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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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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1篇)
2023-11-18 18:48:14    小编:ZTFB

实践中的心得体会是宝贵的经验,可以为自己以及他人提供参考。8.写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我们抓住重点,突出自己的观点和感悟。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素材,希望对大家撰写心得体会有所启发。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答辩人:****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答辩人因***(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

此致

***市医学会。

答辩人:****医院。

**年*月*日。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重大事件的起因往往是微小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正因为微小,让人防不胜防,毫无察觉,让人麻痹大意,才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是非常重大而又悲惨的后果。联想到我们的实际工作,我们不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吗?我们是医务工作者,是白衣天使,负有“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之重托,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地去为病人服务。

但是在我们这个队伍里,确实还有一些人,对工作漫不经心,松松散散,业务技术不高、服务态度不好。更有甚至者,因为一时疏忽、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给病人带来死亡的危胁或终生的痛苦。我们在报刊杂志上、电视节目上经常看到这种类似的报道。有的引起医疗纠纷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病人及家庭造成痛苦,给个人造成终生遗撼,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以致于一些文艺作品经常利用医护人员的散漫工作行为和现象,作为反面素材或讽刺对象编写一些笑话、小品等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每当看到这些,都应该感到非常羞愧,非常痛心。我们在深感痛心之余,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今天我的工作做的好吗?今天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遗忘?有没有什么疏忽?今天我的工作是否给病人减轻或解除了痛苦?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进一步改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一个有强烈事业心的医务人员、一个称职的医务工作人员,就应该这样去做,这样去想,甚至是每时每刻。我们科全体医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热烈讨论,深刻地领悟到:安全工作无小事,病人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

那么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做到:

一是加强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

无论是在工作中、在工作之余,都要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业务技术素质,使自己在病人面前、在病情面前,能够做出正确诊断,给予合理的治疗方案,尽快解除病人的痛苦。

二是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无论是操作前、操作中、换药时,我们都有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精益求精,决不能困嫌麻烦而省略操作步骤。

三是对病人如亲人。

病人带着伤痛来就医,无论在体质上还是在精神上,本身就很痛苦,我们要用亲人般的温暖对待他(她)们,让他(她)们在精神上得到安慰。病人手术后,我们要及时巡视病房,仔细地观察病人的病情发展及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决不能因为问题小而不当回事,以免小问题引发大问题,对病人的病情演变、身体健康情况及可能出现的任何状况都要了如指掌,对任何有疑问的情况决不能放松,也决不允许放过,一定要弄清并解决为止,决不掉以轻心。

当前,正是创建“三甲医院”活动的.关键时期,在这项活动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操作上做起,时时处处抓安全,上安全岗,干安全活。“安全”应牢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融入血液、融入理念,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做一个“生命”的安全保护员。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接以鉴定结论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二、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

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5.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9月29日,日报登出一则新闻,日报记者带子女去一家三甲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儿科进行治疗。9月28日在医院发生的“意外”,这位叫王晓青医生对失职行为的毫不在意,实在令人担忧。儿科医生责任重大,通过这则新闻可以看出当事医生开药方的随意性,只是在严谨性方面有待欠佳。值得庆幸的是,这位家长的警觉性还是比较高的,如果碰到文化水平不高,对医学知识欠缺的家长,估计会出现难以想象的结果。医生本是值得信赖的职业,患者将自己的生命交到医者手中,就是对他的信任!

我曾经就遇到这样一个场面,在某市中心医院,带着小孩去儿科看病,在经历了挂号,排队等候叫号,开处方,化验,开药,缴费、注射等一系列环节,总共至少花费半个小时,但是,医生做下检查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久而久之,小孩感冒之后,自己都预先知道医生开什么药,做什么检查,这里只能说医生是一个好老师。

一次例外,让我对医生产生了信任危机,小孩一次感冒咳嗽,医生2分钟就做出拍片、化验血常规等检查的建议,家长不放心,为了不做放射性检查,换了一家医院,得出结论是扁桃体炎,打几天针就行。事后,才知道,医生建议检查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当然检查不会出现事故,可以放心开方。

