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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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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七篇)
2023-01-09 05:56:5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一

为加强对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荣巷街道决定成立规范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老新村住宅区内各类占道搭建和侵占绿地的所有违章建筑,拆除影响小区安全的临时建筑;堵封破墙开店、开门的各类违章,拆除居民院落内乱搭乱建,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拆违工作与区拆违拆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改善基础设施。对老新村住宅区内所有下水管道进行整修和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汛期不积水;增设路侧石,新修、翻建严重损坏的道路,保证道路平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

(三)整治环卫设施。所有化粪池都彻底清坑出脚,对破损的全面整修,缺少化粪池的要增建,生活废水、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四)文明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品位、高质量的橱窗、栏、牌等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必要的居民活动场所和体育活动设施。

(五)停车位建设。通过拓宽路面、拆除违章建筑、调整绿化结构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停车位,缓解老新村住宅区停车难矛盾。

(六)推进长效管理。要着力解决好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整治好的小区,必须落实管理机制,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物业管理;无条件的要落实自治管理,实行谁整治谁管理,以巩固整治成果。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各成员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标语、横副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新村专项治理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2、组织实施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9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经各部门部门统一行动,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

3、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0月)。

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切实达到整改规范的目的。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成员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街道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三

中国有句俗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人身安危和国计民生,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正因为食品安全在社会管理中有着特殊地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可以说,保障食品安全是当前维护乐清市社会政治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

众所周知,近10多年来发生在我国的“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地沟油”、“毒豆芽”、“染色馒头”、“毒大米”、“黑烤鸭”、“酸奶”、“塑化剂”等事件影响极坏,引起人民群众的普遍担忧。食品安全已经提到亟待解决的仪事日程之上,竞管各级人民政府做出了种种努力,而食品安全的危害至今无法根除。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千头万绪,加之政府缺乏一个较全面的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楚,往往使得有的问题陷入了都管也都不管的境地,使得很多食品卫生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势头不能得到有效地遏制,食品卫生安全也成为当前公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联想到我们乐清市的一些“农家乐餐馆”、“无证排档铺”、“学校周边的小摊小贩”、“街头巷尾的烧烤经营”、“隐藏在乡村角落的有毒有害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和“一些从事违法食品生产、销售、仓储、餐饮活动”等都具有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长此以往,不仅威胁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将严重损害政府声誉、法制尊严和人们对社会诚信、道德建设的信心。

据我了解,近年来竞管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许多法规章程,初步构建了我市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制体系,促进了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制化水平,然而,这些法规章程的制定与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主要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尤其是分片分段监管、多部门监管的状况,不仅造成监管不到位,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交叉和空白地带;二是生产经营方面存在漏洞,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追求利润,违背法律和道德,随意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有害物质,而政府部门对此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三是消费者缺乏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少消费者贪图小便宜,致使不法食品制造商有机可乘,不安全、不卫生食品具备生存空间;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不排除少数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甚至腐败现象,严重干扰了维护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鉴于我市存在以上食品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我建议:

一、认真整治食品生产环节。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检查,建立相应的追溯制度。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测。改革和健全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监控体系,明确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地带。

三、市、镇(街道)要构建食品卫生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

四、市主流媒体要加大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努力做到在全市各个领域形成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市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于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贪赃枉法的行为要及时进行严厉的打击。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处罚、打击力度,建立严格的追究制度,发现一起重罚一起,罚到再也不敢做违法的事情。同时建立严格有效的预防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市、镇(街道)要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根本上是社会诚信问题。因此,要以“抓两头、提中间”(即抓标杆示范,抓失信打击,提升中间企业群体的诚信水平)为思路,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要让诚信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重法治、讲诚信、守秩序的良好氛围;建立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平台,提高失信成本,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个人,在银行贷款、建设用地、供水供电等方面形成围追堵截之势;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采取强硬的治裁措施严禁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要加大对失信、违法等行为的曝光力度,遏制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群众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应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政府要有步骤地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在每个镇(街道)、社区、乡村,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各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咨询投诉和救援中心,开通举报热线,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负责受理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投诉和应急救援工作,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和乡村食品卫生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耳目和帮手作用。只有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积极参与,食品卫生安全才有保障,平安乐清才会稳定。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四

