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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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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8篇)
2023-01-08 17:18:21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一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党委召开的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会,认真学习了公司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改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法纪敬畏意识,以身作则,严守底线,在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对照公司党委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本人仔细严格地排查如下: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没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2、没有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3、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人员关系人利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4、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5、没有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已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参与经营的高挡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自己虽然没有违规收受礼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通过梳理排查和深刻反思,自己在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要按照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对自己的批评和建议,积极改进不断提高,本人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和省委、省纪委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率先垂范,从严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期10天的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转眼即将结束,在此十分感谢集团教育研究院为我们新晋教师搭建了一个难得的学习交流与提高的平台,让我们能够在这里静心学习,反思教学。

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仅有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为我们进行专题讲座,还有前往集团各校区进行实地的参观学习,更有指导教师的教学展示与学员间围绕专题的评课说课。

通过理论的培训学习、现场的教学观摩、相互的教学研讨,让我得到了观念上的洗礼与理论知识的提高。

这些天,我收获颇丰:

培训首日,我了解到了xx集团的发展历史和文化沉淀,这些对集团深入的了解让我在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了很大的信心。其中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xx集团的使命: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这与我最初选择教育事业的初心不谋而合。

在我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一直坚持以引导为主,鼓励为辅,对于学习落后的学生,通过技巧性的指导使其逐步提高成绩,并在这不断提高的过程中,让其重拾自信,积极面对学业,对于较为优秀的学生,正确引导,戒骄戒操,使他们稳步前进。

培训期间,上衣汗湿的胡总校长从一个长辈的角度来指导我们这样的后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教师。与时俱进,是胡总校长讲座中,对我而言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点,这给我以启迪,任何时候,都要不断的学习,充实自我,与时俱进;

在李院长关于班主任的讲座中,他总是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指导我们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班主任;

在姜老师的讲座中,我学习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专业应更加优化。

最后,我代表xx中学的新晋教师再次感谢集团教育研究院领导的辛勤付出,感谢全体教师的全力以赴。我坚信,在xx这个大舞台上,只要我们潜心付出、不断学习,定会成为一名实现自我价值的教育人!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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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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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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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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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

│住所:│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传真:│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帐号:│

││││

│邮编:│邮编:│邮编:│

││││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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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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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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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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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五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部分地区出现集中隔离场所存在平战转换机制不够顺畅、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管理,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由各地统一管理。各地要组建以属地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开展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综合协调、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接收等工作。要合理统筹辖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场所资源,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县域内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隔离需求的,报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统筹解决。

(二)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坚持平战结合理念,在保障区域内日常隔离医学观察需求的同时,储备一批可随时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储备。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在需要时能够随时确定、12小时内清空、24小时内启用。

(三)强化组织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应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隔离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根据《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附件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台账。要配齐配足集中隔离场所设施、设备、物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前规范培训,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运行规范。

(四)做好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附件2)要求,就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和保障等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本地集中隔离场所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隔离房间不足、选址不合理、封闭管理不严密、“三区两通道”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明显、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科学、多人混住、医废处置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严防交叉感染。守牢“集中隔离、封闭管理”底线,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联动措施,严防隔离对象脱管。通过安装开门报警器、相邻和相对房间错开送餐等方式,避免隔离人员串门、无防护接触等。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确保集中隔离场所专班人员和第三方后勤人员驻点工作,在工作周期内不得与外界通勤、回家,不得与场所外人员无防护接触。完善隔离人员从接收、医学观察、解除、转运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方案,严防工作漏洞死角。实施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入境人员和境内重点人员分集中隔离场所(分楼栋)居住、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错位(分楼层)居住,严防交叉感染。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严防工作人员感染。规范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方式、时间、范围都按要求执行到位。规范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实施闭环转运、定点处理,严防污染集中隔离场所外的社会场所。集中隔离点一旦检出阳性感染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处置工作,严防集中隔离点疫情外溢的风险。

