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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 公安局个人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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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 公安局个人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9 13:20:48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一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由于我是非科班出身,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警察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和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的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二

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查摆剖析材料一按照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精神的要求,所里按照县局“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所里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条例》、《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廖作银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1、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派出所在局里各项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村里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在县局组织的执法主体考试没有达到局里要求。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派出所是公安基层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派出所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查摆剖析材料一

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查摆剖析材料一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三

按照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忻州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形成以下检视剖析材料。

一、对教育整顿工作的认识

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是我们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是加强我局民警队伍建设、永葆人民公安战斗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民警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人民公安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公安的肌体不受腐蚀,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公安的形象不受损坏,永葆公安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学习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有关文件,我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教育整顿工作是非常及时的,非常有教育警示意义。针对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开展自查、自纠,深刻领会其中的警示精神,并以此为鉴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三个规定”认识,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方面的问题或苗头:我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觉得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对于非正常途径控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交警执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法律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2、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与支持。

(二)经过自查与排查,自己及家属不存在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三)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还不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思想法宝,更是公安工作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对于严明,公正,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的还不够。

第二,思想教育和政治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整顿活动已开展一段时间了,但由于近期各项工作任务比较多,又加上五台山景区旺季车流量较大,路面执勤工作较忙,没有按照分局的要求一步一步的落实,表现出自己在思想上的认识不高,认识不够,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抓得不够,还须进一步加强思想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第三,工作责任心、事业感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等靠的心理,总是等着领导干部下达任务,不能自己积极主动地开展一些工作,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存在看精力外移现象。

(四)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推进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作为一名奋斗在一线三十多年的老警察,深刻体会到民辅警时刻战斗在一线的不容易,大多数都是舍小家,为大家,所以在管理上可能有所懈怠,遇事怕得罪人,工作中求稳怕乱,喜欢风平浪静。对于遵守纪律的要求,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比较少,力度也不够。

(五)分管部门、分管民(辅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宗旨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个别民警处理日常本职工作按部就班,自我要求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自律意识不高,缺乏大局意识,遇到困难就想推,不愿开动脑筋想办法,主动解决问题,对大局工作不关注,不领悟,不尽心。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是理论学习欠缺,造成工作方法不多,思路不够开,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没有把理论学习作为整体素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研究党的方针政策不够,满足于知道了,了解了,对政策的理解掌握不深不透,导致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灵活。

2是思想不解放,造成工作思路不活,工作水平不高,思想上圆步自封,导致在想问题干事情时立足点比较低,就事论事的多,考虑长远的少,认识问题,开展工作缺乏深度与高度,思路不够开阔,缺乏较强的优患意识、执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3是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措施不够,举措创新不多。平时疲于具体事务性工作,满足于完成工作,主动深入实践的勇气不足,紧迫感不强,行动还比较缓慢,特别是观察形势的眼界还不够宽,战略思维能力不强,研究解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度不大;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不够坚决主动,存在依赖思想,大胆闻,大胆试的气魄不足。

四、下步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

1、牢记公安机关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杜绝公安机关中存在着的对群众冷、硬、横、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

2、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公安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民警廉洁执法,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公安的形象,必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民警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公安民警的纪律作风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谋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抵制住灯红酒绿、金钱美女的诱惑,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制胜,严格遵守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的规定。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警察。强责任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

3是发挥自我作用。一是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是在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能成为群众的榜样,切实把民警作用发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二是做到时刻站得出来。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回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刻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否做到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否挺身而出。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四

