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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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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汇总11篇)
2023-11-19 19:54:2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的书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内容,提升学习的效果。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书籍和资料,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见解。如果你对写心得体会感到困惑,不妨浏览以下范文,或许能对你写作时的思路有所启发。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一

(四)推动各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具有法制观念的合格人才。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别实施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统一领导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

第七条县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

省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领导组织决定,组织编写全省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

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兼职法制宣传员。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九条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按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具体执法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组织、推动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设置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

第十二条经济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事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考核工作,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会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和文艺团体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对暂住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应将法律知识列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并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联系实际,对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辖区和部门、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在部门、单位予以保证。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所任命的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方式,提高其法律素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应对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和办法由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制定。

第二十五条执行本条例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和有关部门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认真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对没有达到规定考核标准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建议有关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授予机关撤销其相应奖励,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二

为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我校在上级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在校长室的正确领导下,从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以增强全体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目的“六个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现总结如下:

收到局里下发的文件后,第一时间内校长室就组织办公会成员和1-9年级班主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周密的布署和明确的分工。为了保证活动的开展达到预期的目的,校长室成立了以校长陈xx为组长,李xx、丁xx等同志为副组长,许xx、1-9年级班主任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使活动有步骤地开展,对照局里文件的要求,校长室精心制定了活动计划,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明确了具体的负责人,真正保证各项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1.由政教处、少总辅牵头,要求班主任组织学生每天利用黑板报,坚持每天刊出一条法制标语,内容为法律法规条文,学校规章制度,也可以是班级纪律规定,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人如果要享受权利和自由,必须履行法律法规的义务,增强了同学们的守法、护法意识。

2.政教处组织所有班主任集体备课,精心准备了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要求各个班的班主任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围绕主题、周密设计,充分发挥个人所长,准备一堂特色明显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将设计得较好的班主任的教案提供给其他班主任借鉴,保证了每个班主任都能为学生上一堂生动、活泼、知识性、针对性、教育性强的主题班会。

3.根据政教处的布置,每个班都开展了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并将评比出的优秀法制手抄报上缴学校档案保管,手抄报制作评比的过程实际上又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搜集手抄报内容的过程中,使同学们认识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全面性,认清了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每个人都要用法律约束自己。

4.学校团总支、学生会、少总辅联合组建了一支xx学校文明监督岗队伍,推动学生自主管理,文明监督岗队伍的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查,对于同学们中不文明、不守纪的言行进行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班主任,有效地增强了全校同学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使同学们认识到,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益和自由时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否则,自己也无权和自由可言。

5.11月1日,学校邀请了律师事务所的陈主任(因我校校外法制副校长曹xx赴北京学习)来校给全校师生作了一场法制专题讲座,陈主任以案说法的讲授方式,使同学们听得懂,好理解,从讲座结束时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可以看出,陈主任的生动讲座同学们收益颇多,让同学们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应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以身试法。

6.由学校安全法制中心负责,向全校学生家长发出了“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信中还建议广大家长做子女遵规守法的榜样,用正确的言行教育子女,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在人生的道德上不走弯路,成长为对祖国、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三

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法制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信访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信访条例正式出台。在学习和了解这部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它带来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首先,法制宣传信访条例有助于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部条例明确了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方式,指明了宣传的具体对象和范围。它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这部条例为我国法制宣传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其次,法制宣传信访条例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这部条例强调了政府应当将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精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使其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职权,不仅可以加强政府的公信力,还能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再次,法制宣传信访条例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部条例对于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它规定了信访工作的机构和职责,明确了信访的途径和渠道,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通过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使信访工作更加有序,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法制宣传信访条例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这部条例提出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保障。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使困难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同时,也能够减少社会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总之,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出台,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和影响。它促进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发展,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这部条例的出台,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发挥这部条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四

为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xx区安监局局长及各党组成员启动系列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车辆,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购买和印制相关宣传资料。

为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掀起了学法、普法的高潮。

(一)、制定方案,突出主题,加强领导

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关于全面推进贵港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贵港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xx区安监局20xx年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开展相关活动。

