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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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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8篇)
2023-01-10 03:42:01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1998年5月4日,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向全国青年和大学生提出了"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的希望和要求。这"四个统一"强调要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强调把个人命运同祖国人民的命运联系起来,在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强调把树立理想与实践理想一致起来,发扬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精神,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实现美好的理想。

这"四个统一",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关于坚持又红又专,走与工农相结合的成长道路和培养"四有新人"的思想,是对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方向和道路的科学概括,是党和人民对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和当代大学生的殷切希望,为当代青年知识分子和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也是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大学生党员要做坚持和实践"四个统一"的表率,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好共产主义的理论,在社会实践中提高自己,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努力奋斗。结合大学生的实际,我们认为,大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要做到:学习理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勇挑重担;艰苦朴素,勤奋好学;严以律已,争做模范。

1.学习理论,坚定信念

由于大学的特殊地位,大学成为各种社会思潮汇集、相互激荡的地方,成为西方思想渗透的重点。大学生思想活跃,善于接受新事物,但是社会阅历少、理论基础薄弱,往往不能全面、正确地看待社会的发展,在复杂的社会斗争中容易产生思想困惑、迷茫。所以,大学生党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仰,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蚀。

学习理论、坚定信念就要勇敢地表明自己的政治信仰和政治观点。共产党人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从来都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信仰和政治观点,因为共产党的事业是光明磊落的事业。回避自己的信仰和政治观点,只能说明或是尚未确立起正确的信仰和政治观点,或是对自己信仰和政治观点认识不足、信心不够。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加强理论学习。

学习理论、坚定信念就要积极地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深入到理论中去,特别是深入地学习邓小平理论,树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牢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心诚意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理论、坚定信念还要勇敢地同各种错误的信仰、观点以及不良现象做斗争。错误思潮的传播、泛滥不仅危及党的事业,而且影响广大青年的健康成长。同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潮、不良现象做斗争,不仅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体现,而且是占领思想政治阵地的需要。

2.牢记宗旨,勇挑重担

牢记宗旨,勇挑重担,就是大学生党员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密切联系群众,正确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和骨干;努力团结、带动广大同学按照"四有"新人的要求,将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牢记宗旨,勇挑重担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社会工作、专业学习与全面素质提高的关系。大学生党员由于常常要承担较多的社会工作,学习的压力往往比其他同学要大。这种时候,一定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工作效率,解决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大学生党员始终要明确,良好的学习成绩是党员的必要条件,因为共产党员理应是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积极主动地抓好学习,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真正挑起重担,发挥党员的作用。

3.艰苦朴素,勤奋好学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共产党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风范。大学生党员要做到在思想品德上向高标准看齐,不慕虚荣,不尚浮华;学习工作谦虚勤奋,刻苦扎实,促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的形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对大学生党员而言,要始终懂得我们的国家仍不富裕,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口仅仅解决了温饱问题,因而要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的风气,更不能在生活条件上相互攀比。共产党员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宽广胸怀。

大学生党员要勤奋好学,不仅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将学习与自己的成才、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联系起来,刻苦勤奋,有追求真理的执著劲头,而且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能够举一反三,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

4.严以律己,争做模范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共产党员基本的修养和作风要求。大学生党员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和同学,善于团结其他人一道工作,坚决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严以律己,就要经常用党员标准来对照自己,经常总结,看看自己是否在不断进步,看看自己还存在哪些不足,并继续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员要争做模范,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文明行为的模范,先人后已的模范,勇挑重担的模范,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模范。争做模范不是争夺荣誉。模范是长期行为的结果,是群众信任的结果。模范作用要体现在日常行为中,共产党员不靠荣誉来证明自己,面对荣誉共产党员始终要虚怀若谷。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 2022 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 5 个;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 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 “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 1 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 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 3 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 3 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为充分发挥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服务经济强县和谐成安建设中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全县19个帮扶村,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问题,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推广、人才服务、技术咨询和项目攻关,集中力量破解一批制约帮扶村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转化一批应用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技术推广和转化示范区、示范点,培养和培训一批农村专业技能人才。

20xx年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要突出重点,围绕帮扶村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服务工作。

(一)现场科技推广。组织农业类专家到田间地头、林果基地、养殖工场等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手把手传授技艺、发放科技资料、解答咨询等方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农村实用知识,帮助农民、专业户、示范户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二)组织技能培训。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农业实用技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技能不足等问题,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电视授课,网上教学与现场示范教学的形式,为帮扶村培训一批扎根农村的实用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

