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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 员工利益冲突申报是什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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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 员工利益冲突申报是什么(七篇)
2023-01-08 23:09:2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 用工部门根据人员现状,本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原则,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2. 聘用程序:

行政部门面试并审查有关证件→根据需要做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的测试→相关用人部门面试、笔试→特殊人员由总经理室审查或复试→资料送回行政部。

3. 面试人员经核准雇用,应按公司规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资料,否则视为拒绝受雇,报到通知因而失效。

3.1 身份证。

3.2 学历证书、培训经历证明。

3.3 职称证。

3.4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由公司视实际岗位需要而定)。

3.5 一寸照片三张。

3.6 年内有效体检合格单。

3.7 劳动手册。

3.8 其它经指定应校验的文件。

4.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者外,其余人员均应试用六个月(含受训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凡试用人员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 国家法律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

(2) 发现通缉在案者(正式录用亦同)。

(3) 经公司指定医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

(4) 不能胜任工作、不接受合理指挥或不遵守公司规定者。(即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约定者)

(5) 提供不实个人资料者。

(6) 曾经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

6. 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当月工作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评核表》上记录,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并签字确认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试用期满,行政人事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及部门/车间负责人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

7. 员工在试用期间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其试用期时间作相应延长。

8. 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员工离职后,如再重新加入公司,需填写《复职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其工龄按最近一次加入公司的时间计算。

9.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人事档案

1. 员工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保管。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培训记录、个人资料、升迁记录、工资福利、表彰及处分记录等。员工离职后,此档案留存本公司。

2. 员工入职时需真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对于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者,视为违反公司诚信原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作为解雇的理由。

3.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全部考勤、晋升、调动、降职、调薪、培训、奖惩、绩效考核与评估等,都将记录保留在员工档案资料中,直到劳动关系结束或终止。

4. 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动时,员工应立即填写《个人情况更新表》并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将相关资料送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将会认为员工虚报资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1) 本人联系电话、住址发生变化时

(2) 新取得某种学历、资格、职称时

(3) 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

(4) 发生意外或病痛时的联系人

(5) 本人的姓名

(6) 其他应告之的事项等

5. 除工作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三、工作时间

1. 公司按法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标准工时制。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须在假日加班工作的,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具体参照《加班管理制度》。

2. 所有加班必需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录入考勤系统。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

3.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

公司的安排。

四、考 勤

1. 打卡手续:

1.1 员工每日上、下班均须打卡。

1.2 员工上下班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证明,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在考勤卡上签注,其余一律视同旷工处理;因任何原因漏打卡者,每月三次以内及时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核实签字后方可有效。每月未打卡超过三次按照迟到、早退、缺勤制度处理。

1.3 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卡后方得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4 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洁,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资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1.5 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

1.5.1 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打考勤卡者(若有误打他人考勤卡者,因立即向行政人事部申请更正,否则以代打卡记);

1.5.2 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1.5.3 有迟到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1.5.4 下班时间未办理手续无故早退者,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一小时;

1.6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无故早退,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罚: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2元,每月超过3次以上,按4元/分钟扣款。超过30分钟,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累计旷工满3天,作自行离职处理。

1.7 员工工作时间中因公外出或因公会议需填写公出单,未填写公出单者视为旷工。

1.8 丢失考勤卡,须申请补办,并扣罚款10元。由此而影响人事部门核算工资的后果自负。丢失门禁卡、工作证,须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支付20元成本费。

2. 公出

2.1 员工因公外出一律事先填写《公出单》,注明公出时间、公出地点、公出事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公出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2 《公出单》在员工离厂时交当值保安后予以放行;

3. 旷工

3.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3.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3.3 员工旷工时间不满半日的以半日计算。

3.4 员工旷工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工时】的三倍予以扣除。

3.5 无故连续旷工满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予以无补偿解雇。

4. 员工的出勤情况为员工表现评估的内容之一,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

5. 加班考核规定

5.1 所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为有效,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

5.2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公司的安排。

5.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支付办法按国家规定给付。

5.4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于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确因公司订单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外加班完成者,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始得加班。

5.5 员工因故不能加班者,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得离开。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亦按公司制度处罚。

