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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 规范执法办案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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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 规范执法办案心得体会(9篇)
2023-01-09 02:46:5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一

(一)注重统筹谋划部署。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总体工作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党建工作分工。召开党组会5次,对如何推动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2022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人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利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支部党员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及时传达学习并及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

(二)精准定位责任明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结合市人大实际,制定《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延伸到了所有工作领域,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了每一个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分工,明确负责一个支部,做到了责任明确,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

(三)示范带头履职尽责。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审定《市人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市人大机关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平均达到26天。

(一)强化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导向,切实把好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人大机关干部推荐、选拔、调整、交流和调出、调入,规范提名的依据、程序,做到“谁提名、谁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

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做好干部提名责任落实工作。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跟进学习调研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联系自身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学笃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加强学习,提高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常委会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了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营造环境,以风清气正净化心灵。订阅《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报刊、杂志,充分运用板报等载体,刊载相关理论文章、评论文章及信息,制作廉政文化走廊等,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

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事事、处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核心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反对分裂、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始终在重大原则上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让绝对忠诚成为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实际行动。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重点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对照初心和使命,结合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联系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自我检查、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思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解决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三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督导,两手抓、两手硬。注重对“关键岗位、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督,在党纪面前,态度鲜明、敢于担当、铁面执纪、寸步不让、毫不松懈,确保纪律执行到人、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常委会党组积极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洁单位建设。对机关党建、重大决定事项、经费审批、人员管理考勤、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党组还细致梳理各科室、专委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防控措施等,确保制度到岗,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了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党组班子议事决策、作风建设等都做到了有制度可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真正落实。

(三)开展对下约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谈话中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

(一)从严从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维稳纪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

(二)团结协作,加强凝聚力营造良好风气。党组倡导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内部环境。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班子团结,遇事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商议,充分调动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班子成员自觉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与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不越权、不缺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遇到不同意见坦诚相见,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不搞亲亲疏疏,形成了人大机关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一)存在的问题。在政治纪律方面,常委会党组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对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学习得不够精深、领会得不够透彻;在组织纪律方面,在坚守岗位、严守考勤制度上还不够;在群众纪律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纪律方面,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安排部署多、落实措施少,一般要求多、推动力度小,抓落实、抓推进不够有力;在廉洁纪律方面,具体抓落实不够;生活纪律方面,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强调的还不够;在执行“两个责任”方面,分管领导主体职责发挥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到事,责任到人。二是与各各科室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考核机制,三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年底由人事科负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防控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人情消费等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力扫奢靡之风。

3.强化用人责任,确保风清气正。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用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满意度。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利已主义现象发生。三是树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正确导向,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把符合党的规定和要求的好干部选拔上来。

4.强化自身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班子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正风肃纪、从严治党,营造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二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二

01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四个原则?

答:(一)坚持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0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答: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03

监督执纪工作的分级负责制是什么?

答:(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04

监督执纪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

答: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05

同级检查机关可以对对方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吗?

答: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06

纪律检查机关想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该怎么办?

答: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07

派驻纪检组怎么开展工作?

答: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08

各部门应该怎么处理问题线索?

答: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09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该怎么办?

答: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010

承办部门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线索?

答: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三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xx队纪检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顺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学促干、边干边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实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尤其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督促党组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到每名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防范风险点。协助党组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常态化、多样化开展集中约谈、暗访督查。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约谈,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纪检组约谈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责任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为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检通讯》等。组织干部到四川锦江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财务岗位财务活动的监督。重点是对政府采购、培训会议开支情况、物品购置情况进行纪检审核。同时,督促财务每个季度进行账务公开。二是坚持对党组及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的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推荐、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主动积极参与全程监督,做到从酝酿、讨论、表决到执行的全程跟踪。三是对重点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业产值、粮食产量等数据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作为。坚持监督与惩治两手抓、两手硬,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具体。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期。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

(一)整治统计造假问题。

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聚焦数据质量、执法能力、执法规范三个方面,认真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及聘请的辅助调查员的意见建议,逐一开展排查,检视问题。督促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意见》《办法》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坚决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个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实打实、硬碰硬。