而王晓青医生的行为就涉及到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问题。我们应该为这位小孩庆幸,庆幸他有位细心的妈妈;我们应该为这位妈妈庆幸,庆幸她及时发现了问题;我们应该为这位医生庆幸,庆幸自己的疏忽未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生活中,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这么幸运呢?显然,这还得靠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时刻警示医务工作者,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在7月1日之后,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存、是废,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之间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据悉,就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内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统一。

《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最近一周,国务院法制办还在各大部委之间做调研、征求意见。

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就此,《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曾多次参与问题讨论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华,试图解析问题解决的路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面对存亡抉择。

法治周末记者焦红艳。

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的`日子。

该法的实施,将一直备受诟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再一次置于生死路口。

有专家曾公开断言,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自动废止。

然而,《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这些日子里,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存是废,国务院相关部门还在各部委之间做调研、征求意见。各相关部委之间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据悉,就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内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统一。

这至少说明,自动废止之说,很难说!

在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之际,《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曾多次参与相关内部问题讨论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华。

一直在“带脖运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面临存亡抉择。

据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自1987年确立,到20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颇受争议的过程中,形成了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中华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的基本体系。

这一体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实施时,尽管受到冲击,但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在20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之际,该体系却面临存亡抉择。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是存还是亡,抑或存续并再次完善?

对此,不仅学者之间存在不同观点,而且但凡涉及医疗纠纷的机关、部门之间也存在争议,如何解决,确实是一个亟待探索与研究的问题。

在郭华看来,其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建立依据早就与立法法发生了冲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建立的依据,无论是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还是年4月4日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冲突的问题。

其主要冲突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与涉及诉讼的鉴定问题。

而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民事法律基本制度与诉讼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分内容属于诉讼制度,而不仅仅涉及行政管理的问题。

基于此,实践中,尤其是诉讼活动在医疗纠纷上的“案由”,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及绕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委托司法鉴定,其依据均违反上位法,导致与其他法律不协调,可以说,这一体制一直在“带脖运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面对侵权责任法,更会加深法律体系之间的矛盾,并被置于存亡的路口。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惊厥是大脑神经元暂时性功能紊乱的一种表现,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发作时,孩子会失去知觉,全身抽动发挺、两眼上翻、牙关紧咬、头向后抑,甚至大小便失禁。

惊厥以4岁以下儿童多见,可分为有热惊厥和无热惊厥两类。小儿以高热引起的惊厥较多见,常常发生在体温骤然升高的第一天,39c以上的高热最易发生,下面简要介绍发生惊厥时的紧急处理方法。

发生惊厥时的紧急处理方法:

1、一名教师一手把孩子平抱在膝盖上,让孩子的头偏向一侧,解开衣领,使孩子呼吸通畅,用大拇指掐压患儿的人中。

2、另一名老师赶紧取一筷子(最好外面包一层清洁的布或纱布),插在两侧或一侧上下大牙之间,以防止舌咬伤以及舌后坠引起的窒息。同时用另一只手捏住患儿手上的虎口穴用劲掐压。

3、冷湿毛巾大面积敷于额头,5至10分钟换一次,以利迅速散热降温。

4、迅速带孩子去医院,同时打电话给家长,作进一步检查、及早查明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二、食物堵塞声门或气管引起的窒息,俗称“噎食”,噎食发生具有以下特征1、进食时突然不能说话,并出现窒息痛苦表情。2、患儿通常用手按住颈部或胸前,并用手抠口腔。

3、如为部分气管阻塞,可出现剧烈咳嗽,咳嗽间有哮鸣音。预防噎食,除了及时治疗诱因,还应做到“四宜”:食物宜软,进食宜慢,心宜平静,食宜适量。

如万一发生噎食,可采取以下急救法:

1、清醒儿可采取坐或站位,抢救者站在病人背后,双臂环抱病人,一只手握拳,使拇指掌关节突出点顶住病人的腹部正中线脐上部位,另一只手的手掌压在拳头上,连续快速向内、向上推压冲击6—10次(注意不要伤其肋骨,噎食严重者可仰卧位),抢救者按上面方法冲击脐上部位,这样冲击上腹部等于突然压力迅速增大,肺内空气被迫排出,使阻塞气管的食物上移,并被驱出。