5.6 加班结束后,应于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之工作内容。

5.7 出差员工除暂调外不得请领加班费。

6. 假 期

6.1 员工休息及其休假,原则上依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实施。

6.2 请假规定: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内)、丧假、工伤假、公假、年假等。

6.3 请假程序

6.3.1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办妥请假手续及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紧急情况应先征得上级同意,在事后补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3.2 请假天数在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天数在七天以上,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予以扣除。

6.3.3 除有紧急情况,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请假在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含十五天),至少提前三天申请;请假在十五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七天申请。

6.3.4 请假时数最低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最少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者,本人须于上班当天亲自到行政部销假,否则不作出勤记录,并按预先请假时数计算。请假时数在8小时以内的,不得办理销假手续。

6.3.5 假期已满而因故未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最少提前一天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同时请他人代续假,否则以旷工论。

6.3.6 事假,病假之累计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4 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法定假),全年不得超过14天。

6.5 病假:员工请病假除需填写《请假单》外,必须提供请假当日,镇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以事假论。如因急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到勤后补办手续。外来员工返乡期间因病未能上班者,须提供当地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以病假论。病假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规定。

6.6 婚假:员工初婚可按法律规定享受婚假,但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存档。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婚假须一次申请用完。

6.7 产假: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执行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时,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天数的产假。申请休产假时,必须提供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6.8 丧假:员工请丧假应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关系之证明文件,并按下列规定给假。

6.8.1 直系亲属,如员工之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者,给予丧假三天。

6.8.2 非直系亲属,员工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胞兄弟姐妹,给予丧假二天。

6.8.3 丧假工资按照月工资的70%计算。

6.9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时,由所在单位主管立即向行政部递交报告,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

6.10 公假:

6.10.1 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件办理。公假期间,工资照给。

6.10.2 员工奉公司指派参加进修,考察,开会等,可持出差申请单按实际需要向直接主管请公假。

6.11 年假:

6.11.1 工龄满5年的员工享受年假7天,以后每满1年增加1天年假,直至14天。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年假14天。

6.11.2 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试用期满后即可每年享受14天年假,年度内年假可冲抵事、病等假。

6.11.3 年假为全薪假,年假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办理请假手续。

6.11.4 年假不得跨年度累积,逾期未休者,公司不会给予薪金补偿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6.11.5 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除法定假期及周六、日外,公司给予雇员带薪休假超过该雇员可享受的年假天数者;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以上所谓“天”是指工作日(请假日期连接周六、日需向直属主管报备)。

7. 薪金福利

7.1 本公司员工薪资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等要素支付,支付标准由员工与公司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议定。员工薪资于次月十五日发给,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员工对工资有任何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7.2 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以生产流程卡、加班申请单以及打卡记录上登载为准。无加班申请核准,或各项记录记载不清,或逾越核准权限部分均不予计算。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单位按三十分钟进计(小于30分钟不计,大于30分钟小于1小时按30分钟计)。

7.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的支付,按不同工作岗位规定,分别以综合计时、不定时等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给付。

7.4 各部门一线员工加班费用结算当月统计,次月调休未完的随下月工资发放时一同发放。

7.5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之工资依下列标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制计算薪资的员工除外),本守则所称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给付。

7.6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据有关规定代为申报,纳税金额将直接从雇员当月薪资中扣除。

7.7 员工严禁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 严禁打听他人薪资状况。违反者一经查出, 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

7.8 本公司福利项目下设爱心基金、生日基金、员工活动基金三项。

7.8.1 爱心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员工爱心捐助+临时募捐的形式设立爱心基金,用以扶助思彤公司特困员工。公司成立爱心基金审核小组,用以审批并处理爱心基金运作各项事宜。员工爱心捐助自愿,需捐助或退出者请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

(1) 特困员工的定义:系指上海思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因某种原因致自身或直系亲属面临困难,需要资助者。

(2) 特困范围的界定:

1)员工自身或直系亲属身患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却又无力筹措资金治病者。

2)员工自身或家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而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者。

3)员工子女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继续学业者。

4)其他经爱心基金审核小組认定可以视为特困的情况。

(3) 特困补助的申请:

1)员工根据自身困难的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审核小组接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该会议以小组成员80%出席率为有效。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3)情况紧急者经总经理同意后可另案处理。

4)审核小组有权向申请员工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员工不得推托抗拒。

(4) 特困补助的执行:审核小组将审核决议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审核小组及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

