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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 基础护理实训课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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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 基础护理实训课的心得体会(4篇)
2023-01-09 01:11:13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按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促进我院各支部和全院广大党员树立良好的医风医德,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全院党员勇争先锋、勇于拼搏的精神。争取完成党委、纪委、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做好“十佳健康卫士”万人评活动及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进医院的后续工作。

二、加强与中山大学公卫学院联系,早日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

下半年,我院将着手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聘请中山大学专家起草,为医院中长期发展定下基调,指引未来5年及中长期我院的发展规划。

三、贯彻新医改政策,转变医院业务增长方式

紧跟医改新政策,明确自身发展定位,利用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努力转变医院业务增长方式,向依靠优质的医疗、护理、药事服务、精细化管理转变。

四、开展大规模培训,提升干部员工素质

开展大规模的中层干部、全员培训,新员工培训,全面提高全院员工的思想高度。坚持从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的原则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读书自学、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使培训工作规模化、系统化、科学化,并要严格考核、以考促学。

五、成立重点专科办公室,加强专科建设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重点专科建设,确保重点专科建设持续发展,将于下半年成立我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医务科,研究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制定扶持政策,整合资源,对专科建设进行动态评估及考核。

六、强化医疗、护理环节核心制度落实,保障医疗安全

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万里行、中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等活动,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线,突出抓好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强化环节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医疗纠纷出现的各种因素,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的隐患,保障医疗安全。

七、办好“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等相关会议

制定“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到人,配合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市政府、市卫生局,努力将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举办成我市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学术会议。下半年,我们还将承办广东省亚健康干预学术会议和市中医药学会学术交流年会。

八、做好中层干部竞岗工作,逐步推进“同工同酬”

今年年底全院员工聘任期满、中层干部任职期满,我院将继续做好全院员工的续聘工作及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相关工作。下半年,我院还将继续推进“同工同酬”工作。

九、完善经济管理方案,保证公平合理

制定新的经济管理方案,将成本中的部分管理费,从原来按利润分摊的单一形式,转变为按人员比例的形式分摊,此举可有效的缩减人员数量,从而降低人员费用的开支;奖金分配制度加大工作量权重比例,使奖金分配制度更趋向合理。

十、保证施工安全,加快工程进度

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争取江门市基层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大楼早日竣工,并积极准备大楼竣工后的内部装饰工程,为尽早投入使用做好各方面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进行环市二路19、20号地块改扩建工程筹建工作,争取在20--年底前完成19、20号地块主体大楼项目工程。

关于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禁止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向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第十七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进行记录,并作为对中医诊所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医诊所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四条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一)因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曾受过行政处罚的;

(二)超出备案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和《中医诊所备案证》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中医诊所,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条件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争突破,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全方位管理,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35人,其中临时工13人,开放床位30张,在原有临床科室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针灸理疗科。是去年年底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下达我院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实施方案》,找准了发展的路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精”的格局,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和上级部门的认可。20xx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急诊的应急能力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明显提高,收治的病种已越来越多,医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收入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门诊量及住院病人量医疗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截止12月10日全年门诊量3775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1.5%,住院人数52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10%,全年业务总收入180万元,比去年增长67%。

