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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 人民警察条例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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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 人民警察条例心得(4篇)
2023-01-10 07:31:34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沙县人民法院党组向你们致以新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20xx年,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平安金沙、构建和谐金沙、法治金沙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不会忘记,全院所取得的成绩,凝聚了你们的心血和汗水,蕴含了你们的支持和奉献。

作为法院民警的家属,你们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为大家,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以宽广的胸怀和坚强的毅力,承担起孝敬父母、照顾子女、操持家务的重担,为法院民警投身司法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法院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院党组向你们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为了开展好我院20xx年的各项工作,不仅需要广大民警付出艰辛努力,更加离不开每一位家属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理解、关心和支持法官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坚强后盾作用!

为感谢您的支持与厚爱,特邀您参加2月12日下午2点在县法院举行的游园会活动和晚上8点在二楼多功能厅举办的金沙县人民法院20xx喜迎新春联欢晚会,与您共话友情、展望将来。

衷心祝愿全院民警及家属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描写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当前,基层民警在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标准高的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因思想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和疏导,导致了精神萎靡不振、心情焦虑烦躁、性格有些偏激等思想症状,直接影响到队伍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发挥。

当前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整体是稳定、健康、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绝大多数民警对职业初衷、工作状态以及和谐警民关系都能客观公正地认识。一是有很强的工作意识。学习进取,思想进步,昂扬向上,兢兢业业,奋发有为是队伍的正气主流。二是有很强的责任意识。绝大多数民警表示,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就应该尽责敬业,尽心竭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三是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广大民警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于律己。四是有较强警民和谐意识。近年来民警对如何加强警民关系比较下功夫。

民警思想是否稳定,不仅关系队伍建设,也直接影响任务完成。虽然公安机关民警正能量是主流,是大方向、大趋势,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工作任务重。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治安以及维稳处突形势日渐复杂,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十分繁重而艰巨,而警力又相对比较紧张,民警常常吃无定时,睡不安稳,心事重重,生活、工作基本没有规律,特别是基层民警,承担着破案追逃、处置突发事件、人口管理、巡逻防控、走访民情等各项工作任务,经常加班加点,沉重的工作压力,使许多民警陷入精神紧张、思想疲惫的境况,长时间超负荷和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无疑会加重民警的身心负担,使他们陷入身心疲惫、精神紧张的境地,这给他们的思想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二)执法压力大。一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下,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相应的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增大。二是一些民警表示“公安工作越来越难干了”,工作中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则成为常事,而一线民警更会在执法过程中遭遇谩骂、污辱、诬告,甚至围攻、殴打。三是社会各界对民警期望值过高使得民警过多的参与到非警务活动中,民警经常接到非警务活动的报警及求助,使得民警无所适从,难以应对,加之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复杂艰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四是公安执法要求越来越严,而取证难、程序复杂等客观情况又增加了办案难度,怕办疑难复杂案件成了民警的通病,一些民警更怕因办了错案、劣质案而被处分。一些基层民警因此深感迷茫、身心疲惫、心力交瘁,民警在思想上从而产生畏惧心理。

(三)舆情压力大。随着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媒体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民警执法面临着一个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一线民警面前时刻放着一个自己看不见、摸不着的摄像头、麦克风,民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可能通过媒体、网络呈现在社会面前,执法稍有不当,就可能被媒体、网民抓住不放,民警面对媒体舆论监督显得无所适从,压力很大。

(四)职级待遇低。公安机关与银行、移动、电网、国税、地税等其它行业相比,民警的收入偏低,付出和奉献不成正比。

(五)身体状况差。广大民警始终在执法压力大、工作任务重的超负荷运转状态下工作,部分民警反映身心疲惫,有的民警积劳成疾。特别是近年来对全局民警进行年度体检时发现,身体处于亚健康和存在各种疾病的比例比较大。