(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工作作风、考核监督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以吹糠见米、滚石上山的劲头,把工作做好,把承诺履行好,将纪律监督贯穿于“精准扶贫”始终。

(三)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督促班子成员对照《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自查登记表》所列项目逐项对照自查,查看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是否存在靠数吃数、以数谋私的行为并填报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问责利剑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责任不力,严肃问责。

(五)整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问题。

要求全队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敢于同涉黑涉恶行为作斗争。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四

我是现任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8月底从县纪委监察局第纪检监察工作室调入后,因工作需要又兼任局监察室主任。在全县开展百名股长考评活动中,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根据组织要求,现汇报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强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进入角色,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20xx月份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市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为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岗制制度等。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坚决做到严守组织秘密,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中特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以上是我在20xx年所作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工作方法简单有待改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以这次百名股长考评为契机,认真回顾和反思这半年的工作,对一些不适宜的方法和思维加以调整和改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尽职尽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五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按照《中共x市委关于印发中共x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x号)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加快转型发展,不断推动x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全市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标”,行动上主动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自觉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党的政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均能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确保政令畅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谋划人大工作时,坚决做到工作部署紧跟市委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体现党委意图,人事任免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始终与市委保持同心、同向、同力。市政府党组聚焦国家赋予x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x发展新定位,紧紧围绕市委谋划提出的x奋斗目标、x工作布局,细学深研国家重大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支持x加快建设……的政策措施,结合政府自身工作,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协党组坚持和服从市委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提前向市委汇报,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时向市委报告,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政治保证,体现在政协一切工作、活动之中,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市委办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半年向市委报告相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委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x市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先后x次向市委汇报x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事项报告等政法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市委组织部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中共x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七项基本制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时修订《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好。x区依托“x党建云平台”,在全区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工作,以云数据自动量化积分,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精准管理。截止目前,x年云平台纪实“三会一课”x期。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按照规矩办事,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充分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市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廉政建设等进行学习研究和集体决策,严格做到重要情况在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进一步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发展改革委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报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委主任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在决策过程中,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x市市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在班子中形成了和谐共处、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x区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提交党工委会议的议题,在会前由党工委主要领导认真把关审阅,并要求议事内容不能以文件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得随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不得以领导小组会代替党工委决策。

全市上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级党组织均能较好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组织部在全国率先开展以x为主要内容的x所建设,已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成讲习所x个,参与党员群众超过了x万人次,使广大党员受教育,让党的声音进万家。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组织召开活动动员暨基层宣讲骨干培训会议,聚焦农村、企业、机关、社区、校园、网站等重点渠道,准确、全面、深入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内容。市直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直机关走基层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的通知》,指导市直单位采取“理论+文艺”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x余场次。市x局成立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分赴六个党建例会组为市直学校全体党员进行宣讲,共宣讲x场,培训市直学校x余名党员。……等单位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围绕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打牢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x县成立x个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全面督导。x区先后x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集中研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内容。

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主题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各领域延伸。市委办、市政府办集中组织观看《……》等警示教育片,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严守纪律、遵守规矩。……等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馆、x党建馆、x家风家训馆、x廉政教育馆等,让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不忘使命。x县注重案例警示教育,组织涉农、建设、交通、执法等重点领域人员x人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以现场感受引发党员干部深刻思考。x区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戏剧《……》,要求全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

