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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对于当前疫情的感受(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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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对于当前疫情的感受(二篇)
2023-01-09 23:01:59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当前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整体是稳定、健康、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绝大多数民警对职业初衷、工作状态以及和谐警民关系都能客观公正地认识。一是有很强的工作意识。学习进取,思想进步,昂扬向上,兢兢业业,奋发有为是队伍的正气主流。二是有很强的责任意识。绝大多数民警表示,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就应该尽责敬业,尽心竭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三是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广大民警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于律己。四是有较强警民和谐意识。近年来民警对如何加强警民关系比较下功夫。

民警思想是否稳定,不仅关系队伍建设,也直接影响任务完成。虽然公安机关民警正能量是主流,是大方向、大趋势,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工作任务重。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治安以及维稳处突形势日渐复杂,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十分繁重而艰巨,而警力又相对比较紧张,民警常常吃无定时,睡不安稳,心事重重,生活、工作基本没有规律,特别是基层民警,承担着破案追逃、处置突发事件、人口管理、巡逻防控、走访民情等各项工作任务,经常加班加点,沉重的工作压力,使许多民警陷入精神紧张、思想疲惫的境况,长时间超负荷和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无疑会加重民警的身心负担,使他们陷入身心疲惫、精神紧张的境地,这给他们的思想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二)执法压力大。一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下,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相应的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增大。二是一些民警表示“公安工作越来越难干了”,工作中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则成为常事,而一线民警更会在执法过程中遭遇谩骂、污辱、诬告,甚至围攻、殴打。三是社会各界对民警期望值过高使得民警过多的参与到非警务活动中,民警经常接到非警务活动的报警及求助,使得民警无所适从,难以应对,加之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复杂艰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四是公安执法要求越来越严,而取证难、程序复杂等客观情况又增加了办案难度,怕办疑难复杂案件成了民警的通病,一些民警更怕因办了错案、劣质案而被处分。一些基层民警因此深感迷茫、身心疲惫、心力交瘁,民警在思想上从而产生畏惧心理。

(三)舆情压力大。随着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媒体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民警执法面临着一个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一线民警面前时刻放着一个自己看不见、摸不着的摄像头、麦克风,民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可能通过媒体、网络呈现在社会面前,执法稍有不当,就可能被媒体、网民抓住不放,民警面对媒体舆论监督显得无所适从,压力很大。

(四)职级待遇低。公安机关与银行、移动、电网、国税、地税等其它行业相比,民警的收入偏低,付出和奉献不成正比。

(五)身体状况差。广大民警始终在执法压力大、工作任务重的超负荷运转状态下工作,部分民警反映身心疲惫,有的民警积劳成疾。特别是近年来对全局民警进行年度体检时发现,身体处于亚健康和存在各种疾病的比例比较大。

分析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既受当前大环境的影响,也与形势发展的需要不适应,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上有偏差。新时期对公安民警承担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民警对使命责任认识不够,用普通的职业眼光看待警察工作,职业自豪感不够强,责任感、进取心不是很足,对岗位不是很珍惜,奉献意识不够强,从而出现了好攀比,不吃苦的思想意识。二是价值观呈多元化。受不正确的权力观以及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影响,个别民警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个别民警不把岗位作为成就价值的重要舞台,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四难现象,冷、横、硬、推、拖,导致队伍管理监督管理难度比较大。三是素质能力不适应。基层个别民警业务技能稍差,缺乏工作技巧和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缺乏做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打得过,跑得过,说得过”的基本素质,不但未能化解矛盾,反而把自己卷入矛盾之中。个别民警没有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于工作之中,使一些学习走过场,水平没有真正提高等等,造成了民警“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写不好”,导致了有的民警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压力大、任务重、不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既要落实好队伍管理措施,也要完善好教育管理机制,要着眼于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民警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灵魂,思想决定行动。为此,我们开展了“四比四争四创”活动,即:比学习,争当改革创新的表率,创建优秀班子;比工作,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创建优异业绩;比作风,争当清正廉洁的表率,创建优良形象;比奉献,争当践行宗旨的表率,创建优质队伍。此项活动,逐步形成了领导重视、民警参与、所队支持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抓好民警素质提升。始终坚持向素质要警力,向训练要战斗力的工作理念,扎实抓好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抓轮值轮训。抓好“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全员大轮训,按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不断充实教官,将理论知识培训、警务实战技能、岗位业务教育有序的安排在教育训练计划表中,力争全员轮训时间不少于15天。二是抓骨干选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拓展民警能力素质。选送业务骨干到省厅、市局参加培训。三是抓比武竞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技能竞赛比武活动,不断增强训练效果。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网上执法办案、警务战术技能、武器警械使用等技能考试活动,有效促进教育训练的深入开展。

