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9:55:28 页码:13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6篇)
2023-11-18 19:55:28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可以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和思维深度。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注意避免空泛的陈述,而是要注重思考深度、观点独特性和文字的准确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对于成长和经验的总结,从中汲取灵感和启示。每篇范文都是作者自己真实的思考和感悟,也是他们对自己过去所做的回顾和反思。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思考和启发,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写心得体会来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监察官法是我国2018年新设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我对监察官法有了一些深入的了解,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监察官法确保了监察官职责的明确化和规范化。由于监察官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职人员,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官的权力范围、职责和义务,确保了他们能够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将监察官的职权明确化,法律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操作空间,有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其次,监察官法有效增强了监察官的执法力度和公平性。监察官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特殊职业,他们的执法行为必须严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底线。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权力要依法行使,执法过程要公开、公正、公平,并规定了监察官的执法程序,对执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规定有效防止了滥用职权的行为,保证了监察官的执法行为公正,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监察工作的信任。

再次,监察官法推动了监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监察官的工作需要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必须要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才能担任职务,这有效提高了监察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监察官法还规定了监察官的工作要按照程序进行,遵循一定的规范,有效保证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另外,监察官法强化了监察官的责任追究机制。监察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违反法律、背离职责,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纪律和民事责任,同时还规定了追究责任时的程序和权力,保证了对违法违纪行为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追责机制。这对于规范监察官的行为,加强监督和约束,提高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非常重要。

最后,监察官法强化了监察官的权益保障。监察官的工作风险较大,他们必须要承担很多的工作压力和社会压力。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侵犯,并规定了一系列的权益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保护监察官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非常重要。

总之,监察官法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监察官法使得监察官的职责明确化、规范化,增强了其执法力度和公平性,推动了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保障了监察官的权益。在今后的实施中,我们应该不断总结和完善监察官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法律的具体规定,为监察官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监察官法》强调“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要求政治忠诚、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任何在政治、道德、品行方面存在瑕疵的人员不得成为监察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宽松,不懈怠;该法强调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比如“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广泛涉猎,同时有良好心理素质。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第一段,简单介绍监察官法。

监察官法是近年来我国所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该法律的宗旨在于建立健全监察体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它的出现对于促进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第二段,述说个人对于监察官法的认知。

在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反腐败工作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和调整。而监察官法则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它赋予了监察机关更多的执法权力和监管职责,更加完善了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这是对于反腐败工作的一次深刻改革。

第三段,分析监察官法对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作用。

监察官法针对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监管,设立了监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实行了联合执法、跨部门合作、打通制度等多种措施,永久禁止公职人员从事不当行为,同时也加大了对于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一系列的措施,无疑强化了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国家司法权力威慑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加速了反腐败法规的合理运作。

尽管监察官法具有非常多的优点,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加大对于监察机关的质量和稳定性的监管;二是规范对于监察工作的评价标准和采取措施的透明度;三是建立公开、公正的监察举报机制,防止个人和团体滥用权利。如果监察机关能够针对这些缺点进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必将会推动政治体制的更深度改革。

监察官法对于公职人员身份的特殊性进行了特别优化,并赋予了监察机关更广泛的监管权力。这也让我们反思,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否更应当赋予公职人员更为有效、适当的清晰指导,并制定一些具有独特性的控制规则,反对发生有害行为。监察官法的完善和发展,将不断拓宽监管程序和体制,但唯有对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才能带来更大的好处和作用,进而堵住腐败问题的渗透,为中国的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作为一名新晋的监察官,我有幸参与并亲身体验了我国监察官法的实施。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深感受到了监察官法在维护国家法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监察官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监察官法的实施对于反腐败工作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监察官法的实施,监察机关得到了更大的权力和职责来监督、调查和惩治腐败行为。监察官在履职过程中能够行使相当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权,这使得对腐败行为的打击更加彻底有力。监察官法的实施,使监察官们在办案过程中更加管用和机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反腐败成效。

