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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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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优质14篇)
2023-11-19 05:27:08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是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写作能力的有效方式,可以提升我们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采用自由写作或者按照时间顺序、问题逐个回答的方式展开。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几篇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一

学习了法律基础这门课,让我感触很深,也让我对法律有关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例如,违法行为、犯罪,明白了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犯罪一定是违法的,但是违法不一定是犯罪。如果我们不加以区别对待,就会混淆,从而带了不良后果。

法律基础这堂课的安排也很新颖,课前演讲1分钟,让我们了解更多关于课外知识,开阔了眼界,也锻炼了我们的胆量和口头表达能力。虽然仅仅是1分钟,带来却是很多益处,再加上法律基础这门课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涉及多种法律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更应该将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起来。而课前1分钟演讲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真正做到了广博与精深的结合,真是一个不错的安排。

学习法律基础,也让我了解到这门课的学习方法和以往的学习方法不同,不能再依赖以往中学时代死记的办法,因为这种方法再也不适用于现在的大学课堂。“法律基础”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我们学习“法律基础”课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应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知识,积极参加法律实践,在日常生活当中,难免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这就要求我们要用所学法律知识去解决处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上面讲到的只是课堂上的收获和学习方法,下面讲讲我对课内知识的体会。如第八章中的诉讼法,其中第二节讲到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超过诉讼时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案例,大体内容是某初三毕业班一位姓刘的女生,9年前上幼儿园时在一次玩耍中,因为带班老师的不注意,使她从楼梯滑下摔断无名指。后来由于幼儿园及时送其到医院,并多次到医院探望,家长很感激,也就打消了要求赔偿的念头。但后来那位女生在毕业填报某音乐学院时却因为无名指留下残疾而不能填报,她的父母才想到要起诉,可是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使用短期诉讼时效,时期是一年。但是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她的损害赔偿。她可以起诉,但法院只能判决她败诉。这则案例无不说明法律知识薄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到那时即使你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了。由此,我们应该学好法律知识,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

作为当今时代的大学生,如果只会懂法而不会用法,无疑是失败的。现实的生活要求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懂得用法,学会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单位侵犯时,应运用所学的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二

我是04春法学本科的一名学员,在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已学习了近两年,如今已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部分课程。通过在电大的业余学习,学校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准备充分的专题讲座,使我从听不懂到能听懂,陌路同学到知心朋友,都使我受益非浅。我学到的东西确实不少,也使我体会到:

我参加工作到现在已有五年了,专科学习的是财会专业,但为了学习和掌握更多领域的知识,我确定了本科换个新的专业——法学,听到这个专业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个需要记忆大量法律条款、掌握许多现实案例的专业,实际上法学涉及的领域相当宽,知识面非常广,实用性也非常强,当然这也就意味着这门专业比较难。现在虽然每天下班后和周末要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学校听面授课,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负担,相反我感觉我的生活因为参加学习而丰富和充实了,不再为下班回家没事做而发愁了。现在每当有同事和朋友约我出去玩时,我都会对他们说我要去上课,我认为这是一种证明,证明我不是个懒惰和没有追求的人,证明我不是个贪玩的人,晚上8:00下课后自己回家,也证明我是一个勇敢的人……再想到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不了多久就可以领到自己努力学习的证明——学历证书的时候,我发自内心的为自己感到骄傲。

有危机感才会想到要充实自己,通过学习却让我的危机感更强,所谓居安思危,以前没有学习和接触过法学的知识,也没有什么实际问题需要用到法学知识,我从没准确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法律也不像我想象的只是打打官司那样简单,法律涉及的知识相当广,国际的、国内的、基本的、专项的、大到国际交往,小到鸡毛蒜皮,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法不是那么简单,它是一支天平,永远保持着平衡,它是一把量尺,衡量社会人文。必修课的学习资源除了在电大在线上获取外,大部分资源也可以在北京电大的网上课堂里获取,这些资源对象我也样业余参加学习的学员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施细则都在每学期开学时得以公布,使我得以在没有进行学习之前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预习和安排。

通过学习我才认识到自己的知识是多么有限,有多少知识是我还不知道的,而且其他学员专科都是学的法律,而我不是,这让我感到自己和他们的差距,我下定决心,克服困难,确保出勤,在面授课上我认真听讲,回家认真复习所学的知识。补修课的上课地点很远,路程就要花费近2个小时,但我每次课都坚持到校,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缩小与其他同学的差距,才能在这个领域里提高自己。

在工作单位里作为青年人,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我责无旁贷,我们重任在肩!

