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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 守法规用法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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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 守法规用法规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8 17:18:2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一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有关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二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意识到:

一、自己对于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区分腐败现象的能力尚有所欠缺;

三、对相关规章制度理解有待加强。 因此,我认识到,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案件回头看中的一些案例,引以为戒,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严格督促自己的做法,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信用社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成长做出自己的贡献。

改革开放__年的成长,我信用社的经济、文化以及党风建设等各地方都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以科学成长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 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两个地方:一是成效比较明显,必须坚定信心。通过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员工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提高,要继续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定信心。我信用社正处在高速成长的起步阶段,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第二, 将案件回头看中的违规犯法案例作为前车之鉴。

通过案件回头看的学习,结合我信用社之前发生的一些案例,认真总结当中的过程、缘故及教训:缺乏精神文明的学习,未能意识到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一味沉溺于物质生活的享受,私欲膨胀,从而背弃职业操守,偏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方向,以手中的权力当做谋私谋利的工具,通过收受贿赂,权力私相授受,逐渐成为贪得无厌,腐化堕落的贪污罪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给我扎实的上了一课,应当加强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升对糖衣炮弹的抵抗力,努力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积极运用到自己的工作生活当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工作的宗旨是“为三民服务”,坚持“以社为家。社兴我荣”的思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身警省能力,坚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做法。

第三,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腐败做法令人防不胜防,形势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办法,实现信用社各项工作阳光运营,在加强监督上要有新措施,在查办案件上要有新动作;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处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就。

有关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有关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加快全村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监管环境,把__村打造成“经营主体行为规范无违法,经销商品货正源清无假劣,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无欺诈,市场环境和谐文明无违诺”的.“守法经营消费安全示范村”,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诚信守法经营;

二、拒售假劣商品,杜绝消费陷阱;

三、保护公平竞争,反对欺行霸市;

四、严禁价格欺诈,落实明码标价;

五、亮照亮证经营,信守承诺内容;

六、遵守职业道德,倡导优质服务;

七、文明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

八、落实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

九、店容店貌美观,商品整齐划一;

十、爱护村容卫生,共创优美环境;

承诺人:(签字)

__年_月_日

有关守法光荣违法必究心得体会实用五

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12岁以上的同学踩单车上学的,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我们青少年要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比如,同学们如果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故意损坏课桌椅,或宿舍的床、门窗等财物,不仅要受到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还是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花城学校的前后大门、学生宿舍的两个门口,大厅以及操场上都已经安排了摄像头,如果有的同学有损坏公物的不文明行为,比如乱丢棋子,翻越花坛等等,都会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值班室的保安和老师马上就可以发现。所以请每一位同学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做违纪的事情,要做一名文明守纪的花城学生。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因为这些行为有些是触犯法律的,比如打架斗殴,打伤了别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安全方面,也特别提醒大家注意:

1、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特别要提醒自己的父母安全驾车,不能酒后驾车。

2、不独自一人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3、遵守学校的纪律,课间不追逐打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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