其次,监察官法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察官作为监察机关的核心力量,其职责是负责监督、调查和制裁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滥用职权、严重渎职等不良行为。监察官法对监察官的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保证了监察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样一来,监察官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权可行,可以更加高效地履行职责,确保了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监察官法的实施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职责,规定了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这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监察官法通过规范监察机关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监察机关的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加强了法治思维在监察工作中的引导和约束,使监察工作更加合法、规范和有序。同时,监察官法还规定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协作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国家的整体治理水平。

第四,监察官法的实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机关对不法行为进行监察的权限和程序,保证了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监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监察官法还规定了举报制度和派驻监察制度等,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察工作提供了便利和渠道,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监察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最后,监察官法的实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监察官法在法制层面上将监察工作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从而提高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监察官法通过强化监察机关的职权和调查权,提高监察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大惩治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综上所述,监察官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反腐败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监察官,我将继续严格遵守监察官法的规定,充分发挥监察官的作用,践行法律精神,为实现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和治理现代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我国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通过学习,让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认识。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采取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锻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好《监察官法》。

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只有责任心强,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要跟进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加深对《监察官法》的全面、准确把握和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监察官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监察官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认清形势,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既要看‘前门脸’,也要看‘后脑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学会自我加压,面对各种诱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主动接受来自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防止自己的家属被‘围猎’。在自己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要约束好家人、朋友,不仅自己作廉洁表率,也要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家庭成员也要算好“廉洁账”。纪检监察工作者身负重托,职责神圣,要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建设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纪检铁军贡献自己的力量,当好排头兵。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监察官法》划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要强化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监督、调查、处置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监察官队伍;要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底线。以学习贯彻落实《监察官法》为契机,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所办案件都经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供大家参考。

8

20。

9

68。

条,自。

2022。

1

1

日起施行。这是一部。

责任法。

保障法。

及时雨。

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

三个把牢。

监察官法第十条规定了监察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监察官法第十二条明确了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其中第二条规定:

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这些。

义务。

条件。

定盘星。

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两个维护。

要绝对忠诚于信仰、忠诚于党组织、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贯彻执行监察官法,要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对党忠诚要强化政治担当。政治担当是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斗争精神,面对违法违纪敢于亮剑,面对贪污腐败敢于斗争,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勇于同一切不廉洁行为作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以勇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不负荣誉、不辱使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压舱石。

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卫士。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增强使命情怀。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

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第一要求。

把人民立场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忠实履职。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纠治。

四风。

纠治。

教育。

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

急难愁盼。

国之大者。

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好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群众关心的、痛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给群众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化、法律化,着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坚持职责法定,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履职

“。

风向标。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

打铁自身硬。

的原则,毫不放松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一手抓规范用权、强化制约,一手抓刀刃向内、清理内鬼,始终做到严之又严。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人的人,更应该接受监督。监察官法将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设置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确保正确行使监察权,从法律上构筑起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体系。贯彻执行监察官法,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严防。

灯下黑。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清除害群之马,防止。

灯下黑。

灯下黑。

把纪律挺在前面。

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保持清廉本色。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监察官。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确保依法履职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有坚定的政治站位、过硬的履职本领、深厚的为民情怀、牢固的底线意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用铁的纪律锻造政治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新时代,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将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

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也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就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

我想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某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做个尊纪守法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实现新时代,新社会晴空万里,山清水秀。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一是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法第二条规定,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的效果,有效解决了行政监察覆盖面过窄、反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有利于健全党领导反*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是监察范围全覆盖。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范围。从这两条内容可以看到监察全覆盖。将党内监督覆盖不到或者不适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也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无缝隙对接,做到了监察全覆盖,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监察权力的约束。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也不例外,在行使监察权时同样受到监督和制约。监察法的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中规定,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监督和内部监督四个方面进行监督。特别是针对监察人员,从监察法第十五条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和第五十五条规定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监察法规定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要及时报告和登记备案,明确了监察人员的回避、脱密期管理、辞职退休后从业限制等制度。同时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中体现了对监察权力的约束,将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始终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作为新时代的监察人员,不单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也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法守法,恪守底线,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监察机关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监察官作为监察机关的核心力量,则成为了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监察官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并成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自我在学习了监察官法后,认识到其重大意义和作用,感悟颇多,特此进行总结和分享。

