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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未成人保护法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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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未成人保护法心得(4篇)
2023-01-08 23:00:5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外出打工成了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近20多年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青壮年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左右。由此,在很多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普遍出现了“留守家庭”问题。目前,在与留守家庭有关的诸多问题中,“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特别是“留守儿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旦外出以后,他们整日忙于打工,大多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内心的困惑、需求、兴趣更无法关注。有的即使想关心,限于经济等条件,他们也无法更多地给孩子打电话或者经常返家看孩子。此外,由于夫妻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也造成了不少农村家庭的破裂,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留守孩子由于家庭生活和父母教育的缺失,势必会形成下面一些问题:

1、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学生多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

2、生活上缺人照应。留守儿童的生活主要靠在外务工的父母寄钱回家或者在家的临时监护人提供。大多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比较贫困,有的甚至失去依靠,生活极其艰辛。更有部分留守儿童的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的损害。

3、亲情上缺少温暖。留守儿童父母(或一方)不在孩子身边,缺少应有的关爱。父母在外务工,大部分身心疲惫,与家人联系较少,骨肉分离,与子女缺乏交流和沟通,亲情失落。在调查中,90%以上的留守学生普遍感到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失落和孤独感。有的父母外出时间长达多年,从未回家,也无电无信,无从谈上亲情的存在。

4、心理上缺少帮助。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与外界不愿接触或接触太少,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对集体漠不关心。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生活、卫生习惯差,自卑感重,自理能力差。

5、道德上缺少教育。留守儿童多生长在放任自流、情感缺失的环境中,道德和品格教育得不到正确调教。调查显示,许多孩子沾染上不良习惯,缺乏道德约束,经不起外界不良事物的引诱,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小事升级,打架斗殴。

6、行为上缺少自控。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一些不良的文化、越轨的行为很容易被缺乏正确判断的他们接受。他们逐渐养成许多不良行为,有的沉迷上网无法自拔;有的好吃懒做、小偷小摸;有的时常不回家,打架斗殴。

7、安全上缺少保障。留守儿童面临玩耍、劳动、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因其监护人不力或无临时监护人常发生安全事故。

所以,我认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应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在家长的教育素养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学校要主动负起指导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任,正如马卡连柯所说的:“学校应当领导家庭。”农村学校必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低起点,高效率,灵活机动地开展家校合作。一是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提高他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教育观念;二是帮助家长正确理解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弄清家庭教育不等同于文化辅导;三是帮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特点,理性地去开展家庭教育;四是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指导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加强情感交融,扭转留守儿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劣势。

(二)遵循孩子身心特点,引导同辈群体的交往和活动

同辈群体虽是孩子自发的组织,但只要引导得当,它会成为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班主任首先要以持久而真诚的关心赢得孩子的信赖,掌握同辈群体交往的“小秘密”,尤其要与群体的“小首领”交上朋友。其次通过交谈、游戏、讨论等形式引导孩子们妥善处理群体内的矛盾,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增强孩子对不良社会诱因的“免疫力”。最后通过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闲暇教育,吸引群体成员投身于集体生活,弥补孩子的亲情缺憾,创建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群体文化。

(三)发挥农村优势,充实孩子的课余生活

学校的社会职能决定了学校在教育网络中的主渠道作用,除对家庭和同辈群体加强指导外,还应从自身入手,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开发活动课程,愉悦留守儿童的身心,填补他们生活中的空白。

(四)以“手拉手”活动为平台,构建留守儿童“手拉手”体验教育互动模式

“手拉手”模式是少先队组织的经典项目,已有众多少年儿童从中受惠。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样可以利用这种平台,构建起两种“手拉手”的少年儿童体验教育互动模式。一是在农村学校内部,构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少年儿童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和倡导非留守学生与留守学生交朋友,尽量打破原来留守学生一般只和留守学生交朋友的现象,让留守学生积极融入到班级、少先队或校团委这样的大集体中来。二是构建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手拉手”活动模式。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人到生动有趣的“手拉手”活动之中,用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第一范文网乡不同生活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培养他们相互理解、相互认同和共同的情感。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社区环境对儿童少年乃至成人来说,是最直接、最具体可感、生动形象的社会氛围。一般农村人包括一部分农村教育工作者都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环境的教育功能,因而优化农村社区育人环境,首要的是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强化大教育观。要提高社区领导(在农村一般是村级领导)对教育的关心程度和参与意识。由学校、村委、家长代表组成联合教育委员会,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开会,关心留守儿童家庭中出现的问题,在教育力量的整合中起协调作用。通过有线广播、文艺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知识。争取人人都成为教育的有生力量。其次是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抓手,形成科学文明的育人氛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好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用丰富的书籍和科教影片、娱乐活动吸引农民,为留守儿童开辟活动园地。