(六)提供健康巡查服务。集中隔离场所应提供每日健康巡查和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有健康异常情况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规模较大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在第一时间为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要定时对隔离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七)提供生活便利。要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定人员,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后,可在监护人员陪同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孕妇、老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考虑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八)落实安全保障。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形势评估和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消除整改;对不适宜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要立即停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隔离对象和管理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和必要的培训。

(九)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统筹抓好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运行管理工作,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指导基础上,进一步就新设置、拟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督导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隔离对象。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全力打造福安西部文化休闲旅游慢城,提升大穆阳形象,依据福安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镇区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现将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跨门店经营,并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流动猪肉摊点必须集中到市场摊位,所有其他流动摊点每天7:30—17:30必须统一集中指定地点经营(详见示意图),每天9:00冲洗大街,夜市需按要求经营。

二、集中整治交通秩序。机动车辆每天7:30—17:30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停放在栏杆内侧,不得停靠街道。

三、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依法拆除沿街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及规范各类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沿街乱堆乱放。

四、集中整治食品卫生。由市场监督局牵头严格按集中整治食品经营摊点,依法处罚取缔不合格摊点。

五、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由公安、城管、市场监督局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无照查处取缔办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6700、67821。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8月21日为自行整改期,8月22日开始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特此公告!

xx镇人民政府 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1日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

采购人(简称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简称供方)______________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与质量

1、 包装标准: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均由供方承担。

2、 伴随服务:

a) 送货到位:供方将货物运交需方指定地点;需方或需方授权代表签发的收货日期为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 b) 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3、 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a) 按合同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竞标时竞标人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b) 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c) 采购人接收药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

d) 采购人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上述决定必须在七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 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 因产品质量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外,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价款结算

1、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以挂网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及时与供应商结算价款。

2、 付款时间: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配送产品并提交如下凭据于______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所规定应支付的

全部货款。(配送产品总额的商业发票;装箱清单一份;需方签发的收货证明一份。)

3、 运费承担: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 采供双方履约义务

1、供应商履约义务:

a)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需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____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b)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c) 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期限,应向采购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用,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履约义务:

a) 采购人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挂网产品。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挂网产品。

b) 采购人将完成挂网产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c) 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d) 采购人必须要求供应商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e) 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止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供应商的违约赔偿金。

2、 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 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a)、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b)、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c)、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d)、如果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e)、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并在七日内通知集中竞价采购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供应商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f)、如果采购人未按购销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货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 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

2、 本合同和清单一式4份,供方、需方各执1份,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一份,晋中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

3、 本合同书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及晋中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公章方可生效。

4、 未尽事宜由由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附件

“年度晋中市医疗机构挂网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附表”附购销合同书后。

需方机构(盖章): 供方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对于集中纠治四风心得体会总结八

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我镇冬季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济政办《关于印发济源市食品安全冬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xx]4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冬季集中整治活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毕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刘向前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坡头镇食品安全冬季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步骤分环节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提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诚信规范经营,自律守法,以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我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中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元旦前,我镇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宣传,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及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暴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一个人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有利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督查。1月7日由分管领导刘向前副镇长带队,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分三组对全镇的食品经营环境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等节日市场、农村集会场所展开了重点排查。对乳、油、肉、蔬菜、米面、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糖果、糕点、儿童食品、婴幼儿食品、礼品等展开了重点检查。对蔬菜大棚、养殖小区、食品生产小作坊、饭店等展开了重点督导。

三是加强监管,限期整改。20xx年1月18日至22日对60余家超市副食店、40余家餐饮店、4家食品生产企业、5个养殖小区等进行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经营证件不全或证件过期未审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近期办证。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进行认真摸底排查。检查中,发现有15家饭店进货台账不完善,检查人员要求其进一步完善,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保持有完善的进货台账,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责任追究有源头,确保进货渠道正规畅通,共同抓好安全,以安全为保障,以安全出效益。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此次冬季集中整治结束后,我镇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跟踪监管重点单位,对已经查处的要重点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并不断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等薄弱区域的检查力度,坚决不留死角,彻底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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