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评选工作,并在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在……期间,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文明助交通、关爱弱势群体、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x个市直单位x多名志愿者,为来洛赏花的游客提供咨询、解说和安全出行等帮助,展示了形象,扩大了影响。x月x日,市直机关党员“关爱生命”志愿分队,在市文物局一楼开展无偿献血活动,x多人报名,x余人成功献血,献血量达x万毫升,有力缓解了血站夏季血液供应的紧张状况。x县开展“最美x人”“第x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以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好婆媳等评选表彰为载体,深入挖掘各行各业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x区投入万余元在xx周边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千余平方,营造“迎面价值观,处处正能量”的浓厚氛围。在x广场不定期开展“x欢歌”“x大鼓敲响永远跟党走”和红色文艺轻骑兵宣传慰问活动,将从严治党融入便民服务、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着眼固本强基,强化组织建设,坚持把从严选用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狠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认真开展x,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市上下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发挥组织优势,持续推进x,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市公安局围绕市委x全面进步年部署,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对市局和交警支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进行优化提升。市妇联以“五项机制”为举措,发挥党组织引领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妇联党支部先后四次组织开展……等活动,到……进行对口慰问帮扶。x区成立了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x%,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x%。

二是科学选好用好干部。全市上下严格执行《x条例》,把政治标准和事业为上的导向树起来,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x若干规定》,坚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巡视巡察结果必用,自觉带头维护干部工作各项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市司法局抓标准、抓程序、抓纪律、抓风气,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切实做到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x区从全区抽取x%的优秀名额向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树立了重基础、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有效激励了干部担当尽责、主动作为。x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市委“五讲五不”选人用人导向,起草制定了《x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综合运用干部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机制,通过正面激励、红线警示、关心关爱,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整顿干部纪律作风入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从严从细抓作风、强管理、激活力,持之以恒抓干部作风建设。市纪委通过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明察暗访、线索处置、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一系列举措,不断释放纪委在行动,利剑在高悬的强烈信号。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起,处理x人,党纪政务处分x人。……认真开展“懒政怠政”治理,围绕中国制造“x”,以抓好x个重大专项建设和服务“x”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中相关重点项目推进为抓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目标任务。x县专项整治微权腐败,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农资金、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村务公开四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x个,党纪政务处分x人。x区强化执纪监督,持续纠治“四风”,全区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x余次,查办问题线索x起,党纪政务处分x人,诫勉谈话x人,组织处理x人。

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委x届x次全会、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省政府第x次廉政工作会议、市委x届x次全会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市上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市纪委高压惩腐持续发力,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既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层层设防,精准发力;坚决清理门户,“刀刃向内”不手软,防止“灯下黑”,x年以来,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x件,谈话函询x人,立案x人,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市卫计委坚持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别对县(市、区)卫计委和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纪检负责人和委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x县结合x专项斗争,将治理党员干部x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大力整治x问题。x区x月初召开全区述责述廉大会,对述责述廉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民主评议投票。

二是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巡察办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深入部分县区检查指导县级巡察机构建设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区党委提出改进建议;向市委报告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履职情况和巡察发现问题情况,为市委调整部分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和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提供建议。市检察院制定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细则,严肃开展巡察工作,已完成对x区检察院的巡察,目前正在对x检察院进行巡察。新安县对全县各镇“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x轮“机动式”巡察,成立“机动式”巡察组配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建制抽调x个巡察组对全县扶贫领域“七配套”工程进行专题巡察。

三是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x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事项,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等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x区积极认领省委x巡视组向x反馈的x项问题和x方面意见建议,逐项对号入座,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见到实效。x县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查找管党治党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省委x巡视组交办x件,已办结x件,立案x件;省委第x巡视组交办x件,已办结x件,立案x件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组织处理x人。

半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责任传导不到位。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市直机关、农村、国有企业等部门和领域党建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从严治党”的思想贯彻不牢。x等单位对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投入不够,在主体责任落实末端压力传导上不够透彻,党员干部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x局没有把专门监督、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廉政监督员监督有效整合形成责任体系,各层级监督执纪的力度不均衡。

二是“一把手”监督不到位。“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反映出基层干部失职、制度失灵、法律失效,从严治党严重缺失缺位。

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管的多,对党风廉政情况管的少,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主动谈心谈话不够。……等单位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缺乏抓党建促业务的意识,没有真正管到位、严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氛围不浓厚。

四是作风建设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党风廉政教育不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x新表现值得警惕。市人大党组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不多,对基层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够及时深入。……基层党组织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x区存在隐形“四风”问题,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为官不为等现象。医药领域依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行业问题还时有发生。