铁腕治污调产业生态经济大发展—x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五年综述

“经市、区环境监测站监测,x区出境水质20xx年全年、20xx年1-9月全部达标,均为ⅲ类水以上,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新城区大气质量全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ⅱ级标准;市区饮用水源黄坛口水库水质保持ⅰ、ⅱ类水质标准,城区饮用水合格率达100%。”一组组监测数据显示,x区环境质量状况自去年来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

近年来,x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污染减排有关要求,按照生态省建设和“811”污染整治的总体部署,通过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调整产业结构,使x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五年来,经过四大环境污染整治,我区消灭了8000多个污染源,大大削减了排污总量。x区生态环保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的前列。经过四年多的创建,20xx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通过了环保总局的验收,衢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今年5月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公布:x区在20xx年度生态省建设和“811”污染整治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在全省参与考核的81个县(市、区)中位列第6名,在衢州市排名第一。

环境告急,百姓难安。

x区地处浙江西部钱塘江上游,总面积1748平方公里,下辖10个镇、9个乡和2个街道,总人口39.6万。x区的前身是衢县,建县于东汉初平三年(公元192年),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

x区生态资源丰富,山川秀美,历史文化悠久。但传统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经无序发展后污染日益加重,先污染后治理,先引进后规范,冒进的发展观一度主导了当地发展理念,加剧了x区局部地区的污染,x区面临着既要整治传统产业,甩掉历史包袱,又要发展现代新兴高新产业的双重压力,实现由传统农业县向现代化工业县、新都市转变,任重而道远。

位于钱塘江上游的x经济开发区(原沈家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1993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由于x经济开发区具有紧邻巨化集团的区位优势,经过十余年发展,到20xx年,x经济开发区有化工企业49家,化工企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群众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早期规划的欠科学,x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与居民区相联,再加上化工园区处于金衢盆地底部,气象条件极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到了沈家一带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甚至影响了下风向的衢州老城区,人称是衢州东大门的一颗“毒瘤”。几年前,沈家开发区内污水横流,化工企业日排放污水超万吨,东迹渡大桥周围臭气熏天,群众怨声不断,在风景如画的乌溪江与x交汇处,有时却是污水泛着白沫使江水混浊不清;化工园区的部分污水进入沈家村的农灌渠,原来有着丰满水草、小鱼嬉戏的沟渠,近年来有时竟成酱色,杂草不生,受灌溉的农作物产量、质量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沈家村的农民反映强烈,部分村民甚至有过激的言行,群众对化工企业的来信来访投诉相当多,污染纠纷也时有出现,群众要求整治的呼声很高。

x南北山区是衢州的“绿色双翼”,植被较好,森林覆盖在90%以上,毛竹资源相当丰富,但隐藏在山谷间,溪流旁的100多家小竹造纸厂、作坊和7000多只竹料腌塘,却使清澈的溪水污浊不堪。早在明清时期,衢县的竹农就有利用嫩毛竹制浆造纸的传统,这也是山区、库区群众利用毛竹资源的主要方式和重要的经济。造土纸用的主要原料为青竹料和老竹料,产品附加值较低,资源利用率不高,带来的污染较为严重。据统计20xx年全区竹造纸企业年产土纸2万吨,使用毛竹腌料近10万吨,竹造纸企年排放废水约1000万吨,全年排放cod在3600吨以上,排放so2200吨以上。全区毛竹腌料塘7千多个,全年排放废水在数千万吨以上。竹料腌塘使用石灰甚至烧碱腌料,带来的污染更为严重,且工艺原始,根本无治理设施,竹造纸企业、竹料腌塘排放污水常常造成鱼虾、水生植物绝迹,下游群众饮水困难,在夏天农灌期及枯水期,还多次发生下游群众围攻小竹造纸厂闹事,由于处理及时才未发生砸机器毁厂的恶性的事件。竹造纸、竹料腌塘整治迫在眉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五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六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对于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七