(二)、突出重点活动,开展“12.4”宣传

12月4日当天下午,我局人员走上街头在xx镇xx街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及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3种资料,制作展板1块,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不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五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从严管理干部,也在讲话中多次指出“从严治吏”的重要性,他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要把习的要求落到实处,就必须从“我”做起,对自己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一、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衡量党员干部合不合格的第一标准。缺了理想信念这个“钙”,“软骨病”就会随之而来。多少曾经的好干部就是因为放松了警惕,面对诱惑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追求,背离了党的宗旨路线,最后跌进腐败的深渊。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人内在的“永动机”,不会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减速,不会因遭遇了艰难困苦而停滞;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人生航线的灯塔,会时刻引领着你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少走弯路,不偏航线;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风筝的线,断了线的风筝可能会飞得高、飞得远,但迟早都面临着坠落的危险。“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筑牢思想防线,防止“破窗效应”。

二、必须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高纪律,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约束。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为纲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服从并且遵守党的教育和管理。要在大是大非上讲政治、有立场,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要在具体工作上履好职、站好岗,完成工作任务要实事求是、步步为营,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遵守政治纪律,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培养遵守党纪的自觉性。

三、必须提升能力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的干部,必须掌握过硬的本领。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缺乏必要的能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能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四、必须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每一个党员的行为,都关乎党的作风形象。因此,在工作作风上,必须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六

寺村中心校六(1)班林广能。

今天下午风和日丽,学校举行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让我从中学会了许多安全法律上的知识。让我明白,毒品对一些自制力不强的人有很大的诱惑,只要一吸上就很难戒掉了,我们怎么才能不去接近他呢?廖警官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不去网吧,不吃陌生人的东西就不会染上着可怕的毒品,过一个健康人的生活了。

现在我们来说说安全出行的事吧!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就拿新闻里的那件事来说吧!一个孩子和妈妈正走去卖菜的路上,一辆卡车撞上了那位6岁的孩子,孩子倒在了血泊中,妈妈看到的孩子死在自己的眼前,不禁惊叫起来。事后,那位惊叫司机起来抓到了公安局,近警方调拆,那位司机酒后驾车,闯了红灯才使那位6岁的小生命消失,如果司机没有酒后驾车没有闯红灯的话孩子就不会死,如果。。。。。再多的“如果”也救不了这完全调谢的蓓蕾重新开放了。

这次的法制教育会让我懂的了"要珍惜生命"安全驾驶”’"不要被毒品诱惑”过一个快乐、健康的人生。

学校全体师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04年4月份,贵阳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阳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00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

200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校园里,生活在自己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我看了那部宣传片后,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说:脖子上不易挂钥匙。那个坏人会想办法把你的钥匙骗走,他就会把钥匙的形状钉在肥皂上,再把钥匙还给你,让你觉得他不是一个坏人。可是他有了那个形状以后,还可以去配一把一模一样的钥匙,如果让他配成了,那那位人家的家里可要损失大了!还有如果家里有保险箱的话,那要注意了,千万不能告诉小朋友,小朋友小,不懂事,如果小朋友在外泄露”秘密“,很可能被坏人听到了。

就像片子里的小朋友一样,她在外把”秘密“泄露了,于是就惹来了一场祸。还有不可以夜里自己一个人回家,特别是女孩子。因为她既没有防身的武器,也不像男孩子那样会拳打脚踢,所以女孩子一个人夜晚回家也是很危险的。还有,不可以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给他开门,他就会对你有伤害。片子中的小妹妹她很机灵,虽然她的家长不在,但是只要多多留意身边的一切,就可以想到救急的办法。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七

法制宣传伴随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伴随国家与法律的发展而发展。法制宣传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对各种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下文是甘肃省法制宣传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与法制实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采取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保证必要的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

(一)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

(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七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要求:

(一)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具有法制观念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

第八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

(六)决定或建议实施奖惩;。

第九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建立考试、考核制度。

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具体办法,编写全省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

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

工作计划。

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并结合执法活动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将法律知识列入学校教学内容,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把法律知识列为业务考试的内容。培训、考核国家公务员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纳入培训、考核范围。

第十四条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个体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考核。

第十六条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应当开办法制专栏和专题节目,出版、发行法制宣传教育图书和音像制品,制作、刊登、播映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广告。

第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并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做好本辖区村(居)民和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联系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具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命。

第二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考核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处分权的机关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弄虚作假、骗取表彰奖励的单位或个人,由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授予机关撤销其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县以上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影响本辖区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进行的,由上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同级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xx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八