2、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监督与制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把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教育、考核、晋聘评先评优和各种奖惩范围。11月份我院自筹资金安装了一套医院微机化管理系统,尽可能简化服务流程,严格实行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查询,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认真开展“新农合’工作。我院非常重视新农合这项工作,成立的新农合办直接由一名副院长负责管理。为满足参合农民看病、治病的要求,在卫生局合管办召集下,实现了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造条件,减免程序方便、快捷,认真做好减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专科专病建设有新进展。努力培养壮大充实已开设的消化病内科、皮肤病科、中医肛肠科和美容科,新增加的针灸理疗中心,一炮打响,为提高诊疗水平,积极改善和创造条件,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使其逐渐成熟。对门诊病房、诊疗室进行了装修、改造,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增强了医院的总体服务功能和水平,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5、传染病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院在人少事多、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把传染病防治工作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在防治知识方面经常组织学习,加强疾控等各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就可能步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6、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组织编辑了《**县中医院住院部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7月份已将此报告上报到市发改委尽快纳入规划。11月份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抓机遇,求发展,主要领导亲临省、市发改部门主动汇报医院项目申报情况,力争明年下达项目建设资金,才能为医院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7、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我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医院社区服务领导组,并明确了工作内容,要求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制度。服务中心在我县老干局、辕门社区和笔山社区进行了调查和体检,为居民建立了千余份个人档案和健康档案,一百余份慢性病管理档案。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健康教育标语、黑板报、口头宣传等向社会做宣传,为进一步开展服务奠定了基础。为引进新的服务理念和提高服务水平,我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于11月13日选派医务人员到昆明参加社区服务发展论坛会。面对困难,我们的医生没有退缩,而是知难而上,努力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释,让居民了解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有什么好处,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

20xx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继续认真持久地抓好医疗服务质量,按照医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国家配套文件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管理,使医院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1、认真学习落实医院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和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院将汇集整理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准备编印成册让各科室每位职工学习掌握,该上墙的要上墙。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是搞好医院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抓好。动员全院职工学习掌握,进行考核考试,真正落实到工作实际中,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新建住院楼建筑面积22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前期已作了项目规划及申报工作,快速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争取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及其社会的支持,建立专门的医院建设领导组,克服种种困难,力争早日动工兴建,硬件建设能上一步,医院扩大了,就能步入一个新的良性轨道。

关于中医院护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自我院开展“治未病”工作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在相关科室的通力配合和全院干部职工协助下,以“未病先防、小病先治”为重点,深入推进蒙中医药“治未病”,构建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了辖区居民对“治未病”的要求,提高了蒙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同时,在我院名老中医和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蒙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坚持和发扬中医特色优势,为保障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治未病工作总结如下:

“治未病”工作开始之初,我院领导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析、学习,积极筹备成立“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为我院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在组织上给予了保障。

我院蒙中医“治未病”科在业务工作上与专家门诊、检验、传统疗法等科室有机相连,以“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为核心,规范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建成了蒙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载体。同时,在蒙中医传统思想指导下整合为集健康体检、传统疗法保健治疗、健康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保健体系(由体检科、蒙中医临床科室、健康咨询门诊三部分组成),确保了我院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有效、稳步的开展。

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院社区服务部对辖区内社区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推广与指导,社区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能与“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机的结合,并因地制宜地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截止20xx年底,全院蒙中医药服务人次11.2万余人次,其中康复理疗7万余人次,蒙中医传统治疗4万余人次,以中药敷贴“冬病夏治”为例,服务人次为700余人次,较以往有所提高。全年“亚健康”服务人次300余人次,经再次评估,好转率达到75%。

工作中我院完善人才、技术保障,并把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兴院、人才培养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机制有效地衔接,确保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不出现断层现象。利用传统蒙中医师带徒模式及西学中等方式大力培养了一批“治未病”优秀人才,完善“治未病”服务支撑条件。

我院蒙中医专家多次深入社区、基层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讲座,面对面的讲授让老百姓加深了对蒙中医“治未病”的理念,普及了“治未病”知识,更弘扬和传播了蒙中医药文化。我们还通过建立宣传栏,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举办“治未病”健康讲座等多形式、多样化的方法,加强中国传统健康文化的宣传,共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5000余份,开展义诊20余次,举办健康讲座5期,以上工作确保了“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预防保健工作中,我们还大力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整合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各类人群的中医特色保健方案,并开设饮食、运动进补等特色保健服务,并发放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食疗药膳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广泛开展养生保健指导,充分发挥了蒙中医“治未病”优势。

我院的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和科室的开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并且在“治未病”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资金的投入、中医人才的短缺和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发展,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实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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