在新的形势下和在新任务面前,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努力把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攀登新的高峰,这是一个重大课题。而要做到这些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不断地学习,学到的知识在工作上得以施展,许多课程的知识在我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所以我认为学习有时并不是自己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只有全民学习,才能提高全民素质,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

此外,我也体会到在电大的学习是丰富多彩的获取的学习资源丰富多彩。从形式上来看,主要有教材、录像、电子文档、光盘、网上视频资料等。这些多种媒体资源的综合学习,克服了传统的只有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枯燥,使我学习起来感到非常生动,容易接受,更形象。如大部分课程北京电大都提供了网上的视频资源,把老师平时的课堂现场教学进行录制,放在网上,使我的学习突破了必须去教室的约束,只要平时有空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都可以随时打开电脑进行观看。必要的面授辅导保证了每门课程知识的正常掌握。石景山电大对每门课程都安排了足够的面授辅导,辅导老师一般都只讲难点和重点知识,一是可以节约学员有限的学习时间,二是非常有针对性,因为只要你的学习态度端正,预先做到教材的预习和通读,教材上的大部分知识都可以通过自学来完成和掌握,真正无法理解和掌握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老师只讲这些重点和难点使你不感到重复,学起来也有针对性。学习形式的丰富多样性。我在石景山电大参加的学习形式不仅仅只有老师的课堂教授,也包括小组学习、专题讨论等。在这些学习形式的组织下使我得以独立思考问题,并在争论中达到开阔眼界,撞击思维的闪亮火花,从而得以更快的掌握知识,培养自己的多角度考虑问题的能力等。考核形式的多样性。每门课程的考试,不仅仅只包括期末集中统一考试,也包括平时作业、小组学习、网上讨论、学习笔记等。在这些考核形式的督促下,使我平时不能偷懒,如每门课程的四次作业都有明确的上交时间,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作业,就不能取得形成性考核成绩,如果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就没有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这样一来即使不为学习知识,就是为了通过考试也必须平时自觉去看相应的学习资源,来完成作业。每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除了作业之外,别的方式对我把握学科前沿知识和感性经验也很有帮助,如基本上每门课程的专题讨论都不局限于教材上的知识,大部分是最新的观点,需要你去查阅相关的知识去进行整理和归纳才能完成,这对开阔我的视野是大有裨益的。

还有,扩大了社交范围,结识了一批良师益友。通过学习,结识了一批非常敬业的老师,石景山电大一批老师无论是学识还是为人都让我非常敬佩,无论我遇到什么问题,无论是不是在休息时间,只要我有问题,无论是通过e-mail、bbs,还是电话联系,老师都能给以耐心和及时的答复。通过集中学习,小组学习的形式,我也逐渐认识了一批新同学,由于我们这些学员都是在职学习的,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并且都在石景山工作,所以大家熟悉之后,经常互通信息,对我们的工作和平时的社会交往都带来了非常方便的好处,毕竟大家是在一起同学了近两年。

最后,我想最大的收获不仅仅是一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三年的学习逐步的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即需要学习资源应该上哪里去查找,遇到问题应该从哪里去解决,一门学科的内在联系是什么等,我认为这才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知识。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三

民间俗话说“不喝酒没得朋友”为了劝酒,酒席上有很多趣话;如“感情深,一口闷”、“感情厚,喝过够”、“感情浅,舔一舔”、“酒后穿肠过,朋友心中留”;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

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但实际上,喝酒只是一种形式,真正起作用的还是推杯换盏间的溢美之词。只要你知晓祝酒、劝酒的技巧与方法,并加以适当运用,就能“喝”出氛围、“喝”出名堂。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免不了会喝些酒。而当喝到一定阶段时,对方可能会劝酒。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应该怎么办呢?

劝人饮酒有如下几种方式:真诚地向大伙建议聚餐喝酒要点到为止。朋友在一起聚餐吃饭时,总有些人想显示喝酒的本领,这些人也喜欢在饭桌上耍耍酒劲。因此,喝酒之前,可以先向大家建议喝酒点到为止不要过量喝。因此遇到耍酒劲的人劝酒,要特别小心,要对大家公开讲喝酒只能点到为止不能过量、更不能喝醉。

直接有礼貌地拒绝。如果对方总是不厌其烦地来喝酒,这个时候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只能有礼貌地拒绝喝酒,并且无论对方怎么劝也不喝。须知,喝酒本身有一定的危害,喝酒过量危害很大,如果喝醉了危害不可估量。千万不可逞强喝酒,千万不能让人牵着鼻子喝酒。

