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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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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8篇)
2023-01-09 11:17:3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第一,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二要慎独。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三要慎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四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三)正确看待权力。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四)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二)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第一句,政治上跟党走。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句,经济上莫伸手。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第三句,作风上解民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参加了单位组织学习得各项内容,如科学发展观的实质与内涵、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准则等等。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因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走村入户,下乡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森林公安干警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学习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以及保护湿地的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负责驾驶分局的车辆,一是综治办工作,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作为司机,任何时候出警都要随叫随到,毫无怨言。另外一项最本质的工作那就是打击违法开荒,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接到举报,就要第一时间出警。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根据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局党委的计划安排,我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相关必读书目,认真开展书面征询、调研座谈、谈心交心,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五个方面,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这些年,自己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铸警魂固根基,自觉讲政治守规矩,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还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系统深学上仍有差距。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全面系统,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存在零敲碎打、重此轻彼的现象,虽然也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逐字逐句学习,但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深度不够,雨过地皮湿,牢记、熟记、深记上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及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重要论述,缺乏学深悟透,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工作中拿来讲一讲、套一套,真正融会贯通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思想追随上仍有差距。对于习总书记的一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有时跟进领悟不够好,往往刚理顺上一两句,还没有完全吃透,这边新东西又来了,难以把握努力方向和基准点,尤其是在高起点、高标准上,没能一以贯之坚持,看齐追随还缺乏细致性、连续性和经常性。比如,站在政治全局高度理解执行中央扫黑除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还有欠缺,有时习惯于工作安排了、任务部署了,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上还不够到位,反映出政治敏感性、洞察力、鉴别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联系实际上仍有差距。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学不透自然用不熟。从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学习成果还没有及时转化并运用到公安实践工作中去。对于公安队伍思想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能用预见性眼光、前瞻性思维去观察思考和研究解决,还不能熟练利用新观点、新思路去引领单位建设和发展,致使抓工作落实还存在发力不准、效果不好等问题。

(二)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推动党建工作还需持续用力。有时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建业务熟悉不够,存在着方法相对单一、手段相对陈旧的现象,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多是指导督促分管部门整理资料、完善台账、迎接检查,有时以会议文件落实上级指示;虽然也要求支部抓好主题党日、党员活动等,但对工作落实缺乏有效跟踪,存在支部学习教育、会议记录事后补记的问题。二是参加党内生活还需严肃认真。有时党员意识、党性观念还不够强,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经常,以事务多、工作忙为借口,参与党小组活动不够积极;有时参谋意识、建言献策不够主动,参加党委会的议事决策,涉及分管工作的就多说一些,不涉及的就少说一些,没有站在党委全局高度来思考研究问题;有时负责精神还不够强,与班子成员相互间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顾虑还比较多,有些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辣味不足。三是党员队伍建设还需关注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还缺乏行之效的有段,关注工作多、关注思想少,八小时以外还存在空白盲区;帮助党委选人用人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于个别基层派出所部分岗位长期闲置等问题,汇报不够及时、解决也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对基层民警关爱服务还不够主动,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困难少,尤其对一些一线骨干,在调岗或争取解决职级待遇方面,关注得也不够多。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年初以来,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己能够认真贯彻统筹疫情防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投身“平安xx”建设,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但深入对照反思,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担当克难还有差距。特别是在攻坚克难、冲在前面、勇挑重担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畏难情绪,与纪委、检察院、法院线索沟通、情况通报不够及时,对深挖彻查工作心存顾虑、督导不细、调度不周,导致部分案件证据部分不能相互印证。虽然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成效比较明显,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财产带来很大损失。二是持续推动落实还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没有持续盯住、狠抓落实不放,在基层派出所达标整治行动中,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相对缓慢,目前还有xx个派出派没有达标;破解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的力度不大,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三是关心服务群众还有差距。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不够牢固,虽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脱贫攻坚工作以身作则不够,虽然能够深入包保贫困村帮助解决困难,但真抓亲抓的主动性不强,脱贫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理解把握还不够透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还局限于初步、浅层和表面,对于一些新思想新战略新观点,字面领会多、要义把握少,对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认识理解不够深入,对于如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没有跳出传统思维、习惯套路。二是参与谋划还不够到位。围绕局“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自己也着眼履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深入调研,也能够积极发挥意见建议,但有时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如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如何提升执法理念和水平、如何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课题,还存在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具体的情况。三是思想解放还不够大胆。围绕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更多的还是靠传统思想、凭惯性思维以及固有的工作经验,更多的还是满足于落实上级指示、完成年度任务,没有真正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创新的眼界进行分析研判、拿出方法对策,一些工作推进的成效不够明显。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谨守权力边界,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不足。一是精神状态还需振作。近几年,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之工资水平有所提升,个人对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想法多了,拼搏向上的奋斗精神弱了,有时还存在“歇一歇”“松口气”的念头。二是工作作风还需改进。受懒惰思想羁绊,抓落实标准不高,满足于部署了、传达了,“二传手”现象还存在,尤其到基层深入调研不够,对情况若明若暗、不深不细。三是从严治警还需加强。履行从严治党的责任还不够强,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于发生的个别违规违纪问题,有时总考虑工作辛苦不容易,以批评教育代替问责惩处,弱化了应有的警示性和震慑力。四是以上率下还需做好。有时执行制度规定的自觉性不高、防微杜渐的警惕性不强,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方面仍存在打擦边球和管理不严的现象。