2、如无效,可几秒钟重复一次,造成人为咳嗽,将阻塞食物冲出气道。再无效,就急送医院处理。

三、中暑。

中暑一般发生在炎热的夏天,但其他季节宝宝穿衣太厚或空气不流通也可能引发中暑。宝宝语言能力弱表达能力差,我们要留心观察,一旦宝宝啼哭不止,食欲不佳有先兆中暑症状后,不要掉以轻心,赶快按以下步骤处理:

5、如果效果不佳,记得要尽快向医院求助。

四、烫伤紧急处理。

“烫伤紧急处理口决”:冲、脱、泡、盖、送。

冲:迅速将受伤部位浸泡于冷水中内,或以流动的自来水冲洗,以快速降低皮肤表面热度。脱:充分泡湿后,再小心除去衣物,必要时可以用剪刀剪开衣服,或暂时保留沾粘住部分。尽量避免将水泡弄破。

泡:进一步浸泡于冷水中,可减轻疼痛及稳定情绪。但若烫伤面积广大,年龄较小,则不必浸泡过久,以免体温下降过低,或延误治疗时机。

盖:用清洁干净的床单或布条,纱布等覆盖受伤部位。不要在受伤部位涂抹米酒、酱油、牙膏、浆糊、草药等,这些东西不但无助于伤口的复元,并且容易引起伤口感染,及影响医护人员的判断和紧急处理。

送:除极小之烫伤可以自理外,最好送往邻近的医院做进一步的伤口处理,若伤势较大需要住院治疗,则最好送到设施条件好、经验丰富的烧伤专科。

五、触电。

一旦发生触电,要将其移到通风较好的地方,解开其衣扣、裤带以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如孩子心跳、呼吸停止,要对其坚持长时间的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有条件时用凡士林纱布或盐水纱布包扎触电部位,然后视情况送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急救以前要先迅速关闭开关,切断电源;用绝缘物品挑开或切断触电者身上的电线、灯、插座等带电物品。

六、踝关节扭伤。

在扭伤后应立即停止活动;先冷敷受伤处,48小时后再热敷;不要随意按摩或推拿受伤部位。必要的话到医院进行x线检查排除骨折。

七、呼吸道气管异物。

气道异物阻塞的紧急处理措施:

1、孩子呼吸道被异物阻塞后,应该先检查口腔并设法将异物取出;如果孩子还能说话、哭叫或咳嗽,并能配合大人的指令,应鼓励其尝试用力咳出异物。

2、若有异物,用手挠舌根部,使其呕吐。引起窒息的异物多卡在喉咙,特别像薄膜、果冻类异物,通常只有部分被吸入喉腔,还有部分在声门外,这时用手挠舌根部,有时可将异物咳出。

3、让孩子俯倾并拍背。如怀疑异物吸入幼儿气道,应将其道呈倒立状态,头部下垂,抢救者用手用力拍打其背部,借助重力,促使异物排出。

4、挤压腹腔喷出异物。有时咳嗽后,气体咳出而不能吸入,肺内气体渐少,咳出气流很小,这时需借助压腹和膈肌上升的冲击力,加大咳出的气流,将异物喷出。做法是让患儿站立前倾,抢救者在其后用双手重叠拢在患儿上腹部,冲击性挤压,使其腹压增高,膈肌抬高,加大胸腔压力,促使肺内产生强大气流将异物从气管内冲出。

5、阻塞缓解心肺复苏。如果异物去除,阻塞缓解,但病人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八、眼内异物。

1、眼内进入沙尘类异物时,用两个手指头捏住上眼皮,轻轻向前提起,往患儿眼内吹气,刺激流泪冲出沙尘;也可翻开眼皮查找,用干净的纱布或手绢轻轻沾出沙尘。

2、如果眼内进入的是铁屑类或玻璃、瓷器类的危险颗粒,切忌揉搓或来回擦拭眼睛,尤其是黑眼球上有嵌入物时,应让孩子闭上眼睛,然后用干净酒杯扣在有异物的眼上,再盖上纱布,用绷带固定去求医,让孩子尽量不要转动眼球。

3、冲洗时将伤眼一侧朝向下方,用食指和拇指扒开眼皮,尽可能使眼内的腐蚀性化学物品全部冲出。若附近有一盆水,让孩子立即将眼睛浸人水中并不停眨眼。如果孩子太小,可以用手帮助孩子做眼皮开合的动作。