7.8.2 生日基金:公司在职员工,生日当月可获得生日礼金及贺卡一张。

7.8.3 员工活动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特殊申请的形式,设立员工活动基金。

(1)员工活动基金的定义:指用于员工各类有利于树立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活动。

(2)员工活动项目的申请及执行:员工活动项目由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或由行政人事部按需发起组织。行政人事部对活动申请审核并预算经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章 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一、公司简介

(略)

二、企业文化

(略)

第二章 入职指引

一、报到

员工被录用时,按公司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公司有权留存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此等证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聘登记表、毕业证书(包括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婚姻状况证明、照片、医疗检查文件及推荐书等。

以确保员工的相关权益,请在以下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保留下复印件:

1、姓名或身份证;

2、户籍;

3、婚姻状况;

4、职称、从业资格;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二、新进员工培训

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三、试用期与转正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合格者的,将被正式聘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休长病假,复工后未完成部分的试用期将相应顺延。

第三章 员工守则与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 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及考勤

1、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体休息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员工每天须在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各刷卡一次,每个工作日共计四次。

2、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刷卡或忘记刷卡,请在月底的刷卡记录中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未刷卡,又未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将被视做旷工。

3、不得代他人刷卡。发现一次,代人刷卡者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被刷卡者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早迟)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三、礼仪仪表

员工应注意遵守下列要求:

1、 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 上班时,应注意衣着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蓄胡须,女职员不可浓妆艳抹。有公司工作服的,要着工作服上班。

3、 同事间应互相尊重,互助互爱,语言文明,任何时候不谩骂对方。

4、 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四、保密

每个员工都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退休或离职后,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 务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有密机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

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 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 发现了有可能导致公司秘密泄漏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五、旷工和迟到

1、未经请假或假满后擅自不到职构成旷工。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向其发放在此期间的薪资、奖金及相关津贴。

3、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第四章 薪酬与福利

一、薪资

1、薪资构成

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包括一年)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效益决定发放相应数额的年终奖。

2、发薪日

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次月 日,年终奖金发放时间为农历春节前。

3、薪资调整

每年 月份,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

二、社会保险

公司为正式聘用的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国家法定社会保险。

三、福利

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职位及工作性质提供相应数额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津贴。

第五章 请假及休假制度

一、请假

1、事假

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备案,事假超过一天的,还应经总经理审批。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临时外出超过四小时的,视为请假半天。

2、病假

员工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事宜,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请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病休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3、婚假 .

达到法定婚龄者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为1 0天,限一次用完。不在本公司申办开具结婚证明手续的员工在本公司不享有婚假。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假申请,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结婚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待试用期届满并转正后,方可向公司提起婚假申请。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括法定休息日,员工不休或未休满婚假的,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4、产假/陪产假

4.1、女员工产假90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非顺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2、产假原则上为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前产假超过15天部分者,应于产后可请假天数中扣除,产前产假不足15天部分者,产后可补请。

4.3、男员工可请陪产假1天,以一次为限;配偶为晚育的,陪产假为3天。

5、丧假

如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子3天的假期。

二、休假

1、年假

1.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自第二年开始享有至少5天的年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休假之前应先规划,以不影响现行工作,并经核准为限。

1.2当年年假应在当年年度一次性休完,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次年二月份之前休完。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年假者,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三、请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扣除,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一年之内,员工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者,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60%(即扣除40%)计发,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 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40%)。一年之内,员工累计病假天数超过20天,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

3、产假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该员工月平均工资向该员工支付生育津贴。

4、其他

婚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工资全额发放。

第六章 奖罚办法

一、一般规定

本奖惩办法系公司奖励和处罚员工的依据与规定。员工具有以下奖惩之情形者,应由直

属主管或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并列入员工个人记录。有关奖惩

措施于年底相抵之后将给予: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等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

1、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嘉奖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成效并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1.2热心服务,表现积极,有优良具体事实者;

1.3爱护团体荣誉,足为同仁表率者;

1.4协调或促进内部团结表现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绩者。

2、记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2.2对业务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2.3对于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举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权益者;

2.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3、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大功一次:

3.1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因而减少损害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4、奖金或晋级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奖金或晋级—次:

4.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

1、申戒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查证确实者,课4以申戒一次:

1.1 工作经常落后,未按规定作业或作业不详、不实者;

1.2 未按规定穿著服装,经警告不听劝告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各种集会或活动者;

1.4 与同事争执不听劝阻者;

1.5 办公场所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吐痰、制造脏乱者;

1.6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1.7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现场吃零食;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者;

1.8 上班时间从事非业务有关之私事者;

1.9 有轻微旷工现象或多次上班迟到且无正当理由者;或

1.10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申戒。

2、记小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小过:

2.1 因疏忽导致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2 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怠忽工作者;

2.3 言行轻浮或其它违反善良风俗行为者;

2.4 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2.5 未经许可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

2.6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

2.7 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或谋取不当利益者;

2.8 不听上级指挥,违抗命令或恶意辱骂主管者;

2.9 主管值班未到岗,且事先未说明并安排替补者;

2.10 任职期间被申戒达三次者;或

2.11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小过者。

3、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大过一次:

3.1 因个人过失或失职或不依公司规定作业,导致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2 在工作场所饮酒、赌博及其它不良行为者;

3.3 撕毁公告,破坏公物者;

3.4 搬弄是非,制造谣言,影响同仁和谐或情绪者;

3.5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者;

3.6 托人打卡或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3.7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工作现场者;

3.8 使用非法软件及非因产品开发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9 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之查询,故意隐藏或报告不实者;

3.10 主管值班未到,经提醒仍未补值班者;

3.11 任职期间记小过达三次者;或

3.12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大过者。

4、解聘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有权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关系),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行为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4.1 在录用时或劳动合同期间出具虚假证明、提供不实信息、遗漏重要事实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

4.2 盗用或滥用公司图章印鉴,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或者对外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损害公司权益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3 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或所从事工作之便,营私舞弊,私收贿赂及或商业回扣、介绍费、佣金、好处费等,经查证属实者;

4.4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者与任何第三方通谋,损害公司利益的或经公司多次批评仍未改正的;

4.5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4.6 侵占、私藏公司财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财物价值(包括一次或累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0__元的;

4.7 挑拨离间导致公司人员离心分裂的;

4.8 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赌博、吸毒),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

4.9 在公司办公场所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4.10 从事某些行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

4.11 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帐号或他人信箱者;

4.12 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的资料;

4.13 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信件者;

4.14 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4.15 任何期间累计记大过达三次者;

4.16 其它违反国家法纪及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应予解聘者。

第七章 辞职及劳动合同续签

一、员工辞职

1、日期限内,经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视为自动辞职,劳动合同自前述条件满足时即行解除。

二、辞职手续

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得前三十日提交员工辞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辞职申请书到向公司领取员工辞职手续表,办理以下辞职手续:

2.1工作业务交接;

2.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及文件资料;

2.3人事、资产、财务、咨讯物品缴验;

2.4工资福利结算;

2.5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三、劳动合同续签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在原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续签事宜,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无相反规定,新劳动合同自原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续签,劳动合同将在到期日自行终止。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一、员工活动

为了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及令员工长期保持身心舒畅,公司会不定期举行各类康乐及聚会活动,例如:郊游、公司周年庆、生日会、春节联欢会等。

二、员工投诉

如果员工希望就有关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诉,应首先口头或书面向部门主管提出,相关负责人会于一个星期内向投诉员工了解及讨论有关投诉。对于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将不予受理及跟进。

三、员工咨询

员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问题要寻求协助,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如合理正当将得到公司的积极协助。

《员工手册》使用说明

1、本《员工手册》中,所称“员工”系指x有限公司。

2、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本《员工手册》不时进行修订。

4、在本《员工手册》实施过程中,员工可对其提出任何意见、建议和疑问,经协商可予修改或完善。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 公司文明职工规范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企业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爱集体、爱企业、爱岗位,不做有损企业的事,不说有损企业的话。

2.忠于职守,按质量按时完成任务,没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3.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干私活。

4.增强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严格执行“三规一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廉洁奉公,确保安全生产,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6.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尊师重徒,家庭、邻里和睦。

7.言行一致,举止文雅,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敢于同丑恶现象作斗争。

8.优质服务,没有冷、硬、顶、撞。

第二章 文明车间班组规范

车间班组是企业的组成部分,每位员工应从我作起,把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竭诚奉献,顾全大局。维护企业整体利益是每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

