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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 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法院(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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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 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法院(六篇)
2023-01-09 18:00:45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一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0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们杭坪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程昌春),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杭坪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学校安排相关教师做好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会同司法局组织的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学校制订相关规章,对教师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量化,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挂钩,以此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张洪书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三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25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 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 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 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 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 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 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和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近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好全面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落实好“法治行”主题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的要求,以“法律七进”为主要抓手,统筹各种资源、通过多种途径,集中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把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稳步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全力推动县委“1237”发展战略落地落实,为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县进展成果和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大力宣传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宣传“法律七进”工作经验做法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典型人物事例。

2018年7月—2019年6月:全面部署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壮大基层普法队伍,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

2019年7月—2020年6月:进一步巩固“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成果,提升活动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建立健全基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新媒体普法深入开展,持续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构建“全天候、开放化、菜单式”媒体普法新模式,推动“法律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7月—2021年6月:总结推广“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好经验好做法,注重社会效果和群众反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推动全县“法律七进”不断取得新进步,实现普法工作从数量扩展转向质量提高,从“有没有”向普惠、精准、高质的“好不好”提升。每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部署要求,根据我乡实际需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合理调整。

以“法律七进”为主要抓手,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努力让“法律七进”看得见、摸得着、人民群众感受得到。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法、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按照我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的要求,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学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认真填写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证、逐步实现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三是加强学法阵地建设。依托学校、机关学习园地(橱窗、宣传栏、广播等)阵地,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学习;四是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服务法制宣传工作。整合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参与并支持省、市、县组织开展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开展为定点扶贫村赠送普法教材,培训法制宣传骨干和评选“法律明白人”活动;五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一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知荣辱,明是非,遵循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良好习惯;二是继续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四落实”和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三是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辟学校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四是加强对学校法制课老师和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五是大力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学校要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乡综治办、派出所、文化广播电视站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法律进乡村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村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建立一个法律援助联系点。一个乡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百村”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到位。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村每年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走访不少于12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治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法律进宗教场所

有关单位在上里村教堂每年举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法制培训班,讲授法律知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二是上里村教堂要拥有一定的普法教材和资料,制定学习法律的计划和制度。三是在上里村教堂培养一名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教堂内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法律进企业

一是各企业要认真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培训制度、学法档案等制度。每年组织对全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两次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二是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大力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行厂务公开,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继续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依法进行。

(七)法律进单位

一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二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制培训(讲座)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建立学法档案等。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三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按学法用法制度的要求,认真撰写学法笔记、学法心得,参加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四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宣传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五要加强公共管理场所的法制宣传,负责在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和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公益性法制广告,为社会普法做贡献。

继续推进我乡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法治长廊等法宣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融入农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中。加强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增加农村、社区法律图书室(角)法治类书籍比重。整合基层资源力量,鼓励和引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充实到普法志愿队伍中来,不断壮大法治宣传队伍。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的积极作用,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矛盾调处化解的全过程,通过对一个个身边发生的鲜活案例,向当事人及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推广“指尖学法”,充分发挥手机作为移动终端的信息传播、交流、互动等作用,引导群众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技术学法用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便利性和实效性。

推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职工学法、法律顾问、公益普法四项制度“四个健全”,通过企业单位员工的法治学习,营造浓厚的家庭法治教育氛围,带动提高亲友子女的法治意识。突出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企业员工、单位职工经常性学法制度。按照“谁用工谁培训”的原则,向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五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的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订《新兴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情况。

1、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取消的行政许可有2项:1、船员服务簿签发;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其中“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事项没有列入我局权责清单中,我县辖区内也没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属于我局权责清单范围内,但是我县一直没有发生相关的许可审批业务,已经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从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2019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需要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1项: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该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四个子项列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制定了相关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接受申请审批。四个子项分别是:1、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2、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3、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4、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我局的3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更新完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部分网上全流程办理,为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件均按时办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件即时办理,按时办结率100%。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抽查结果实行按季度在局网站公开。在网站开设咨询投诉举报栏目,开通咨询投诉举报热线,通过专人接听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前台来访等多个问政渠道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相关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努力做到群众咨询投诉件件得到落实。通过以上措施,优化了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对权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职能股室起草文稿,文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核稿(即一核),并呈局分管领导阅示签署意见后提交局办公室核稿(二核、三核),局办公室报法制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法制局负责统一登记和统一编号。本年度印发新交文件174份,新交函文件109份。2019年我局无出台规范性文件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未经法律规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情况: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重点环节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运输政策、收费标准确定及调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的情况:2019年我局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保障我局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我局对决策事项事先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对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提交法律顾问审查。我局制定的《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细则》,均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制局备案。

4、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网站以子站形式呈现在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设置的页面栏目有:政务公开、交通信息、宣传教育、法规文件、行政许可、咨询投诉,其公开内容涵括到交通规划、财务公开、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公告栏等方面。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更新部门相关信息。县长信箱、部门咨询投诉信件,迅速组织人员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果按时限答复当事人,答复质量高。及时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公布到局网站上,并分别召开了贯彻学习会议,局长黄继成和业务分管领导亲自向参会的各相关执法人员、企业人员、社会群众解读政策法规,及时、有效地做好了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

根据新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局被评为优秀等次。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我局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做到依法依规进行,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执法水平:一是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办法》,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局机构改革后,我局相关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对重大案件我局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进行审核审查。二是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错案追究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我局同时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错案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对应追责,保护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进行执法过程执法人员均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并对原始执法视音材料进行专门保存。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做到依法、及时、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我局设置有与法治交通建设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分析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以落实。我局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新兴县信访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专人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催办和协调处理。明确当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到场处理,事发5小时内书面报送信访信息。政务舆情函件处置及时,效果良好。2019年,由我局办理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共8件,其中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6件。为此,我局制订《关于印发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建议及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交〔2019〕100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股室,逐一回复市、县人大会议以及群众代表就我局职能提出的加强城区出租车整顿治理、消除里洞镇里江村委转入天露山景区“t”字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旅游交通出行配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议案以及提案,实事求是及时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政务舆情。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019年我局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对待并答复司法建议,并在工作中切实予以落实。2019年,我局移交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该诉讼案件还在办理中)。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2019年我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人才支撑能力建设和行业软实力建设。制定了《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方法、时间和各阶段任务。二是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周组织学习讨论与开展法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了运政管理、行政执法、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单位干部、全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省厅市局和县法制部门、组织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四是通过精心组织考学、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考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2019年我局应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实际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为92人,参考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100%。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将普法贯穿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全力推进我县交通法治环境的建设。根据我局交通普法工作的特点,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等内容,确保普法学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实的经费保障。同时根据自身职能配套可操作性的普法宣传措施,将涉及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与交通工作息息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普法任务内容,明确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度我局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评议活动中荣获优秀等次。

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最新加强法治意识讲座心得体会六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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