(六)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农村生活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尽量减少留守儿童。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是目前全社会关注的一大问题。为了全面了解开发区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教育状况,推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开发区(园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入),留守儿童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特殊时期这一群体的生存和权益保护状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1、开发区(城南学校施教区)现有留守儿童256名。调查显示,有31、3%的属父母外出务工,一个星期左右与孩子联系一次,36、5%的半个月或一个月与孩子联系一次,和孩子见面的多为半年以上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由于父母常年在外,长期和孩子分离,对孩子缺少关爱,缺乏交流沟通,导致亲情缺失,监护不力,致使一些留守儿童软弱无助,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2、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环境情况。从总体情况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其中78%的留守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2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亲戚一起生活,2%的留守儿童由老师或其他人担当监护人,隔代抚养情况较为普遍。

3、留守儿童学习情况。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下游,成绩优秀的较少。学龄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占15、9%;学习良好,占35、9%;学习成绩一般,占43、7%;学习成绩较差占4、4%。其中,有72、6%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遇到困难需要辅导时首选的是老师,单独选择监护人或哥哥姐姐辅导的仅占18、7%。

4、留守儿童心理情况。从调查看,大多数孩子性格内心、孤僻、倔强、与人交往少。在不开心时,都会出现一些“想早点长大独立”,“想让父母安慰自己”,“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自己不如别人”超长的想法;有些还甚至想离家出走,多为男孩。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渴望父母的关怀与社会的关注,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的沟通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独无助、悲观寂寞。

5、家庭教育情况。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的占到60%。监护人教育孩子的知识来源于自己摸索的占49、5%,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占33%,而通过专门的家庭教育培训班或家长学校学习的仅占3%。近30%的监护人很少或从不主动与孩子聊天,关心最多的是孩子的学习,其次是生活情况,过问孩子情绪问题的只占13%。

二、存在问题

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受教育、长身体、培养健康心理的关键时期,他们不但要接受学校的教育,还要接受社会的关爱,更要沐浴在父母亲情的家庭教育之中。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父母关爱,远离了父母,由其他人代为监护,使这些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健康成长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1、隔代教育力不从心。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多半以上,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忙于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监护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监护孩子。因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使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加重家庭负担,危害社会。

2、家庭学校沟通不够。由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尤其是祖辈监护人,很少甚至从不主动与孩子的老师联系或参加家长会,缺乏与学校的沟通,也不过问孩子在学校的行为及学习情况,加之学校老师缺少对孩子的家访,有的孩子抓住这个空档,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又蒙骗监护人,双方无法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实现有效对接。使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和学习得不到发展而走向消极的一面。

3、家庭教育工作不到位。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农村家庭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农村家庭教育网络不健全、已有家长学校作用发挥不够好、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缺少有针对性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宣传培训活动等,加上有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监护人尤其是祖辈监护人,不注重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策略

1、加大家庭教育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环境。根据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多的特点,学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学校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开发区社会、经济建设作贡献的有效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对无人照看和学习、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到学校寄宿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近期将利用市局支持资金对学生食堂、宿舍进行改造,为寄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弟)创造更加优美的成长环境。

2、切实执行规定政策,确保外来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对外来无务工子女学校尽力接收其入学,并按学区内学生对待,一视同仁收费,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努力为留守儿童接受同等教育创造条件。

3、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互动网络,对所有留守儿童(外来学生)逐个建立学习、生活档案,摸清留守儿童的家庭地址,保持和留守儿童父母定时(不定时)联系,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及其监护人座谈会,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学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让监护人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回家后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使学校和监护人能有效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4、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以工会牵头,组成以党支部、团队、班级等组织为主的关爱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弟成长的组织网络,协调、维护、教育和服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困难学生补助等实际问题,不断优化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着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研究,认真履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大力发展家长学校等家教服务网络,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外出务工父母和监护人改变 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使社会真正和谐。

随着农民工纷纷进城务工,产生了一大批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留守家中的学生。我们称之为“留守学生”。随着国家对农民工限制的进一步解除,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留守学生”的问题会更显迫切。结合此次调查,现将"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旧县中学遭水灾后,与太平二中并校迁址到占地68034平方米的新校区;现有专职教师40人,12个教学班,826名学生。留守学生数274人。