1.团结、互助,没有打骂、吵架行为。

2.完成生产任务,没有拖拉现象。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没有粗制滥造、弄虚作假。

4.文明生产、安全第一。

5.工作场所整洁,没有脏、乱、差。

6.操作原始记录完整,如有误填应按规定改正。

7.工作中必需统一穿着工作服上岗。

8.严格按军事化管理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章 文明生产规范

实现文明生产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夯实基础、练好内功,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文明生产要纪律严明,操作规范。以安全生产为第一,实现文明生产规范化。

1.按章操作,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三规一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

2.严格上岗,工作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不打瞌睡、不走神。

3.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串岗。

4.安全生产,安全是企业的第一效益,防火、防盗,防止事故隐患。经常进行预防事故教育。

5.对新上岗的新工要进行“三级教育”(厂级、车间部门、班组级)。

6.勤俭节约、节能降耗、降低成本,严防跑、冒、滴、漏,不浪费一度电、一度水。

7.对技术精益求精,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操作现场环境整洁,各种工具及设施严格按定置管理摆放。

8.尊师爱徒、师徒文明,尊师学艺、爱徒传教,团结互助、互帮互学。

第四章 文明办公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端正服务态度,提倡文明办公。

1.提前到岗,提前准备,按时开始工作。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先请假。

2.工作有计划、有条理,分清轻重缓急,讲求工件效率和工作质量,力求精益求精。

3.上班时间不安排私人会客,不要长时间占用电话。若有朋友来电来访,尽量缩短通话时间和接待时间。

4.自觉维护办公秩序。进门敲门。进出房间、商谈工作、接打电话、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场合和环境,讲究礼节,不要防碍他人办公。

5.外出工作要办差单,说明去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因故不能主持工作,应委托副职或确定临时负责人代其行使职权。

6.下班时要做到:物品文具收拾妥当,桌椅摆放归位,环境打扫清洁。人走关灯、关窗、锁门,确保安全不留稳患。

7.熟悉业务,掌握政策,注意收集信息,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8.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要按组织程序逐级进行。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相互协调,不得拖拉扯皮、推诿责任。

9.上班服饰要庄重、整洁、得体。发型要整洁,女士化妆要适度、大方。

10.认真钻研业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正确使用和爱护现代化办公设施。

第五章 文明会议规范

会场是严肃的场合,同时又是众人聚会的地方,参加公司的各类会议、集会要自觉遵守会议的各顶纪律,列队整齐、严肃认真、专心致志。认真做好记录,积极发言。尊重会议报告者,注意维护会场清洁卫生。

1.召开会议要有准备,开短会,讲短话,讲求实效。

2.遵守纪律,按时到会,有序退场。

3.注意听讲,做好记录,保持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精神饱满,坐姿端正(按军事化管理的坐姿),热情鼓掌。

5.进入会场,将手机、传呼等一律关闭,保持会场安静。

6.禁止吸烟,保持会场整洁。

第六章 文明电话规范

1.说普通话,热情大方,语言文明,语调平和,不允许争吵。

2.轻放电话,电话铃响三次前必须接电话。

3.通话时尽量简短、扼要,不得拖沓、无谓闲聊,打电话前先考虑清楚,以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4.通话路途被急事打断,要向对方说明,并表示歉意,如同时有其他电话打进,要分清轻重缓急。

打电话:

当电话拔通后,“您好,某某部(办),请......?”

若对方拔错电话:“对不起......”

通完电话:谢谢您!再见!对方挂机后,才能放下电话。

接电话:

拿起话筒:“您好,请......”,打完电话后:“再见、谢谢”若找的人不在:“对不起,能帮我转告吗?”;若不能转告:“留下电话号码,再联系”

若对方所了解的事情自己不清楚:“对不起,我对这事不太清楚。a让负责这事的同志与您通话;b现负责的同志不在,能否留下您的电话号码或传呼号码,等他回来后与您联系,好吗?若对方找的人正通电话,请稍等或过一会打过来。

第七章 文明乘车规范

交通车是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专用车,乘车上下班是公司员工接触较多的场合,乘车员工众多时,要时时想到他人,互相礼让、上下有序,发扬风格,自觉维护全体员工利益,尊重司机,注意车内卫生,行车安全、文明乘车。

