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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棉花的感想(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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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棉花的感想(7篇)
2023-01-09 05:40:2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 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 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三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元,先由我组组员李文林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20__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_年_月_日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小辣椒种植产品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小辣椒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种子提供方式为□甲方提供:□乙方自备,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对种子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种子价格为_______元/_________(单位),合计:______元,种子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定金:甲方□ 是/□否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定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对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甲方负责提供种子和种植技术、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乙方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收购运输办法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或工厂投售点。

第七条 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 检验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验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征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利用保险市场机制,全面铺开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有效减少农户因灾损失,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一)政府推动。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户等参加水稻种植保险,增强农业、农民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

(三)参保自愿。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及改进承保理赔服务方式,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农户自愿投保。

(四)协同推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妥善协调和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一)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为种植水稻的农户、国有农(林)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国有农(林)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可单独投保,其他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投保。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种植的水稻遭受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期间。水稻种植保险期间从投保的水稻秧苗插齐或者移栽成活后起,至水稻收割时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单载明日期为准。

(四)保险金额。按照“低保障、广覆盖”原则,以水稻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不包括人力成本)确定保险金额。全市统一保险金额为每造每亩400元。各县(市、区)因提高保障程度,由此增加的保费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

(五)保险费率和保险费。全市水稻种植保险费率统一按5%执行,保险费为每造每亩20元。

1、各级财政补贴标准。水稻种植保险保费各级政府承担80%,即每造每亩16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7元),省财政补贴30%(6元),市财政承担5%(1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2元)。

2、水稻种植户自负保费的20%,即每造每亩4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一)承保流程

1、各行政村农业保险协保员协助经办保险机构收集农户资料、保费,开具收据。农户资料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种植面积、坐落地点、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并由农户签名确认。

2、乡镇协保机构协助经办保险机构审定各行政村资料。

3、经办保险机构收到参保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收取保费(或办理扣缴手续),分户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各乡镇协保机构,由其下发至各村参保农户,确保保单到户。

(二)查勘定损

1、报案报损。保险水稻受灾后,农户先向村协保员报告(或直接拨打经办保险机构提供的报案电话),村协保员登记后向乡镇协保机构报告,由其汇总报经办保险机构。

2、查勘定损。一般理赔案件由经办保险机构与乡镇协保机构、村协保员组成查勘理赔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取得参保农户(代表)的签字认可。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市、县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联席会议牵头,县、镇农业部门、乡镇协保机构、村协保员、农民代表、经办保险机构等组成核损理赔小组,共同查勘定损。

(三)赔偿处理

理赔公示。经办保险机构(或委托乡镇协保机构)要在行政村或自然村将理赔明细张榜公布,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由经办保险机构委托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农户卡、折拨付理赔款,确保理赔公开、赔款到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四)经办保险机构

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经办保险机构在省农业厅招标的承保机构中择优确定1到2家开展承保业务(具体按照省农业厅的工作细则进行)。

(五)保费缴交方式

农户自负部分保费由村协保员协助经办保险机构向农户收取后上缴乡镇协保机构,由其统一上缴经办保险机构。也可由经办保险机构委托相关金融机构与农户签订水稻种植保险保费代扣协议书,确认投保后由经办保险机构提请金融机构从农户提供的账户中扣缴。

(一)各级财政承担的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安排。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科目管理保费补贴资金,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三)要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经办保险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财政部门将扣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市级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和拨付办法参照省的要求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金融工作局制定,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广东保监局备案。

(五)各县(市、区)参照市的规定制定保费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和拨付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和市金融工作局备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水稻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宣传发动、指导服务,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与经办保险机构共同制订有关制度、条款、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审核承保面积,协助查勘定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监督等工作,及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管理。

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推动有关银信机构与保险机构建立银保联动机制,加强对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督,督促经办保险机构履行保险赔偿责任、提高服务水平等。气象部门主要负责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提供有关气象灾害数据。经办保检机构要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户参保资料数字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以及有关统计、报送、核算工作,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赔服务“三到户”,即查勘定损到户、赔款支付到户、理赔信息公开到户。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办保险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和投保、灾损报案以及理赔的流程,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脸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投保。

(四)加强协保体系建设。各乡镇要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推广、实施工作,聘请(专)兼职人员作为协保员,按照经办保险机构的委托办理推广、承保、理赔等具体业务。经办保险机构要对协保员进行培训,对协保员开展工作予以指导。

(五)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经办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水稻保险保费收入的4-5%列支协保工作经费。市、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安排工作保障经费。

(六)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情况的督办,确保我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中药材,订购中药材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质量标准及要求

数量

(公斤)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三、种子(苗)提供方式

种子(苗)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子(苗)应满足的条件为:;种子(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中药材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中药材托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中药材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是/□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中药材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中药材的,按逾期交付中药材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中药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中药材;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中药材的,按少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中药材,按逾期接收中药材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提子种植收购合同书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子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

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提子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提子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提子或擅自将提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提子的,应按照每亩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种植棉花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广西农业种植(     )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   亩,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   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农膜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交售的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     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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