(一)学习改造有所忽视。没有深刻认识到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人生“方向盘”、“指南针”的重大意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任务心态、应付思想,没有真正掌握精髓,理想信念的引领作用出现减弱,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明显不足。

(二)党性锤炼有所放松。长期以来受工作繁忙的影响,学习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抓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紧迫感不足,逐渐放松了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不能按规定做到位,有时存在少干少出错、少说少惹祸等消极思想,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党员表率作用。

(三)宗旨意识有所弱化。没有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抓工作的出发点没有真正落在群众满足、群众受益上,深入群众嘘寒问暖不够、拓展服务渠道手段不够、提升群众满意度不够。

(四)创业标准有所降低。有时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不出事、保平安上,缺乏新的事业追求,存在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有时在探索解决影响制约公安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上,还有等靠思想,不愿下功夫真抓深抓;有时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对纪律规矩还缺乏发自内心的敬畏,严格执行的自觉性不强。

(一)带头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来践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加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培养,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振奋精神状态。自觉把工作当作事业干,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以制订“十四五”规划为牵引,全力谋划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当好维护稳定、助推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坚持在抓小、抓细,求准、求精上下功夫,努力争创一流,多出精品;树牢宗旨意识,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用真心和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日常群众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到闻令而动、迅速落实,着力纠治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性问题。

(四)带头严格约束自己。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始终保持从严执纪态势;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三年来我在xxx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三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我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了一名警察的原则和政策水平。20xx年在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工作期间我把辖区的治安稳定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全所民警、协警同志一起负责辖区巡逻任务,积极走访群众,与群众进行沟通,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真心实意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有力的打击了辖区的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案件,打处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刑事案件60余件,调解纠纷70余起,同时抓好辖区以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为主的重点人口管理和跟踪帮教工作,定期对两劳释放人员跟踪调查、对戒毒人员开展验尿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两劳释放人员的生活状况、戒毒人员的戒毒状况,加强对这些重点人口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工作。20xx年我调至本局经侦大队工作至今,我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打击假币犯罪、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等行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0xx年,我参与办理:接待来访、咨询、报案群众、企业等50余人次,受理案件12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一件、经初查立案11件、破案数10件、刑事拘留6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2人、直诉1人、移送起诉2人,为受害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1万余元、收缴假发票400份(价值75000元),假币15000余元。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队以xxx公安局“六项建设”的深入开展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始终保持经济领域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我参与办理:接待来访、咨询、报案群众、企业等60余人次,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件,经侦查立案15件,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件,刑事拘留犯罪18人,逮捕5人(已全部移送起诉),取保9人,在公安部开展的“清网”行动中抓获年前逃犯2人,直诉1人,为受害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168万余元。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三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自律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政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良好的形象。三年中,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1、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邓小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思想统一、立场坚定。以“三项”建设为契机,加强业务练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3、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是今年市公安局xxxx局长对每一位民警提出的新课题,工作中要积极探索,转变以往旧的工作模式,创新思路,在工作中寻找新的节点。

总之,三年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坚定信念,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服务中,在实践中,使自己不断成长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发布单位】821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5-11-27 【生效日期】1985-11-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5年11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旅客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第 第二第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公寓、车马店、浴室、茶社、货栈和一切对外营业的执行所等,除政府另有规定的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第三条 经营旅店业,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申报,发给治安管理登记证,再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能营业。开业后,因故歇业、转业、变更登记项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同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 第四条 旅店业应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缴纳公安管理费,承担保障旅客人身财物安全的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的责任。要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治安保卫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特、防盗、防火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 第五条 旅店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房屋建筑和各种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二)要建立住宿登记、财物保管、门卫值班、失物赔偿和治安情况报告等制度,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三)对旅客要凭证明登记住宿。对侨胞、港、澳、台同胞和外宾,凭护照、入境证登记后,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已住宿三个月以上的旅客,按暂住人口的规定管理。