1.文明乘车,员工乘车时,自动礼让,按顺序依次上下车,不能插队,一哄而上、乱挤乱撞,夏季不得只穿汗衫背心、短裤、拖鞋乘车。

2.维护秩序,上车后不堵车门,注意安全,车内切不可拥挤,上车后主动向内移动,为他人上车提供方便。

3.互相体谅,先上车者不要抢占坐位,要主动为老、弱、病、残等人让座,行驶途中有碰撞时,应相互谅解。

4.保证安全,严禁将易然易爆物品带上车,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5.尊重司机,要尊重驾驶人员的劳动,对他们使用文明语言,称谓要恰当,不能使用不礼貌的称呼。

6.讲究卫生,车厢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等脏物。

7.文明驾驶,驾驶人员要文明行车,不开快车,关好车门。

第八章 文明就餐规范

餐厅作为公司员工接触较多的场所,自觉保持餐厅的公共卫生,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

1.按时就餐。到了就餐时间,员工打卡后,进入餐厅,自觉排队打饭,不得插队或代打饭,黄线以内只能站三人,不得记帐吃饭。

2.餐厅卫生。就餐时,不得在餐桌上乱扔食物残渣,饭后将公物放在指定位置。

3.禁止浪费。吃多少打多少,树立节约粮和他人的健康,拒绝吸烟。

4.就餐完毕,勿在餐厅喧哗、逗留。

第九章 文明娱乐规范

娱乐场所是人们交往的重要场所,在娱乐场所要物别注意自己的言谈兴止,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不起哄、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

注意卫生,保护环境严禁赌博活动。

第十章 文明宿舍规范

集体宿舍是单身职工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场所,集体宿舍成员要有集体主义精神,关心集体,团结有爱,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不随意留宿他人。

1.团结、互助、和睦,没有打、骂、吵架行为。

2.遵纪守法,严禁赌博、迷信、酗酒,严禁观看物品等现象。

3.行为文明、待人有礼。

4.宿舍摆放整齐,无脏、乱、差。

5.公共财完好,无损坏现象。

6.节约水、电,无“长明灯、长流水”。

7.防盗、防火,注意安全。

8.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9.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文明家庭规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搞好家庭文明,要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家长应成为儿童文明的表率,教育子女,注意品德,努力学习,孝敬老人,形成文明家规家风,夫妻互敬,讲究美德,邻里团结,共创一个融洽和谐的生活环境。

1.爱国有家,人类社会基于家庭,爱家爱国,国本兴帮,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建设美好家庭,为国为民无私奉献。

2.遵纪守法,文明家庭,守法光荣,严守法度,维护公正,情操高尚,见义勇为,不参与违法活动,不赌博,争当文明市民。

3.孝敬老人、双方父母,善其衣食,慰其精神,体贴孝顺,使老人安度晚年。

4.家庭和睦,在家庭婆媳、翁婿、兄弟、姐妹、夫妻、子女间协力同心,相互照应,关系融洽,不争不吵,团结可亲,计划生育,共建幸福家庭。

5.夫妻互尊,夫妻平等,理解尊重,主动调适情感交流,互免互敬,风雨同舟,为共同的理想和事业携手共进。

6.教育好子女,严爱相济,爱而不宠,严格训示,品行端正,艰苦朴素,在家庭成为好成员,在学校成为好学生,在单位成为好职工。

7.邻里有善,与邻居友好相处,以和为贵,莫争高下,与人为善,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宽厚待人,助人为乐,相互照应,不拔弄事非,有了困难热心帮助,有了矛盾相互谅解。

8.讲究公德,爱护公共设施,讲究楼道公共卫生,不从高处乱扔脏物,不影响他人休息。

9.住宅内要保持窗明几净,种养花草,保持室内清洁,搞好家庭和成员个人卫生。

10.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不参加迷信活动,婚丧嫁取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不重男轻女,一律平等。

第十二章 文明楼院规范

树立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维护好楼院卫生、公共设施、治安措施、邻里和睦,实现文明楼院规范化。

