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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 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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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 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四篇)
2023-01-10 08:57:4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按照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和中心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安排,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21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努力克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错误心理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以下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目前,一些“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四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新《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必须要“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学、战友等,也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关系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子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新《廉政准则》内容比原准则大大减少,精简意赅,要言不烦,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新的规范,要求我们广大党员,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

同志们,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是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生课题。希望同志们能倍加珍惜为党和人民工作、为事业发展添砖加瓦的良好机遇,倍加珍惜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盼,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扎实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崭新的精神面貌,为国土资源事业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推荐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在社会治理研究领域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推荐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一、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着眼于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建立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建立了党员管理、教育、学习、监督、考核等长效机制。

1、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把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人人身上有目标、人人身上有压力;建立了党员责任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结对帮扶等制度。

2、党员思想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制度。把经常性教育和适当的集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二是建立了理想信念教育制度。通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坚定广大党员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三是建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制度。用制度的形式保证广大党员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自觉保持先进性,树立良好形象。

3、党员学习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通过已有制度的坚持,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二是建立了培训内容更新制度。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相结合、提高能力和促进工作相结合,与时俱进地更新学习内容。三是建立学习质量提高制度。借鉴“以调促学、以讲代学、以干活学、以联帮学、以查督学”的“五学教育法”,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党员监督约束长效机制。一是健全了党员党内监督制度。建立了综合监督协调制度、监督的运行与规范机制、监督的预防与惩治机制。二是健全了党外监督制度。健全了民主党派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制度,拓宽了监督渠道。三是建立了自我监督约束制度。建立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等制度,增强了党员的自律意识。

5、党员考核评价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党员“五个好”的要求,科学设定考核评价内容。二是根据党员的岗位、行业分布特点和地域差别,建立了系统科学、针对性强的党员先进性评价标准体系。三是合理界定参与评价的范围。

6、党员队伍自我纯洁长效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党员的先进性素质;狠抓党员转化,提升后进党员的能力素质;建立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畅通了“出口”。

具体工作中,制订出台了《关于在县级党员干部和领导班子中实行“十带头”的意见》、《县乡机关干部“五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部门包村干部联户活动的实施意见》、《县直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关于实行规范化管理争创“五型”机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评星、联户帮带”活动,建立了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推行了“为民服务代理制”,建立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有效服务群众的平台;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导乡村重点建立健全了党支部班子选配,村干部、党员培养教育管理,村级经济发展等6个方面的工作机制;编写了《新时期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南针》一书,分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队伍建设三部分,共健全规范各项制度35条,为村级组织依法办事、按章操作提供了规范和依据。

(二)认真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增强党员意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党员意识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永葆党员的先进本色,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表率和贡献。及时把新党章发放到每一名党员,并提出了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教育党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一贯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科学性。

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树立理想信念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党章,使每个共产党员都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成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共产主义者,正确认识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努力实践党的宗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党的宗旨,引导广大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言论和行动都自觉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为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四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立足岗位,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党员牢记自己是时代先锋,应时刻走在时代前沿,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说话、做事既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自觉服从大局、维护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三)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结合实际,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注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积极在生产一线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推荐基层主管管理心法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会,也是一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党建专项述职,进一步提高“书记抓党建、党建书记抓”的第一人责任意识,卓有成效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保证。刚才,四位村(社区)同志和镇党委xx同志作了口头述职,其他同志都作了书面述职。从大家述职的情况看,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深刻到位,目标承诺切实可行”。

具体地讲,xx的党建有五大特点:一是党建“第一人”责任非常明确。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书记抓党建的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保障、督导指导、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创新工作亮点突出。二是服务大局的思路非常清晰。坚持了把党建工作放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组织实施了“双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分领域、分行业细化活动内容,分别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四风”得到得到有效遏制,工作风明显好转,效能效率显著提高。四是各领域党建工作全面发展。“三三”工作法不断深化拓展,后进村转化工作成效明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加强。探索推行的“党建组格化”管理,效推地动了党建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五是推动统筹城乡发展非常有力。“城乡党建一体化,党建先行带动”战略进展喜人,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产业结构优化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型社区先行组建党组织,带动了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来说,县委对大家一年来的工作是十分肯定的、满意的。