近年来,我国依法治国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我国颁布了《法制宣传信访条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我将从实践中的收获、深入研究法制知识、促进法律信仰和加强法制宣传四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参与法制宣传和信访活动,我深切感受到这部法律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我发现很多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相对薄弱,很多问题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解决。而《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颁布,正是为了强调法律宣传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我见证了一些群众在得到法律知识的指导下解决了自身的问题,同时也激发了更多人加入法制宣传的队伍中。这让我体会到,法制宣传既是为了保障公平正义,也是为了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深入研究法制知识对于提高法律素养至关重要。法制宣传信访条例强调了加强相关法制知识的宣传,这就要求我们学习并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我自己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只有了解了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学习法律,深入了解法制知识。通过这样的学习,我对自己的权益保护能力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更加有信心面对各种法律纠纷。

第三,促进法律信仰是法制宣传的核心任务之一。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制宣传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制宣传的任务,其中之一就是促进公民的法律信仰。在实践中,我发现很多人对法律存在质疑或者漠视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更加强大的法制宣传力量来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仰。通过举办培训、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接受并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只有当我们的法律信仰得到了共识,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另外,加强法制宣传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越来越认识到法制宣传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在我所在的社区,法制宣传的力度越来越大,各类宣传活动层出不穷。通过这些活动,我们的社区居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更加全面,法律纠纷也明显减少。同时,通过法制宣传,我们也意识到社会公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当公众普遍参与法律事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对《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思考,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法制宣传的队伍中,共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九

学校全体师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xx年4月份,贵阳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阳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xx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20xx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十

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了《法制宣传信访条例》,该条例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规范和保障。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制宣传信访条例》,我深切体会到了法律宣传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并对其效果和不足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第二段: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法制宣传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法制宣传是培养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各种媒体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能够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引导人们理性、合法地维权,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同时,法制宣传还促使政府和各部门加强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段:法制宣传的效果。

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制宣传信访条例》,我深切感受到法制宣传对于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法制宣传的首要任务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让每个公民都明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制宣传的引导下,社会各界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合理有序地解决问题,推动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此外,法制宣传还能促使人们养成依法行事的好习惯,使法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指导原则。

第四段:法制宣传的不足。

尽管《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实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有些地方和群众对法制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仍然较低。其次,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手段和渠道也需要创新。最后,一些实施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保障群众参与法制宣传的权益。

第五段:展望与建议。

在深入学习和运用《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过程中,我意识到法制宣传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参与。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此外,还应完善细则,保障公民参与法制宣传的权益,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宣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总结:法制宣传是我国法律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法制宣传信访条例》的实施使得法制宣传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保障。然而,在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的过程中,也需要我们不断优化和完善,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才能够在法制宣传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法制宣传条例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一

二、活动指导思想。

秉承“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河师大校训精神,传承社会文化,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素养,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面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活动口号。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谐校园氛围的形成。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增强公民权利义务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为将来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减少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改变我们民族多年来形成的轻视法律的心理、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有其重要的作用。

五、活动原则。

坚持厚德博学,唯实求新。

坚持以生为本,服务学校;。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

坚持普治并举,全体参与。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校风“明德、正学、倡和、出新”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以校训“厚德博学”为主题,在全校广大青年学生当中开展征文比赛,要求青年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文体充分挖掘校风的深刻内涵,拓展我法院学及学校教育的精神。一方面深化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提升青年学生对学校的情感归宿,增强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学习生活氛围。

(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电影展播月活动”

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利用周末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广大学生播放国内外经典法制电影。通过生动,形象,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培育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组织法制宣传社团搞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开展法制教育的画展。

征集与法制宣传内容相关的绘画作品,集中展示在校园内,让学生在欣赏美绘的同时感受到法律与我们同在。

七、活动要求。

1.活动前做好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画报。

2.活动中要佩带校徽、社团工作证,并带上社团相关旗帜及法学院旗帜。

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通讯稿与感想稿到校园新闻网,且将通讯稿传到新乡市各份报纸的投稿邮件信箱,以扩大我校法学院的综合影响力。

4.传资料中的内容必须深入浅出、易于理解,且贴近生活实际。

5.活动要做的真负责,解答时不厌其烦,发资料时热情有干劲。

6.要充分体现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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