一、法律意义。

法律的初衷是为公平、公正、公正公开的社会秩序服务。监察官法的出现就为了强化监察机关的权力,进行有效反腐和监督,并将监察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规范化。尤其在新时代的形势下,加强监督权力的制约,保证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司法责任。

监察官拥有执行监察职责的权力,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察官法对监察官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并强调要求监察官要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法律纪律。同时,监察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政治责任,维护监察机关的职能,确保监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权力制约。

权力必须制约。监察官法旨在完善监察机关的体制机制,规范监察官的法律行为,有效制约权力的过度滥用。监察官必须在严格的纪律约束和法律规范下,维护社会的公义正义,确保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并受到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四、精神认同。

作为监察机关的一员,不仅需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法律意识,更需要认同监察官法所体现的制度精神和价值观。尽管其职责繁重且常常需要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有坚持信念,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才能够充分发挥监察官的作用,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五、高效执行。

监察工作的有效性需要证明,并且需要在实践中得到体现。监察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做到高效,公正和透明。作为一名监察官,我们应该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履行我们的职责,以对人民、对国家、对社会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最高、最公正、最有用的语言,以最认真、最严格、最负责任的方式,积极承担好自己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监察官法的出现,强化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健全了监察机关制度,遏制了权力的过度滥用,注重了监察官的精神和道德建设。对于保障社会公正、正义和稳定,维护民主法治的基石,意义重大且不可或缺,具有全社会更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库车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引起强烈反响,通过在“学”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贯彻推向高潮。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官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班子成员“经常学”和“全文学”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为有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库车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兴起“大学习”热潮,领导班子按照“读原文、学原文”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内容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内容中,坚持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用到一线”的实际行动,立起了贯彻落实的标杆,使精神实质内容入脑入心。

库车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骆娟说:“我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并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官法,领会吃透其中的内容实质,成为我们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监察官法》的出台,既是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也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职业保障的压舱石。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这部法律,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库车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诚在理论中心组研讨学习交流时说道。

中层干部“精读学”和“重点学”

库车市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精神内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中层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并制定了中层干部学习计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用25天的时间,由纪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纪检机构负责人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带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中层干部系统深入的精读、研读学习全文;第二阶段用5天的时间进行“回头看”,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采取电话抽查、走访提问等方式,随机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中层干部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成效和学习成绩登记备案。

库车市二八台镇纪检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李瑞璇在学习后说:“为了将《监察官法》学懂弄通,吃透精神,我制定了25天的个人学习计划,通过对《监察官法》9个章节的反复研读、反复思考,我深刻领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含义。《监察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同时对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占到很大篇幅,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格要求。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以学习监察官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纪法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升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能力,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程序,以我们的专责、专业,切实当好身边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党员干部“用心学”和“争着学”

为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突出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库车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在线学习app等新媒体及报刊读物,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效监督储备自身知识存量,助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树立纪检监察铁军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学习后主动向负责人以口头方式报告学习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撰写1篇质量较高、有价值的心得体会。把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争学、争先的积极性。

库车市牙哈镇纪检干部左晶明说:“通过在网络媒体和手机app客户端上看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新闻消息,心中不由得感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新兵,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不断学习,提高纪法素养,严格自我约束,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监察官。”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三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官法》,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握紧用好反腐倡廉利剑,做新时代有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起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责任,以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以一步不退、寸步不让的韧劲,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要提升斗争本领,我们要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具体规定,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监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做到知行合一,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只有自身先过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别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监管好自己,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新时代,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将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

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也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就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

我想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某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五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讲述的是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那观看《聚焦脱贫》之后大家有何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观看感想心得体会5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小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为确保“点散、量大、面宽”的扶贫资金规范使用,聚焦扶贫领域,强化精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无疑,这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扶贫工作纵深化的开展,与之同时推出了许多政策和举措,并辅以大量的扶贫资金。而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不良分子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在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动手脚、玩猫腻,将贪婪的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挑战党纪国法,让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大打折扣,扶贫资金无法落到真正贫困群众的头上。创新“互联网+脱贫攻坚”监督模式,密织监督网络就是不错的方式。