下面,结合县委意见要求,我着重就强化“党建第一人职责,努力提升党建质量”讲几点意见: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党建为先。实践充分证明,干部强,则事业强;人才兴,则事业兴。因此,要保持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新起点上有新提升、新跨越,首先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提升境界、提升层次、提升标准,敢于承担责任,做到不埋怨、不抱怨,不等不靠、积极有为。要自觉党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由“给我上”变为“跟我上、看我干、向我看齐”,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企业家党员作为地区经济力量的主体,要有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有大手笔、大气魄,努力上大项目、上好项目,抓大投入、谋大发展,高点定位、争创一流。专业技术党员要善于借鉴、敢于创新,突破常规、大胆尝试,遇到问题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寻求解决办法,创造性的把各项目标决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产业人才。村(社区)干部要自觉培养现代化思维,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掌握致富技术、塑造乡村特色文化、现代农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运用市场办法解决难题的能力,使思维方式、认识水平、工作方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切实抓好基层、打牢基础,才能保证强化“党建第一人职责,提升党建质量”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农村,要全力抓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努力解决群众所期所盼的热点问题,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努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议事、有章理事,党建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推动形成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在社区,要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抓手,围绕组织设置网格化、社区建设品牌化、党建考评体系化“三化”目标,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在机关,要认真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行机关党建质量标准化管理,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两新”组织,要依托行业商会、经济园区和专业市场,继续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党建工作要深化项目工作理念,实行项目化管理,“党建第一人职责,提升党建质量”就是一个大项目。要把这个项目细化、量化、定性化、责任化,积极构建“项目+目标+过程+结果”的党建工作模式,使党建工作由无形变有形,由软指标变硬任务,通过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使“党建第一人职责,提升党建质量”真正渗透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中去。要狠抓项目落实,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的书记对重点项目要格外关注,格外倾心,格外用力,直接出思路、亲自搞调研、带头抓落实,坚持“项目创新”与“工作创优”相结合、“夯实基础”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方面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比如,明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一个重点项目,下面又分了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党群共建等若干个具体项目。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推进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这些具体项目抓好了,全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项目就一定会取得实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后如何发挥好作用,这也是一个项目,要通过优化功能配置、细化业务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延伸服务平台等途径,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从某种意义上讲,典型代表着工作方向,代表着工作水平,培养选树典型是推进工作提升层次、提升标准的重要方法。工作中,要注重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挖掘、发现一批各具特色、具有活力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通过示范点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增强品牌意识,提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立足自身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敏锐地把握基层组织建设的发展趋势,把品牌创建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需要上把握品牌定位,制定创建规划,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先进性、推广性和影响力的特色亮点工作、成熟经验和优秀成果,创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创新品牌。要注重对先进典型、品牌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反映出来、宣传出去,加大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和落实力度,不断扩大典型和品牌的影响力。

我们提出开展“党建第一人职责,提升党建质量”活动,绝不只是嘴上喊喊口号、手上搞搞活动,而是要见到实际效果,要在发展上见成效,给群众带来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提升党建质量”活动是否取得实际效果,不是由活动本身来回答,也不是哪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只有经得起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工作没有白做。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围绕“促发展、惠民生、保和谐”,在转方式调结构、加快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中,都自觉做到提升境界、提升层次、提升标准,并最终用布局优化、产业高端、要素集约的生态特色工业县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川西休闲居住城,规模集聚、标准严格、效益优良的有机农业生产区,以人为本、服务创新、群众满意、幸福和谐的四大成果来检验和展示“党建第一人职责,提升党建质量”活动的实际成效。

同志们,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事关长远、责任重大,开展“从严治党”活动,是2020党建工作的主调。大家一定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升级晋位意识,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安县首位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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