二、存在的问题:

1、教育力量分散。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造成农村劳动力的相对不足。留在家里的人员,不得不承担更加繁重的农业劳动,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留守孩子的行为、生活,特别是学习。少了约束和教育,许多不良行为得不到矫正,时间一长形成恶习。

2、隔代教育徘徊于溺爱的误区。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把子女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管,或者托付给亲戚朋友,更有甚者无人监护,让他们得到了太多的“自由”。这些老人们只是被动地承担起家庭保姆的义务,因而重“养”轻“教”、细“养”粗“教”或只“养”不“教”的现象十分严重。过分迁就孩子、保护孩子,而忽视了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外出务工的家长给孩子寄回来的主要是财物,缺乏对孩子的精神关爱。

3、教育方法简单。一部分留守家长有溺爱和偏爱的倾向,把孩子当“小皇帝”、“小公主”看待。出了问题又是简单粗暴,动辄拳脚,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正常人格教育,或者干脆放纵与不管。他们中一些人早出晚归与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沾上小偷小摸恶习。痴迷于电子游戏,光顾不良网吧,整天神智恍惚。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行为习惯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说谎、打架、好吃懒做、沉迷于游戏、网络,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盗窃、抢劫现象的占10%。

4、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环节,农村学校因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原因,不可能弥补因家庭教育的缺位而留下的教育真空。“留守学生”的家长很少与老师、学校联系,对学校的教育思路、教育环节知之甚少,根本谈不上配合学校的教育,学校也无法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很难衔接起来。学校教育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在调查中发现,80%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70%的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约70%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65%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成绩优秀的较少占10%。

三、学校采取的措施:

1、学校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个一”:一是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二是给“留守学生”建立结对帮扶的校内家长,三是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座谈会;要求各班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保证”:一保证“留守学生”不辍学,二保证“留守学生”在学习上不滑坡,三保证“留守学生”在校期间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2、营造关爱“留守学生”氛围。学校教师以师德教育为出发点,将关爱“留守学生”问题作为师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在校内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学困生建立结对帮扶对象,实行一对一的帮扶。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予关心,全校师生在看似简单的“问一问”、“拉一拉”中营造了爱的氛围,“留守学生”的人格,滋润了他们渴望爱的心灵。

3、组织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对于每个人来说,家是温暖的,对于“留守学生”来说学校就是他们温暖的第二家,老师就是他们亲人,各班在日常活动中格外照顾“留守学生”,班队会上“留守学生”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让“留守学生”位于最前面,组织活动也让“留守学生”有更多的参与面,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在元旦前组织开展了“留守学生”与家长互寄爱心贺卡活动。这一切就是让“留守学生”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4、形成关爱“留守学生”的工作合力。学校在原来的家访制度基础上,依据现有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家访,与“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了解,寻求互助,并对农村的老年监护人给予一定的家教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地管教“留守学生”。利用节假日、开学这些时间,争取与“留守学生”的父母进行直接对话,互通信息,及时通报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达到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增强“留守学生”学生教育合力。

四、对策与建议

留守学儿教育问题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这一问题正在凸显,也正在加剧。因此,我们必须从政策上、管理上总体把握这些问题,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问题。

1、我们应该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该校缺少学生宿舍和食堂,无法满足学生住校生活问题,给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留守学生”寄宿在校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2、从家庭教育上,要努力改变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如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积极宣传讲解有关家教知识,让家长们明白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监护人,最好留一个在家,保持家庭教育的存在与完整。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3、农村学校要对这些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班集体温暖,以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在课程教学中灵活多样地加强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开通家长热线,方便家长及时了解这些儿童的问题和与儿童的沟通。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采取必要的保健制度,及时对生病的留守儿童进行治疗,保障其人身安全。

留守学生是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留守学生,关注留守学生问题。家庭教育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共同营造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社会要热心关注齐抓共管;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到位;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学校条件,为这些学生营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更应该站在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好留守学生问题,为社会培养出一代合格的接班人。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要继续努力探索促使留守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对他们要严慈相济,使留守学生享受到同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和关爱,教育留守学生学会自理、自立、自强,自律,锻炼他们的意志,培养坚韧、独立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的茁壮的成长。

推荐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社区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学校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教育,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

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社区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社区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电话号码:0791—86210035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