1.环境优美,绿化好、安静。

2.公共设施完好,楼院墙面整洁,无破墙乱开门面,门窗无损坏。

3.楼道内、阳台上无杂物,室内外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不饲养家畜家禽。

4.实行垃圾袋装化,无卫生死角。

5.居住人员遵纪守法,无赌博、迷信活动。

6.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无刑事犯罪发生。

7.育龄妇女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无计划外怀孕。

8.邻里团结、相互帮助,无民事纠纷。

9.家庭和睦、敬老爱幼。

第十三章 接待参观人员文明规范

1.带领参观人员参观,热情大方,按接待计划、接待路线带领客人到预先联系好的单位。

2.主动为参观人员和迎接人员介绍,主动向参观人员介绍人如所属参观单位公司的有关情况。

3.与参观人员负责人并肩而行,主动回答参观人员提出的问题,但回答内容在企业保密守则规定的范围之内。向参观人员介绍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

4.送客人时要主动为客人开门,待出接待地点后,与客人并肩而行,送到什么位置可根据情况。送到公司门口,送客人上车。

5.与客人握手,说:“谢谢,感谢对公司的支持”,“再见”。

第十四章 请示汇报工作规范

1.轻敲门,待请进后,方可推门进入办公室。

2.领导未表示请进,不能冒然闯进。

3.领导示意后,方可入座。

4.向领导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约时间。

5.向领导递交报告(文件)时,应双手呈送。

6.当请示完工作后,待领导同意后,退出办公室,轻身掩上房门。

第十五章 对外交往规范

1.与客人见面,应主动与对方握手。如对方是领导或小姐(女士),待对方有握手之意后,方可与对方握手,握手不能戴手套。

2.握手姿势应为:伸出手臂,臂微曲,握手时力度适中,保持一定距离,一般根据对方意愿掌握握手时间。

3.交谈:热情大方,语调平和,语言文明,声音大小要适度。

4.交换名片:递名片时,双手递出。

5.收名片:双手接收。

第十六章 对外接待规范

热情大方,主动上前与对方握手、问候、请客人到交谈地点。

1.先向客人介绍本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然后向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介绍客人,并请客人就坐。

2.客人就坐后,主人方能就坐。坐好后,及时向客人敬茶。

3.站姿:双手自然下垂,或前腹交叉,表情自然。

4.坐姿:坐姿态端正,不能跷“二朗腿”。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

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五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养理念

第六条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第七条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

第八条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1)“德”

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

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

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

(2)“才”

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

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

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员工录用

第九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

第十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输出试用申请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

(1) 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2)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

(3) 人事档案资料。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

(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第十四条 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

(3)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

(9)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10)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创造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条件,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同时激发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外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最少8小时,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时间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

第十八条 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1日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1)上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

(2)每次迟到罚款50元(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

2、旷工

(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半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发给资遣费。

第三节 员工待遇

第二十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员工待遇分为三部分:

(1)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2)津贴。津贴类别

第二十一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发放;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6日发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二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第四节 休假规定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年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年假。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年假。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础上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员休年假,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前提下,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因年度终结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未休年假的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应发给薪资。

第二十八条 员工停薪留职不给年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给假类别分为8种(见下表)。

请假给假表

第三十条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非作业人员直接呈主管)。

(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

第五节 奖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四)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三)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六)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达十二日者。

(十)煽动罢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十三)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四十二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相抵消。

(二)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的为限。

第六节 考核规定

第四十三条 员工考核分三类:

(一)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审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熟练程度、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随时进行考核,凡有特殊业绩者,应随时报请奖励。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出勤情况、奖惩情况随时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

其办法详见《公司考评细则》。

第四十四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四种。

第四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举行,由直属部门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六条 专门负责考核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时间。

第七节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安排论处。

第四十八条 一般职员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请,呈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九条 加班费计算,一般职员平日加班在小时工资基础上增加二分之一,节假日加班发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八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节假日工资。

第五十条 加班人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发给加班费外,且就其加班时间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一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其部门按月统计备查。

第八节 职业培训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三条 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员工手册讲解。

(2)业务特性、工作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工作。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各级主管应给以足够重视。

(三)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进行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技能,使其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节 迁调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随时调整任何一名员工的部门和职务,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六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管理人员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就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七条 员工调职,若离住址较远可按照出差规定支付差旅费,其随行家属,可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

第五十八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共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第十节 员工福利、保险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员工收入,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具体规章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条 员工婚丧、住院,赠送礼金或慰问金,其给予标准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员工劳动业绩或错误经过衡量后,再决定其年终奖金。