4、如果是生石灰溅人眼睛内,一不能用手揉,二不能直接用水冲洗。因为生石灰遇水会生成碱性的熟石灰,同时产生大量热量,反而会烧伤眼睛。正确的方法是,用棉签或干净的手绢一角将生石灰粉拨出,然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伤眼至少15分钟,冲洗后需立即去医院检查和治疗。

九、流鼻血时的急救方法。

1、用冷水在鼻以上的额头部位进行冷敷。

2、捏紧鼻腔,安静地伸长下巴用口进行呼吸,数分钟后便可停止。

3、止血后不要在短时间内再大力地捏擦鼻腔,以免再度流血。如双鼻腔流血,将双手举起,如左鼻腔流血,将右手举起;如右鼻腔流血,将左手举起。此种方法可迅速止血。

4、不要用脱脂棉花或草纸等堵塞鼻腔,因为使用这些多纤维质的东西堵塞时,会因鼻中留下的纤维质,引起再度出血的现象,所以最好用卷扎好的纱布塞入。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20xx年11月,曝光xx市医疗垃圾管理不善事件后,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针对医疗废物管理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院各科室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管理,现总结如下:

1、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健全,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管理管理监督小组,并设专人管理,明确了职责。

2、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处理预案》完善。

3、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废物回收相关登记齐全,科室人员能够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无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情况。

4、各科室严格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认真按照相关文件处理,凡使用后的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软包装)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剂型)等废弃药品包装,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情况。

5、医疗废物回收登记交接工作严格,无医疗废物泄露、变卖情况。

6、医疗废物回收管理专人负责,专职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回收路线图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进行回收,并与科室人员做好交接工作,杜绝中途发生泄露。

7、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防护设备齐全,专职人员熟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8、医疗废物暂存点警示标识清楚,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等措施,较易清洁消毒。

9、暂存点回收的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统一移交给鄂托克旗疾病防疫控制中心统一处置,医疗废物转运联单齐全。

通过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院更加明确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4月13日,一名叫丁宏的女性患者到陕中附院外一科就诊,主诉其无意中发现左乳有一包块,无疼痛感。经查体,其左乳有一约大于2.0cm×2.0cm包块。主治医师将该包块完整切除,送病理室进行病理学检查。4月17日陕中附院病理学检查报告书示:病理学诊断(左侧)乳腺浸润性导管癌。接该报告单后,4月18日该患者转西安医院治疗。

月,患者以陕中附院在诊疗其乳腺病过程中不符合医疗规范,导致其癌细胞转移为由提起诉讼,由于双方争议的焦点属于专业性极强的医学问题,陕中附院特向法院提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法院遂委托咸阳市医学会进行鉴定,以得出权威、公正的结论。关于此次鉴定,陕中附院提出以下几点申辩意见:

一、陕中附院认为对此例患者作肿块整切送检符合医疗规范常规。理由如下:

1、全国高等院校教材《外科学》第321页示:将肿瘤完整切除进行活检。切除活检适用于较小的或位置较浅的肿瘤,既达到活检的目的,也是一种治疗措施,是肿瘤活检的首选方式,其特点是可以提供决定性的诊断,如果是良性肿瘤也不必进一步处理,若为恶性肿瘤其损伤也最小。

2、《现代肿瘤学》第655页明示:明确诊断必须做活组织检查,除非肿瘤很大,一般均以作切除活检为好。

根治术前必须有组织学的证实,不能单根据临床诊断。

3、《外科学》第319页示:组织检查迄今仍是确定肿块性质最可靠的.方法……连同少许邻近组织完整地切下肿块送检,既安全、又可靠……。

以上种种,充分证明陕中附院对丁宏的乳腺肿块整切送检是符合医疗规范、常规的。

二、病理活检不是导致癌细胞转移的原因。患者称其4月13日在陕中附院做活检后,于4月18日查出腋淋巴有癌细胞转移,认为4月13日活检引起转移,该说法明显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1、《外科学》第326页示:实验研究和临床实践都提示癌从单细胞发展到临床能检出lcm肿块,其生长期一般已逾3年,这已为转移提供了足够时间,也就是说很多因肿块而就医者实际上已非早期。