为加快适应学校安全工作新常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平安,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周边会议具体要求,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健全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集中整治行动由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一)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校园周边办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办理交办事宜,对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集中整治,并积极配合其他牵头部门的整治工作;要及时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公示制度,在辖区内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公安部门及乡镇(街道)城管、市场与质监、文化等部门对本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治理内容、责任人、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推进日常整治工作落实。县综治委校园周边办全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强烈、网络舆情暴露的校园及周边突出安全隐患进行督查督办,全力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二)严查周边安全隐患。在全县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门卫值守巡查、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红袖章”工程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校园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交通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溺水安全、违章建筑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文化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xx”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涉校涉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力度,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突出校车安全治理。县校车办要进一步厘清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列出各部门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职责推诿、确保照章履职。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属地乡镇(街道)要按照“谁修路、谁负责”原则,加大通校公路薄弱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校车行驶线路要按照“成熟一条、规范一条、开通一条”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通车条件的线路坚决不予审批。县校车办要牵头组织交警、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规跨界接送、黑校车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露头即打、顶格处罚、严厉惩处,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上下予以通报,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市场与质监、卫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校园及周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门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流通摊贩监控力度,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决不允许流动摊贩进入校园贩卖烟酒、槟榔、盒饭等,严厉打击流动摊贩强买强卖,恶意攻击教师、学生的违法行为;市场与质监部门要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未达到食品制作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严格落实省、市要求,根据《长沙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宁乡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精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把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此项工作作为20xx-20xx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中之重,按照“以点带面、因校制宜、逐步推进”原则,确保今年达到60%以上,明年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五)抓好校园“三防”建设。加强人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保安队伍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中共宁乡县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xx] 第27次)”的要求,县财政将安排经费350万元为全县乡镇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配备175名,同时需要全县各乡镇(街道)为学校自筹配套资金175万元;各学校要完善警用器械、消防、交通和水电气等安全设施设备,努力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20xx年底,规模以上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达到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水平。

(六)严控“三考”及防汛安全。今年高考、学考、中考有将近3万名学生参考,租用车辆达300多台次,教育、公安、交警、市场与质监、文化、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严格租用车辆审批,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保密室24小时专人值守,考点学校要认真筹备,要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确保三考工作万无一失。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天气情况的变化,积极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气象部门、宣传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应对洪涝灾害、山洪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学生汛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时应对天气变化,特别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七)深化安全教育及平安创建。扎实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月开展2-3个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问题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加强心理辅导和疏导,防范意外事故。强化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推进安全教育向社会延伸,继续与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签订《校规校级承诺书》、向家长发放《学校安全教育告家长书》。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自护能力。借创建“平安宁乡”之势,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力争通过五年的建设,全县平安校园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创建总数达到学校总数的90%以上。20xx年争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1所,市级4所,县级15所以上。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至5月8日)。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学校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浓厚行动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理清工作思路。

2、集中整治阶段(5月9日至6月9日)。紧紧抓住学校上报的100个突出问题隐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本辖区、本部门管辖领域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五个一”的原则(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安排人员负责,安排经费保障,加强重点整治,确保不留死角。

3、整章建制阶段(6月10日至6月18日)。县专项组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在认真落实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督察督办、整治台账管理等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治安防控督查、法制安全教育、卫生防疫、学生用车管理、联防联治联系、重点人员管控等制度,切实规范和促进各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6月19日至6月29日)。专项组办公室将对开展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出先进,予以表彰。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紧急会议精神的要求,是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教书育人环境的有效措施,事关全县20多万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必须加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实效。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发生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

(三)强化督查,推进工作落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暗访,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综治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行动结束后,要在6月19日前将工作情况小结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行动情况发出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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