五是执纪监督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落实监督责任、执纪审查具体工作中,存在抓大不易,抓小不密,源头治理难寻源头的问题。……,反映出x在干部监督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工作制度不健全、规定不落实、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不严。……巡察工作形式单一,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问题少、质量低,巡察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查处力度不够大,对一些党员干部执行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贪小腐等方面还不够严、不够狠。

六是干部激励机制不到位。尽管我市在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上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发生了一定变化,现有的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滞后于时代发展。甚至连年终考核和干部考察工作都还存在着考察标准过于笼统,结果不是十分准确;考核方式过于单一;考核结果运用不很到位,失去应有的激励作用等问题,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是工作创新性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创新性、主动性不够,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等现象依然存在。……等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的手段、方法创新不够,多数的思想理论和组织生活就是念报纸、学文件、听领导讲话,基本上是照本宣科,主要采取我教你学、我讲你听、我念你记的灌输式方法,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

深入剖析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有的党组织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有的甚至存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片面认识。二是有的党组织述职述责述廉流于形式,考评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有的党组织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四是有的党组织在制定和分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时,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和分解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面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五是有的党组织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教育不重视,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抓得不紧、抓的不严。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思路不清,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以党的建设统领各项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党要管党意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经常督导、常态问责”。持续推进各级党组织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制”。组织专门力量,对从严治党制度执行情况经常督导暗访,揪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实行“一案双查”,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硬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压实责任。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办法,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是健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五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标准和事业为上的导向树起来。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从中心工作、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选拔干部。加快出台我市的《……的意见》,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六是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及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市落地生根。

七是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六

8月21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等事项。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会安排会前学法,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专题辅导。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规则》,推动新时代首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党委(党组)要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层层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要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改”字贯穿始终,不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要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聚焦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加强源头防范。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找差距、摆不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制度“精装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到位。要强化民生领域监督,为高质量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提供监督保障机制。抓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定期报告、回访教育等制度,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监督检查,让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在组织的帮助下卸下包袱“再出发”、干事创业“不掉队”。

会议研究了《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要突出政治引领,团结引领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民主党派履职能力,提升政党协商质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创新“8+1行动”品牌,扩大社会服务影响。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保持党派界别特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民主党派履职积极创造条件。

会议听取了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汇报,强调,要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应建尽建”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统筹引领各方共建共治共享。要坚持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相结合,注重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典型引路、分类施策,探索解决物业管理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要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把立法过程变成凝聚共识、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七

2020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反腐败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任务要求,不断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扎实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刚才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刚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等单位汇报了2019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过去的一年里,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责任追究各项制度,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纪法有效贯通、法法有序对接。虽然一年来在反腐败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忽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精诚协作、紧密配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下面,我就做好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核心要义

在这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可以说,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指向清晰、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无不体现出一个“严”字。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中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重要论述,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来落实。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思考、及早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精准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难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紧盯“三大攻坚战”、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和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从司法移送、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视反馈等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的威力充分释放。二要加大政治巡察力度。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快查快结问题线索,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不断探索监督执纪的新路径、新方式,确保实现监督执纪效果的最大化。三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戒律,从思想深处打消侥幸心理,不碰底线、不触红线。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执纪问责。要强化纪律执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五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聚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决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着力遏制住腐败现象,真正实现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明确案件线索移送报告等机制的规范和要求,加强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办案的协作和配合、案件处置的通报和移送、情况通报,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合力。二是注重协同协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统一领导、听从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一盘棋”的办案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对于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积极作为,对协调配合中出现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八

本年中,局党委纪检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中心任务,强化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监督检查从严、率先垂范从严、执纪审查从严、问责追究从严,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与党办协调配合,定期联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多种形式开展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熟知党纪党规、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开展监狱探案、服刑人员讲经历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促教,让干部深刻认识触底线、踏红线的严重危害。