“不劝酒非常有必要”“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拒绝酒驾”又到一年元宵佳节之际,以酒助兴,以酒会友,这本是合家欢聚一堂共享开始的时刻,却反而让一些人倍感痛苦,我们要做到文明喝酒,健康喝酒,不劝酒,不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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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四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五

我们学校组织全部教师认真学习了与教师密切相干的法律、法规,例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通过学习,我对《教师法》有了更深的知道和认识。

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作为一支具有高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保卫我们的权益显的燃眉之急。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益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院校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记的在学习“教师法”的同时还在学习着“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位人民教师我该实行的义务和遵照的`行动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中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讥讽,不要挟、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动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落后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讥讽,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觉要考核我的本来远远没那么简单。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部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进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庇护。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期发展。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增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光辉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连续努力,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牢牢环绕新时期师德素养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动素养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中意的教师。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六

近日,学校展开了相干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干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能够知道为束缚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动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透过指引、评判、教育、猜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这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随着时期的步伐,学习相干的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透过单位组织展开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比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干法律法规不仅仅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动,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自身权益。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干,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束缚我们的行动,减少出行中显现的意外和伤害。

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公平,人人同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应对突发事件时,第一要连续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礼貌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礼貌城市条例来建设和保护我们的家园。

学法懂法是条件,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遵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我的行动活动,遵纪遵法,严于律己,为自我为单位为社会建立行动规范,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构成良好遵遵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遵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我,也为单位为社会奉献自我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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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七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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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八

从古至今,军队一直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军人学习法律已经成为一种必须的素质。在本文中,笔者将分享自己学习法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我军建设中,军人学习法律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在实际工作中,军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用法律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制素质能够使军人更好的执行任务、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此外,法律还能够提升军人的法律意识,防止违反法律的错误的行为。无论在任何场合,军人都应当合法行事。

学习法律需要系统性的、持之以恒的学习。首先,应该选择合适的学习材料,例如法律教材、研究报告、法规法案等等;其次,应该按要求详细阅读材料,理解基本法律概念和相关立法原则;最后,把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工作中总结加强。

如何考核军人的法律知识呢?可以为军人定期检查,建立考核体系。通过口头考试、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查军人的法律水平。更重要的是,考核应该不断的推动军人深入了解法律,然后通过实践加深理解和记忆。

第五段:总结。

军人是国家的亲密战士,是维护和平和安全的主力军。学习法律是每位军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了法制素质,军人能够在工作中严格自律,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同时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军人会更加注重和深入学习法律,更好地为国家的和人民的利益服务。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九

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知识技能,更是为了获得一种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我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与大家分享我在学习法律过程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激发兴趣。

学习法律需要对法律的内容和背后的原理产生浓厚的兴趣。通过阅读相关的案例和法律文献,我发现法律是如何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我积极参与辩论和模拟法庭活动,这不仅提高了我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还让我更好地理解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因此,激发兴趣是学习法律的第一步,兴趣的驱动将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

第三段:扎实基础。

法律是一门庞大而复杂的学科,因此在学习过程中,扎实的基础非常重要。仔细学习和理解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是建立坚实基础的关键。我通过反复阅读和复习,带着问题去理解和分析法律条文,从而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此外,阅读真实的案例并分析法庭判决有助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在构建扎实的基础上,我有能力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段:注重实践。

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纸上谈兵,实际操作和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参与了模拟法庭和法律研讨会等活动,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真实地模拟和体验法律实践的过程。这些实践活动不仅扩展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应对问题的能力,还让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的运作机制。因此,注重实践是学习法律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际操作和实践,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应用到实际中。

第五段:充实自我。

学习法律不仅仅是通过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来获得知识和经验,更需要不断充实自我。我利用业余时间阅读法律书籍、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观察社会事件中的法律问题,以保持对法律领域的关注。此外,我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中的志愿者活动,通过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来提高自己的能力。通过这些充实自我的努力,我能够更好地应对法律挑战并不断提升自我。

结论:

学习法律是一项需要坚持和付出努力的事业,但也是一项非常值得的事业。通过激发兴趣,扎实基础,注重实践和充实自我,我获得了宝贵的学习经验和体会。希望通过分享这些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在学习法律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十

法律是一门涉及社会治理、公平正义的知识体系,是社会规范的载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我深知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收获颇丰,不仅增长了知识,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深远影响和价值。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逐渐掌握了一套高效的学习方法和策略,下面我将就这方面进行一些总结和分享。

