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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 经纪人工作经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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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 经纪人工作经验(9篇)
2023-01-09 22:09:4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  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万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  风险控制和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风险率=(客户权益/客户交易保证金总额)×100%,甲、乙双方对风险控制作如下约定:

乙方的交易风险率不得低于100%。

当风险率100%,甲方根据乙方可用资金量来接受客户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乙方应追加交易保证金至风险率≥100%。

第十条当风险率100%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减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减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当风险率≤70%时(包含市场急剧变化的情形),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乙方追加的资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资金来源未确定合法性的,该追加资金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一部分未得到充分填充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1)甲方在经营场所内,直接书面送达;

2)如果乙方不在经营场所内,甲方则按《开户申请表》地址以传真、电话、电子信箱方式通知乙方。

在乙方发生账户保证金不足或临近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强行平仓限度时,甲方将按约定,依据本条第2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的通知。甲方的电话记录、传真记录、电脑记录将被视为送达乙方的有效证明。如果甲方按以上方式无法正常通知乙方,甲方将在其营业场所的公告栏内发出公告,乙方同意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向乙方提供每日交易结算单,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甲方在上月交易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乙方不能到甲方结算部门领取每日交易结算单或交易结算月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传真、邮寄或电子信箱方式送出。

乙方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单,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帐单和追加保证金通知单。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上月交易结算月报,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每月15日之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交易结算月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要求变更方负责。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事务)

第二条?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

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经纪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三

准则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五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业务规则及其细则等相关文件供客户查询。客户有权向期货经纪公司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期货经纪公司对于客户的询问有解释的义务。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

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   客户须知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 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标准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 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房地产开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单位):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开发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质。签约时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 _,宗地号号,使用权人______(以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为准);具体到项目实施时的状况,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4.项目占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拟建商业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拟建其他附属设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资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合作投资项目额度

本次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根据上述股权比率,甲乙双方商定本次投资合作项目各自应出资情况是:

1.甲方以现款出资 万元、以现有土地 平方米作价出资 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为47%。

2.乙方以现款出资 万元、以现有土地 平方米作价出资 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乙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资源性股份)为53%。

3.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包括项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四、合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

合作项目的资金须在双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统一开户管理。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拨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项目资金的筹集

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上述各方应出资额度,甲方应将现款_____万元,分_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将现款______万元,分_ 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首次拨付划转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____日内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中;其余分次应出资划转款项的时间由双方据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应在双方确定用款时间之后的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每次向上述银行账户拨付划转款项之后,都应及时通知本合作项目财务部门的相关财务人员予以核实确认,以入账为准。

2.项目财务和产品管理

(1)财会管理人员的任职聘用

项目财会管理人员的聘用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则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聘用任职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聘用任职的项目财务总监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并持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其他财会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任职上岗。

(2)财会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3)财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4)各项财务支出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授权的管理范围和执行权限内进行。每项财务支出要由被授权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审查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或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方可入账。

(5)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制式的收入票据,杜绝收入打白条入账。

(6)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房产)的出售,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区限(须有定价会议文字纪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区限出售合作开发项目的产品。若产品销售出现暂时困难,必要时,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权比例分配房屋作为各方的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产品。

(7)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要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8)其他未及事项双方可随时商定、文字补充。

五、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科学考证、合理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方)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七、项目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项目部”联合办公,具体商定:高层领导的分工负责、各部门的组件和人员的聘用安排、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细则、财务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建立、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上的沟通、后勤保障等等具体工作。具体协调和落实上述第五、六条的工作内容。

2.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3.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关键程序和步骤须有授权的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4.本协议未及的项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项可随时商定补充。

八、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工程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九、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

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十、产品售后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拨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或租赁本协议所涉及的股份及财产份额、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份额、不得私自设置第三者权益;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三、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

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十六、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方

乙方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五

经纪合同(演艺人员)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

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六

20xx年2月16日。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不知不觉就到了这一天,回想这七天,有开心,有难过,有忧愁,也有激动,其实更多的是不舍。

因为是最后一天,领导就让我上了半天班,上午主要在公司整理整理房源,打打电话。就这么过去了。

实习的最后一天,值得我细细体味这一个礼拜的实习工作。我体会到要做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承压能力,尤其是刚走出校门迈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

(2)对市场机会的敏锐分析能力,不断找到市场的空白或者是新的业绩增长点,是让自己出于不败之地的秘诀;

(3)完善的专业知识,房产投资和其它投资一样,是一项有计划、有目标、客观理智的行动。经纪人要对市场有全面的了解和研究;

(4)沟通能力,一个成功的房地产经纪人,一定是一个良好的沟通者;

(5)学习能力,从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汲取营养,向业绩高手学习,学习他们身上好的要素,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确保房地产经纪人持续地获得成功;

(6)与客户朋友似的相处,与客户接触时,要抱着交朋友的心态,而不要将心思仅仅放在要争取他成为你的客户这么简单,客户是一个一个积累的;

(7)耐心,销售工作的一半是用脚跑出来的,要不断的去拜访客户,去协调客户,甚至跟踪客户提供服务,销售工作绝不是一帆顺,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有解决的耐心,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只有促使自己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能力,才能抓住机会。机遇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只要做个有心人,就一定能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感谢xx置地公司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七

陌生而又遥远的,记忆中从未出现,理想家园更是一个不曾预料的意外或是偶然!