(三)抓好民警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努力提高民警自身素质,增强舆情敏感意识,学会应对媒体。一是增强民警现场处置的及时性意识。一线民警接警后,都是匆匆忙忙赶往现场,而媒体人员有时抢在我们之前就到现场了。我们处警民警除了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应对媒体外,应耐心解答我们接受采访的程序和政策,婉言谢绝媒体的正面采访,同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下达指令的上级,以便使领导及时协调宣传部门加以沟通。二是提高民警的公安业务专业化意识。面对新形势,我们要苦练业基本功,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对执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对象都要谨慎,不讲外行话,不做粗鲁事。三是增强民警证据保护意识。一线民警在接处警现场或执法前沿的第一时间,应在知晓事态大致经过情况下,及时留置证人,登记目击者身份和联系方式,固定、提取物证、书证等,以便准确认定事实,为我们从容应对媒体,应答各种提问提供依据,也为澄清各种炒作、驳斥各种谬论和传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提高民警驾驭现场局势的导向性意识。在一线,违法当事人或无理的一方往往蛊惑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起哄、顶撞民警,违反行为人或肇事者散步谣言、颠倒黑白,当他们无法逃避被查处时,又想抓住我们执法上的瑕疵,把矛盾引到一线民警身上。我们应利用有正义感的群众帮我们作证,对不明事理的群众主动去解释,尽量把舆论导向引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以正面的信息,引导媒体报道向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五是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公安队伍人数多、执法战线长,且结构多元化,活动分散,要想从根本上减少涉警负面舆情,关键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内部管理,不仅要八小时以内,而且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只要执法规范了,我们才能在各种舆情面前立于不败。

(四)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典型是一面镜子,典型是一种导向,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倡导树立各个岗位、各个层面的先进人物,通过组织典型上荧屏、上报纸等形式,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让典型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用典型带动,靠典型激励,形成人人“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抓好从优待警落实。一是政治上关心民警。在选拨干部、晋职晋级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和绩效考评成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民警在职级、待遇、警衔等方面给予及时恰当的解决,让每个人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拥有相适应的位置和待遇。二是工作上爱护民警。坚持年体检、年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严格执行休假制度,保证民警身体健康。与医院部门联系协调,开辟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民警负伤后得到最好、最快的救治。三是生活上体恤民警。坚持在思想上加以引导,工作上加以关怀,生活上加以体贴,推出各种从优待警新举措,使民警能够感受到领导关心、组织关怀、同事友爱、警营温暖和谐,为民警创造身心愉悦的工作环境。

(六)抓好文化育警活动。坚持以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为导向,由局班子成员和所队室负责人牵头,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总之,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跳出定势思维、用新的观念、新的视角去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多了解和多帮助民警,才能够实现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切实发挥思政工作在队伍建设中起到生命线的作用。

最新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东北某林区木材厂是一个近几年生意红火的中型木器制造厂。几年来,依靠原材料有保证的优势,就地制造成本比较低的传统木器,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该厂的设备落后,产品工艺比较陈旧,限制了工厂的发展。因此,该厂决定投入巨资引进设备技术,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于是他们通过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代理欲与外国某木工机械集团签订了引进设备合同,总价值110万美元。

1993年4月,外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设备到岸进厂,外方人员来厂进行调试安装。中方在验收中发现,该机部分零件磨损痕迹严重,开机率不足70%,根本不能投入生产。中方向外方指出,你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没有达到合同机械性能保证的指标,并向外方征询解决办法。外方表示将派强有力的技术人员赴厂研究改进。2个月后,外方派来的工作组到厂,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部分零件,对机器进行了再次的调试,但经过验收仍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调试研究后外方应允回去研究,但一去三个月无下文。后来厂方经过代理公司协调,外方人员来厂进行一次调试,验收仍未能通过。中方由于安装,调试引进的设备已基本停产,半年没有效益。为了尽快投入生产,中方认为不能再这样周旋下去,准备通过谈判,做出一些让步,只要保证整体符合省产要求即可。这正中外方下怀,中方提出这个建议后,他们马上答应,签署了设备验收备忘录,外方公司进行三次调试。但调试后,只有一项达到标准,中方认为不能通过验收。但外方公司认为已经达到规定标准,双方遂起纠纷。

本来,外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中方完全有理由表示强硬态度,据理力争,但双方纠纷发生后,外方却显得理直气壮,反而搞得中方苦不堪言。其症结到底何在呢?