(二)落实纪检监察主体责任。纪检组认真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结合上级党委和党工委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了反腐败专题学习;开展了廉政谈话,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通过对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负全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定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上报。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启动了纪检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出台了《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机关“三转”工作实施方案》、《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根据初步方案将新增3个纪检监察室,并撤销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党风室、效能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合并调查研究室、宣传教育室为宣传部,改干部室为组织部,改内部监督室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改革后共设12个室,其中纪检监察室由之前的1个增加到4个。在省纪委和税务局的支持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精简和优化了议事协调事项,将纪检组原本参与和牵头的35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1个、退出率68%,纪检组不再牵头负责或参与机构编制清理、税务收费和执法执勤车购置审批等工作,使人员力量主要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不断强化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注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问题,实现了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出击”的转变。在税务局机关大力推行了纪检监察监督巡查制度,将局属或垂直管理的19个单位纳入纪检组监督巡查范围,共组织开展监督巡查20次,巡查重大项目x5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0个。扎实推进财政税务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组报告、财政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和合同备案制度,开展围标串标、挂靠借用投标资质、规避招标和违规变更规划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来税务局共有xll家单位纪检组报告重大项目33个、涉及资金4亿元,共依法监督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

55个,查处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管理问题3个。加大了乱收费乱采购、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治力度,查处违规采购问件、追缴资金80万元,查处了xx单位违规向税务申报企业、个人收取好处费问题,对xx处违规收取税务管理费予以叫停整改。三是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党风监督员名,对纪检组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开展述廉评议,今年组织税务局机关“一把手”开展述廉评议,并召开纪检组全会进行民主测评,肯定成绩,改进不足。充实办案力量,今年来,纪检组共调入年轻干部1人,抽调3名乡镇纪检干部到跟班锻炼。投入500万余元用于纪检组办案设备购买和内网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办案力量。大力充实办案力量,集中办案人员、聚焦办案主业,办案工作由之前的纪检组成员分管主抓转为纪检组常务副组长分管、办案组长主抓,办案人员扩充增加到8个组18人、占比达70%,形成了信访案管纪检审理四环节横向联合和重大案件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模式。二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案件,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快办快结,严惩不贷。重点查处了xx办原副主任xx受贿案,税务所所长xx贿受贿案,税务科员舒某索贿案,局机关出纳xx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配合省纪委查办了x原党委书记xx严重违纪案。三是抓实信访核查。今年来纪检组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08次、同比增长145%,其中初信初访211件、核实率100%,经核查线索属实125件,转立案37件。针对学教活动期间信访量激增的实际问题,我们按照“疑难信访下访办、涉腐信访立案办、作风问题即刻办"的思路,重点办理了中央巡视组交办xx职务受贿案,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历时1个月破案,xx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突出监督实效纪检组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聚焦“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一是深入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抓住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税务局机关干部走读、上班纪律松散、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强力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先后x次安排人员深入税务局附件宾馆饭店、景区以及办公室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x个部门重点查处了徐某违规操办乔迁宴案,xx部门xx组织及参与公款旅游案等。积极配合上级督查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和问责处理,对税务局机关xx履职不力导致税务工作被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免职;对税务中心部分工作人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出入豪华会所、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推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纪检组共收到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xx万元,xx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纪检组报告了婚丧喜宴、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xx名县处级领导、xx名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签署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公开承诺书”。对新任20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强化警示教育,保障监督基础在税务局党委支持下,积极开展廉政宣传,确保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纪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强化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一是抓好对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内部报刊、网络、板报等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和推介,�路ⅰ俺唷⑹餍路纭绷�3则、廉政警示标语25条,发表新闻信息稿件40余篇。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规划错了的人生》、《沉沦》、《“四风”之害》等廉政影片,发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50册、廉政教育读本600本,组织2批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受理群众反映的村换届拉票贿选、干扰换届信访件12件次,全部予以核实澄清。三是狠抓纪检监察信息撰写报送。出台了《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信息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范畴,明确了综合信息工作的指标任务和奖惩措施,对未完成综合信息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今年来共撰写报送综合信息76篇,被中纪委、省纪委独立采用48篇次。