分析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既受当前大环境的影响,也与形势发展的需要不适应,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上有偏差。新时期对公安民警承担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民警对使命责任认识不够,用普通的职业眼光看待警察工作,职业自豪感不够强,责任感、进取心不是很足,对岗位不是很珍惜,奉献意识不够强,从而出现了好攀比,不吃苦的思想意识。二是价值观呈多元化。受不正确的权力观以及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影响,个别民警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个别民警不把岗位作为成就价值的重要舞台,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四难现象,冷、横、硬、推、拖,导致队伍管理监督管理难度比较大。三是素质能力不适应。基层个别民警业务技能稍差,缺乏工作技巧和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缺乏做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打得过,跑得过,说得过”的基本素质,不但未能化解矛盾,反而把自己卷入矛盾之中。个别民警没有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于工作之中,使一些学习走过场,水平没有真正提高等等,造成了民警“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写不好”,导致了有的民警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压力大、任务重、不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既要落实好队伍管理措施,也要完善好教育管理机制,要着眼于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民警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灵魂,思想决定行动。为此,我们开展了“四比四争四创”活动,即:比学习,争当改革创新的表率,创建优秀班子;比工作,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创建优异业绩;比作风,争当清正廉洁的表率,创建优良形象;比奉献,争当践行宗旨的表率,创建优质队伍。此项活动,逐步形成了领导重视、民警参与、所队支持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抓好民警素质提升。始终坚持向素质要警力,向训练要战斗力的工作理念,扎实抓好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抓轮值轮训。抓好“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全员大轮训,按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不断充实教官,将理论知识培训、警务实战技能、岗位业务教育有序的安排在教育训练计划表中,力争全员轮训时间不少于15天。二是抓骨干选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拓展民警能力素质。选送业务骨干到省厅、市局参加培训。三是抓比武竞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技能竞赛比武活动,不断增强训练效果。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网上执法办案、警务战术技能、武器警械使用等技能考试活动,有效促进教育训练的深入开展。

(三)抓好民警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努力提高民警自身素质,增强舆情敏感意识,学会应对媒体。一是增强民警现场处置的及时性意识。一线民警接警后,都是匆匆忙忙赶往现场,而媒体人员有时抢在我们之前就到现场了。我们处警民警除了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应对媒体外,应耐心解答我们接受采访的程序和政策,婉言谢绝媒体的正面采访,同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下达指令的上级,以便使领导及时协调宣传部门加以沟通。二是提高民警的公安业务专业化意识。面对新形势,我们要苦练业基本功,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对执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对象都要谨慎,不讲外行话,不做粗鲁事。三是增强民警证据保护意识。一线民警在接处警现场或执法前沿的第一时间,应在知晓事态大致经过情况下,及时留置证人,登记目击者身份和联系方式,固定、提取物证、书证等,以便准确认定事实,为我们从容应对媒体,应答各种提问提供依据,也为澄清各种炒作、驳斥各种谬论和传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提高民警驾驭现场局势的导向性意识。在一线,违法当事人或无理的一方往往蛊惑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起哄、顶撞民警,违反行为人或肇事者散步谣言、颠倒黑白,当他们无法逃避被查处时,又想抓住我们执法上的瑕疵,把矛盾引到一线民警身上。我们应利用有正义感的群众帮我们作证,对不明事理的群众主动去解释,尽量把舆论导向引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以正面的信息,引导媒体报道向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五是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公安队伍人数多、执法战线长,且结构多元化,活动分散,要想从根本上减少涉警负面舆情,关键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内部管理,不仅要八小时以内,而且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只要执法规范了,我们才能在各种舆情面前立于不败。

(四)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典型是一面镜子,典型是一种导向,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倡导树立各个岗位、各个层面的先进人物,通过组织典型上荧屏、上报纸等形式,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让典型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用典型带动,靠典型激励,形成人人“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抓好从优待警落实。一是政治上关心民警。在选拨干部、晋职晋级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和绩效考评成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民警在职级、待遇、警衔等方面给予及时恰当的解决,让每个人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拥有相适应的位置和待遇。二是工作上爱护民警。坚持年体检、年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严格执行休假制度,保证民警身体健康。与医院部门联系协调,开辟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民警负伤后得到最好、最快的救治。三是生活上体恤民警。坚持在思想上加以引导,工作上加以关怀,生活上加以体贴,推出各种从优待警新举措,使民警能够感受到领导关心、组织关怀、同事友爱、警营温暖和谐,为民警创造身心愉悦的工作环境。