2、《现代肿瘤学》第648页示,乳腺病人腋下淋巴结转移率很高,文献报道病人在就诊时有50%~70%已有淋巴结转移。腋淋巴结转移率越高,转移次数越多。

3、《现代肿瘤学》第659页示:对从活检到手术间隔时间的安全范围认为应为2~4周。

根据以上理由,患者丁宏腋淋巴癌细胞转移应当在活检前早已发生。4月13日已经把肿块完整切除,没有了癌组织怎么能发生癌细胞转移。况且至4月18日行根治术仍在安全期之内。患者认为陕中附院造成了其癌转移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

综上所述,陕中附院对丁宏乳腺癌的诊断活动符合医疗规范、常规;陕中附院对患者丁宏的乳房肿块做整块切除活检,不但诊断结论正确,而且不存在任何过错和过失,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此致

咸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申辩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附:本案病历材料一部。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病人住院后,医生会根据病情进行处置。按照规范,医生下达的长期医嘱中必须包含护理级别的内容。护理级别是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观察护理的要求确定的,并不是让几个人陪护的意思,更不是确定是否需要陪护的依据。简而言之,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是对于医务人员处置、护理病人的要求,与病人的病情有关系,与病人家属是否陪护无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医疗事故中的护理级别分为了三级,是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确定的,同时也会根据护理的级别来计算相关护理费的赔偿。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原告:许xx,女,49岁,汉族,无业,家住xx市xx新区xx村25号,系受害人何xx妻子。

代理人:曾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市xx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xx,院长。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年8月24日12时左右,受害人何xx腹部不适,在家人和单位同事的陪同下去xx市xx人民医院要求挂内科急诊,医院分诊导医指引何xx到肠科就诊,肠科医师在没有给何xx作体格检查也没有作实验室检查的情形下开了两种纠正肠功能紊乱的药嘱其回家。何xx回家服药后,于14时30分左右出现大吐血,遂呼120急救车于15时至被告内科急诊急救后住入消化科,消化科随即给予抑酸止血处理。何xx入住消化科后于16时30分出现第二次吐血,吐血后于17时左右胃镜室医生给何xx实施急诊胃镜检查和治疗,但在操作时由于胃镜设备发生故障而中止。何xx于18时左右出现第三次大吐血而导致休克,医院给予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和抢救,但何xx在后续救治中无效于8月25日13时55分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在整个医疗过程中,由于分诊导医错误引导,肠科医师错误诊治,胃镜治疗设备发生故障,消化科医师处理不当,导致何xx救治无效而死亡,其死亡结果与被告过失有直接因果关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由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应赔偿何xx死亡的医药费9,370.10元、护理费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元、病历资料复印费34元、丧葬费14,784.50元、死亡赔偿金413,36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共计人民币487,654.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证据目录和材料一份。

医疗事故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们每天都在为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而奋战着。然而,医疗事故却会在不经意间发生,严重影响着我们的医疗工作和病人的身心健康。我曾经亲身经历过医疗事故,这个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医疗工作中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

医疗事故似乎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我曾经亲历过一次医疗事故。当天我正在手术室工作,一位病人在进行手术过程中突然出现了大出血。此时,手术过程已经进行了一半,我们感到非常紧张和疲劳。虽然我们立即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但是由于血量过于庞大,病人最终在手术室内去世了。医疗事故的影响是非常的严重的,它牵扯到的不仅是病人的家庭,也关乎到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医疗水平的提升。

第二段:医疗工作者的责任。

作为医务工作者,我的职责在于为病人提供有效的治疗和护理,为患者创造一个安全、优质的时间空间。因此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我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核对每一项操作,保证操作的完整性和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医疗事故的发生。因此,医务工作者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注重安全。

第三段:医院的责任。

医院在医疗事故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医院有责任提供完善的设施和相关的技术和资源,以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医院还应该定期进行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工作者和医院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加强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次,完善医院设施和设备,保证合理的运转。此外,加强医疗工作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改善医疗过程中的弱点和不足。这些措施有助于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段:结论。

在医疗工作中,医疗事故的发生让人感到痛心,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意识到了医疗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和协作,才能够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同时,医院也应该在设施和设备的完善以及员工的培训和学习上做好工作,为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病人创造出一个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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