总之,在省纪委和局党委的支持领导下,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就查找出来了对涉税务企业、群众关心问题回应不够的问题,处理部分税务信访不及时的问题;工作顾此失彼、统筹不够、创新不够的问题;对税务重点领域、税务争议问题回应查处不够的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不断提升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实效。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2022执纪执法办案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九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主动强化自我约束,为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决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规则进行完善,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

通知指出,《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规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四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第七条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三)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查调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主管部门协调,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

第九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审查调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将其直接管辖的事项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

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认为所管辖的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

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央纪委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遇有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应当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

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组织和机关、单位、个人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应当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重点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报请或者会同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

(二)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三)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五)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

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第二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信访形势,及时反映损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

第二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以及所辖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应当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二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二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促使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

第二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八条谈话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应当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由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的,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谈话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发函回复纪检监察机关。

第三十条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者函询;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

(四)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必要时可以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廉政档案。

第三十一条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

第三十二条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四条核查组经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对被核查人及相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核查组应当予以暂扣。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三十五条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以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党委(党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定期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

第三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第三十九条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审查调查方案。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调查组,确定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财物查扣等事项。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提出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建议,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调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调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调查进展情况,遇有重要事项及时请示。

第四十条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

承办部门应当建立台账,记录使用措施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备案。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核对检查,定期汇总重要措施使用情况并报告纪委监委领导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规违纪违法使用措施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第四十一条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依据监察法进行,在24小时内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或者公开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并记录在案。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第四十二条审查调查工作应当依照规定由两人以上进行,按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

第四十三条立案审查调查方案批准后,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调查人端正态度、配合审查调查。

审查调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安全。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逼供、诱供、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四十四条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调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第四十五条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外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监督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审查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物封存并拍照录像或者调取原件副本、复印件;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调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四十七条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财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措施,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财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财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财物及其孳息。

第四十八条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涉案财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核查。

第四十九条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审查调查,监督执纪人员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重要的谈话、询问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或者其他重要的谈话、询问,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五十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调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财物登记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应当通过调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查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后,审查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被审查调查人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审查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列明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调查依据、审查调查过程,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法律依据,并由审查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五十二条审查调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材料,涉案财物报告等,应当按程序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调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第五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纪律处理或者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第五十四条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第五十五条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调查报告后,经审核符合移送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可以暂缓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提前介入。

(三)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成立由两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四)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五)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六)审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审理报告,内容包括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调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以及思想转变过程。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形成《起诉意见书》,作为审理报告附件。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与上级纪委监委沟通并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六条审理报告报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依照规定在1个月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以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十七条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对于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第五十八条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

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五十九条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由批准或者决定处分的党委(党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进行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

第六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第六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第六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六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六十四条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调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调查组组长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六十五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调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调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调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调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调查人、检举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六十六条审查调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当从审查调查人才库选用,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调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六十七条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审查调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调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六十八条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六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

第七十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审查调查组组长是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调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调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委,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或者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委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七十一条对纪检监察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审查调查人,以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财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监督执纪工作纪律方面失职失责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七十三条对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第七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相关规定。

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

第七十六条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本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情况的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根据中国科协党组指示精神和中国科协机关纪委通知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中央制定印发《规则》,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全国学会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党中央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的重大责任,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推动纪检组织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为科协和学会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国学会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则》摆在重要位置,自觉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规则》的核心要义和关键环节,准确把握《规则》提出的权限、责任、标准和程序,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推动纪检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更加科学有效。

      学会党委要充分发挥对学会政治引领和纪律监督作用,可通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宣讲会等党委活动,组织学会广大党员科技工作者学习好领会好《规则》精神,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各所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并及时将学习情况上传至支部工作app。

      学习贯彻《规则》,关键是抓好执行。学会党组织要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抓好《规则》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国学会党组织延伸。要对标《规则》要求,谋划好2019年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制度建设入手,认真梳理工作中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落实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逐一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推动学会纪检工作制度办法不断改进创新。要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行为,严格依照工作权限和流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规则》落到实处,纪检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督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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