(六)抓好文化育警活动。坚持以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为导向,由局班子成员和所队室负责人牵头,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总之,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跳出定势思维、用新的观念、新的视角去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多了解和多帮助民警,才能够实现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切实发挥思政工作在队伍建设中起到生命线的作用。

描写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局2014年思想政治工作部署,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为载体,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重点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落实,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这几方面,大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巡特警队伍思想政治稳定,总体上呈现出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8月28日,县局结合省厅关于公安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每半年召开一次队伍思想分析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全局政工干部召开了一次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通过讨论发言,总结梳理出队伍存在问题10个,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从总体上看,全局公安队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广大民警能自觉投入各项公安工作,整体精神面貌较好。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局民警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万警进万家”亲民助民、“接地气、保平安,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活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专题培训、走访实践、查找问题、立项整改等富有实效的工作,有力地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中心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局民警的思想状态依然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些比较明显的“不健康因素”影响制约着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门领导以身作则不够。一些部门领导工作懒散,当“甩手掌柜”,不带头坚守阵地,不带头抓工作,“走读”现象严重。

2、个别部门班子不团结。个别部门干部心态不好,缺乏大局意识,队伍人心涣散,凝聚力不强,战斗力不强。

3、民警职业荣誉感不强、进取心不强、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差,造成工作积极性不高,不主动或不善于主动思考,不主动作为,缺乏独立办事意识。

4、攀比思想存在。在整个社会追名逐利的大环境下,部分民警不能坚定自身立场,对自身要求放松,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横向比福利,纵向比职位,工作激情退化。

5、民警素质不高。有的学习欲望不强,有的想学习但学习的时间和机会少;有的执法上理论水平高、实际应用能力差。

6、存在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存在畏难思想遇到啃“硬骨头”的工作不敢上,遇到工作难题就躲,遇到辛苦工作就

推诿。在各项专项行动中,个别民警存在厌战思想,等观望现象存在,工作不主动,不深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7、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部门安全意识、法纪意识不强,个别老民警还在用违规的老办法处理事情,个别民警存在侥幸心理,处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个别民警办案执法怕麻烦不走程序,个别派出所交通管理处罚不规范。

8、绩效考核有待加强。绩效考核过去只考核到部门,部门间差距也不大,各部门未考核到个人,对民警个人触动不大。

9、个别部门习惯养成差,内务管理乱。办公及生活区脏乱差,个别派出所清洁卫生请人打扫;个别民警着装不规范,甚至不坚持上班着警服;个别民警精气神不足,职业形象不佳。

10、民警心理健康堪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心态、思想、工作状况不稳定。枪管理严格,让民警谈枪色变,害怕摸枪,既怕伤自己又怕伤他人。

1、宗旨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化思潮冲击,不少民警出现了诸如理想信念动摇、责任意识淡薄、行为习惯功利、人际关系庸俗、个人物欲膨胀等消极现象。部分民警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受到了侵蚀,对当警察

为了什么、怎样当好警察以及树立怎样的价值观缺乏正确认识,出现了价值观扭曲。

2、教育训练不够。一些民警的学习主动性不够到位。少数民警对提高自身执法素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平时学习缺乏主动性、持久性,“被动学习”的多、“自觉学习”的少,知识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精通,对相关法律法规、办案程序也不够熟悉,从而导致执法水平不高。

3、干部表率作用不强。少数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与民警谈心谈话、交流沟通较少,导致民警对领导缺乏信任。同时,在公安队伍管理中,往往是刚性的惩罚措施多,人性化的关爱措施少,民警对组织不信任,缺乏安全感。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存在民主集中制方面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方面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及管理方法简单粗暴,刚性有余,韧性不足等问题。