通过前一阶段针对各种材料的深入学习,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下面将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如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具有易腐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防腐拒变,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感谢组织,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五

xx分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经过一月来的学习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公安部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工作纪律方面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是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党教育了我,培养了我。我从内心上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但是,社会现实的强烈反差,人民生活质量的对比,使我的思想产生了模糊认识,使我的理想信念发生一丝动摇。因此讲,我的理想信念比自己过去要落后得多了。二是宗旨观念不很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否坚持这个根本的工作路线,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是我在宗旨观念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工作热情消退。从经历的几个工作岗位来看,基本上都是坐在办公室应付应付工作,很少到人民群众身边去,在工作中也有很多事情没有认真地去落实好,遇到困难就放弃了,不了了之。这样以来,形式主义也就有所抬头,工作上不求真务实,虚的东西多了起来。平时工作上怕吃苦,怕受累;求省力,图方便。三是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相当不错,但在很多事情上却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以致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很大的起色。

第一,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由于本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主席“八荣八耻”精神及公安部“五条禁令”没有深刻地领会,对党和公安部的方针、政策、路线不熟悉,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对警务改革和未来警务发展中的问题缺乏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往往就事论事,看不到事物的本质,不善于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二,主观世界改造不自觉,个人主义抬头。近几年来,在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自我感觉良好,自欺欺人。

第三,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这几年来,比较注意自己岗位的变化和职务的提升,也渐渐地对自己的物质待遇问题讲究起来。最后,对工作缺乏信心,心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混日子,能过去就算了,因此,还没有真正地静下心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总书记、胡锦涛主席一系列重要谈话精神和“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公仆”意识。要全心全意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戒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服务群众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以上剖析,请同志们予以评议,如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本人一定虚心接受,谢谢!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六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既是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又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刑事司法部门,具有打击和服务的双重属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当前,如何发扬“公安当先”精神,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是公安机关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现结合江西瑞昌实际,就法治环境下县级公安机关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近年来,瑞昌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持续向好。目前,瑞昌市企业总数达1.01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6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9家。2018年4月,瑞昌市商事制度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彰,2019年5月,荣获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瑞昌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公安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要求全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即在大幅压减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流程、材料等工作中做“减法”,在大力提升群众的办事效率和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等工作中做“加法”,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出力。

(一)突出以打开路,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侦办涉企案件,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第一时间迅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维护辖区企业权益。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紧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电信诈骗、虚开骗税、“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严打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犯罪,持续打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今年今年出力、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我局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2起,抓获各类在逃人员67人,全市“一感一度”指标大幅提高。

(二)突出简政放权,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服务,推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延时错时服务。深入各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区开展常态化巡控,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维护企业安全和周边地区良好治安秩序。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政府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联系纽带、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理念,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十不准”纪律规定,落实“一个门”“一张网”“最多跑一次”“节假日不关门”等服务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业主的高度评价。在全市遴选规模以上企业推广“一企一警”警企联防机制,建立治安联防点;在企业大门或保安室设立警企联防点,制作“一企一警”警企联防特色外观标识,并统一登记编码。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警企联防点29个。加紧研发警企app,为企业提供服务咨询、维权投诉、黑恶线索举报、办证审批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板块,为辖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指尖服务”。

(三)突出规范执法,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警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推崇“教科书式”执法,强化秉公执法的定力,抵御金钱利益的诱惑,抗拒人情权势的干扰,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把素质提升、源头管控、过程监督、质量把关“四个过程”贯穿整个公安执法过程之中,制定出台《瑞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强化执法制度刚性约束,严明执法责任,持续提升公安执法质量、执法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受立案巡查工作,今年累计巡查警情6000余起,发现不规范执法问题26个,全部予以整改。

尽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少数民辅警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不能充分认识到“没有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没有高质量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优质营商环境做保障”,认为公安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关联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在安排部署、系统推进上还有差距。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薄,服务企业时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没有搞清“我是谁、为了谁”,没有把为人民服务当成首责,以管人者自居。还有的在深入企业问需问计方面,仍然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收集的意见建议趋于表面化、程式化,没有真实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中真正关心的难点、痛点和焦点问题。