(2)生活上优先照顾。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居干。配对帮扶居干和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居干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7、开展亲情见面活动

除了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在节假日与父母见面外,尽可能地利用电话、网络视频等媒介,开展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见面活动,让留守儿童找到回家的感觉,体验亲情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8、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游戏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游戏,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活动感受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

9、给妈妈写一封感谢信

以此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交流,了解父母贡献,感受父母艰辛,让学生懂得父母给予自己的来之不易,培养学生的亲情,让他们懂得感恩,学会感恩。

10、进行一次演讲

围绕“健康向上、充满朝气、全面发展”的主题,组织留守儿童参加一次演讲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从而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

推荐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xx县是一个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农业县,全县总人口40、7万人,农业人口约占75、4%。全县在外务工人口为43043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达7317人,留守儿童数量相对较大。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不仅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而且给正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影响。为全面了解xx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推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20xx年以来,xx县妇联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监护情况先后两次做了调查,一是对劳务输出量较大的乡镇下发了调查问卷,二是对全县26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普查。普查结果显示:全县留守儿童共计9545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约7317名,部分中小学留守儿童已超过在校生总数的50%;这些孩子中50%以上不同程度存在生活无助、学业失控、道德失范、心里失衡、生病得不到及时照顾等困难和问题,结合此次调查,现将"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现状

1、留守儿童分布广泛。在这次调查中,在我县45740名儿童中,有7317名农村留守儿童,占16%,其中女童有3624名。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4643名,占留守儿童的63%;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2674名,占留守儿童的37%;随父母进城生活的流动儿童有783名。为了增收致富,外出务工农民越来越多,随之留守儿童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2、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单亲监护或是隔代监护。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6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在家。其中49%以上是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及抚养孩子。其中有31%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地打工,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3%被托付给亲友,3%在校寄宿。

3、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70%的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约80%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70%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成绩优秀的较少。

4、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在受调查的留守儿童中,行为习惯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说谎、打架、好吃懒做、沉迷于游戏、网络,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盗窃、抢劫现象的占10%。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与农活,与孩子沟通、交流较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进行应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行为乃至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较同龄儿童要多。

1、学习成绩一般。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养轻教,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亲人照看,大部分重监护轻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县7317名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的不足10%,70%以上成绩中等或偏下。

2、隔代教育力不从心。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半数以上,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没有时间监护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没有精力监护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

3、性格发展不健全。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心灵孤独、情感淡漠,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

三、形成的因素

由于我县留守儿童存在的量大,涉及的面广,近而在开展的留守儿童的工作中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我们县对留守儿童工作做了一定的努力,认为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原因。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家庭原因。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同时,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3、教学原因。由于教育内容、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加之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而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问题,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寄宿学校,对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可到寄宿学校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2、贯彻落实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流入地就近入学,是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基本措施。根据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学校要尽力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且要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努力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3、完善学校教育,构建学校监督网络。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要给他们更多的心灵关怀。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更多的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心里状况,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20xx年,县妇联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首先以xx县第四中学为例,建立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就是让这部分学生住校,教师给予他们特殊的关爱,以多种方式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现在该学校有留守班级3个,近160名学生。

4、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协调、维护、教育和服务的职能及在家庭中的工作优势,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要认真履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着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家教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对外出务工父母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引导,真正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调查内容:农村留守儿童

调查时间: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调查目的: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调查,对问题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教学工作参与、走访、访谈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xx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xx年8月底到20xx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一、基本概况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所教的班有96个学生,其中就有30多个孩子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和小朋友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能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特别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着。由于代沟所致,爷爷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里各方面都给予“关爱”,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让孩子玩好、吃好,对于生活细节不予指导或误导。出现了问题往往是包庇、怂恿,严重的说说而已。这样,孩子养成了娇气、任性,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互爱体验,怕困难、怕挫折。于是孩子受家里人的宠爱,家庭教育的艰巨性由此加大。宠坏的孩子越来越不“听话”,经常对人无礼貌,喜欢惹是生非,学习懒散……。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形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轨现象严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健康与否。我们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不好。在家里,他们不讲求个人卫生,早上不洗脸漱口就吃饭,晚上不洗脚洗澡就往被子里钻;在学校,他们的学习没有计划,没有兴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业现象严重,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经常发生。在社会上,他们缺乏礼貌待人的常识,他们中抽烟的有,赌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于网吧的更是不乏其人,还有谈情说爱的,有些甚至还发生了性行为。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之前,对社会上的各种复杂、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却无法给予,从而导致留守子女极易产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除父母外的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当今,一方面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边远山村。因此,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当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时,他们只能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这些都是他们用金钱无法买到的,更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但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网络游戏、色情影像、黑社会势力等等,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当成白的,把对的当成错的,进而使他们在自己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比如,抽烟酗酒好爽,奇装异服好酷,哥们义气拔刀相助是英雄,谈情说爱老婆老公成必须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身上都存在的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社会因素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歧视农民工子弟。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三思考与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我们调查组从近期和长远两个方面提出我们的建议。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县(市)、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住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不要纸上写的“同等”,实际操作中人为地制造各种障碍。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要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3、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之前,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