首先,了解法律体系的基础知识。学习法律的基础是熟悉法律体系各个层级的构成和相互关系,要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的定义和作用,并注意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此基础上,要深入学习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实务,掌握不同领域法律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只有建立起正确的法律基础知识,才能为后续的学习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注重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法律学科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要想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就必须将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常常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学习,选择一些有争议和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案件的背景、问题和法律适用,从中总结规律和经验,并将其应用于实践当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再次,注重文献查阅和团队合作。法律领域有大量的文献和资料可供参考,这些学术著作和法律文书对于学习和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善于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广泛查阅各类文献,了解不同学者对法律问题的见解和观点。同时,法律学科强调团队合作和交流,要善于与同学、老师以及社会人士进行交流和讨论,共同探讨法律问题,分享学习心得和经验。

此外,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坚持。法律学科知识的更新换代较快,要想掌握前沿的法律理论和最新的法律动态,就必须不断学习和研究。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我们不能放弃,要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对知识的渴望。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和时间安排,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并坚持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

最后,要将法律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法律是服务于社会的学科,只有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改革,关心法律领域的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为构建法治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学习法律需要掌握基础知识,注重实践应用,善于查阅文献和进行团队合作,保持学习热情和坚持,将法律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十一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供你选择借鉴。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保安员(包括车管)约占物业管理人数大部分。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的服务工作必须由保安来展开,小区的文明、安全必须通过保安工作来实施予以保证。在住宅小区中的保安员工作内容很多,不仅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要协调其它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许多装修违章也需要保安员出面。现小区面临较突出问题是小区车辆多停车位少,车主停车难意见大、态度不好。如果处理不当易跟车主产生纠纷。针对此公司组织保安部人员参加由专业律师给大家进行的一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主要是提高保安员的遇事处事能力和素质培养,从而更好的完成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这次学习使我们受益非浅,更使我们知道做好一名保安员应该具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职责素质。通过培训使全体保安员了解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严明保安纪律,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树立良好保安形象,为维护小区的正常安全、生活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进行探讨从中得到启发。为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扎下良好基础。

希望公司能多举办类似培训课程的机会,以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如对业主(事主)沟通的实际操作技巧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化解、处理步骤、分析等科目,进一步的加强培训使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和处理能力,更好的为业主和公司服务。

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首先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律的基本概念,也了解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最重要的是,通过对一些具体法律的学习,加之穿插其中的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我也发现原来在日常生活的很多细枝末节的地方,都存在着法律。在对诸多法律内容的学习中,给我印象深刻的,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应该算是《继承法》了,尽管在学习继承法,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课堂上时时刻刻都在“死人”,给人感觉有点“诡异”,但是继承法对遗产进行公平分割的办法,的确让人我了解了不少以前完全不懂的东西,真是受益匪浅。

不过,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也感受到我国的法律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事情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比如,前几天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结婚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制定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之处造成的。其实在法律中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能否在上学期间结婚做一个特殊规定完全是举手之劳,但是就因为当初立法的时候没有进行全面、周到地考虑,造成了如今的法律漏洞,以至于产生了学生不服学校“校规”,提出起诉的事情。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例如新加坡把灭蚊、在公共场所不允许咀嚼口香糖这种“小事”都写入法律,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法规涉及面还十分狭窄,只有一些比较“大”的事情被写入了法律。

总之,通过这个学期的法律基础学习,我对我国的法律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对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有了一个概念上的认识。这对我将来越来越频繁的与社会的接触将是一个极大的帮助,至少,我知道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进入大学以来,我也算见识了不少大学的课程,可惜的是有些课程等到将来我们走出校园以后就再也不会用到,至少我们专业的同学没人打算将来从事如今专业所学的工作,所以如今学的那些专业课,将来能用上多少,都是一个未知数,学起来有些“浪费感情”,还有些我个人比较偏激的认为完全没有用处的课程,更是给人“鸡肋”的感觉——学之无用,弃之没分。不过,法律基础课到是为数不多的几门让我和同学们都觉得对将来进入社会后很有帮助的“实用”课程之一。

根据县师培办的工作安排于5月10日前往县委人民大会堂参加了临高县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讲座,主讲人韩小鱼博士,她详细得我们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比如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十二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还要博览群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律认识,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要拥护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

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那就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

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法规为我们的医疗安全提供了保障。法律规定护理人员的配备指标,医疗机构被批准的开展科目,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等都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只有这些到位了,人员遵守了,我们的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才能规范。 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经常警示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摆问题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2015

5 耿钰然 年10月4日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十三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下面是带来的教师学习法律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五、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六、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文章及感悟篇十四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下面是带来的教师学习法律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五、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六、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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