第六十二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录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补偿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十一节 抚恤、退休、资遣

第六十四条 员工因公导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偿,对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补助事宜应按照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等额补偿。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工作退休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企业停产或转让时。

(二)业务或市场销售严重不景气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属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七条 员工下岗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差者。

(二)有错屡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条 员工下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条 员工接到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若未发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发给通知期限内的工资和津贴。

第七十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下岗而论。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下岗,依下列规定发给下岗费: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下岗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三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十天基本工资的下岗费,剩余月数按比例给予,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五章 员工礼仪

第七十二条 接听外部电话,主动应答“您好,某某公司、请问……”,不得高声喧哗和争吵,不得影响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条 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 等礼貌语言。

第七十四条 到公司来的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或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看报时间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划部门除外)。

第七十六条 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

第七十七条 凡违反礼仪制度每次罚款20元。对违反上述制度情况严重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七十八条 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七十九条 办公桌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保持办公室及门窗洁净。

第八十条 上班前由保洁员对办公桌进行擦拭,扫地,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下班时关好电源,窗帘及门窗。

第八十一条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凡员工集体寝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室员轮流打扫,不注重卫生的寝室,全体处罚。

第八十二条 以上卫生制度的检查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视情况奖惩。

第七章 员工职业着装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夏装、秋装(男、女式),从员工领到该服装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二年者,按五折价购买,不满二年者(含新员工),按八折价购买。

第八十四条 购买工作服的款项,由公司代垫,于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扣除;若员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则该款项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五条 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可以不着工作装,但衣着须得体,男式西服以深蓝、深黑套装为佳,女士每年确定一款职业装,色泽稳重、搭配合理,具有职业男、女性风格,禁止穿奇装异服和休闲服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非外联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一律穿工作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第八十六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徽记工作牌,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胸牌,将被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行政部领购,补10元成本费。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需要出差,按此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部门经理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八十九条 员工出差须按实报支差旅费,其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不予办理。

差旅费报销标准

注:飞机、车船费用按票据报销。到本市及各郊县自带车不报销油料、过境过桥费。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带车过境过桥及油料费据实报销。

第九十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按程序报账。

第九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给付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九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九十三条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飞机及车、船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膳杂费内包干,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十四条 员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九十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收据,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第九章 员工出国管理

第九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需于出国前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或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

第九十八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报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一零零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一零一条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依据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账,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符报销范围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零二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所开支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一零三条 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较本公司所订费用标准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第十章 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零四条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办理,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条 员工所有体检费用概由公司承担。

第一零六条 新进公司尚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员工自理。

第一零七条 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一零八条 行政部每年年终,应依检查表提供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参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日常工作中必须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杜绝老鼠,苍蝇等害虫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设置防鼠网。公司每季度将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标准为20—500元。

第一一零条 厨房和库房的物品应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类物品,爱惜公共财物,食堂的专用碗、盘应轻拿慢放,碗、盘的合理损耗每月不得超过3套,否则,由损坏者照价赔偿(5元/个)。

第一一一条 所有物品进入食堂前,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价格最低,严禁过期或变质变味的原材料进入食堂,若使用变质食品,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将劝其辞退。若出现员工食物中毒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一二条 员工就餐过程中,食堂工作人员应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并主动与各部门员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员还应准确统计好就餐人员数量以及晚餐时值班人员与非值班人员的人数,保证每月底的费用总结清晰无误。

第一一三条 员工在就餐过程中使用的碗、筷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残渣、污迹、水渍,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第一一四条 在自助餐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安排专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况,并做到即时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条 食堂保洁人员除每天清洗各类器皿外,还必须随时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地面和墙面清洁,并且应注意各种容易疏忽的地方的卫生,食堂用的地垫应每日换洗一次,卫生间的物品应即时清换。

第一一六条 公司在举行各类活动时,有临时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过食堂这个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对公司内部员工加班就餐问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解决,否则厨师长和食堂管理员各被罚款20元。

第一一七条 食堂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办妥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电话管理

第一一八条 公司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总体负责,使用情况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条 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一二零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可挂长途电话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本表每月转行政部记录备案。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x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主题员工利益冲突申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一、车间员工除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考勤制度、生产制度来加强管理外,还要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

1、以上二、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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