(四)要设置保管室专人保管旅客的行李和贵重物品。军政人员的枪支弹药,应交当地军、警机关保管。

(五)对旅客遗忘带走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和揭示招领,六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同随同清册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要教育职工遵章守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私自留宿客人,不得知情不报、纵容违法犯罪。

第六条 第六条 旅店业职工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任务。发现犯罪分子、可疑人员、赃物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或工商部门。

第七条 第七条 住宿旅客要遵守治安管理的规定。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违禁物品入店。不准奸宿、赌博。不准私自留客住宿,转让床位。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不许随意生火煮食和取暖。

第八条 第八条 对模范执行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或公安、工商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要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要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四川省旅店业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加入公安队伍第一天起,我就立下 铮铮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 主义奋斗终身。

自局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五个严禁” 、 “十项规 定” 、 “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读内容,我围绕纪律教育具 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 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方面 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工作的整改 方向,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 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 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 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对政治 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 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 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 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我有时对待人民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 尤其当工作稍多, 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人民服务 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 普通的人民警察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我党的宗旨,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 本原因。

“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 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 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 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 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 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 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 ,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 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 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 学习精神和态度。

一方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 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缺乏 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 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示,我不用 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自己没有一整套学 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 4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 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 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除了自 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做事情 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 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 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要的实践在于认清职责,立足本职,老 老实实、本本分分为群众排忧解难。

2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我们要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警务知识,使自己 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 习,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只有狠 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 钻研警务知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 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3 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 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 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

我也知道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很不容 易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就滞留于现状,我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 自己定好位。我不能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不能仅仅按老百姓的 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必须时时刻刻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来衡量自 己。我代表的是人民警察的形象,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 种意见, 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 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 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推荐公安安全管理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近日以来,我局生动开展了学党章、抄党章接力活动,学习和贯彻好党章是“讲政治,有信念”的第一步。中国人讲“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我们党各项活动的基本规矩,是从根本上保证我们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法规武器。中央把学习贯彻党章的任务切实地摆到了每一位党员面前,这是符合当前形势的。每个党员都应该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明确我们党的目标、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什么,这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

讲政治、有信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齐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齐是最最紧要的政治,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讲政治”首先要服从中央的要求。党的第一个《章程》规定,“本党党员须绝对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下级机关不执行上级机关命令的须取消或改组”等。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创造性提出思想上建党、党指挥枪、一切行动听指挥等重大原则,开展延安整风运动,及时纠正党内分裂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等倾向。而在走向伟大复兴之路上,“讲政治”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们已经拥有很厚实的基础,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最大外汇储备国,牵头成立“亚投行”,部署推进“一带一路”,推动高铁、核电走向世界,综合国力不断跃升,国际影响力空前提高。同时也面临着复杂考验,国际上政治、经济、科技等各方面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社会治理矛盾、生态环境保护等形成重大制约,需要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只有坚决向党中央看齐,才能凝聚起奋勇前行的磅礴力量,成功跨越“两个陷阱”,共同向着伟大目标胜利进发。

“讲政治”更要服从上级的要求。方向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下级服从上级,就要求坚决执行上级决定,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事,决不允许超越组织权限。个人服从组织,就要求自觉服从组织决定,认真执行组织决议,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少数服从多数,就要求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既保证集体领导,又保障民主权利,决不允许搞脱离组织的“一言堂”。

只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安排,服从发展的要求,才能确保我们自身定位准确、方向正确。近年来,厦门局贯彻落实中央、交通部、部局的要求,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年”、“三化”建设、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等重点工作,为厦门海事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要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不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教育也向来是党的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信仰的力量坚不可摧,有了对党忠诚坚定的信仰,就有了崇高的精神力量,在任何考验和挑战面前,就可以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这就是对信念的塑造。当然,信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刻苦学习和努力实践的过程,需要我们学习党章、党史国史、党纪党规、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在做到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后,自然可以树立起坚定的信念。

关于做到“有信念”,有些党员觉得这些是比较“虚”的,甚至是不以为然。其实,信仰信念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虽然属于精神层面的范畴,但具体到行为实践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是有标准、可检验的,我们为此而努力的方向也是很明确的。落实到海事工作中,“有信念”就是每个人都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忠诚履职、竭诚奉献,在事故调查中深入细致、在抢险救援中激流勇进、在船舶检查中不辞辛苦,查处非法运输、打击违章作业、规范航行秩序、落实安全保障,这些都是我们海事工作的点滴,也正是“有信念”的现实体现。

讲政治、有信念,就是要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总开关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毕生追求的信念。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一名合格党员,要把时刻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生的终生课题,体现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上,体现在对大是大非、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鲜明态度、坚定立场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公安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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