(三)开展医疗义诊。结合一些帮扶村存在的地方病、易发常见病、传染病,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开展医疗义诊、预防宣传等服务活动。

(四)实施结对帮扶。结合帮扶村种养殖大户、基地的特殊技术需求,抽选相关行业专家与其开展一对一帮扶,建立长期结对合作服务关系。

20xx年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阶段(5月4日—5月25日)

由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对本县所有帮扶村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全面了解各帮扶村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和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亟需攻克的难题。

(二)选派专家对接阶段(5月26日—6月10日)

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对所有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汇总梳理。根据需求项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选定服务专家。配合好市选派专家对接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31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选派专家个人与选派专家服务小组、专家服务与电话咨询、网络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接服务。各驻村工作组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对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各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各驻村工作组要把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县人社局成立以魏宇宁局长为组长、宋恩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职称股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局长要亲自挂帅,健全组织,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及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照活动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本着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全面推进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确保全县19个帮扶村都能享受到技术服务。

(二)突出帮扶重点。在确保帮扶村全覆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精选帮扶项目,围绕农业、林果、水产、工业、医疗等方面选择3个村的帮扶项目,安排市专家进行重点帮扶。

(三)严格专家选派。着眼帮扶村服务需求,严格选派标准,认真把好选派关,切实把业务能力较强、拥有基层需要的科学技术、具有奉献精神、对基层有感情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家里手选派下去。

(四)明确责任分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由县人社局负总责,统筹活动开展全过程;县人社局负责市派专家接待,做好本级服务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到基层服务,按因公出差对待。各专家派出单位要将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各个帮扶项目倒排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五)加强督导检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制度。项目对接完成后,县人社局和专家派出单位要细化方案,建立健全月报告、季调度的督导制度,在活动集中开展时期及时向人社局汇报反馈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帮扶村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六)强化考核验收。按照《河北省千名专家服务基层项目验收办法》,分级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确定的服务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并将专家在帮扶村服务的业绩纳入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和各类专家选拔、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 2022 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 5 个;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 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 “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 1 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 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 3 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 3 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从20xx年9月份进入xx乡卫生院工作以来,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很快熟悉了医院坏境,使自己迅速进入角色,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在注射室的工作的这段时间里,认真学习掌握基本操作技术和工作流程。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将专业知识与临床操作相结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每周一次政治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道德内涵和精神素养。在业余时间内我们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护理队伍素质。

九月份我们认真学习了护理文文书的书写,在十月份我和医院的同事还进行了居民健康档案的整理和装档。此外我们还在院长的带领下积极打扫卫生,整理院内坏境。

当然在我的工作中仍有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熟练护理技术,工作要更加认真仔细,对待病人要面带微笑,学会换位思考,端正工作态度,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病员广泛好评,同时也得到各位领导、护士长的认可。

我觉得护理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我为自己是护士队伍中的一员而自豪,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为医院的跨越式发展奉献力量。

今年又是特别的一年我们既要准备等级医院的评审工作又要进行年终考核,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更加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以上便是我简短的个人述职报告,如果有什么宝贵意见希望大家能够提出。

谢谢大家!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根据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市委要求,会前经过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诚恳谈心谈话,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下面把我个人检视剖析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理论学习方面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在表层不深入,对新思想掌握的还不够系统,没有做到精读研读、融会贯通,没有深刻理解新思想的深刻内涵,没有完全做到用新思想去深刻剖析新时代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在广泛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力度还要再加强,在教育引导分管部门的党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还要再下功夫。

3.主动学习少,被动接受多;笔记抄的不少,联系实际不够,还停留在“一张报纸、一杯茶,围在一起听报告”的传统模式。

4.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比较粗糙,学习内容范围较窄,学习内容没有考虑到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导致自身政治理论知识面窄,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理想。平时只注重学习内容、学习任务的完成,忽视了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对知识深入消化,吸收不够,不能很好地结合到实践,落实到行动,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

5.觉得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从而对时事政治学习不及时,不能及时改造思想,行动不够迅速。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认识不足,对一些敏感的问题反映迟钝,鉴别能力不强,不善于从讲政治高度去认识和分析问题。