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12388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开设举报专区和曝光平台,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举报网络;开通省、市、县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探索并推广聘请信访信息员、绿色邮政、信访直通车等方式;紧盯重大项目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区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保持督促检查常态化、长效化等等如是。势必让责任落实、机制到位、保障监督机制完善,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满。

话又说回来,扶贫领域腐败之所以存在,除了当事人思想觉悟不高之外,更可能是因为相关的监督机制运转失灵,惩处机制有“雨过地皮湿”之嫌。也就是说,严惩扶贫贪腐得有的放矢,标本兼治。要思量督没有及时跟上、监督滞后、缺位、错位问题所在;要探索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原因所在;要找到在一定程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症结所在。总之,只要用好“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和问责利器,定能遏制扶贫贪腐。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前有贪污官员“铁公鸡”一毛不拔,现有“特色”干部“账款扶贫”,后者看起来要比前者更具有情节性,还有点金庸笔下大侠劫富济贫的意思。但从根本上来说,前者和后者都是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填自己的腰包。

“歪钱正用”的官员无外乎分两种类型:一是因为“歪钱正用”的后果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贪官们就钻了空子利用起百姓的同情心打起了擦边球,希望自己“有良知”的做法能得到宽大处理,表面上是为百姓造福,实则还是为了自己能有一个好下场。二是官员本身良心未泯。他们本质并不坏,但经不起利益诱惑,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之后心怀内疚,于心不忍,就打算将贪污的赃款一部分返还群众,弥补自己的过失,心里能好过一些。无论两者类型的本质如何,但是产生后果的严重性都是一样的,给国家、人民造成的损害是无法挽救的,而前者打感情牌的丑恶嘴脸更应该暴露在阳光下,以儆效尤。

为把这种不正之风扼杀在摇篮里,在审判的过程中就要以司法的公平正义为原则,贪污受贿造成的损失与承担的责任保持“罪责相当”的原则,不要给贪污官员利用法律人情减免罪责的可趁之机。官员要加强思想教育,我们管不了外界的霓虹闪烁,但我们可以坚守自己的思想道德,相信每一位官员在做官的开始并不是抱着捞钱的目的。打击处理预防是关键,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当官员信念不定,思想道德出现了滑坡,思想教育要给其当头棒喝,官员干部也要加强思想受洗,不要到了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不管出于何种居心,“账款扶贫”的本质永远改变不了,终究蒙蔽不了百姓的眼睛,逃不过自己的良心。

随着扶贫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项目与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然而,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扶贫、脱贫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我党已经做出了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一些贪腐分子却将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用雁过拔毛的方式蚕食贫困百姓的救命钱、发展钱,让脱贫实效大打折扣。数据显示,我国还有7000多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如期实现全部脱贫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持续发力。村组干部是让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落地的基础性关口,此关若失扶贫大计将受到严重威胁。

与扶贫开发相关的贪腐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和环节。村组干部吃拿卡要,“有求于”村组干部的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只得忍气吞声受盘剥。“全过程”“微腐败”的扶贫贪腐让村民有苦难言,恶化了基层政群关系。

扶贫领域的贪腐问题不小,查处起来也有不小的困难。尤其是村组干部,他们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甚至不是共产党员,处罚力度很难跟上,导致有些人有恃无恐:“我就是一农民,能把我降到哪里去!”

村组干部也确实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在村组的“常驻人员”,这让一些乡镇干部直接同流合污,共同打起了扶贫惠农资金的歪主意。

要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最方便高效的方法就是公开。将扶贫项目、资金的申请、立项、落地等环节完全阳光化,尤其是将落地环节的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纳入村级事务公开,让村民一目了然地看清谁家得了多少资金、谁家得了什么项目,用公开的力量破除扶贫领域的贪腐顽疾。