4、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思想政治基础工作手段的运用,不注重做“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味只追究业务指标的增长,忽视民警的精神需求,对民警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关心少之又少。虽然每年都会开展各种专项教育、业务培训、轮值轮训,但形式单一,或流于形式。部分单位认为政治学习不是通读书报,就是摘抄笔记,读完、抄完也就学好了,不去理会是否真正有效果,民警是否真正学到知识,懒于创

新;部分民警认为专项教育是表面文章,重台账资料、重汇报总结、务虚不务实,懒于学习;部分民警把单位集中学习、轮值轮训当作工作之余的“休养”、“度假”,懒于思考。

5、文化引领作用不够。虽然近年来警营文化得到了显著发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和广大民警的精神需求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相对来说,开展的文化活动针对性不强且形式单一,无法调动民警参与的积极性;部分领导认为文化建设就是唱唱跳跳,没有什么实际效果;部分民警觉得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广泛性不够,在提升队伍凝聚力、激发工作干劲上效果不明显。

6、法纪意识淡薄。部分民警自身定位模糊,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办案、办事过程中拖拉懒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民警执法中有打“擦边球”,或随意执法、不文明执法,违反程序办案,存在执法安全隐患;部分民警对接处警工作不够重视,着装携装不规范,处警拖拉、推诿,调查取证不及时,经常引起群众不满而信访投诉;部分民警认为案子多、警力少、时间紧,片面追求起诉数量,许多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没有深挖扩线。

7、绩效考核不深入。一是过去的考核评估体系考核内容重复、形式繁琐,工作条线考、多级考、重复考的现象突出,基层一线疲于应对,而考核结果也难以完全反映和科学衡量工作业绩,动摇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根基。二是考核不够深入,

只考核到部门,没考核到民警职工,对队伍活力激发不够。

1、思想政治工作要着力“武装人”,更加注重抓队伍职业精神培育。一要筑牢宗旨意识。要深化群众路线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共同价值取向,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要提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充分采取专题研讨、网络互动、建言献策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形成广大民警普遍认同的价值追求、行为习惯和精神动力,培育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三要指导民警建立职业发展规划。要创新性启动民警的职业生涯设计,把组织目标与民警个人目标有机结合,并纳入公安事业整体发展大局来考虑,引导民警找准自我定位。积极开展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实现个体努力与职业发展的相互匹配,个性追求和事业同向。

2、思想政治工作要着力“提高人”,更加注重抓职业能力提升。一要培养读书学习兴趣。要大力提高民警的人文素质,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警队、学习型党(团)组织活动,积极倡导全警读书,广泛开展“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精读一本书、讲好一堂课”等活动,加大教育资金投入,鼓励民警在职自学,引导民警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使读书成为民警的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日常习惯、一种工作责任和一种精神追求。二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要以“大教育、大

培训”为抓手,组织民警学理论、学法律、学党史、学典型、学技能,通过举办读书会、网上培训、学习讲坛、专题讲座等,积极营造“求知、成才”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法治意识和理论层次。三要加强规范执法的能力提升。要提高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认识,在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改上抓落实,在规范现场执法上遵纪守法,加强证据收集,加强办案“单轨制”的执行,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加强执法责任的落实,把好审核关,规范民警言行,排查执法安全隐患,做到规范执法零违纪、零失误。四要加强实战演练及比武竞赛。要以新民警、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三个层面为重点对象,分层分级推进训练工作,通过开展警种岗位比武、典型案例及个案分析、警务实战教学比赛、警体达标抽考等形式,不断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执法能力以及群众工作能力。

3、思想政治工作要着力“活跃人”,更加注重抓公安文化建设。一要加强文化阵地建设。要加大公安形象推介,开展园林式所队、庭院式所队创建活动,建好基层所队荣誉室、文化茶吧、文化走廊、文化墙、文化庭院等文化阵地,加强对民警和办事群众的文化熏陶,努力营造人文关怀环境。二要建立文化艺术团体。要积极搭建才能展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协会组织和文艺团体,成立多种形式的民警俱乐部、文体兴趣小组,让他们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

描写民警紧急救助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x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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