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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育人育才心得体会简短 如何做到育人(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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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育人育才心得体会简短 如何做到育人(3篇)
2023-01-09 16:08:0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依法依规育人育才心得体会简短一

组织建设是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根本保证。我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每年开学初学校都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订当年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资料,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资料。做到每周上一节法制课,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系统、更具效果。

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制教育资料。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使学生在规范日常行为中理解法制教育。异常是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本身就是化法为规的产物,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学到了基本法律知识,又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进取性。一方面,充分运用学校法制园、班级法制角、橱窗、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法制宣传阵地普法。另一方面,组织学生举办兴趣小组,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四是把法制教育与师风师德教育和提高教育素质相结合。加强师风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异常是法律素质,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前提。

五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我校经过开展“三个延伸”,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教育网络,使青少年学生全方位地受到法制教育和熏陶。

第一,向课外延伸。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经过组织学生参加公开审判大会、法庭旁听、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进行社会调查等形式,使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中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

第二,向家庭延伸。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并重,经过举办家长培训班的形式,使家长构成正确家庭教育观和人才观。

第三,向社会延伸。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学校法制教育。首先经过聘请镇司法机关领导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完善管理制度,指导法制教育活动,为学校上法制课。

建章立制是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景,全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校长、教、工、团、班主任制定了工作职责,实现职责到人。

二是建立《学生奖学评优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鞭策后进学生努力向上。

三是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对认真执行道德规范,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方面给予优先研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对师德状态进行监督和评议。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励、督促教师认真执教,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推动礼貌教风的构成。

学校要发展、要改革、要创新,仅有走“抓治理,促管理,出成效”的道路,才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与“教书育人,礼貌育人、法律育人”的有机统一,才能为培养“有梦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最新依法依规育人育才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20__年的工作思路

20__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1. 结合重大节庆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效。

2.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镇、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 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一月一法一考”活动,推动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五个一”,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 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国家公共安全意识强化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创建单位,开展经常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作用。

6.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优化法律服务环境,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12348法网,充分发挥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 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矛盾和风险。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问责制度,促进窗口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落实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9. 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10. 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推进监狱和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

13.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党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14. 推动公证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精简公证办证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办证服务水平。

15.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 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效。

17.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8.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推进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推进“一中心四基地”建设,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运用好已建成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为狱所与家属和亲属见面提供近距离信息服务平台。人员监管到位,实现零漏管、零脱管。

19.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全面强化执业监督。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0.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

2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2.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营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最新依法依规育人育才心得体会简短三

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切实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

依法治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具体到新疆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新疆情况复杂特殊,必须实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

新疆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高举宪法旗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新疆信教群众比例高,宗教对社会生活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只有切实强化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新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距大,教育、就业等问题突出。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才能维护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新疆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干部工作方法需要改进。必须依靠法治强化秩序观念、现代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含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切实把握好以下重大问题。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使各族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央明确提出,当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势力”的矛盾上升为突出问题,要切实把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统筹谋划部署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进行。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需要通过科学立法来引领、严格执法来落实、公正司法来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2010年,自治区党委针对“7·5”事件后新疆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科学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形势下,要深刻认识“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国际公认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严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治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各族群众的共同利益。深刻认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讲法治就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违法必究,犯罪必惩。深刻认识秩序是社会和谐、文明的体现,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导各族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保持社会在有序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法治自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循宪法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

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多措并举宣传教育群众、团结争取群众,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贯彻体现到法治建设之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规范各族群众的思想认知和行为模式,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坚持思想问题用思想方法解决,文化问题用文化方式解决,习俗问题用尊重态度对待,宗教问题按宗教规律做好工作,暴恐问题用法治和严打方式解决,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着眼于新疆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

依法打击“三股势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任务,也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适应当前斗争的新特点新形势,完善有关立法,针对“去极端化”、互联网管理、打击暴恐音视频等问题,制定完善相应法规规章,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打击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暴恐、宗教极端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依法开展“三非”整治,严禁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严禁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严禁利用宗教干预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既尊重信仰宗教自由,也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良好法治环境是宝贵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的重要竞争力。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地区间竞争越来越由过去的税收、土地等优惠转向软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要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制定和健全促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法规规章,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反对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能”,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能”。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制定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等方面的乡规民约、规章制度。重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建设功能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有关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新疆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把法治教育培训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每一项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学习法律、感受法治,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各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实际行动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

按照“三统一”“四善于”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疆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好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又切实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新疆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自治区党委要依据宪法法律治疆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支持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贯彻党委决策部署,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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