紧张的工作气氛夹杂着欢声笑语,辞旧迎新的致辞深表内心寓意,20xx转眼即逝,20xx不期而至,繁忙的工作每天重复,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对奋斗中的我来说20xx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也是有收获的!停下前进的脚步,回顾在理想家园半年的工作历程,有泪水也有汗水,然而更多的是成长,作为房产经纪人,房产蓬勃发展的气势及行业的竞争,更加激发我的斗志,激励我的潜能,让我更有理由坚持在理想家园的舞台上超越自我,实现目标,在这岁末年初的时候我对自己作出20xx年工作的总结和20xx年未来的规划。

20xx年x月来到,也是我理想的家园,”这里我学了很多东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工作没有计划性,随心所欲是我的致命缺点,主观意识不够强,依赖别人是我工作的阻力,很多的事情值得我去忏悔,这些并没有让我停下脚步,动力却更加强大,14年的精彩不敢想象,但努力是必然的节奏,“生活不去学会享受,就得去学会忍受,要么是享受成功时目光聚集的掌声,要么是享受失败时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自责!

生活不是为了工作,但是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20xx年没有太多成就,而经验是我的财富!初踏家门,月会的惊心动魄,让我对自己期望很大,认为一切都那么简单,我也可以向他们一样站在公司的舞台,分享成功的喜悦,享受属于自己的荣耀,然而工作中的懒惰和不思进取的心态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让一股傲气不曾平息的我失望至极,“希望多大失望多大,”在此,我深感到内疚!

工作总结:业绩方面没有很大的进展,而且离我个人制定的目标也相差的太远,主要原因是我个人的能力不够强,我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才能跟上团队的脚步,行业的前沿,摆正心太,才会在压力山大的工作中找出不寻常的乐趣,自信是我的挑战,是否我有恒心,做一个的经纪人(定要有一个乐观的心态,经得起打击,永不气馁,要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要做到对工作热心,对客户要有耐心,对成功要有信心)没有卖不出的房子,只有买不出价格的人,而我不是,也不想。

20xx年的工作计划:转眼之间已经进入新的一年,新年要有新气象,在总结过去的同时我们要对新的一年有一个好的计划,自己是一个从事房地产行业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的经纪人,很多方面都要有一定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20xx,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的一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要调整工作心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并做好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为此,充分认识自己目前各方面的不足,为了尽快的成长为一名职业经纪人,我订立了以下计划:

第一:做好业绩,我希望自己能在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基础上,再提高40%-80%,即使市场不景气,但我还是会跟团队跟同事用行动来证明,我可以!

第二:制定学习计划,做房产中介是需要根据市场不停变化的局面,不断的调整思路的工作,学习直接关系到业务人员业务方面的活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的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第三:增强全局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重点上,我将尽我的能力做到!

20xx年的一些目标理想,可能还很不成熟,希望得到公司领导们的正确引导和帮助,20xx年,我会更加的努力,认真负责的去面对每一个业务,也力争赢得寻求更多的客户,争取做更多的单,完善公司的工作,相信自己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20xx年的挑战。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八

证券经纪人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足够的耐心,平时细心的工作,能够坦诚地与客户交流。为了新一年能够有目标、有目的、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特制定计划如下:

1、带着一颗“爱心”去工作。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要从服务他人的角度出发,让客户觉得你是真心地关心他,缩短经纪人与客户之间的距离,对客户思想形成正确的引导。

2、做好宣传,严格执行公司的服务规范,做好来电咨询和新客户的预约开户工作。定期联络客户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

3、做好沟通汇报,工作无小事,对重要事项做好记录并传达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在认真工作的同时,我也会努力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掌握证券从业规律,拓展证券知识,提高自己的证券业务水平。

1、多学习、学习先进的证券业务理论,学习公司同事的宝贵经验,学习专业知识。

2、多琢磨、以便构建良好的客户关系。证券经纪人只有与客户之间相处得融洽,相处得愉快,才能更好更深入的完成任务

3、多反思、多总结。自我反思是提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对于自己证券从业工作中的成功或失败,要及时总结,不断为自己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从而不断进步,自己超越自己。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在未来的一年中,我将勇于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和任务,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望公司领导和同事多多帮忙和指正。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实用九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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