(二)执法效果有争议。有的企业在开工建设之前,存在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的情况,加之对周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多次发生纠纷、扰乱单位秩序等警情,当群众一旦以合法诉求阻工,公安机关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难以用法律途径有效解决问题。少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公安预警通报置若罔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三)能力素质需提升。少数民辅警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加强学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力不从心、打击不力,难以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还有的民辅警面对涉企案件,按惯性执法、凭老经验办案、选择性执法,大案破不了,小案不想破。

(四)改革创新待加强。在“互联网+”时代,县级公安机关仍然存在专注规定动作,缺少自选动作,对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度、利用度还不够高,网上预约受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业务咨询还未全面铺开,“大数据+警务”的发展运用较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差距,按部就班推进落实,改革创新后劲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增进警企联系,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畅通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警企包联机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推行“一企一警”制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定奖惩,全面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民警走访企业数量质量、企业对项目联系民警的知晓率、熟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走访联系制度。要将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包保民警定期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招商落地、项目建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进一步健全治安风险评估和调处预警机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超前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是要构建警企联动平台。通过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日”、“警企共建”等主题活动,让企业法人和员工走进警营,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积极构建警企联动、警民互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企业项目集中、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设立警务室,及时掌控治安动态,指导企业搞好治安防范。

(二)坚持打防并举,为经济发展打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零容忍”打击,严打侵害企业犯罪。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特点,经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深入重点企业周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滋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的各类不法活动,及时解决影响和困扰投资发展的治安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零风险”保护,整治企业治安秩序。针对不同时期、带有区域性涉企犯罪的动向、规律、特点等,定期通过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和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企业进行预警提示,提出诚恳建议,并建议各企业加强对产、供、销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效防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案件发生。同时,针对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规避风险能力较弱,在发展过程中容易陷于法律误区的情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深入企业开办法律讲座,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努力做到预防在先、规范在前,提高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三是“零缝隙”巡防,全力压降违法犯罪。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及时梳理案件高发区域、时段等要素的轨迹和规律,及时调整巡逻方式、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科学实施执勤值班制度,推行错时巡逻工作制,逐步建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方位、全天候防控网络。同时,坚持科学布警,强化巡逻警力的整合,尽可能地将警力摆在案件高发的路段、时段、部位和防范薄弱的地方,实现防范工作效能最大化。

(三)拓展服务渠道,为经济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开展“便捷”服务。推出即时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络服务、阳光服务等“行政审批七项承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中涉及出入境、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审查等行政项目,实行“警务直通车”服务,做到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全面清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日程”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推行“人性”服务。要将细节服务体现在管理、打击、服务、监督等具体工作程序中,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如在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开通警企互动微信群,主动接受企业的网上咨询及个性化需求,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专题会办,对中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运输车辆路经的辖区,加大交通疏导力度,对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警告教育放行,不滞留车辆。三是倡导“阳光”服务。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开通公开电话,定期发放警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益,把各种问题在“阳光”下解决。

(四)严树队伍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一是领导带头,当好服务表率。工作中,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当好主动学习、想事干事、勤政廉洁的表率,还要当好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亲商爱民的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调动和鼓舞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的重任。二是加强教育,树牢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引导民警查问题、找不足,总结成绩、提升思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自觉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执法形象”的正确认识。要在教育手段上加大创新力度,在教育内容上更加细化,在教育目标上再进一步,在教育效果上寻求突破,让每一名民警都能牢固树立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从我做起的大局意识。三是严格管理,树立服务形象。要以队伍正规化管理为抓手,从严从紧抓好队伍,真正打造一支管理强、素质优、形象佳的公安队伍,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护航者”角色。同时,积极发现、树立和宣传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的好人好事,引导和激励全体民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业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公安派出所。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二)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测试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情况;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列入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对公民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民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二)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公安个人心得体会标题实用八