6.平时抓业务工作抓得紧,抓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抓得松,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没有充分认识到学习也是一项制度,还没有把学习当作一条铁纪来抓,导致学习的强度不够。例如,虽然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学习,也制定了学习计划,但落实的不好,有几次都是上级要检查了,才发现分管部门的党员心得体会还少几篇,理论笔记字数还不够,导致手忙脚乱,补笔记、补心得。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大局意识存在缺失,对自己手头上的工作抓的多,对其他工作考虑的少。落实工作任务时,往往缺乏深入理解问题实质的主动性。

2.对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缺少经常性的自我反省、自查自纠,在工作和生活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组织纪律的自我管理上出现松懈。虽然政治原则、立场和观点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

3.自己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立身之本,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政策理解不深入。虽然自己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理论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特别是对一些新理论、新战略、新要求,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研究,学习不透彻,掌握不具体,研究不到位。

4.学用结合不紧密。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紧紧满足于学习了、理解了,但在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推动工作上,还存在用老经验、老办法干工作的情况,运用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做得还不到位。

(三)干事创业方面

1.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的实干精神还要强化,高标准的意识还要提升。

2.在推进自己分管的城建工作过程中,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神头。面对棘手问题,左顾右盼、畏首畏尾,该决策的不敢果断决策,该拍板的不敢立即拍板,影响了工作成效。

3.工作布置后,很多都只要结果,缺少跟踪指导,对不满意、达不到要求的,多数时候没有耐心帮助,也碍于情面轻描淡写地说教。

4.不愿、不敢担当。总觉着“枪打出头鸟”,担任新的分管城建的工作后,虽然心中干事创业这股劲没有松,但在刚开始,工作千头万绪、冗杂繁多,想一点点来,多听听、多看看,客观地讲影响了工作效率。在平时遇到一些事情时,害怕管得太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了“遇到困难绕着走,棘手矛盾向上交”的“太极拳”,有时甚至把事情能推出去作为一种资本和经验,引以为荣、引以为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了“本领恐慌”心理,担当作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害怕承诺了的工作、答应了的事情如果办不好别人会笑话,害怕别人质疑和低估自己的能力,还不如四平八稳、按部就班,这样别人也摸不着自己的深浅。

(四)为民服务方面

1.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有时存在解决问题不及时的现象。在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方面做的不够好。

2.村居调研与村干部接触交流多,与普通群众交流相对少一些,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

3.在扶贫工作上,多数是按照街道的统一安排走访慰问,自发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不多;帮助贫困户脱贫举措不多,深入跟踪帮扶少。

4.听不进意见。下级和群众的话听不进去,有时下级和老百姓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时,不是耐心细致听取对方的陈述,不让下级把话说完,就妄下结论。结果是下级有话不敢说,有不同意见不敢反应,干群之间的鸿沟也就越来越深。

5.调研不深入。在工作遇到特别棘手的问题时,不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职工群众中,摸清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内在关系,从而研究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而是盲目的拍脑袋定板,拍板的方案即缺乏科学性,让执行者左右为难不说,严重时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6.对下负责少。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不差分毫的贯彻领导的意图,领导一句话语、一个眼神自己就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怎样能干好,但是,有时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却是不紧不慢,存在等靠推思想,有时甚至不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去满足对领导的高度负责。

(五)清正廉洁方面

1.组织纪律要求不高,自我管理不严,对“四风”隐身变形、花样翻新等现象还要更加敏锐、更加严厉批评和反击。

2.在自己防微杜渐方面缺少经常反思,有时在思想上放松了自我要求,生活待遇上没有向低标准看齐,满足于“不超标”,在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随大流”思想。

3.受到周围环境的一些影响,艰苦朴素的意识有所弱化,对社会上人情往来抵制还不够坚决。随着经济发展和家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在吃住行用等方面,比以前讲究档次、讲究质量了。这种意识不自觉地也带到了工作中,总希望工作环境、办公用品、生活条件等档次高一些,希望食堂饭菜好一些,看见别人买了辆新车,自己也想换一下。

4.从内心深处来看,还是有享乐主义存在,自律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同时严格要求自己的家庭成员,但在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红白喜事人情走动上,碍于老同志老感情关系,参加一些吃请活动。

5.节约意识不够。电脑办公的好处是自己有更多机会和打印纸打交道,有时一份文件本来正反面出就可以,但有时嫌麻烦就单面打印,无形之中增加了耗材使用量,造成了资源浪费,没有真正把节约行为放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去理解。