4、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加剧,使得年轻一代成长的社会大环境在不断恶化。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气从小事抓起,严肃治理在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儿童成长环境的人和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积极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一代的头脑,引导他们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

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我们必须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热火朝天,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的新型政绩工程,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无人问津,可以说是从未盼到过高级领导的“现场办公”,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种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群体和留守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我们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而且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目的。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朱寨村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便利(有一条连接市区与村的主干道),以外出打工,种植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较为特殊的农村。该村有1000人左右,外出务工人员占百分之五十,留守儿童占儿童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农民土地较少(每人约7分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放弃了种田而选择出外谋生,因而当地留守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为视角考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即透过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该地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在调查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求,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提出合理建议,以期为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建设尽绵薄之力。

二、“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的教育制度是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随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与国家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相矛盾的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制度,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享受的是与城市居民完全不平等的待遇。所以这样直接导致务工农民会把自己的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看管。

2、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为情感方面。父母与子女长时间分离,导致他们之间产生交流障碍。这是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直接原因。

许多“留守儿童”在幼年时期就被迫与父母分离,他们早期无法与父母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在长期与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的需要、情感常常无法得到亲人的反馈,这必然对他们的亲社会行为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也易使他们产生诸多心理问题。而一些家长因为长期在外务工,对子女心生愧疚,往往通过钱、物等大量的物质满足来补偿对孩子的精神关爱,而这些孩子在花钱方面又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极易使他们产生错误的价值观而误入歧途。

三、“留守儿童”成长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发现在调查中的留守儿童一般都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无人看管,缺乏监护;二是家不完整,缺少家教;三是远离父母,缺少关爱。

一是生活方面:与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缺少父母的照顾,容易在营养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年幼的阶段,孩子的养育、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问题容易出得多一些。现在大部分留守儿童是由自己的亲戚或隔代老人看管,有的留守儿童甚至实际上就没有监护人。

二是心理问题:由于得到的亲情、情感和心理关怀的缺少,许多孩子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又很少与外界接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孩子其实特别想和家人在一起,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由于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就与家人产生了隔膜和陌生感,内心的封闭、情感的冷漠、甚至行为的孤僻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容易出现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教育问题:在我们走访中得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务劳动甚至一些农活都落在了留守儿童身上,不能保证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因此而有些下降。临时监护人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帮助不够、方法不当,甚至有的监护人放任自流这些孩子,最终使这些孩子产生厌学,弃学的心理。农村孩子中留守儿童的小学阶段入学率相对高一点,初中阶段则呈下降趋势。更有孩子产生只想读完初中的想法。

四是道德问题: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家长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道德素养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由于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一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容易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和道德品行。该地留守儿童比例达百分之57,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四、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

1、家庭方面

加强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尽可能多和孩子在一起,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是满足孩子物质上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科学的生活习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单方面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孩子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中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情况严重的问题,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学校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开办临时监护人培训班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2、学校方面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

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其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教师应承担起家长或监护人的部分责任,多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提高亲密信赖程度,给予更多关爱和正面引导。

(2)为与留守儿童沟通提供方便

可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为为外出务工家长与子女沟通提供方便,权衡利弊,最好能建立起封闭式教育。

3、社会方面

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力度,尤其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这些不良社会环境对自制力较差的儿童存在着很大的吸引力,容易误入歧途。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既牵涉到教育方面,也关乎心理、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同时也影响到他们的父母能否在外安心工作,更远的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隐患。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成长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全社会能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大家由自发、自觉到有组织地来关爱、帮助、支持留守儿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祖国的花朵饱含着生机,期待着怒放的那一天。

推荐未成年守护法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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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 。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保演员到达 (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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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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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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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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