2014年,郧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以全县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目标,以“防事故、破案件、保稳定”及“四大专项行动”为主线,坚持“维稳创安、服务创优、警务创新、队伍创佳”的总体要求,锐意进取,克难攻坚,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内部安全及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呈现出刑事发案、治安案件、交通死亡事故、民警违纪案件、因公安事由上访等“五项指标同比下降” ;呈现出队伍建设、命案侦破、禁种铲毒、基层基础、警务保障(210工程)等“五项工作全市排名靠前” 的可喜局面,为全县综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4年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和主要做法

(一)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政治治安大局稳定。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消除了一大批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活动的打击和防范力度。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不断组织开展专案侦查和专项打击行动。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坚持将不稳定因素排查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区别情况,审时度势,因情施策,果断平息事态。三是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全面推进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一把手”接访、领导包案、全警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初信初访制度、强化信访事项消融工作,最大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四是圆满完成多项重大安保任务。 我们采取全面性排查、主动性化解、针对性稳控、快速性处置等多项举措,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圆满完成了央视“一年又一年”现场直播、515首长莅郧视察、全市县域经济工作会议、郧阳造纸厂库底清理、苏酒集团梨花村酒业万吨优质白酒项目开工仪式等多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 深化开展“打黑恶、反盗抢、攻积案、保民安”四大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严打整治工作,牢牢掌握社会治安主动权。一是坚持命案必破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侦破命案会议精神,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命案,做到快侦快破,实现命案全破。二是严惩黑恶犯罪 。我局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主动出击,严打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跨区域性的黑恶势力团伙和成员在5人以上的违法犯罪团伙,彻底铲除街匪、村霸及行业恶势力,决不让其坐大成势。三是严打街头刑事犯罪。 准确把握全县刑事发案的规律和特点,以“破现案、攻积案、打团伙”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区域性、阶段性专项行动,破获多发性侵财、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354起,打掉涉案团伙12个。

四是禁控毒品犯罪。 结合 “破案件扫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禁毒严打整治斗争,全力侦破有影响、有分量的涉毒案件。共破获涉毒案件191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治安案件185起,抓获涉毒犯罪人员8名,治安处罚186人,铲除毒品原植物8995余株,收缴收缴k粉34克,麻果16颗。五是逃犯必追。 把经常性的追逃工作与侦查破案、治安防范、基础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立足本地抓全国逃犯的意识。全局共抓获各类网上逃犯202名,其中命案逃犯5名,公安部督捕逃犯1名,抓获外地逃犯22人,铲除了一批社会毒瘤,消除了一批潜在治安隐患。

(三)大力提升治安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快速发展。 及时在全县开展“防事故破案件保稳定”百日会战,以打促稳、以防保稳,大力压减各类事故。交警部门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目标,狠抓各项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在路面管控上实行了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包安全畅通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先后开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三无”机动车整治、摩托车违法载人等多个专项行动,实现了全县无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目标。

消防部门对全县重点商场、宾馆、市场、加油站等重点消防单位开展了多次以防火、防事故、防爆炸为内容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在各派出所明确了消防专职民警,把全县225家三级消防单位纳入派出所日常管理范围,确保了重点单位不漏管,不失控,对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挂牌督办整改,有效防止了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治安部门进一步严格爆炸危险物品管理,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面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共检查134个涉爆涉枪涉毒单位,整改民爆生产、销售、存放、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18处,收缴军用子弹226发,火药枪7支,手榴弹1颗,炸药32.7公斤,雷管494发,导火索350.5米,管制刀具40余把,消除了一批社会安全隐患。3月份,县局在全县组织开展服务创优“春风行动”,进医院化矛盾,入学校保安全,驻企业促发展,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与3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32所重点学校、38家规模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解决治安问题,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局党委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理念,不断开展公安执法专项整治,有效改进了过去公安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了接处警专项检查。 借全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检查考核的东风,县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接处警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制定了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了岗位职责,完善了接处警预案,细化了考核办法,大大提升了接处警工作水平,受到了公安部、公安厅指挥中心的充分肯定。二是集中开展了取保候审专项检查。

