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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事评论课程心得体会报告 法律法规课程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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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事评论课程心得体会报告 法律法规课程心得体会(3篇)
2023-01-08 21:38:5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法律时事评论课程心得体会报告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乙方:日期:

推荐法律时事评论课程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通过乙方融资服务平台成功向乙方的投资人会员借款。截止 年 月 日,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罚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现由于甲方资金回笼紧张,受大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甲方存在无法向乙方投资人会员偿还上述款项的情况。据此,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债务重组服务。

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特定词解释

除非另有说明,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下列用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标的资产: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进行梳理、重新组合能够作为甲方融资项目项下的反担保措施的标的,具体构成详见2.4条。

1.2委托重组:指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并盖章之日起,依协议约定对标的资产进行组合,以对应融资项目项下担保权人实际变现的资产进行偿还甲方通过乙方融资服务平台产生的相应债务。

第二条 委托重组财产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名下的资产及权利进行梳理,该委托重组财产的内容是基于甲方与乙方(即乙方之投资人会员授权代表)分别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编号为: )和《保证合同》(编号为: )中的内容,以维护甲方信用,保障主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目的,实现债务重组。

2.1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综合运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和各方约定的各种方式管理、重组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

2.2委托期限:全部资产重组完或乙方融资服务平台债权人债权获得全部追偿时止。

2.3授权:甲方授权乙方将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标的资产进行重组,并作为甲方融资项目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方向甲方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反担保措施,由担保方进行管理。为使甲方能够如约履行相应融资项目项下的还款责任,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的标的资产进行重组。

2.4标的资产详情:详见附件一。

2.5业务费用的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期限内,乙方在梳理、信用维护、重组标的资产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发生的与标的资产管理、维护、重组业务相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在重组过程中发生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或仲裁机构收取的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2)在重组过程中为维护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如催收费用;

(3)通过公告、拍卖、招标、产权公开转让等公开方式重组标的资产而向中介机构和媒体支付的费用;

(4)向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或其他顾问支付的费用;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过户费、公告费等;

(6)因进行评估、信用报告和准备文件而发生的开支。

以上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6重组权: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标的资产实施重组,对此甲方完全认可,并无条件配合执行,以实现如约履行还款的义务。

2.7乙方受托管理及重组资产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1)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义务人直接主张权利,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2)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义务人提起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

(3)将标的资产以合适的方式出售或转让予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出售、打包出售及单项资产出售);

(4)以其他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及重组。

2.8重组回收现金:乙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回收的重组回收现金存放于账户,以便于归还主债权人(即甲方在乙方融资服务平台上所产生的融资项目项下对应的相应投资人会员)本金、利息及罚息。

第三条 债务重组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据本合同之相关约定,对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的资产进行整理、重组,以实现甲方能够如约履行相应融资项目项下的还款义务。

为此,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债务重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四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4.1甲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已经获得其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及认可。

4.2甲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4.3甲方委托乙方重组甲方名下及关联公司的财产时,保证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第五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5.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5.2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管理及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

6.2甲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管理、重组标的及重组方案。

6.3甲方不得在受托期限内将标的资产同时委托给第三人重组,否则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立即终止与第三人的委托关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本协议所对应融资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对于受托管理与重组的资产,乙方应按照债权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协议约定进行重组。

7.2乙方应尽责、勤勉的进行债权管理及重组。

7.3转委托:为标的资产的管理和重组,从甲方、乙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乙方可将部分事项委托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等)代为完成相应工作,无需就转委托事项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业务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证声明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违约方每违约一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之条款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地为: 省 市 区。

第十一条 其他

11.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11.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标的资产详情

推荐法律时事评论课程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传真: 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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