原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中,经中方同意,去掉了部分保证指标,并对一些原规定指标进行了宽松的调整,实际上是中方做出了让步。但是让步必须是有目的的和有价值的,重新拟定的条款更需做有利于中方的、明确清晰的规定,不然可能造成新的波动。但该备忘录中竟然拟定了这样的条款标准:某些零部件的磨损程度“以手摸光滑为准”;某某部件“不得出现明显损伤”,等等。这种空泛的、无可量化的、无可依据的条款让外方钻了空子。根据这样的模糊规定,他们坚持认为达到了以上标准,双方争执不下。你中国人摸着不光滑,我外国人摸着就是光滑。拿什么来做共同依据呢?中方面对自己同意的条款义正词严,但对于白纸黑字却说不清道不明。显然,掉在人家设的圈套里面了!

外国公司所采取的是精心炮制好了的策略,一段套着一段走。一开始,他们给你一套不合格的设备,能蒙就蒙,能骗就骗,如果骗不过去,就采取第二步,就是拖,逼着你主动让步。结果就拖出一个备忘录来。外方的调试显得很有耐心,但中方的效益却随之流失。时候,中方的一位负责人说,签订合同时,有关索赔条款的很多内容他都不是很清楚,也未请律师,当时只把索赔看成了一种不可不行的合同模式,也根本未想到会出现纠纷。可见这位负责人的意识是多么的淡薄,而没有正确的纠纷意识,又怎会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呢?

中方在外商一改“耐心诚恳”的态度,拒不承认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终于被迫求助于法律,聘请了律师,要求外方按原合同赔偿损失。外方在千方百计地拖延一个月之后,才表示愿意按实际损失来赔偿。中方认为,赔偿后至少可以保本,但结果又是南柯一梦!在原合同中,精明的外方在索赔条款中写进了一个索赔公式,由于这个公式相当复杂,签约时中方人员根本没有认真研究就接受了。他们没有想到会有纠纷,也根本没有把这公式当回事。现在,外方拿来这个公式,面对面地给你算细账。结果一出来,外方看着屏幕微笑,中国人看着屏幕发呆。原来,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即使这套设备完全不符合要求,视同报废,外方也仅仅赔偿设备引进总价的0.8%!还不说你已承认其中一项指标符合标准!110万美元的损失只赔偿约1万美元,中方负责人被激怒了,外方却如终彬彬有礼的微笑。

此时,纠纷的解决已无可能,律师写上建议依法提出仲裁。但查看合同有关仲裁的条款时,令人大吃一惊。如按合同进行仲裁,吃亏的仍然是中方。因为合同中写道:“如果在本合同中,发生一切纠纷,均需执行仲裁,仲裁在被诉一方所在国进行。”这就是说,如果中方向提出仲裁,只能在对方所在国进行,中方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如果不提出仲裁,将受到巨大的损失。但外方不可能提出仲裁。如果中方向要外方提出仲裁,中方只能有一种手段,就是拒付货款。在国际贸易中,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证函已与合同一起生效,银行方面保证信誉,遵守国际惯例,根本不可能拒付。也就是说,中方违约不存在客观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仲裁与否,中方真是进退两难。

对方对此胸有成竹,他们深深了解中方想仲裁而又不愿意到外国仲裁的矛盾。当中方每次提出干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时,他们马上旁敲侧击提醒你他们国家仲裁历时要多么长,花销要多么大,等等。而中方一次次望而却步时,他们却又耍新的花招,开始新的进攻。他们趁中方这种欲进不能、欲罢不止的情况下,一再提出所谓的新的解决妥协。最后,中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接受了对方总额为12%的赔偿,同时提供另外3%零件的最终方案。那台机器两年来根本就不能运转,没有创造任何经济效益。现在,虽然能勉强运转,仍需要不断地调整修理。即便如此,也只有60%左右的生产效率。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中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的确定合同的细节,而只是想当然认为不会发生纠纷,并且对合同条款认识不清楚,最终上当受骗,而且不能挽回损失,给厂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此,在谈判中,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确定谈判的细节和签约的细节,不能马虎大意,否则容易引起纠纷,于已于人都是不利的。

细节决定成败。交易过程中,往往是一个细节决定了全局的命运。所以,谈判人员在确定交易细节的过程中,要有重视细节的精神,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

另外还值得注意,谈判是一个斗智的工作,可能的情况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顾其他,有时候为了自己利益而欺骗对方,尤其是对于不熟悉的客户,或者不是长期业务合作的客户。这时候,就要小心谨慎,不能自以为是。而要在合同签署之前,确认每一个细节条款,对于不合理地方,要及时指出,共同商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宁愿放弃这次谈判。

当然,还要注意,合同的细节一般来说应该由双方商讨制定,不能由一方单独确定。否则,即为无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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