个人有关事项说明。本人能够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没有配备秘书,没有配备专车,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办公用房面积8平方米,符合标准规定。妻子姜希英为昌邑市第一实验小学工会主席,儿子赵玉麟为昌邑市第一中学学生,均无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现有个人家庭住房1套,于2016年在文昌花园购买的面积为170平方米的商品房,价格为90万人民币。自己及家属均未持有股票、基金、期货和投资型保险等。个人及家庭无经商办企业、投资其他公司等情况。未有组织约谈、函询、受到问责和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想信念弱化。一是学习深度不够,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发扬不够好,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从工作本身找原因,上升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觉悟的高度思考剖析比较少。二是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隐蔽性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紧迫感、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不强,低估了错误言论的传播速度、传播范围及其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

2.创新意识缺乏。主要是缺乏主动性和勇于创新的胆识。错误地认为只要循序渐进,按照上级要求处理好平常事务就好,不需要创新。基于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放松了学习,工作上松劲了,标准下降了,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意识也就有了差距。例如,在旧村改造的过程中,没有及时研究新的拆迁方案,只是按照多年前的方案推进,影响了项目的推进速度。

3.理论学习放松。只把学习当成一项任务,没有真正当成一种习惯。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自认为自己工作经验丰富,知道具体工作实践足够了,忽视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虽然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学习,但对深层次问题研究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抓思想政治学习的力度不够。例如,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跟进学习不快,同时在学习中缺乏举一反三、以一贯十的能力,没有第一时间把全会精神和《决定》的要求与街道工作结合起来。

4.党性修养弱化。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够及时,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党性修养,思想有所松懈,改造个人的世界观上有差距,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弱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放松。学习培训过程中,只注重参与,未能很好的起到带头作用。思想比较保守,观念比较落后,因循守旧,开拓创新劲头不足,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单纯扮演信息传递者的角色,工作中亲力亲为不够,安排工作遥控指挥,不了解实际情况。

5.纪律观念不牢固。自律意识不够强,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律意识,没有真正在思想上筑起有效的防线,没有在行为上形成严格的准则和规范,对执行政治纪律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还远远不够。放松了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改造,忽视了脱离群众的新时代最大风险,没能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认识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性

(一)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

(二)做强化理论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章党规党纪,深入研究上级相关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自觉、一种境界、一种追求和一种习惯,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的能力,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发展。

(三)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宗旨意识,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多到基层走访,多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最基层信息,多向群众学习,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正确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工作,实实在在把工作重点落实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不断夯实作风。把主动担当作为一种工作和生活态度,勤于思考、实在谋事,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吃透、吃准,敢于决策,切实把推动发展的强烈意识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五)严于修身律己。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自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自省意识和民主意识,干干净净地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短短半年即将过去,在过去的半年里,有收获也有不足。在这半年中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半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

所有一切的前提,要端正我自己的政治态度。作为一名党员,我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知识学习各方面知识。只有理论功底深厚,知识丰富渊博,才可能走在时代前面,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修养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加强党风建设,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极其必要的。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在我们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成为党的优秀的接班人。

在思想方面,我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在思想上加以重视,而最为重要的是理论联系实践。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时刻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大一入学时,我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参加了学校组织的院党班、校党班的学习。在此期间,我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积极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在党的帮助教育下,我深深认识到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还要继续深入的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知识和 “三个代表”的先进思想,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习好各门学科,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此外,班级,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积极参与并做好协助工作,努力锻炼自己的能力。时常参加一些体育运动,锻炼自己的身体素质。

我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可也不能生活作息无规律。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课余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半年的学习中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很多的缺点和不足。半年来,我在党组织、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知道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实践能力偏低,有时候不能很好的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其次日常生活中,还要进一步注意自己的言行,要真正做到党员所要求的标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再次在思想上,需要更深刻的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先进思想。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要更进一步的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党员学习,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通过半年的学习我认识到我应该加强的有很多地方。首先,我应该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我会以身边的优秀党员为榜样,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在学习和工作上,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急躁、消极两种情绪,迎难而上,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课水平,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努力做到理性思考,把握要点和规律,分清主次;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多从自身寻找原因,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虚心向同学学习,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最后,在组织性和纪律性方面。随时听从组织的吩咐,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努力做到“不逃课,不无故旷课,不违反党纪,不违反校纪”,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时刻对自己敲响警钟,自觉的接受组织的考察和监督。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半年的时间里,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缺点、错误。最后,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要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继承发扬好习惯,坚决摒弃坏习惯。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向周围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以上是我半年来的基本情况,如有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关于结合实际谈论语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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