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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 税务业务比武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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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 税务业务比武心得体会(5篇)
2023-01-10 11:37:03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一

1、制定企业的整体税务计划以及税务筹划工作计划,进行合理避税,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2、审核并上报相关税务报表,编写税务报告,制作税务文件;

3、处理有关税务方面的工作,为企业的涉税业务部门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

4、研究税务相关政策,向财务负责人提供相关税务管理建议;

5、负责检查企业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税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保持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7、负责部门人员的税务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财务总监及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财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纳税申报的流程;

3、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通会计法、税法;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与他人进行交流,协调各类资源,保持业务有序进行;

6、具有良好的理解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证书的优先;

8、有大型集团公司本部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优先。

推荐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二

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024):

我局于20xx年03月28日至20xx年07月29日对你(单位)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收取售房款收入共计265445515.60 元,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收取代办费用金额为2541859.51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经查你单位20xx年4月30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160000000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冲抵你单位与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的欠款160000000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1600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经查你单位20xx年5月31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26413855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抵扣应由你单位支付的工程款26413855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26413855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五)经查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经查你单位20xx年在管理费中支付股东个人车辆保险费用等共计67414.14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2407542.2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七)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12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将股东个人名下的汽车三辆计提了折旧费,合计734331.72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共计134317.22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

你单位检查纳税期间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共计183张在开发成本中列支,金额合计317173200元,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中心鉴定,伪造发票35张,金额130000000元,无开具数据发票8张,金额56000000元;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鉴定伪造发票及领购单位与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共140张,金额131173200元。经检查组外调核实,上述发票票面印章单位与你单位没有业务发生和相关经济往来,没有为你单位开具过发票,业务不真实;

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

以上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二条第一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营业税计9551033.4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第二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计477551.67元。

(三)根据京政发[1994]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从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教育费附加计286530.99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第七条第二项“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土地增值税计222616290.11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三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财政部令[199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计133283286.83元。

(六)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对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计27043670.70元(其中:营业税滞纳金6716313.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 334863.91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19992493.02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帐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xx年08月25日

推荐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坏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荐税务四比四争心得体会实用五

xx年,市场税务所税收任务226万元,相对于我所税源分散,量大面广、收入零星的实际,难度是不言而喻的。为确保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我所在年初就明确工作思路,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划,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经过全体同志不懈努力,截止年末共组织税收收入265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15%。

一、以诚信为本,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诚心"待人,以"诚恳"感人,以"诚实"做人。组织布置的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地维护,对工作没有阳奉阴违,对同事没有里外是非,祥和为上,热情待人。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纳税人常常会提出一些难以答复的政策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把问题记下来,然后就请教同仁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向纳税人作解答,决不糊弄纳税人,向纳税人摆架子。

二、以学习为本,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学习过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学业务。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从精神的领会,到思想的剖析,到问题的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在学习期间,我记下了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撰写了1万余字的心得体会,使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得到有益的改造。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已基本掌握了办公自动化、浏览网页等操作,熟悉了"金税工程",基本适应了当前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业务学习方面,我确定了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两大重点,积极参加培训,加紧自学,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体会,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以勤奋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新征管法,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我负责黄砂税收管理期间,我因病住院,但我念念不忘工作,每天上午住院治疗下午上班。根据黄砂管理混乱、价格变化大的特点,我多次深入挖砂船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挖砂船进行清理结算,共查补税收万余元,特别是在12月份,在分局领导的支持和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艰苦的努力,一举查获某单位少缴代扣税款近万元,全额入库。

四、以自律为本,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一年来,我共拒纳税人吃请10余次,从没有发生过一次"吃、拿、卡、要、报"事情,在每月分局举行的特殊监察员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五、强化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1、科学合理划分工作岗位

我所根据每个同志的各自特点,科学划分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扬长避短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李亚娟同志分管东大街256户业户征管,多次牺牲了正常星期日,从来没有一丝怨言。

2、以开展劳动竞赛为切入点,带动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竞赛”活动。我所结合税(费)源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同时全所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竞赛”活动,每个同志都有竞争压力。经过艰苦工作,共清理65户,全部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二是开展好人好事竞赛活动。我们要求税管员要文明收税,千方百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上家巷21户纳税人为孙小宝同志送锦旗就是我所开展好人好事竞赛活动的一个缩影。三是开展个人比贡献竞赛活动。我所仅有10名同志,却分管全局一半多的业户。我所全体同志没有一个叫苦叫累,惟恐自己落后,个个争做贡献,为地税添光彩。

3、强化税源管理

一是细化管理对象。实行分级、分类、分行业管理,按照不同标准实行细化分类,确定科学、实用的税源管理和监控办法。二是细化管理内容。加强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建立税源分析监控机制。三是细化管理手段。发挥信息技术效能,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信息利用,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基础税源和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结合实际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四是细化组织架构,提供组织体系保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健全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办法以及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五是细化考核评价。建立税源精细管理考核制度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税源管理效能进行综合评价。

4、重视税源基础资料归档。

我所结合税(费)源普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个体工商户基础资料重新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建立税源分类台帐,为税源预测、分析打下牢固基础。

5、规范发票治理。

从年初到年末,我所一直十分注意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发票检查,要求所有业户凡有收入,都要开具发票。全年共处罚业户16次,金额2300元,补征税款83965.67元,有效促进了税收稳定增长。

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将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落实到每个税收管理员。一是所上与每个同志签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证书;二是通过自查改进工作作风,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时,对出现的其他不良现象及时作了纠正。三是在树立“公仆”意识中,文明执法、礼貌用语、诚信服务。税务所是窗口单位,反映地税人形象。税务管理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窗口形象是否美观。我们要求每个税管员要文明收税,千方百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七、存在的不足

1、税务信息上报工作,没有完成县局要求的,每季必须上报一篇任务。

2、工作不够紧凑,缺少章法。由于我所仅有工作人 员9名,分管全县城1156个体工商户征管,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往往顾此失彼,缺少完整工作节奏感。

3、本所税务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较差。我所同志普遍年龄偏大,家庭负担重,业务底子差再所难免。

八、今后努力方向

1、xx年,要高度重视税务信息上报工作,力争每季都有信息上报县局。

2、在工作方面要重视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力争做到工作紧凑,有条不紊。

3、切实抓好业务学习,每周一、三、五早晨都要组织业务学习两小时,每月都要组织抽考,以考促学,大力提高我所同志业务水平,力争人人成为全局业务尖子。

总之,一年来,本人尽忠职守,但离领导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加倍努力,克服不足,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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