以x工商发()第x×号《复议决定书》予以维持。同理三原告人的诉讼所请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持。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七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八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求及《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20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好单位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与单位内部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细化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自身资源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4.22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9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执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各单位各股室根据所承担的普法责任及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单位述职,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情况,对于好的经验做法会在系统内部大力推广。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0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检查。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完成

有关行政执法违规例子心得体会范文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将步入新的发展时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坚持和把握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总基调,下定决心,瞄准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新时代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新路,有助于明确新方向,创造新经验,建设美好城市。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最为密切,城市管理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足创新和与发展优化城市管理思维和布局,努力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一、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

城市发展进入新时代,首要目标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过去粗放型、运动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应新时代要求,必须走集约型的现代智慧城市治理模式,以高科技信息手段为依托,聚焦城市环境中的现实问题,树立智慧城市新思维,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从数字城管实现向智慧城管的跨越。以“互联网+城市管理” 为平台,坚持网上和网下为人民管理城市,是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实现新飞跃的关键。伴随城市发展的扩张和人口的聚集,必须看到城市功能、公共服务和城市环境,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城市管理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解决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上,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积极探索精细化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模式,推进治理城市违法建设、扬尘污染等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大现实问题,克难攻坚,强化宗旨和服务意识,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保洁保序长效机制,维护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要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对标对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思考和提出解决人民群众最需要、最关切的城市管理方案,理清思路任务,做出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贡献。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让人民更加幸福生活,是新时代城市管理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以更加崭新的姿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和保障城市建设发展,坚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谋事,精心谋划城市管理战略布局,精细推进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精准发力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努力在为人民管理城市的事业中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握新时代的新坐标、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气息、新辉煌。

二、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推动城市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城市管理离不开法治,必须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细化量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坚持走内涵式改革发展道路,立足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把为人民管理城市与坚持依法治国有机结合。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定改革意志,明确改革方向,提高改革站位,立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实现城市治理体现现代化,坚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城市管理执法改革的考核评议中,依托数字城管接受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提出理性公正文明执法的系统解决方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落地到位,能够有效服务和保障为人民管理城市的主业。新时代的城市执法改革,需要改革者有新姿态、新担当、新作为,改革才能有新成效、新突破、新跨越。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xx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20xx年底前实现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等领域相关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势在必行,必须结合20xx年以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经验,充分发挥整合协调资源的优势,建立协调机制,规范综合机构设置、划转编制职能、明确执法边界,以高效、便民、务实为原则,把握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向,统筹全面推进,务求实效。

三、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模式

城市管理执法,必须创新执法模式,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既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总要求,也是城市管理执法的硬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到20xx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因此改革推进需要有创新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式、方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现有法治体系下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载体和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模式的创新升级。针对过去城市管理执法在执法现场易形成矛盾冲突的实际,必须尽快推广普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形成规范的执法实操制度,依托执法规范化约束执法人员的所有现场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言行,坚持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积极探索和广泛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利用监控、录像、图像处理等技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现场进行记录并形成图像资料证据,提出有效化解现场执法矛盾冲突的规范执法流程,创新执法体制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律师驻队”,实现律师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发挥律师在服务保障城市管理执法中的辅导员、监督员、宣传员、办事员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按照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高、能力强、人民认可、群众点赞的总要求,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努力培养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四、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城市管理者的初心,就是为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民谋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必须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事关城市管理方方面面,城市管理需要更加奋进提质增效。坚持绿色发展的城市治理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管理,让城市更美好,必须从城市管理部门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提升智慧环卫装备水平,建设高科技环卫运营平台,全面加快垃圾分类,推进绿色环卫建设美丽城市。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社会治理、政府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落实到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就是要动员公众参与,变管为治,打造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找到更多群众参与的好办法,落实更多吸引多方治理的好措施,与城市管理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相关。要积极探索实践复杂社会条件下的城市治理新路,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社区治理格局为突破口,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在共治共建共享中的作用。坚持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体现服务,优化大数据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市民的制度设计,切实立足城市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城市服务人民的现代城市管理体系,努力创新城市治理改善民生,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共同建设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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