近年来我国在反腐道路上可谓是迈进了一大步。通过“打虎”“猎狐”“拍蝇”等行动,清理了很大一部分中饱私囊的腐败官员。但就是在这样的形式下,仍有一些顶风作案的官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在他们的思想上就认为天高皇帝远,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有便宜就占。也正是在这种思想认识的促使下,他们才敢大胆的占国家财务为己用,来平衡他们那可躁动的贪欲之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笔者认为,反腐不仅要打虎、猎狐、拍蝇,还要管理好我们基层的这些小小的蝼蚁。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用反腐过程中的真实案例间断性的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时刻给我们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其次,要制定各级的监察岗位,加大监察力度。避免天高皇帝远无人监管的现象发生。另外,对国家拨下来的资金用途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每一项专项资金都在“阳光”下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扶贫工程只有将每一笔资金都“晒”在阳光下,在人民群众的知情、监督、参与下用到实处,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造福一方的百姓。只有我们的人民群众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我们的祖国才会越来越强大。距离我们伟大的复兴梦才能更近一步。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策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意义,从严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督查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整合力量,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动员会、重点督查督办,通过深入一线调研、一线指挥、一线督查,全力查处典型违纪问题,同时抓住快查快结根本,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专项资金等典型问题线索的挂牌督办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再查再纠,对疑难复杂问题直接查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组织力量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纪律审查。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交由基层纪委主办,上级纪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较为复杂的问题,由市纪委直接立案审查,切实快查严处,斩断任何胆敢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自十八大以来,政治生态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当前依旧会有腐败发生。究其根本,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四风”问题久禁不绝等问题,尤其是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贪污腐败问题务须高度警醒,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纪律惩治贪污腐败者,涤荡党的政治生态。

以壮士断腕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让贪污腐败者绝无藏身之处。贪污腐败者思想观念的严重错误,把党和人民赋予权利当作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箱”,把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牟私、借权力生财、借权力享乐。“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就是将深入骨头的“贪污之毒”用刀刮除,把被“腐败”咬伤的手腕立即截断,这彰显了我党一种敢于向自己开刀的果敢气概,掷地有声地宣示我们党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清楚害群之马,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将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割除毒瘤工作久久为功地推进下去,这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下对人民群众最好的交代。

以猛药去疴和重典治乱的决心,让贪污腐败者绝无藏身之处。熊全庭案历时十年终被成功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为那些贪污腐败的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坚持铁腕反腐,党员干部自身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各级党组织管好“关键少数”,强化“两个责任”,坚守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今年以来,不断有逃出海外的贪官被追捕回国,这也是我党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强的成果。不仅是在中国这960万平方公里之内,还是跑出中国逃到国外,即便是能上天入地、逃到天涯海角,也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贪污腐败“零容忍”、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这样的必然,彰显我党的反腐斗争信心,彰显我党的前途光明,彰显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民族兴盛、人民幸福。

 

监察官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六

近年来,我国监察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监察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监察制度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作为一名监察官,我深有体会地感觉到监察官法对于推动监察事业的发展、提升监察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深入理解和领悟了监察官法的精神和内涵,并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积极奋进。

首先,监察官法明确规定了监察官的权责和行为准则,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的指南。监察官法对于监察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指出监察官要依法履职,忠诚于党和国家,充分发挥监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动准则,使我们知道自己的工作要向何处努力。同时,监察官法对于监察官的行为准则也进行了规定,要求我们要坚持廉洁从政,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这些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使我们能够按照规定的路径前行,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力有序。

其次,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权力和保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监察官法赋予监察官一定的权力,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能,精确打击腐败分子和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监察官法也规定了对监察官权力行使的保障措施,确保我们的权力行使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防止泛权、滥权的出现。这些规定为我们提供了合法、有力的支持,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第三,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为我们保持清正廉洁提供了重要保障。监察官法建立了监察官的制约机制,要求监察机关内设纪检监察组织,对监察机关内的监察官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一规定有效地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保持了监察机关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同时,监察官法还规定了对监察官的问责制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监察官进行追责。这一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使我们时刻保持警醒,做到高标准、高操守。

第四,监察官法提供了监察官的培训和发展机制,为我们不断提升能力提供了保障。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培训和发展机制,要求监察官不断学习、提高,适应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一规定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学习是一种终身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更好地履行监察官的职责。

最后,监察官法的实施,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支持。监察官作为党和人民的眼睛和利剑,通过监察工作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是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官法的实施,使我们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更加有力,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更加深入,有力地保障了党的高度纯洁性和强大战斗力。

综上所述,监察官法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监察工作效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监察官,我深切地感受到监察官法带来的改革红利和发展机遇。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和理解监察官法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监察官的职责,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