通过清查整改,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提升了公安执法公信力。因取保候审专项检查工作有力,成效显著,郧县公安局受到公安部表彰。三是查找不足,整改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通过建立法制员、科所队长、法制室、局领导“四级审核把关制”及月查季考制、办案终身责任制、督察参与全程监督制等四项工作机制,使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大大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因执法质量问题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败诉及执法质量被上级公安机关考评不达标现象,公安执法水平正在不断规范和提高。

(五)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

我局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加强科技防范力度,筑牢社会治安根基,建立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大对基层一线单位人力财力的投入,加强派出所等级达标工作。 2014年,我局最大限度的把警力向基层投放,经费向基层倾斜,争取创建1个一级派出所(城关)、4个二级派出所(鲍峡、安阳、谭山、开发区)和1个三级派出所(叶大),做好派出所升级达标工作。二是创建达标警务室。 在城关地区创建7个标准警务室,在其他7个二级派出所各创建1个二级警务室。目前已在城关建成5个,在柳陂、开发区各建成1个并投入使用。

三是加大社会治安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力度。 在一期治安视频监控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又投资901万元建成高标准的监控平台和中心机房,新建安装150个高清摄像头,9个治安卡口,监控系统覆盖辖区各主要街道、交通要道、重点单位以及治安复杂区域等公共场所。同时,抓好临街单位监控探头外延工作,大量整合社会监控资源,实现对全县所有治安防范区域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四是实行一店一警制度,加强旅馆网吧实名登记管理。

对全县的旅馆、网吧实行一店一警,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和管理,确保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到位。五是建设基层防控体系。 从治安大队、机动大队、城关派出所抽调民警对城关地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进行夜间巡逻,派出所组织社区干部成立巡逻队,在居民小区、偏僻路段巡逻,加强防范。通过上述措施,我局逐步构建起“头上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落脚有登记、群众能自防”的防范体系,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受到省市县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

(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战斗力和执行力。 2014年以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培养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为重点,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警,铸牢忠诚警魂。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广大民警养成了良好的职业作风,在执法服务中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配合与支持。

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从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大力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使全局民警在严格、公正的基础上实现理性、平和执法,使人民群众在办理案件、处理事件过程中,既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

三是不断强化岗位练兵,提高民警警务工作水平。 今年我局举办9期轮值轮训培训班,参训民警达258人次,民警的执法水平、警体素质和警务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四是努力从优待警,积极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组织民警开展健康体检、落实年休假制度,同时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解决民警最为关心的职级待遇和工资待遇问题,有3名民警落实正科级待遇,8名民警落实副科级待遇,全局民警岗位津贴每人每月增加40元,加班补贴每月增加80元,人均增加120元。

局党委对公安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转化为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正能量,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向心力。五是强化公安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民警释放正能量。 强化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注重民警价值观的引导和培养,创造警营正能量。全年共被上级公安机关采用公安信息157条,采用简报调研46篇,采用外宣稿件500余篇。我局指挥中心段吉雄同志被《中国警察网》评为2014年度“十佳通讯员”。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2014年,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在局党委的带领下,顽强拼搏,求是创新,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稳定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移民内安、企业改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热点问题以及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关系民生的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仍较突出,群体性事件行为方式日趋激烈,处置难度增大。

(二)违法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 纵观今年发案形势,发案总量仍居高不下,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两抢一盗”案件尤其是街面两抢、入室盗窃、砸车玻璃盗窃、盗窃摩托车、汽车电瓶等犯罪突出,影响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危及群众的安全感。

(三)社会管理压力仍然巨大。 大量治安隐患难以彻底整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道路交通拥堵难以根除,危爆物品管理、消防监督管理等任务繁重,治安管理压力倍增。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仍时刻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安全。

(四)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仍需提升。 少数民警工作责任意识淡薄,执法办案粗糙,打击质量不高,处罚不够公正,引发上访问题;个别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不强,带头作用差,工作被动滞后,导致全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因此,队伍管理机制有待改进、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环境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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